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舟赛比赛场地要求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比赛场地、设备与器材
1.1航道
1.1.1赛场应设在静水水域,各航道都应是同样的宽度,航道线必须与起航线和终点线相垂直。
1.1.2航道本身所需要的长度、宽度,必须是经过专业人员测量的,并有精确的平面图纸。
1.1.3根据报名队数和场地条件设4或8条航道,每条航道的宽度至少12米。航道的编号以最接近终点裁判为第1道,其余以此类推。
1.1.4禁止使用固定的木桩、竹杆和类似的东西标记航道。航道内不能有水草、暗礁和其它障碍物,航道两边应各留有6米以上的安全警界水域。
1.1.5航道内最浅的地方水深不得少于3米。
1.1.6航道应设置浮标,航道浮标间距不得大于50米,使用黄色浮标。
每250米处使用红色浮标并设立分段距离标志。距终点100米范围使用红色浮标,间距不得大于25米。最后一个浮标设在终点线内2米处。浮标的直径为0.35米,它的表面应较薄软,浮标的颜色选用红色和黄色。
1.1.7起点线和终点线两端的延长线上(6米以外),必须设有高出水面3米清晰可见的标志杆,终点线远端则应设置高出水面3米、宽0.50米(中间0.1米为黑色、两边各0.2米为黄色)的终点瞄准牌。
1.1.8起点、终点处必须列明每一航道的编号。起点编号牌为1米×0.60米(白底黑字),安置在起航平台上,终点编号牌为高1米底长0.60米(白底黑字)三角标,安置在终点线外3米浮标的延长线上(终点裁判远侧)。有条件可在终点线后3米高5米处悬挂空中航道牌(规格与起点相同)。
1.1.9航道的一侧要留有20米以上的水域作附航道,供龙舟划至起点或做准备活动使用。
1.1.10根据航道全长,在起、终点线后至少各留100米准备区域和缓冲区域。
1.1.11航道两侧若离岸较近应有消浪设施。
注:1、航道必须于各参赛队报到之前,布置完毕。
2、环绕赛、拉力赛场地参阅特别规则
2.1场地设施
2.1.1码头(见图二)
2.1.1.1登舟码头的建成以有利于龙舟靠岸,有利于运动员登舟,有利于裁判的工作为宜。
2.1.1.2登舟码头长度一般不得少于40米,可供三组龙舟停靠。通往登舟码头的路面必须平整。
2.1.1.3属于陡岸条件设立登舟码头,必须搭建水上平台码头,每个平台长20米,宽5米,高于水面约0.25米,平台之间的距离为10米。
2.1.2起点发令台和起航平台
2.1.2.1起点发令台安置在起航线一侧0米处,距最近航道线6-10米,高于水平面3米,面积约10平方米,并配备遮阳和避雨设施。2.1.2.2起航平台应坚固、稳定,有利于比赛正常进行。起航平台(4或8航道)长12米,
图一竞赛场地平面图
图二码头宽2米,高出水平面约0.40米,安置在起航线后约20米处(见图1)。
2.1.2.3在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也可使用活动起航方式(见图2)。
2.1.3终点裁判台
终点裁判台根据赛场具体情况确定位置,应清晰可见2个标志杆重合,并设阶梯式工作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