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与电影艺术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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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与电影艺术的比较
近年来,随着许多文学作品被改编成电影在大荧幕上放映后,文学与电影艺术之间的联系也愈发密切了。尽管如此,文学与电影还是存在着很多的不同。
文学是指以语言文字为工具形象化地反映客观现实、表现作家心灵世界的艺术,包括诗歌、散文、小说、剧本、寓言童话等,是文化的重要表现形式,以不同的形式(称作体裁)表现内心情感再现一定时期和一定地域的社会生活。而电影是指是由活动照相术和幻灯放映术结合发展起来的一种连续画面,是一门视觉和听觉的艺术,也是一门可以容纳悲喜剧与文学戏剧、摄影、绘画、音乐、舞蹈、文字、雕塑、建筑等多种艺术的综合艺术。从这两者的定义上我们就能明显的发现它们呈现方式的不同。文学是用文字向人们表达作者的一种思想情感,文字成为作品的语言符号向人们展示出它的意义。电影是通过视觉、听觉的刺激,表达出导演所要呈献给人们的故事,它以画面为单位,为我们展现了一个个像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故事。文学作为一种传统的艺术形式,其内在包含了浓重的文化底蕴,任何一部文学作品,都是一种文化的传承与时代的记忆,它是与岁月一起慢慢流淌的。而电影的产生,是得益于近现代科技的发展,历史感没有那么的厚重,并且伴随着社会科技的进步不断的创新发展,从2D到3D再到4D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
说到文学与电影的产生,我们自然要说到一个创作者的问题。文学的创作者是文人、作家,他们拥有自己独到的文学见解,深刻的思
想,充沛的情感,坚韧的精神。如果觉得作家一定是那种高学历的知识分子那就错了,虽然那样的作家占大部分,但是也有一些作家虽然没有高学历,但他们的文学涵养确是极深厚的,而作家们的文学涵养的最好体现就在他们作品的遣词造句中。同时这些作家们的知识涉猎也得是极广泛的,在文学作品中总会提到许多与文学无关的各种各样的知识,这就要求作家们在写的时候必须有所了解,若是弄错了,势必会造成误导。作为电影创作者的导演自然也是不轻松的,他是电影的总调度师,整个电影从最开始的定剧本选演员到最后的剪辑都离不开他。他需要对电影有完全的了解才能明确的让别人知道该怎样去做,有时他可以是演员教演员如何演戏,有时他可以是灯光师告诉灯光师如何打灯。这一小点上最作家在创作时将自身融入到书中是差不多的。同样的,作为导演所考究的就是电影的画面问题,要呈现出真实细腻美好的画面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需要考虑角度光线等各种问题。因此,可以说文学与电影虽然是由不同的人创作的,但是无论作家还是导演都是用自己的方式呕心沥血的向我们表达火传递这内心的一种想法。
接下来说一说文学与电影的受众方面。看书的人我们称之为读者,看电影的人称之为观众,这里同样是看,但意思却大不一样。就我个人的理解来看,作为读者更多的是一种参与者,在阅读过程中我们往往会把自己代入书本中,因为通过阅读文字我们的大脑会有一个将书本中的内容形象化的一个过程,这时我们就是在思考在参与。观众则更侧重对电影的观赏,从一个旁观者的角度去看别人发生的故
事。电影是一个影像化的东西,不需要我们再在脑中重新构造,所以也就多了一份轻松。这也是如今电影作为一种休闲娱乐方式而文学依旧是一种让人心生严肃认真之感的原因。
还有的一方面是形象问题。文学中的形象大多是虚拟的、不存在的,也有的是真实存在过的但通过作家自我理解感受的修饰变成了书本中文字化的形象,这种形象是人们可以在阅读后加上自我的认识再创造的形象。比如说描写一个女生长发脸白,这个长和白的程度没有明确的界定,那么每个读者在脑中所构建的形象肯定就是不一样的了。但是这样的形象却是他自身认为的最贴近书中人物的形象,这也就可以解释为什么在电影翻拍文学作品中,有的角色形象不受观众喜爱,因为他与之前观众作为读者时所构建的形象出入太大。但是我们要明白,翻拍作品的是导演,他则会根据自己所构建的形象去挑演员,这也就是电影中的形象——演员。撇开翻拍类电影不说,一个演员所塑造的形象是我们在电影中看到的那样,我们就自然而然的会去接受这一形象,比如周润发演的赌王,到现在人们都觉得就该是那样的。演员对电影角色的塑造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有的演员演什么向什么,有的演员只能演好一类形象,这与演员自身有关也许导演的选角有关。而作家在创作作品时就这一点上就轻松多了,俗话说“一千个读者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个读者都有自己的想法,作家去不必完全雕刻化形象。
文学与电影之间即使存在着许多的不同,但又一种联系是分割不开的,那就是剧本。剧本是一种文学形式,是戏剧艺术创作的基础,
编导与演员根据剧本进行演出。电影的一切基础都是剧本,场景、服装、对白等等都是根据剧本来定制的,电影的拍摄离不开剧本。而剧本确确实实是文学的一种形式,所以电影就诞生之初就与文学有着剪不断的联系。剧本的好坏是决定一部电影优劣的关键。在如今商业化的时代潮流中,评价一部作品的好坏是看它的销售量,跟看电影的票房也是一回事。虽然,就当时看来是能引起一时轰动带来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但这是短暂的。真正好的东西,无论什么都是经得起时间的磨练的,最简单的例子,钻石。文学作品与电影同样也是,在人类几千年的文学长河中,那些好的作品永远是闪光的,比如《论语》,历朝历代都是文学著作。好的电影作品也是经得起一代代人的观赏的,比如早些年的《泰坦尼克》到前两年的翻拍3 D化依然有许多人去看一样。
近年来,文学与电影之间愈发紧密的联系在于电影对文学作品的翻拍。电影对文学作品的翻拍,说白了就是导演对这部作品的自我解读并将它影像化。很多导演在回答为什么翻拍这部作品时,都会说到做个作品的某些方面触动到了导演的内心,以至于让他想把这种感情通过电影的方式传达给更多的观众。当然,不是所有的文学作品都能改编成成电影的,首先这个作品必须具有故事性,电影都是以叙事的角度展开的。另一方面,文学作品还要有改编成电影剧本的可能性,这就是编剧的工作,有的作品虽然具有故事性但在改编上却是十分困难的。电影对文学剧本的改编在一定程度上是有促进作用的,现代生活的快节奏,很多人都不能静下心里去看一本书,更多的是用电影来
放松。所以,通过电影观众了解到作品会去阅读作品。比如李安翻拍张爱玲的电影《色戒》,《色戒》在张爱玲的众多作品中不是很突出的,但在电影之后就备受关注。有的则是小说本来就有一定的知名度,比如韩寒的《后会无期》本来就有一定的知名度,翻拍成电影本就有一定的观众基础。因此,文学作品的翻拍与电影是相互促进的。
但是,另一种现象也要引起我们的重视。有很多的文学作品被改编成电影,但是极少有电影被改写成文学作品。或许是作家不能将电影中已经固化的形象再转化为文字的形象,又或许是电影改成作品少了一种跟剧本一样的媒介。但是,既然导演能够将他们认为的号作品翻拍成电影,那么作家们是不是也该尝试着将一些优秀的电影写成书本,让更多的人阅读。
总的来看,在人类社会不断发展的今天,文学与电影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他们都在各自的领域不断的发展、传承,又相互促进影响着。我们要看到文学与电影之间的差别,对于翻拍的电影有时可以跳出文学作品的框子将他单纯的作为一个电影来欣赏,而不是过多的感伤电影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