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铁路局《行规》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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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凡在货运单据、车牌、列车编组顺序表或调车作业通知单(示意图)中填记的下列三角标记,其含义为:
1.GK――表示装载易腐货物需要加快办理作业的车辆;
2.GA――表示由公安人员押运的装载重要物资的车辆;
3.GW――表示属“特种运输”中装载特种装备、特种材料、精密仪器和尖端保密产品的车辆;
4.G丰――表示按规定须与装载蜜蜂的车辆进行隔离的农药车;
二、南京西站开往长江以北的旅客列车,加挂货车时,在南京西至南京间可挂于机车次位。
三、市郊旅客(通勤)列车加挂货车时,须有列车调度员的命令,但不得超过10辆,编挂位置由列车调度员确定。
四、旅客列车尾部加挂客车原则上不得超过2辆,遇特殊情况必须超过2辆时,应将运转车长值乘位置和列车尾部标志灯移至列车尾部。
5.GB――表示装载有较高保价运输金额货物的车辆。
三、军用列车中车辆的编组隔离,按军运部门提出的要求办理。
四、铁路车辆编组隔离表
(注意此处插入电子文档铁路车辆编组隔离表)
第16条 车钩、软管及电气连接线摘挂和摘结的分工表(《技规》第205、206、207条)
顺
序
作业项目
分 工
作业情形
车站人员
列检人员
2.电力、内燃机车的牵引电动机故障或转动性能不良,未作处理和确认时,禁止附挂列车回送;
3.本局的电力、内燃机车跨局送厂修及返段时,客运机车可附挂旅客列车回送,附挂货物列车时应挂直通货物列车,有关其他事项按第1项规定办理。
二、轨道起重机附挂货物列车回送时,应与同一到站的货车编成一组。仅制动主管通风而无制动装置时,应同样按照关门车的规定进行编挂。轨道起重机编入救援列车的位置,由救援列车负责人确定。
○
无运转车长又无车辆乘务员时
○
3
无列检作业的车站单机挂车及列尾装置故障时
○
4
无列检作业挂有列尾装置的列车
○
注:回送客车底列车按无运转车长又无车辆乘务员值乘的列车办理
二、列车尾部摘下机车或车辆时,可不进行自动制动机的试验。
三、编组站、区段站列检人员进行自动制动机的全部试验时,应在列车尾端软管上安装试验用的标准压力表,与最后位客车的压力表进行校对。此时,与标准压力表的表量差不得超过±20kPa。其他列车标准压力表与规定的主管压力之差不得超过±20kPa。
○
利用本务机车摘挂作业时
○
列车中车辆软管的连结
有列检作业的列车
始发列车
○
非始发列车
○
规定列检不作业的小运转列车和单机挂车
○
无列检作业的列车
○
4
软管摘解
列车机车与第一辆车软管的摘解
利用本务机车摘挂作业时
○
有列检作业的列车
○
无列检作业的列车
非单班单司机值乘时
○
单班单司机值乘有车辆乘务员时
○
单班单司机值乘无车辆乘务员时
第25条 货物列车编挂列尾装置的补充规定(《技规》第194条)
尚未配备列尾装置的区段,下列情况暂准货物列车不编挂列尾装置:
1.自动闭塞区段运行的货物列车;
2.小运转列车;
3.运行于自动闭塞区间的货物列车经由半自动闭塞区间运行时。
第26条缺少车门的车辆禁止编人列车的补充规定(《技规》第190条)
机 车乘务员
车 辆乘务员
1
车辆连挂
列车机车与第一辆车的连挂
利用本务机车摘挂作业时
○
本务机无摘挂作业时
非单班单司机值乘的列车
○
单班单司机值乘有列检作业的列车
○
单班单司机值乘无列检作业的列车
○
单班单司机值乘无列检作业的列车且无车辆乘务员时
○
列车中车辆的连挂
○2车钩摘解Fra bibliotek列车机车与第一辆车的车钩摘解
有列检作业的列车
对定检过期的检修回送企业自备货车,路外企业可根据检修合同,委托所在地车辆段整修后,方准办理挂运手续。
六、局管内各列检所,对在铁路营业线上运行的路外企业自备货车,应与铁路运用货车同样按规定进行检查和修理,并保证运行安全。但对企业自备的专用货车(如装化工产品、有毒物品、放射性物品的货车及发电列车等)铁路列检只对走行、制动、连挂、缓冲部分进行检查和维修,其他部分由企业单位负责。
二、车站根据列车调度员的布置,应主动与有关作业站联系并按规定进行确报。有关作业站应及时编制调车作业计划。
第15条车辆编组隔离的补充规定(《技规》第191条)
一、装有蜜蜂的车辆,与标有“G丰”的农药车不得编入同一列车。如因车流不足,分别挂运有困难时,在本次列车运行全程内中途不发生列车折角转向的条件下,可编挂在同一列车,但应将蜜蜂车挂在标有“G丰”的农药车的前部,并隔离4辆及其以上。蜜蜂车与装载生石灰的车辆隔离2辆及其以上。
○
无列检作业的列车
非单班单司机值乘时
○
单班单司机值乘有车辆乘务员时
○
单班单司机值乘无车辆乘务员时
○
利用本务机车摘挂作业时
○
列车中车辆的车钩摘解
○
3
软管连结
列车机车与第一辆车软管的连结
有列检作业的列车
○
无列检作业的列车
有车辆乘务员的列车
○
无车辆乘务员的列车非单班单司机值乘时
○
无车辆乘务员的列车单班单司机值乘时
四、固定在企业内专用的自备车辆,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过轨时,须由企业通知附近车辆段或列检所派人进行检查确认后,方可挂运。
五、路外企业自备货车在铁路营业线上运行时,因定检质量不良而发生事故,其事故责任和损失均由施行检修的单位负责。如定检过期、定检标志不清或有涂改的货车,发生事故时,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车辆所属单位负责。定检到期和过期的企业自备货车,在确保行车安全的条件下,轴检不超过七天;辅修不超过十五天;段修不超过一个月,准许顺向继续运行到企业单位所在站。
三、机械冷藏车装有103型制动机时,按103型制动机;装有K2型制动机时,按K2型制动机计算闸瓦压力。
四、如每百吨列车重量闸瓦压力不足《技规》第201条规定最低值时,应通知车站甩车;但对小运转列车,可按调度命令限速运行。
五、闸瓦压力的计算方法,每百吨列车重量的实际闸瓦压力为:
全列车总闸瓦压力(kN)
旅客列车运转车长(无运转车长为车辆乘务员)进行列车自动制动机的简略试验时,应确认列车尾部车辆的压力表,列车自动制动机主管压力表的表量差亦不得超过±20kPa,列车总风管的压力表压力低于550(新曙光号内燃动车组低于750)kPa时应通知列检人员检查处理。
四、车辆段应根据车务段、直属站和列车段提出的计划,按季供应必要数量的胶皮垫圈,费用列客货车维修科目。
第23条货物列车中编挂关门车的数量及掌握方法(《技规》第201、202条)
关门车总数超过列车总辆数6%时,应计算闸瓦压力,并填写制动效能证明书交给司机。
一、有列检作业的列车,由列检人员;无列检作业的列车,由车站负责计算。
二、装有两套K2型制动机的车辆,每辆闸瓦压力按240kN计算,一开一关按关门车办理。
—————————————×100
列车总重量(自重+载重)
六、中途折角变更运行方向的货物列车,列车尾部三辆之内不得编挂关门车。
第24条厂矿企业自备机车、货车和轨道起重机过轨时编人列车的条件
一、凡进入铁路营业线运行的企业自备车辆,必须根据铁道部颁发的企业自备车辆车种、车型、车号编码统一编制车种、车型、车号。
客车随货物列车回送,军用列车(另有布置的除外)以及回送客车底的列车在有货列检所的车站停车时,由货列检进行技术检查。
二、以客车底编组的列车(包括按《技规》第192条加挂货车时),制动机主管压力为600kPa。列车中车辆自动制动机的要求,按旅客列车办理。
以货车编组或客货车混合编组的列车,制动机主管压力为500kPa。列车中编挂关门车的辆数,按货物列车办理。
关闭的自动制动机截断塞门由列检人员负责开放。列检人员开闭自动制动机截断塞门后,应及时通知车站。
第20条旅客列车、军用列车、回送客车底的列车的技术检查及临时旅客列车自动制动机主管压力的规定(技规201条)
一、始发的旅客列车和回送客车底的列车,在有客列检的车站,由客列检;无客列检时,由货列检;无客、货列检时,由车辆乘务员负责技术检查。
4.重联机车间的车钩、软管的摘挂和摘结由机车乘务组负责;
5.软管包含制动主管和列车总风管的软管。
第17条试验列车自动制动机的补充规定(《技规》第213条)
一、试验列车自动制动机的分工表
顺
序
分工
作业地点和情形
列检
人员
车辆乘务员
车
站
运转
车长
机车乘务员
1
有列检作业的列车
○
2
无列检作业的列车
有运转车长时
○
无运转车长有车辆乘务员时
第22条局管内回送非工作机车、轨道起重机的补充规定(《技规》第198条)
局管内回送非工作机车、轨道起重机时,除按《技规》和机车运用规章有关规定办理外,补充如下:
一、电力、内燃机车的回送
1.良好的电力、内燃机车以及电力、内燃机车故障,但走行部分(包括各转动性能)良好,需回本段修理时,在附挂机车的最高运行速度能满足列车运行速度要求的前提下,准许挂特快旅客列车以外的旅客列车本务机次位回送(特快旅客列车本务机途中发生故障附挂回段时不受此限),以一台为限;随货物列车回送时,不受台数限制,可挂于本务机车次位或与同一到站的货车编成一组;
○
列车中车辆间软管的摘解
○
5
旅客列车电气连接线的连结与摘解
有客列检作业的列车
○
无客列检作业的列车
○
6
密接式车钩摘挂作业
车钩的摘挂和软管的摘解
○
软管的连结
有列检作业人员时
○
无列检作业人员时
○
注: 1.油龙、机械冷藏列车的车辆乘务员,不属本表所指的车辆乘务员;
2.单机挂车时,按本表分工同样办理;
3.补机与列车的连挂和软管的连结,以及车钩、软管的摘解,固定使用的补机,均由机车乘务员;临时使用的补机,均由调车人员负责;
五、小运转列车列检技术作业的规定
1.特准有列检作业的南京东、南京北、南京西、绩溪县、芜湖东、铜陵站对开行的小运转列车和单机挂车,列检可不进行技术作业,由车站负责简略试验(经由南京、芜湖长江大桥及芜湖东Ⅰ、Ⅲ场-马鞍山、芜湖南的小运转列车和单机挂车除外)。
2.艮山门—乔司的小运转列车,列检仅负责始发作业,不进行到达检查。南星桥—艮山门、杭州北—艮山门的小运转列车,由艮山门列检负责进行到达作业。艮山门—南星桥的小运转列车由艮山门列检负责始发作业。艮山门—杭州北的小运转列车,艮山门列检不作始发作业。
3.零星返杭的P65行包车辆到达乔司站后,由乔司站负责集结成组编挂小运转列车到艮山门站,艮山门列检所进行库检作业。
第18条自动制动机空重位置调整与检查的分工(《技规》第215条)
自动制动机空重位置的调整,由装车或卸车站的货运员负责;编入列车时,有列检作业的,由列检人员负责;无列检作业的,由车站负责。发现不符合时,应立即调整。
第19条自动制动机截断塞门关闭和开放的分工
列车中编挂有因装载的货物需停止车辆制动作用的车辆时,到达有列检所的车站,由车站通知列检人员。运行途中,自动制动机临时发生故障不能立即修复时,由司机或会同运转车长(车辆乘务员)负责关闭,但关门车的编挂位置不得违反《技规》的规定。到达有列检所的车站,货物列车由司机、旅客列车由车辆乘务员通知列检人员。
二、路外企业的自备机车、货车和轨道起重机,在铁路营业线上运行前,须经铁路机务、车辆段人员进行检查,确认机车、货车、轨道起重机的限界和各部技术状态,均符合铁路规章的要求。并由该企业与所在铁路机务段或车辆段签订有关协议后方可办理(协议书应报双方主管局备查)。
三、路外企业自备货车,长期在铁路营业线上固定区段运行而不经过铁路列检所时,可由铁路列检所按铁路同性质车辆的有关规定,派人检查维修。具体办法,由路外企业与所在地车辆段在协议中商定。
四、单机挂风动石碴车组时,准挂11辆。
五、下列线路坡度超过12‰的区段,单机挂车时,不得超过5辆。
金千线:永昌~千岛湖间;
长牛线:煤山~牛头山间。
第14条 摘挂列车摘挂计划的布置
一、列车调度员应根据日班计划确定的摘挂列车摘挂计划,于列车在始发站或接续站开出前,向有关站布置(预告三个作业站的摘挂车计划)。
行邮、行包列车,制动机主管压力为600kPa。
三、机车出段前,应按列车运行图规定的车底种别(遇有临时变更或加开时,由客调通知机调转告),由机务段调度员通知司机,调整到规定压力。
第21条旅客列车加挂车辆的补充规定(《技规》第192、193条)
一、旅客列车加挂货车时,除按《技规》第192条办理外,对加挂的货车,须经车辆部门检查和同意。
第二章编组列车
第13条单机挂车的补充规定(《技规》第199条)
一、单机挂车时,列车调度员须发布命令并布置有关站及司机。跨局时,并须取得邻局调度所的同意。
二、单机挂车可按小运转列车进行隔离。
三、单机挂车时,禁止挂乘有人员(押运人员除外)的车辆。附挂空客车时,不得超过5辆(客车、货车混挂时,按1辆客车折2辆货车计算)。
1.GK――表示装载易腐货物需要加快办理作业的车辆;
2.GA――表示由公安人员押运的装载重要物资的车辆;
3.GW――表示属“特种运输”中装载特种装备、特种材料、精密仪器和尖端保密产品的车辆;
4.G丰――表示按规定须与装载蜜蜂的车辆进行隔离的农药车;
二、南京西站开往长江以北的旅客列车,加挂货车时,在南京西至南京间可挂于机车次位。
三、市郊旅客(通勤)列车加挂货车时,须有列车调度员的命令,但不得超过10辆,编挂位置由列车调度员确定。
四、旅客列车尾部加挂客车原则上不得超过2辆,遇特殊情况必须超过2辆时,应将运转车长值乘位置和列车尾部标志灯移至列车尾部。
5.GB――表示装载有较高保价运输金额货物的车辆。
三、军用列车中车辆的编组隔离,按军运部门提出的要求办理。
四、铁路车辆编组隔离表
(注意此处插入电子文档铁路车辆编组隔离表)
第16条 车钩、软管及电气连接线摘挂和摘结的分工表(《技规》第205、206、207条)
顺
序
作业项目
分 工
作业情形
车站人员
列检人员
2.电力、内燃机车的牵引电动机故障或转动性能不良,未作处理和确认时,禁止附挂列车回送;
3.本局的电力、内燃机车跨局送厂修及返段时,客运机车可附挂旅客列车回送,附挂货物列车时应挂直通货物列车,有关其他事项按第1项规定办理。
二、轨道起重机附挂货物列车回送时,应与同一到站的货车编成一组。仅制动主管通风而无制动装置时,应同样按照关门车的规定进行编挂。轨道起重机编入救援列车的位置,由救援列车负责人确定。
○
无运转车长又无车辆乘务员时
○
3
无列检作业的车站单机挂车及列尾装置故障时
○
4
无列检作业挂有列尾装置的列车
○
注:回送客车底列车按无运转车长又无车辆乘务员值乘的列车办理
二、列车尾部摘下机车或车辆时,可不进行自动制动机的试验。
三、编组站、区段站列检人员进行自动制动机的全部试验时,应在列车尾端软管上安装试验用的标准压力表,与最后位客车的压力表进行校对。此时,与标准压力表的表量差不得超过±20kPa。其他列车标准压力表与规定的主管压力之差不得超过±20kPa。
○
利用本务机车摘挂作业时
○
列车中车辆软管的连结
有列检作业的列车
始发列车
○
非始发列车
○
规定列检不作业的小运转列车和单机挂车
○
无列检作业的列车
○
4
软管摘解
列车机车与第一辆车软管的摘解
利用本务机车摘挂作业时
○
有列检作业的列车
○
无列检作业的列车
非单班单司机值乘时
○
单班单司机值乘有车辆乘务员时
○
单班单司机值乘无车辆乘务员时
第25条 货物列车编挂列尾装置的补充规定(《技规》第194条)
尚未配备列尾装置的区段,下列情况暂准货物列车不编挂列尾装置:
1.自动闭塞区段运行的货物列车;
2.小运转列车;
3.运行于自动闭塞区间的货物列车经由半自动闭塞区间运行时。
第26条缺少车门的车辆禁止编人列车的补充规定(《技规》第190条)
机 车乘务员
车 辆乘务员
1
车辆连挂
列车机车与第一辆车的连挂
利用本务机车摘挂作业时
○
本务机无摘挂作业时
非单班单司机值乘的列车
○
单班单司机值乘有列检作业的列车
○
单班单司机值乘无列检作业的列车
○
单班单司机值乘无列检作业的列车且无车辆乘务员时
○
列车中车辆的连挂
○2车钩摘解Fra bibliotek列车机车与第一辆车的车钩摘解
有列检作业的列车
对定检过期的检修回送企业自备货车,路外企业可根据检修合同,委托所在地车辆段整修后,方准办理挂运手续。
六、局管内各列检所,对在铁路营业线上运行的路外企业自备货车,应与铁路运用货车同样按规定进行检查和修理,并保证运行安全。但对企业自备的专用货车(如装化工产品、有毒物品、放射性物品的货车及发电列车等)铁路列检只对走行、制动、连挂、缓冲部分进行检查和维修,其他部分由企业单位负责。
二、车站根据列车调度员的布置,应主动与有关作业站联系并按规定进行确报。有关作业站应及时编制调车作业计划。
第15条车辆编组隔离的补充规定(《技规》第191条)
一、装有蜜蜂的车辆,与标有“G丰”的农药车不得编入同一列车。如因车流不足,分别挂运有困难时,在本次列车运行全程内中途不发生列车折角转向的条件下,可编挂在同一列车,但应将蜜蜂车挂在标有“G丰”的农药车的前部,并隔离4辆及其以上。蜜蜂车与装载生石灰的车辆隔离2辆及其以上。
○
无列检作业的列车
非单班单司机值乘时
○
单班单司机值乘有车辆乘务员时
○
单班单司机值乘无车辆乘务员时
○
利用本务机车摘挂作业时
○
列车中车辆的车钩摘解
○
3
软管连结
列车机车与第一辆车软管的连结
有列检作业的列车
○
无列检作业的列车
有车辆乘务员的列车
○
无车辆乘务员的列车非单班单司机值乘时
○
无车辆乘务员的列车单班单司机值乘时
四、固定在企业内专用的自备车辆,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过轨时,须由企业通知附近车辆段或列检所派人进行检查确认后,方可挂运。
五、路外企业自备货车在铁路营业线上运行时,因定检质量不良而发生事故,其事故责任和损失均由施行检修的单位负责。如定检过期、定检标志不清或有涂改的货车,发生事故时,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车辆所属单位负责。定检到期和过期的企业自备货车,在确保行车安全的条件下,轴检不超过七天;辅修不超过十五天;段修不超过一个月,准许顺向继续运行到企业单位所在站。
三、机械冷藏车装有103型制动机时,按103型制动机;装有K2型制动机时,按K2型制动机计算闸瓦压力。
四、如每百吨列车重量闸瓦压力不足《技规》第201条规定最低值时,应通知车站甩车;但对小运转列车,可按调度命令限速运行。
五、闸瓦压力的计算方法,每百吨列车重量的实际闸瓦压力为:
全列车总闸瓦压力(kN)
旅客列车运转车长(无运转车长为车辆乘务员)进行列车自动制动机的简略试验时,应确认列车尾部车辆的压力表,列车自动制动机主管压力表的表量差亦不得超过±20kPa,列车总风管的压力表压力低于550(新曙光号内燃动车组低于750)kPa时应通知列检人员检查处理。
四、车辆段应根据车务段、直属站和列车段提出的计划,按季供应必要数量的胶皮垫圈,费用列客货车维修科目。
第23条货物列车中编挂关门车的数量及掌握方法(《技规》第201、202条)
关门车总数超过列车总辆数6%时,应计算闸瓦压力,并填写制动效能证明书交给司机。
一、有列检作业的列车,由列检人员;无列检作业的列车,由车站负责计算。
二、装有两套K2型制动机的车辆,每辆闸瓦压力按240kN计算,一开一关按关门车办理。
—————————————×100
列车总重量(自重+载重)
六、中途折角变更运行方向的货物列车,列车尾部三辆之内不得编挂关门车。
第24条厂矿企业自备机车、货车和轨道起重机过轨时编人列车的条件
一、凡进入铁路营业线运行的企业自备车辆,必须根据铁道部颁发的企业自备车辆车种、车型、车号编码统一编制车种、车型、车号。
客车随货物列车回送,军用列车(另有布置的除外)以及回送客车底的列车在有货列检所的车站停车时,由货列检进行技术检查。
二、以客车底编组的列车(包括按《技规》第192条加挂货车时),制动机主管压力为600kPa。列车中车辆自动制动机的要求,按旅客列车办理。
以货车编组或客货车混合编组的列车,制动机主管压力为500kPa。列车中编挂关门车的辆数,按货物列车办理。
关闭的自动制动机截断塞门由列检人员负责开放。列检人员开闭自动制动机截断塞门后,应及时通知车站。
第20条旅客列车、军用列车、回送客车底的列车的技术检查及临时旅客列车自动制动机主管压力的规定(技规201条)
一、始发的旅客列车和回送客车底的列车,在有客列检的车站,由客列检;无客列检时,由货列检;无客、货列检时,由车辆乘务员负责技术检查。
4.重联机车间的车钩、软管的摘挂和摘结由机车乘务组负责;
5.软管包含制动主管和列车总风管的软管。
第17条试验列车自动制动机的补充规定(《技规》第213条)
一、试验列车自动制动机的分工表
顺
序
分工
作业地点和情形
列检
人员
车辆乘务员
车
站
运转
车长
机车乘务员
1
有列检作业的列车
○
2
无列检作业的列车
有运转车长时
○
无运转车长有车辆乘务员时
第22条局管内回送非工作机车、轨道起重机的补充规定(《技规》第198条)
局管内回送非工作机车、轨道起重机时,除按《技规》和机车运用规章有关规定办理外,补充如下:
一、电力、内燃机车的回送
1.良好的电力、内燃机车以及电力、内燃机车故障,但走行部分(包括各转动性能)良好,需回本段修理时,在附挂机车的最高运行速度能满足列车运行速度要求的前提下,准许挂特快旅客列车以外的旅客列车本务机次位回送(特快旅客列车本务机途中发生故障附挂回段时不受此限),以一台为限;随货物列车回送时,不受台数限制,可挂于本务机车次位或与同一到站的货车编成一组;
○
列车中车辆间软管的摘解
○
5
旅客列车电气连接线的连结与摘解
有客列检作业的列车
○
无客列检作业的列车
○
6
密接式车钩摘挂作业
车钩的摘挂和软管的摘解
○
软管的连结
有列检作业人员时
○
无列检作业人员时
○
注: 1.油龙、机械冷藏列车的车辆乘务员,不属本表所指的车辆乘务员;
2.单机挂车时,按本表分工同样办理;
3.补机与列车的连挂和软管的连结,以及车钩、软管的摘解,固定使用的补机,均由机车乘务员;临时使用的补机,均由调车人员负责;
五、小运转列车列检技术作业的规定
1.特准有列检作业的南京东、南京北、南京西、绩溪县、芜湖东、铜陵站对开行的小运转列车和单机挂车,列检可不进行技术作业,由车站负责简略试验(经由南京、芜湖长江大桥及芜湖东Ⅰ、Ⅲ场-马鞍山、芜湖南的小运转列车和单机挂车除外)。
2.艮山门—乔司的小运转列车,列检仅负责始发作业,不进行到达检查。南星桥—艮山门、杭州北—艮山门的小运转列车,由艮山门列检负责进行到达作业。艮山门—南星桥的小运转列车由艮山门列检负责始发作业。艮山门—杭州北的小运转列车,艮山门列检不作始发作业。
3.零星返杭的P65行包车辆到达乔司站后,由乔司站负责集结成组编挂小运转列车到艮山门站,艮山门列检所进行库检作业。
第18条自动制动机空重位置调整与检查的分工(《技规》第215条)
自动制动机空重位置的调整,由装车或卸车站的货运员负责;编入列车时,有列检作业的,由列检人员负责;无列检作业的,由车站负责。发现不符合时,应立即调整。
第19条自动制动机截断塞门关闭和开放的分工
列车中编挂有因装载的货物需停止车辆制动作用的车辆时,到达有列检所的车站,由车站通知列检人员。运行途中,自动制动机临时发生故障不能立即修复时,由司机或会同运转车长(车辆乘务员)负责关闭,但关门车的编挂位置不得违反《技规》的规定。到达有列检所的车站,货物列车由司机、旅客列车由车辆乘务员通知列检人员。
二、路外企业的自备机车、货车和轨道起重机,在铁路营业线上运行前,须经铁路机务、车辆段人员进行检查,确认机车、货车、轨道起重机的限界和各部技术状态,均符合铁路规章的要求。并由该企业与所在铁路机务段或车辆段签订有关协议后方可办理(协议书应报双方主管局备查)。
三、路外企业自备货车,长期在铁路营业线上固定区段运行而不经过铁路列检所时,可由铁路列检所按铁路同性质车辆的有关规定,派人检查维修。具体办法,由路外企业与所在地车辆段在协议中商定。
四、单机挂风动石碴车组时,准挂11辆。
五、下列线路坡度超过12‰的区段,单机挂车时,不得超过5辆。
金千线:永昌~千岛湖间;
长牛线:煤山~牛头山间。
第14条 摘挂列车摘挂计划的布置
一、列车调度员应根据日班计划确定的摘挂列车摘挂计划,于列车在始发站或接续站开出前,向有关站布置(预告三个作业站的摘挂车计划)。
行邮、行包列车,制动机主管压力为600kPa。
三、机车出段前,应按列车运行图规定的车底种别(遇有临时变更或加开时,由客调通知机调转告),由机务段调度员通知司机,调整到规定压力。
第21条旅客列车加挂车辆的补充规定(《技规》第192、193条)
一、旅客列车加挂货车时,除按《技规》第192条办理外,对加挂的货车,须经车辆部门检查和同意。
第二章编组列车
第13条单机挂车的补充规定(《技规》第199条)
一、单机挂车时,列车调度员须发布命令并布置有关站及司机。跨局时,并须取得邻局调度所的同意。
二、单机挂车可按小运转列车进行隔离。
三、单机挂车时,禁止挂乘有人员(押运人员除外)的车辆。附挂空客车时,不得超过5辆(客车、货车混挂时,按1辆客车折2辆货车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