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型政府职能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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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型政府职能论文
摘要:强化政府服务职能,并不意味着政府责任的改变。首先,要加强政府的管理监督责任,不能借故推卸,否则就是失职;其次,政府在下放权力给政府主体,以保证服务的快速有效供给时,也要按照权限与责任相一致的原则,政府、市场和社会都应当对各自分担的责任负责,并互相监督
一. 服务型政府的内涵
“服务型政府”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概念,是我国行政管理改革的目标模式,其主要的理论基础是美国学者登哈特夫妇提出的新公共服务理论。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更是明确阐述了服务型政府的内涵:“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更好地为基层、企业和社会公众服务。”要求按照转变职能、权责一致、强化服务、改进管理、提高效能的原则,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优化机构设置,更加注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二. 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原因
(一)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建设服务型政府,从根本上说是由人民政府的性质所决定的。我们的政府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政府的基本职能和本质特征。党的宗旨和政府的性质决定了政府所做的一切,必须也只能是为人民谋利益,为人民服务。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政府传统的管理模式越来越不适应经济社会飞速发展的需要,迫切需要加快政府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不断提高为人民服
务的水平。
(二)建设服务型政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出发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对政府改革和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建设服务型政府。在我国,各级政府拥有很大的权力,掌握着大量公共资源,在和谐社会建设中承担着主要责任。构建和谐社会,要求政府履行好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和公共事业,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不断加强社会管理和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公正、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而后一方面恰恰是当前政府职能的薄弱环节,因此迫切要求通过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来改善和加强。
(三)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需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和政府各有分工,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的是市场;政府的职能定位更主要的是为市场主体提供服务和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包括法制环境、信用环境和市场环境等,通过经济调节弥补市场失灵带来的弊端,而不是用行政手段去直接干预经济运行。如果政府在市场活动中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就很难保证市场活动的公正。当前,我国的政府管理体制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比如,政府缺位或越位的现象仍带有一定的普遍性;繁琐的行政审批带来的效率低下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政府部门职能交叉、不能依法行政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等等。
三.建设服务型政府中存在的问题
(一)盲目服务。政府行为是以提供公共服务为宗旨的,这种服务只有满足了社会、企业和公众的需求,并对他们的利益实现有所帮助时,才有实质性的作用,服务对象才能对其给予肯定性的评价。但在现实中,却存在着政府在不了解社会、企业和公众的想法、需求的情况下,只管按照自己的想法给公众提供服务,确定服务方式的现象。
(二)差别服务。人是生而平等的,所以,政府在提供服务时也应该是平等的、毫无差别的。然而在现实中,政府不自觉的把人分为“城市人”和“农村人”。既然有区分,待遇当然有所不同。“城市人”在医疗保险、子女教育、道路交通等等许多方面享受的公共服务显然不同于“农村人”。
(三)强制服务。是否接受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应该是由公民自己来决定的。他们有权决定要不要服务,要什么样的服务,何时需要服务,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决定政府服务的方式与效果。然而,有些地方在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过程中出现了强制服务的现象,甚至有的干部靠建设服务型政府来搞政绩。
四.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途径
(一)政府官员应不断提升自我修养,摒弃“官本位”、管制行政、专制行政和无限权力行政等陈旧观念,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基本理念。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这就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在服务规则、管理方式、服务程序作出相应的调整。在具体规则方面,政府部门要注重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率,特别要强调公开性和透明性;在管理方式方面,政
府部门应趋向于协商、解释和说服,注重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公民之间的互动。只有这样,才能更好体现政府以人为本的公共服务精神和施政理念。
(二)摈弃政府一元治理,实现公共服务主体的多元化。服务型政府要求政府改变原来单中心的公共服务实现模式,建立由政府、公民和第三部门构成的合作型组织模式,以适应公共服务的社会化和市场化的要求。这样才能使公共事务的治理具有复合治理的制度安排,灵活性的策略,多样性的治理工具和社会导向。
(三)调整相关机关,优化政府服务流程。在服务型政府的理念下做事,必须对原有的机关作出相应的调整,有用的保留,没用的撤销,没有的重建,使我们政府的系统,所有的机构都围绕一个大的服务格局来设定。另外,政府服务系统是由政府职能,组织结构和行政运行过程等因素构成的相互影响的有机整体。要加强政府的服务职能,必须着力优化政府的服务流程,否则将影响整个政府服务系统功能的发挥。通过优化流程,可以把成功的经验保留下来,实现决策的民主化。这可以降低政府类似事件处理过程的成本,使政府不至于因为人事的更迭而出现决策的重大失误,还可以有效遏制决策上的腐败,使政府决策更加正确和有效。
(四)强化政府责任实现政府服务职能的制度化。强化政府服务职能,并不意味着政府责任的改变。首先,要加强政府的管理监督责任,不能借故推卸,否则就是失职;其次,政府在下放权力给政府主体,以保证服务的快速有效供给时,也要按照权限与责任相一致的原
则,政府、市场和社会都应当对各自分担的责任负责,并互相监督;三是政府应当更多地向公共服务对象负责,公众对公共服务的评价认可程度,应当可以影响政府对公共服务项目负责人的奖惩任免,这样可以使政府公共服务部门更加关注政府服务,切实对公共服务负起责任。建立服务型政府,其重点是在改革和完善政府服务体制中,加强政府服务的制度建设。一名公务员或一级政府要做一件为人民服务的事并不难,难的是能形成为民服务的习惯,有着一贯良好作风。最后,注重政府服务绩效的评估,健全政府责任追究体系。只有当政府的服务满足了社会、企业和公民的需要和期望,并维护和增进了他们的利益时,才有实质性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