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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必背的重要理论及概念
第一章审计概论
一.审计概念:是由独立的专门机构或人员接受委托或根据授权,对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的会计报表和其他资料及其所反映的经济活动进行审查并发表意见。

二.审计的目的: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是否合法、公允发表意见(一般目的)。

会计报表审计是现代审计的支柱。

三审计对象:审计对象是指审计的客体,包括被审计的实体和内容。

通常审计对象可概括为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

具体地说,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1.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营管理活动;
2.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资料。

四.注册会计师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关系
(一)区别,列表如下:
(二)联系:
1。

联系参见民间审计与政府审计;内部审计与注册会计师审计都是现代审计体系的组成部分。

主要体现在两者都是对被审计单位经济事项进行审计,在很多时候,注册会计师审计需要考虑利用内部审计工作,以提高审计效率,而内部审计部门也经常要求注册会计师审计提供管理建议。

2.(结合P152[准则原文]、P160学习)任何一种外部审计在对一个单位进行审计时,都要对其内部审计的情况进行了解并考虑是否利用其审计工作成果。

这是因为:
第一,内部审计是单位内部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在工作上具有一致性;
第三,利用内部审计工作成果可以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审计费用。

第三章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体系
一.独立审计准则:是注册会计师在执行独立审计业务过程中应当遵循的
行为准则,是衡量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质量的权威性标准,是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体系的核心部分,由注协制定报财政部批准后施行,他包括以下三下层次
1.独立审计基本准则
2.独立审计具体准则与独立审计实务公告
以上两层次属法定要求
3.执业规范指南
独立原则,是指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时应当在实质上和形式上(同时具备)独立于委托单位和其他机构。

具体包括三层含义:
第一层,所谓实质上的独立,是要求注册会计师与委托单位之间必须实实在在地毫无利害关系。

心态才能客观、公正。

第二层,所谓形式上的独立,是对第三者而言的,即注册会计师必须在第三者面前呈现一种独立于委托单位的身份,即在他人看来是独立的。

第三,独立原则在强调注册会计师对于委托单位保持独立性的同时,也要求他独立于外部其他机构和组织。

具体来说又包括三个内容:一是注册会计师“对所发表的意见负责”;二是,不论是业务承接、执行,还是报告的形成与提交,注册会计师均应依法办事,独立自主,不依附于其他机构和组织,也不受其干扰和影响;三是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无须经任何部门审定和批准。

2、独立原则的重要性
(1)超然关系。

注册会计师尽管接受委托单位的委托执行业务,而且要向委托单位收取费用,但注册会计师所承担的却是对于整个社会公众的责任,这就决定了注册会计师必须与委托单位和外部组织之间保持一种。

超然独立的关系。

(2)注册会计师的灵魂---独立性。

是“鬼”。

是客观、公正的基础。

注册会计师又称独立会计师、独立审计。

综上所述,在理解独立性原则时,一定要搞清楚以下几点:
(1)正确把握实质上的独立和形式上的独立两个概念。

辅导教材在这方面一直以来都给的比较模糊,尤其是没有明确指出书中所列举的事例究竟属于何种类型的独立性要求。

在历年的考前辅导班上,当按照教材内容阐述完后,当提问学员:“注册会计师持有委托单位的股票若不实行回避,则违反了实质上的独立要求,还是违反了形式上的独立要求?”决大多数学员都回答错误!为什么?没有正确理解了实质上的独立和形式上的独立两个概念的本质内涵。

其实,就差一句话,一句对二者的本质解释。

实际上,所谓实质上的独立,是指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保持的公正无偏的态度,又称为“精神上的独立性”、“内在的独立性”或“事实上的独立性”,它是一种精神状态、以及在履行专业判断和发表审计意见时不依赖和屈从于外界的压力和影响,它要求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严格保持超然性,不能主观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
尤其不应使自己的结论依附和屈从于持反对意见利益集团或人士的影响和压力。

如果注册会计师虽然具备了实质上的独立,但是报表使用者却认为他们是客户的辩护人,那么审计的作用就会大大降低。

因此,注册会计师保持实质上的独立性固然关键,但是报表使用者对这种独立性的信任也很重要。

这种信任使得注册会计师又具备了形式上的独立性。

所谓形式上的独立性,又称为“形体独立性”、“外在独立性”或“表面独立性”,具体是指辅导教材中几乎全部列举的注册会计师与委托单位之间必须实实在在地毫无利害关系的情形。

(2)正确把握实质上的独立和形式上的独立的关系
实质上的独立和形式上的独立是不同的两个概念,但有时又密不可分。

实质上的独立性是无形的,难以测量的;而形式上的独立性是有形的,可以观察的。

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时,不仅要保持实质上的独立,而且要保持形式上的独立。

因为实质上的独立只有当注册会计师在整个审计过程中真正保持中立(即不偏不倚)时才成立,而形式上的独立则是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独立性评判的结果。

即使注册会计师确实保持了实质上的独立,但如果社会公众认为其偏袒了委托人或其他任何一方而有失形式上的独立,则审计结果即使再正确也是徒劳,因为社会公众只能通过观察注册会计师外观上是否独立而决定是否信任其报告的信息。

现在,公众通过观察认为注册会计师形式上不独立,那
么,就算注册会计师确实保持了实质上的独立,他的服务也会丧失其价值。

因此,可以说,形式上的独立是实质上的独立的重要保证。

(3)独立性是客观、公正的基础。

是注册会计师的灵魂。

正因如此,注册会计师又称为独立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审计又称为独立审计。

(4)注册会计师审计表现出双向独立性的特征,既独立于委托人,又独立于被审计单位。

二.质量控制:是指会计事务所为了确保审计质量符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而建立和实施的控制政策和控制程序的总称。

控制程序包括指导、监督、复核
三.职业道德:背具体准则原文
第四章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一.被审单位的会计责任:建立和建全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提交审计的会计资料真实、合法和完整。

该责任应写入审计业务约定书中,以示负责
二.审计失败:指注册会计由于没有遵守公认审计准则而形成或提出了错误的审计意见,从而导致了审计风险
三.注会的审计责任:根据审计准则的要求,充分考虑审计风险,通过实施必要和适当的审计程序,将会计报表中存在的错误及舞弊揭露出来。

四.被审单位的责任:错误舞弊和违反法规行为及经营失败
五.注会的法律责任:违约、过失、欺诈
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关系[P44已学过]
(二)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审验责任、审核责任及审阅责任)在本书中的明示
错误与舞弊、违反法规行为的区别
第五章审计目标与审计范围
一.审计总目标:对被审单位的会计报表的合法性与公允性发表意见二.被审单位管理当局对会计报表的认定
1.存在或发生:是否把不应列入的项目挤入报表,即不多计
2.完整性:不少列应列项目
3.权利与义务:通常涉及所有权权利和法律义务问题,只与资产负债表组成要素有关
4.估价或分摊:各项目的计价是否合理、适当
5.表达与披露:各报表要素是否被适当地加以分类、说明和披露。

三.一般审计目标
1.总体合理性:评价帐户余额中是否有重要错报
2.真实性:余额真实,由管理当局关于“存在或发生”的认定推论得出
3.完整性:由完整性认定的推论得出
4.所有权:由权利和义务认定推论得出
5.估价:所列金额均正确估价和计量
6.截止:确定交易是否记入恰当的期间
7.机械准确性:不存在数理计算上的差错
5-7项由估价或分摊的认定推论得出
8.披露:报表中恰当地反映了帐户余额和相应的披露要求
9.分类:所列金额分类恰当
四.审计过程:包括计划阶段、实施审计阶段、审计完成阶段
五.审计业务约定书:指会计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共同签署的、据以确认审计业务的委托与受托关系,明确审计目的、审计范围及双方应负责任
与义务等事项的书面合同
六.审计的工作责任:依据按独立审计准则出具审计报告,并对发表的意见负责。

第六章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
一.审计证据的种类
1.实物证据:指通过实际观察或盘点所取得的、用以确定某些实物资
产是否确实存在的证据,对应的具体审计目标为真实性、完整性、估价、截止。

2.书面证据:以书面文件形式的一类证据,也称基本证据,可对应所有具体审计目标,内容包括:
外部证据:如函证回函、注会自己编制的各种计算表、分析表等证明力最强
内部证据:由被审单位提供,如会计记录等
3.口头证据:可提供一些重要线索,可对应除机械准确性外的审计目标
4.环境证据:一般不属基本证据,只对应总体合理性的审计目标二.审计证据的充分性:足够性,足以支持审计意见,应考虑以下因素1.审计风险:与审计证据的数量成正比
2.具体审计项目的重要性:与审计证据的充分性成正比
3.注会及助理人员的审计经验:与证据数量成反比
4.是否发现错误及舞弊:若发现则应增加证据数量
5.证据的类型与获取途径
三.审计证据的适当性:即相关性和可靠性,与证据数量成反比
四.审计证据的获取:即审计程序,包括以下几种
1.检查:对会计资料和其他书面文件的可靠程度进行审阅与复核
2.监盘:现场监督被审单位对各种实物资产及货币资金的盘点,并进行适当抽查。

3.观察:实地察看被审单位的经营场所、实物资产和有关控制程序的
执行情况
4.查询及函证
5.计算
6.分析性复核
审计证据与具体审计目标的关系(要背熟)
五.审计程序的分类(按运用目的)
1.对内控取得了解的程序:每次审计都必须执行
2.控制测试程序
3.实质性测试程序
六.审计工作底稿:是注会在执行审计业务过程中形成的全部审计工作记
录和获取的资料,其全部内容是注会形成审计结论、发表审计意见的直接依据,包括综合类、业务类、和备查类三种
七.底稿的三级复核制度
1.第一级:由项目经理逐张复核
2.第二级:由部门经理对重要会计帐项的审计、重要审计程序的执行以及审计调整事项进行复核
3.每三级:由主任会计师对重大会计审计问题、重大审计调整事项及重要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复核
第七章审计计划、重要性及审计风险
一.审计计划:是指注册会计师为了完成各项审计业务,达到预期审计目标,在执行具体审计程序之前
制定的工作计划。

二.分析性复核:指注会分析被审单位重要的比率或趋势,包括调查这些比率或趋势的异常变动及其与预期数额和相关信息的差异。

审计中使用本程序的假定是在没有反证的情况下,数据间继续存在一定的关系三.重要性:指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中错报或漏报的严重程度,这一程度在特定环境下可能影响会计报表使用者判断或决策
四.重要性水平:注册会计师站在报表使用者角度考虑,在不影响报表使用者进行判断或决策的前提下,所允许的最大错漏报金额,即可容忍性误差
五.重要性的运用
1.一般要求:A对重要性的评估需要运用专业判断
B在审计过程中运用重要性原则,可提高审计效率和保证审计质量
2.金额性质的考虑:以下各项金额不重要,但从性质方面考虑可能是重要的
A涉及舞弊与违法行为的错报或漏报
B可能引起履行合同义务的错报或漏报
C影响收益趋势的错报或漏报
D不期望出现的错报或漏报:如现金或资本帐户存在的错漏报
3.重要性水平与审计风险呈反向关系,重要性水平越高,审计风险越低。

但反之重要性水平越高,搜集的审计证据就越少,又有可能提高审计风险,所二者关系不是绝对的。

确定重要性水平的实质是假设会计报表或帐户的漏错报程度低于这个水平时,不会影响报表使用者的决策或判断。

六。

重要性水平进行初步判断应考虑的因素
5.有关法规对会计的要求:若存在可自主决定处理的会计事项,应从严确定重要性水平
6.被审计单位的经营规模与重要性水平的绝对值呈正比
7.内控制度健全,重要性水平可定得高一些,反之,应低
8.会计报表各项目的性质及其相互关系:一般说来,报表使用者十分关心流动性较高的项目,所以应从严制定重要性水平9.报表各项目的金额及波动幅度。

七.评价审计结果时对重要性的考虑
1.评价结果时所运用的重要性水平大大低于编制计划时的水平时,应重新评估所执行的审计程序是否充分,必要时追加执行程序。

2.汇总已发现或通过分析性复核程序推断出来的尚未调整的错漏报金额,并考虑其对报表是否产生重大影响
3.当汇总数超过重要性水平时,为降低审计风险,注会应考虑:A扩大实质性测试范围,进一步确认汇总数是否重要;B提请被单位调整报表,使汇总数低于重要性水平。

4.若被审计单位拒绝调整或扩大测试后尚未调整的汇总数仍超过重要性水平,注会应发表保留意见(只影响个别决策但就整体而言是公允时)或否定意见(非常重要,可影响大多数使用者决策时)5.若前期尚未调整的错漏报未消除且导致本期报表严重失实,汇总时也应包括进来,另外,汇总进还应考虑期后事项和或有事项是否已进行适当处理。

八.分析性复核在审计各阶段中的用途
1.计划阶段:使注会对被审单位的经营情况获得更好的了解和确认资料间异常的关系和意外的波动,以便找出存在潜在错报风险的领域(必须使用)
2.实施阶段:作为实质性测试程序,以搜集相关认定的证据(可选)3.报告阶段:对报表的整体合理性作最后的复核(必须用)
九.计划阶段对分析性复核的依赖程度取决于以下因素:
1.被分析项目的重要性,若很重要,就不能只依赖分析性复核来形成结论。

2.分析的结果与对相同目标招执行其他程序的结论的一致性
3.预期分析性复核结果的准确性,对准确性较低的项目,不能过分依赖
4.若固有、控制风险的水平高,则不能过分依赖本程序,而应依赖更多的详细测试。

十.审计风险(AR):指报表存在重大错漏报,而审计人员审计后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

(若发表了,有可能被追究职业责
任),包括以下3种:
1.固有风险(IR):假设不存在相关内控时,某一帐户或交易类别单独或连同其他帐户、交易类别产生重大错漏报的可能性2.控制风险(CR):某一帐户或交易类别单独或连同其他帐户、交易类别产生重大错漏报而未能被内控防止、发现、或纠正的可能性3.检查风险(DR):某一帐户或交易类别单独或连同其他帐户、交易类别产生重大错漏报而未能被审计人员通过实质性测试发现的可能性
4.三者关系:AR=IR X CR X DR,对IR和CR,因与被审单位有关,注会无能为力;若固有及控制风险的综合水平越高,注会可接受的检查风险越低,注会就必须扩大审计范围,将检查风险尽量降低
十一.评估固有风险应考虑的因素
(一)评估与报表层次有关的应考虑
1.管理人员的品行和能力:诚信度和能力越高,固有风险越小
2.财务人员变动的频繁程度:与固有风险呈正比
3.管理人员遭受的异常压力:与固风成正比
4.业务性质的复杂程度
5.影响所在行业的环境因素
(二).评估与帐户余额或交易类别有关的固有风险应考虑
1.容易产生错报的报表项目
2.需利用专家工作结果佐证的重要交易或事项的复杂程度
3.确定帐户金额时,需要运用估计和判断的程度
4.容易遭受损失或被挪用的资产
5.临近会计期末发生的异常及复杂交易
6.在正常会计处理程序中容易被漏记的交易和事项
十三。

控制测试与控制风险的进一步评估:注会若拟依赖内控,应当实施控制测试程序,以评估控制风险,控制风险水平越低,注会就应获取越多的关于内控设计合理和运行有效的证据
如实质性测试表明,控制风险水平高于控制风险的初步评估水平,可能意味着根据对控制风险初步评估结论而设计的实质性测试程序不能将检查风险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此时注会应考虑追加相应的程序。

十四。

检查风险的评估基础:固有和控制风险的水平越高,注会就应实施越详细的实质性测试程序
十五。

检查风险对确定实质性测试性质、时间和范围的影响
十六。

检查风险与审计意见的类型:若不能将重要帐户或交易类别的检查风险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说明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注会应视严重程度发表保留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

第八章内部控制及其测试与评价
一.内控定义:指被审单位为了保证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发现、纠正错误和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和完整而制定和实施的政策和程序,内控贯穿于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只要存在经营活动和经营管理,就需要有相应的内控
二.内部控制的目标:
1.保证业务活动按照适当的授权进行。

2.保证所有交易和事项以正确的金额在恰当的会计期间及时记录于适当的帐户,使会计报表的编制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3.保证对资产和记录的接触、处理均经过适当的授权
4.保证帐面资产与实存资产定期核对相符
三.内部控制要素
(一)控制环境
1.经营管理的观念、方式和风格 2。

组织机构 3。

董事会 4。

授权和分配责任的方法
5.管理控制方法6。

内部审计7。

人事政策和实务8。

外部影响
(二)会计系统:核心是处理交易,能实现对会计报表的五大认定(三)控制程序:为内控的核心
1.交易授权:保证交易是管理人员在其被授权范围内产生的。

对估价或分摊及存在或发生产生影响
2.职责划分:即划分不相容职务
3.凭证与记录控制:会影响三种认定的控制风险:A存在或发生B完整性C估价或分摊
4.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
5.独立稽核
四.对被审单位内部控制进行了解的程序
1.询问被审单位的有关人员,并查阅相关内部控制文件
2.检查内部控制生成的文件和记录
3.观察被审单位的业务活动和内部控制的运行情况
4.选择若干具有代表性的交易和事项进行穿行测试
五.控制风险的初步评价
存在以下情况时,应将控制风险评估为高水平
1.企业内部控制失效
2.注会难以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做出评价
3.注册会计师不拟进行内部控制测试
存在以下情况时,不应评价其控制风险处于高水平
1.相关内部控制可能防止或发现和纠正重大错报或漏报
2.注会拟进行控制测试
六.控制测试:是为了确定内部控制的设计是否合理和运行是否有效而实施的审计程序,包括控制设计测试和控制执行测试。

通常注会只对准备信赖的内控进行测试,而且这种测试有助于减少实质性测试的工作量。

七.控制测试的种类
1.同步测试:在执行了解程序时同时了解相关控制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
2.追加测试:外勤工作中,在主要证实法下为进一步降低注会对控制风险的估计水平而实施的
3.计划测试:在选用较低控制风险估计水平法下为了支持注会计划的实质性测试水平而执行的程序
八.执行控制测试的具体方法
1.检查交易和事项的凭证
2.询问并实地观察未留下审计轨迹的内控的运行情况
3.重新执行相关内部控制程序
九.控制测试的范围:受注会计划控制风险估计水平的影响,二者成反比十.存在以下情况时,可不执行控制测试,直接执行实质性测试程序1.相关内部控制不存在
2.虽然存在但发现其并未有效运行
3.测试的工作量可能大于所减少的实质性测试工作量(即机会成本)十一。

控制测试的时间:尽可能在期中的后期执行
十二。

评价控制风险:是评价内部控制在防止或者发现和更正报表里的重要错报或漏报的有效程度的过程,是以某认定相关的各内部控制要素里的控制政策和程序为基础。

目的是为了确定完成审计工作所需执行的实质性测试的性质\时间和范围
十三。

控制风险评价的过程(注意与初步评价风险的区别)
注会只有在确认以下事项的情况下,才能将控制风险评价为高水平 1.控制政策和程序与认定不相关
2.控制政策和程序无效
3.取得证据来评价控制政策和程序显得不经济
注会只有在确认以下事项的情况下,才能将控制风险评价为低水平1.控制政策和程序与认定相关
2.通过控制测试已获得证据证明控制有效
十四.评价控制风险的步骤
1.确认该项认定可能存在哪些潜在的错报或漏报
2.确认哪些控制可以防止或发现和更正这些错报或漏报
3.执行控制测试,获取这些控制是否适当设计和有效执行的证据
4.评价所获得的证据
5.评价该认定的的控制风险
十六。

评价结果对实质性测试的影响:若评价内部控制的可信赖程度高,说明控制风险为最低,就可执行越有限的实质性测试,反之只有依赖执行更多的实质性测试程序,才能控制审计风险处于低水平。

无效的内部控制必然导致注册会计师增加实质性测试的工作量。

十七。

管理建议书:是注会针对审计过程中注意到的、可能导致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产生重大错漏报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而提出的书面建议,该建议书不应被视为注会对被审单位内控整体发表的意见,也不能减轻或免除被审单位管理当局建立健全内控的责任
十八。

管理建议与审计意见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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