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计信息真实性的思考论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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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会计信息质量是会计的生命,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是指会计信息应避免错误并减少偏差,忠实表达客观的现象或状况,但它的真实性并不意味着会计信息一定要百分百地反映客观实际,如同人的认识一样,会计信息反映的真实性也是相对的,只要它合情、合理、合法、合规,也就达到了真实性的要求。而当前会计工作秩序混乱,虚假会计信息屡禁不止,会计造假普遍,严重危及会计工作的生命。本文首先对会计信息真实性及会计信息失真的含义进行阐述,然后针对会计信息失真的表现分析会计信息失真所带来的危害及其产生的原因,最后提出治理造假问题的对策建议。
关于会计信息真实性的思考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会计信息越来越重要。不管是国家宏观经济管理部门,还是企业内部经济管理部门,或者是资本市场的投资者等有关各方,都需要通过会计信息了解企业,并作为相应决策的依据。如果会计信息不能真实客观地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情况,不仅无法满足有关各方了解企业经营与财务情况的需要,而且严重误导会计信息使用者,会计信息的失真必然降低信息的质量和使用效率,而且严重地影响和干扰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为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会计信息的质量问题,有必要对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成因及治理对策进行深入探讨。
一、会计信息真实性及会计信息失真的含义
(一)会计信息真实性
会计信息是人们在经济活动过程中运用会计理论和方法,通过会计工作的实践获得的反映会计状况的一种经济信息。会计信息作为一种综合性的资源,在国家宏观调控、经济发展、微观管理及投资决策等方面都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据统计,它占到了整个经济信息总量的70%以上,对经济的运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计信息的本质特征是客观真实、公正公允。“真实性”一直被看作是会计工作的“生命”,我国新修订的《会计法》,要求会计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完整”;《企业会计制度》将“真实性”作为企业提供会计信息的首要原则,要求“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对此定义为,“反映真实性就是一项数值或说明符合它意欲反映的现象。在会计中,要反映的现象就是经济资源和债务,以及使这些资源和债务发生变动的业务和事项”。
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所有权与日常经营管理权相分离,会计信息可以帮助投资者了解考核经营管理者经营业绩,自己投入的资产能否保值和增值。公司管理当局根据会计信息计划和控制日常经营活动。公司的债权人根据会计信息可以了解公司的偿债能力,为能否按期足额收回本息及时采取对策。在股票市场上,会计信息可以引导资本的流动以实现社会资源合理配置。它是国家税务机关征收各种税金,尤其是征收所得税、增值税的重要依据,从而保证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
(二)会计信息失真
当会计信息失去相关性和可靠性时,即意味着会计信息失真。所谓会计信息失真,是指会计信息没有真实地反映客观的经济活动,从而给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提供了虚假的情况,给决策者们制定相关的决策带来不利影响的一种现象。
由于在会计信息形成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的主观因素,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只能是大致反映企业的经营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偏差是在所难免的。因而,企业提供会计信息的行为只要遵循现行的规则,偏差限于现行规则所允许的范围之内,就不应被认定为会计信息失真。反之,如果企业提供会计信息的行为没有遵循现行的规则,偏差是由于对规则的蓄意违反而造成的,则应被认定为会计信息失真。
(三)会计信息失真的类型
会计规则没有得到有效的执行,无外乎以下两种情形:一是会计规则执行人故意违背会计规则;二是会计规则执行人由于客观上的原因在会计规则的执行上存在偏差。基于此种原因,会计信息失真可以分为三类:规则性失真、技术性失真和违规性失真。
1.规则性失真。是指由会计规范的不科学而导致的失真。会计制度制定者
所制定的一些会计规则与会计域秩序不相吻合,依据这些规则生成与披露的会计信息达不到“真实性”的最低标准,这类会计信息失真称为会计信息规则性失真(下文简称“规则性失真”)。会计域秩序是利益相关者以其所投资的资源为依据而进行的利益冲突与协调的结果,它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始终处于不断的变动之中。会计规则是以会计域秩序为基础的创生秩序,会计域秩序的动态性决定了会计规则“被限定在相当一段时间里实行”[[1]]。会计规则与会计域秩序不相吻合,主要表现为:会计域秩序转变为会计规则的过程中存在偏差,现实的会计规则已不能反映现实的会计域秩序。
随着企业经营方式的多样化,经营活动范围的扩大和社会法律、金融环境的日趋复杂化,使同类会计事项的个性日益丰富,某些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已不能适应企业实际情况的需要,导致企业所反映的各项会计要素缺乏可靠性。
2.技术性失真。也称为行为性失真,是指会计人员素质不能满足会计工作的需要而导致的失真,其存在的根本原因是人类的有限理性。财务工作涉及面广,专业知识强,我国虽然会计人员众多,却有相当多的会计人员不能熟练掌握国家政策、法规,专业知识也达不到要求,业务素质低。在平时的会计工作中,自觉或不自觉地违反了国家的政策、法规,不能进行正确的会计核算;特别是我国正处在新体制的转轨阶段,新会计准则出台,新规则、新制度较多,很多会计人员业务知识贫乏或老化,专业水平无法适应新环境和新业务的要求,从而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3.违规性失真。主要是指有关部门单位和人员故意违反法律规章制度而导致的失真。它的成因是经营者的利己动机在信息不对称时就可能行为化,即利益驱动和物质诱惑是导致会计信息违规性失真的直接原因。由于组织或个人等行为主体本身存在不同的利益目标,而他们在追求各自的目标时,出于各自的
需要,都尽可能多地从自身利益出发,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从而人为地调整、编造会计信息,造成会计信息的虚假和失真。
(四)会计信息失真的表现形式
从目前我国企业会计舞弊的特点来看,会计信息失真主要表现在:一是经济交易失真。即企业为了粉饰财务报表,利用资产重组、关联方交易、资产评估、利息资本化、交易时间差等多种手段,虚构经济业务、从事不等价交换,从而导致的会计信息失真。二是会计核算失真。即会计核算过程不能真实记录和反映企业发生的经济业务。三是会计信息披露失真。即隐瞒应披露的会计信息或不及时披露应及时披露的会计信息。从会计信息失真的最终目的来看,其主要表现为:操纵利润,调节资产,偷逃税金。
1.利用会计信息失真来操纵利润。企业操纵利润的常用手法是虚计收入、少计成本、提前确认收入或滞后确认成本的方法来虚增利润,或通过相反的操作手法来虚减利润,或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润。具体有以下几种: 一是直接恶意造假来达到操纵利润的目的。恶意造假操纵利润是指会计活动中当事人(包括企业股东、经营管理者及其它相关人员),为了局部或个人利益,事前经过周密的计划、安排,故意以欺诈、隐瞒、舞弊等手段,使会计信息不能正确反映企业的实际经济活动,或是通过故意制造虚假的会计事项等手段,人为操纵营业利润。这种做法就是会计实务中通常所说的“假账真算”、“假账假算”。这种作假方法由于设计的比较缜密,一般发现起来较为困难。但是由于其牵涉企业的方方面面,因此运作起来也较为困难,造假成本相对较高。
二是利用会计制度本身的不完善和财务会计本身所具有的不确定性来造假。所谓会计制度,从广义上说,泛指为界定、确认和保护产权而制定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