国有企业科技创新项目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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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科技创新项目管理规定

1 总则

1.1 目的依据

为了推进公司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构建更加完善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加大科技创新发展力度,激发科技创新潜能,规范科技项目及经费管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依据《集团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办法》、《集团公司科技成果转化推广与激励管理办法》等集团公司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1.2 基本原则

1.2.1 坚持需求导向和支撑引领原则。科技创新面向公司生产经营和产业发展,支撑生产经营,引领企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1.2.2 坚持市场化和竞争原则。建立科技创新有序竞争机制,优化资源配置,通过竞争产生项目,激发创新活力,提高科技创新水平。

1.2.3 坚持责任主体和合同(任务书)管理原则。建立科技创新申报立项、项目实施、过程监督、结题验收、成果转化和考核激励全流程闭环管理体系。按照科技创新的不同阶段,签订正式合同(任务书),规范科技创新管理。

1.2.4 坚持目标管理和有效激励原则。明确科技创新各阶段目标要求,完善奖励分配,激发创新活力。

1.2.5 坚持效益贡献和知识产权保护原则。大力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提高科技创新效益贡献,及时申报专利、专有技术和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加强保密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并注意避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2 组织管理体系

2.1公司科技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科技委”)。由公司主要领导、副总师、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2.2 公司创新课题管理组(以下简称“管理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分管科研副总经理为副组长,主管科研副总工程师、公司首席专家为成员。

2.3 公司技术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由主管科研副总工程师、首席专家、公司专家、专业技术人员(含计划、财务、审计)组成。

2.4发展规划处是研究开发、创新工作的日常工作管理部门。

2.5课题组。负责科技创新课题的具体实施,接受科技委、管理组、技术委、发展规划处的管理与考核。课题长人选自荐或由技术委建议,经管理组审定后发布;课题组成员经由机关职能处室、课题实施地单位、合作单位人员组成,由课题长提出成员名单建议,管理组审定。其中课题实施地单位成员必须包括进厂2~10年的大学毕业员工1名。

3 职责

3.1科技委

负责科技创新顶层设计,集中决策把关,全面规划、统筹和指导公司科技创新工作;负责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的审定。由公司主要领导最终确定人员名单,可适时调整人员。

3.2 管理组

全面指导和管理公司科技创新工作和创新课题;审定创新课题、课题长和课题组成员;对课题长下发任命书;对创新课题组进行检查、指导、监督、考核。

3.3 技术委

主要负责对项目立项审查、过程评价或评议、效益效果核定、成果评审等进行把关;负责科技成果转化的技术认定工作。

3.4发展规划处

负责项目管理、经费管理、成果与奖励管理、技术合作管理、科技创新风险与责任界定等;负责科技委、管理组、技术委的日常具体工作;负责检查课题组工作进度和质量,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3.5其他职能处室及单位

3.5.1 财务资产处负责科技经费的转拨及监督管理,集团公司科技项目经费的考核调整,科技项目的效益核算,科技项目所得税加计扣除报备。

3.5.2 人力资源处负责对下拨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和报酬核增工资总额指标以及指导分配工作。

3.5.3 机关职能处室负责专业技术支持、审查工作。

3.5.4运行部、业务中心负责为科技项目实施提供现场试验(侧线或工业试验)条件保障。

3.6课题组

3.6.1课题长

对课题全面负责,统筹开展课题的各项工作,全面负责课题的计划、进度、资源调配、绩效考核等工作:

1)组织、协调、解决研发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决策重大过程与事项;

2)负责课题的总体原则、技术目标、创新方案和重大工作进度落实,负责课题全过程管理;负责组织课题组成员定期进行课题讨

论、总结与汇报;

3)负责组成课题组,提出课题成员建议名单,报管理组审定;

4)负责课题组管理与绩效考核。可根据业绩与贡献,调整课题组成员;

5)负责课题合作单位的评价与考核,根据外委合作单位工作业绩与贡献,提出外委合作单位考核方案,上报管理组后执行;对于工作业绩差、配合不力的合作单位,有权对合作单位进行调整,上报管理组审批后执行。

3.6.2课题组成员

根据无边界管理原则,按照课题长的分工安排,参加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

4科技创新项目分类

4.1 科技创新项目实行分类管理。

4.2 公司科技项目分为四类:

1)A类:国家级科技项目、重大科技项目、科技攻关项目;

2)B类:前瞻性、基础性研究项目;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开发项目,中试、工业试验项目;

3)C类:成熟技术推广应用项目;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革新及攻关项目;生产技术服务、产品技术服务项目等;

4)自筹科技项目:指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自行立项进行研究攻关的科技项目,并上报集团公司相关事业部(炼油事业部、化工事业部)备案;

4.3 根据项目研发目的和阶段,划分为研究类(中小试)、应用类(工业试验)、推广类。

5创新课题管理

5.1 课题立项

5.1.1基本原则

课题立项要紧密结合企业实际,紧紧围绕提质增效、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主题,着眼于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的研究、开发与应用,体现效益原则、技术领先原则和推广应用价值原则。

5.1.2创新课题均需经过立项审查过程。

5.1.3对于向集团公司申请立项的课题:

1)公司课题:发展规划处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及需求征集课题;申报单位填写并提交申报表(见记录格式8.1)。发展规划处负责组织技术委7名及以上专家,开展立项评审工作;重点审查课题意义、课题目标、研究内容和技术路线;在1个月内完成立项评审工作。

2)合作单位课题:发展规划处负责组织技术交流,公司相关职能处室、技术专家参加,进行立项评审。

3)集团公司下达课题:发展规划处负责组织技术交流,公司相关职能处室、技术专家参加,进行立项评审;如通过则汇报集团公司立项,对于不适用我公司开展的项目要及时反馈集团公司。

5.1.3.1通过立项评审的课题由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填报审查表(见记录格式8.2),按照要求审批后方可开展后续工作。

5.1.3.2通过立项审查课题,一周内确定课题组和课题长。由课题长组织课题申报材料,发展规划处按照《集团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办法》上报集团公司相关部门。

5.1.3.3管理组组织课题审查,主要审核内容包括项目承担单位的技术基础状况、项目计划安排、研究目标、知识产权、经费安排等。对项目申报材料审定后上报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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