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石油气二甲醚复合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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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石油气二甲醚复合燃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液化石油气二甲醚复合燃料混配的技术指标、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运输、标志、标签、安全技术说明书、储存、充装。
本标准适用于重庆市行政区域内液化石油气掺混二甲醚的复合燃料(英文缩写LPG+DME)。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液化石油气组分气相色谱与分析法
GB 11174 液化石油气
GB 12206 城市燃气热值测定方法
GB 14193 液化气体气瓶充装规定
GB 15258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GB 15382 气瓶阀通用技术条件
GB 16483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
GB 16804 气瓶警示标签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28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 5842 液化石油气钢瓶
GB 7144 气瓶颜色标志
CJ/T 259 城镇燃气用二甲醚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测规则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危险化学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监察规程
3 技术指标
液化石油气二甲醚复合燃料的原料应为液化石油气和城镇燃气用二甲醚,液化石油气的质量应符合GB 11174的规定,城镇燃气用二甲醚的质量应符合CJ/T 259的规定。
液化石油气二甲醚复合燃料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一规定
表一:液化石油气二甲醚复合燃料的技术指标
项目质量指标二甲醚在液化石油气复合燃料中质量分数%(v/v)不大于20
蒸气压(37.8℃),kPa 不大于1380
C5及C5以上组分含量,%(v/v)不大于
残留物
蒸发残留物,ml/100ml 不大于
油渍观察通过
铜片腐蚀(等级)不大于 1
游离水无
4 试验方法
二甲醚质量分数:按附录A规定执行。
蒸气压:按GB/T6602 执行
4.3 C5及C5以上组分含量:按SH/T 0230 执行
残留物:按SY/T7509 执行
铜片腐蚀:按SH/T 0232 执行
游离水:目视检测
5 检验规则
5.1.1 出厂检验是液化石油气二甲醚复合燃料在充装站充装后出厂前的检验,由充装站质量监督员每日按充装瓶数的2~4%进行抽查,合格的粘贴警示标签、充装标签和组成比例标识以示合格,然后才能离站进入市场销售。
出厂检验的指标
a 感观、嗅觉。
b 净充装量误差,应按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规则执行。
c 充装包装物应为液化石油气二甲醚混合气介质的专用气瓶,参照GB 5842设计制造。
型式检验
5.3.1 在正常充装销售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若遇下列情况,也应进行型式检验。
a 产品鉴定时;
b 充装工艺有一定变化,可能影响质量性能时;
c 停产不充装,重新恢复充装时;
d 日常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 市级质监部门提出要求时。
5.3.2 型式检验的项目:按第3条技术要求全部指标或者与质监部门(用户)商定的必检项目。
判定规则
所检项目全部合格,判产品合格,若有不合格项,允许加倍抽样进行复检,若合格则判合格,若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6 标志、包装、运输、储存和充装
包装物应有“液化石油气二甲醚复合燃料钢瓶”字样,颜色应符合GB7144的规定,充装介质应符合“LPG+DME”钢印标记,并在气瓶显著位置标注或粘贴液化石油气、二甲醚的组成成分及单位燃烧热值。
液化石油气二甲醚复合燃料的钢瓶应符合《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和《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并按GB 14193规定充装。
使用汽车罐车运输液化石油气二甲醚复合燃料时,应符合《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在罐体外侧应有液化石油气二甲醚混合气、易燃品、严禁烟火等字样,生产储存场所应符合GB 50016和GB50028有关液化石油气规定。
液化石油气二甲醚复合燃料钢瓶瓶阀、汽车罐体、储罐附件、管线法兰的密封材料应能耐液化石油气二甲醚混合介质的溶解腐蚀。
7 化学品安全标签、安全技术说明书
化学品安全标签和安全技术说明书的编写应符合GB16483和GB15258规定。
化石油气二甲醚液复合燃料中二甲醚质量分数的气相色谱分
析方法
A1 范围
本附录给出了分析液化石油气二甲醚复合燃料中二甲醚质量分数的气相色谱分析典型工作条件,也可采用能达到同等或更高分析效果的其它色谱工作条件。
A2 方法原理
用带有热导检测器(TCD)的气相色谱仪,在选定的色谱工作条件下,通过气相色谱柱的分离作用,使液化石油气二甲醚试样中的二甲醚和液化石油气组分得到分离,通过检测器的检测并在记录器、积分仪或微处理机上记下二甲醚组分的峰面积数据。
在同样操作条件下,采用外标法分析已知质量分数的二甲醚标准气体,把测得的试样中二甲醚峰面积数据与二甲醚标准气峰面积数据相比较来计算二甲醚的质量分数。
A4 气相色谱仪
配有热导检测器的气相色谱仪。采用气体六通阀进样器进样,材质为不锈钢。
A5 标准气
纯二甲醚标准气
纯二甲醚标准气可采用国家二级标准物质,或自行制备。
自行制备时,可将质量分数在%以上的二甲醚气体通过填充有分子筛和硅胶的净化装置,使二甲醚中的杂质成分(如甲醇和水等)被充分吸收,经色谱分析未检测出甲醇、水等其它杂质,使二甲醚的质量分数能够达到%左右,可作为纯二甲醚标准气体使用。
外标法分析用二甲醚标准气
可采用经过校准的100 mL玻璃注射器,用纯二甲醚标准气配制成与试样中二甲醚质量分数尽可能接近的分析用二甲醚标准气。
连续三次配气,其峰高差或峰面积相对偏差不能大于1%,取三次峰值的平均值作为标准值。
A6 典型色谱工作条件
所选择的色谱工作条件应保证试样中的二甲醚与液化石油气组分能被有效分离。反映在色谱图上就是试样中的二甲醚色谱峰与相邻液化石油气组分色谱峰的分离度能满足定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