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人是目的”观念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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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康德“人是目的”观念浅析

摘要:长期以来,理论界形成了一种定见,即康德视“人”为“目的”,而不是“手段”。其实,这种流行的见解完全缺乏对康德著作的深入研究和细致领悟。本文试图通过对康德文本的认真解读,恢复其相关观念的本真含义,并做出合理的评价。从康德“人是目的’,命题提出之前提、实质及其实现方式来看,其中内含着丰富的为个体道德思想。受道德起源之时为群体性特征以及康德等义务论思想影响,传统道德观念对“人是目的”进行了片面理解。其片面性在于把“人是目的”简单等同于“他人就是目的”,忽视或否定了“自己也是目的”;其错误在于把道德的全面为人性简单等同于道德的为群体性,忽视甚至否定了道德的为个体性。

关键词:康德人是目的为个体道德

在《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中,康德比较详尽地论述了这个主题。深入的研究表明,康德是从人的行动出发来阐述其“人是目的”的观点的,而人的行动通常包含着以下两个不同的侧面:

一、人与物的关系

康德区分了两种不同的“存在者”:一种是无理性的存在者,即“事物”,它们不是依据我们的意志,而是依据自然的意志而存在的,因而它们只具有相对的价值,只能作为“手段”;另一种是理性的存在者,即“人”,他们具有绝对的价值,他们的本性凸显为“目的本身”。康德随即写道:因此,这就不仅仅是其实存作为我

们的行动的结果而对于我们来说具有一种价值的那些主观的目的,而是客观目的,亦即其存在自身就是目的的东西,而且是一种无法用任何其他目的来取代的目的,别的东西都应当仅仅作为手段来为它服务,因为若不然,就根本不能发现任何具有绝对价值的东西。

[1]

康德的这段重要的论述启示我们,在人与物的关系上,物只具有相对的价值,因而永远只能作为手段,而人作为绝对价值则不但是主观目的,而且也是客观目的,因为其存在自身就是目的。人是目的,不是手段或工具。即“每个有理性的东西都必须服从这样的规律,无论是谁在任何时候都不应把自己和他人仅仅当作工具,而应该永远看作自身就是目的。”只有当人具有理性时,人才能在把自己当作目的时也把他人当作目的。这里要指出的是:并非要否定传统道德观念中关于强调“把他人当作目的看待”,而是要同时强调“自己也是目的”,对自己也应该善,这一点恰恰是被传统道德观念所忽视或否定了的。

二、人与人的关系

由于每个人都是理性存在者,都作为目的自身而存在,因而康德强调,一个人的行为,无论是针对他自己的,还是针对别人的,他必须同时把自己和别人都尊为目的,而实践理性的命令式正是奠基在这样的基础之上的。康德随即指出:因此,实践的命令式将是这样的:你要如此行动,即无论是你的人格中的人性,还是其他任

何一个人的人格中的人性,你在任何时候都同时当作目的,绝不仅仅当作手段来使用。[2]我们必须注意康德这段话在表达上的一个细节,即他从未否认,人在实际生活中会成为“手段”,他强调的只是:人不应该仅仅被当作手段来看待和使用。也就是说,人是理想中的目的和实际生活中的手段的统一体,而在这个统一体中,康德注重的则是“人是目的”的这一理想的维度。

那么,康德上面这段论述是否具有偶然性呢?我们的回答是否定的。我们发现,凡是康德谈到人与人之间的目的关系时,他的表达方式几乎完全是一致的。这段话进一步印证了康德如下的基本观点,即在实际生活中,人经常被视为“手段”,而康德则强调,从理想上看,人“不仅仅作为手段”而实存,更应作为目的而实存。“人是目的”的实质是包括自己在内的每个人都是目的。康德并没有人为的把目的与手段对立起来,而是用道德律之“绝对命令”的第三种变形形式,即目的中的自律意志来实现两者的统一。具体说,人是有理性的存在者,自己给自己立法,具有自由意志;康德并没有否定人可以利用他人(作为手段或工具),而是认为人与人之间应该互为目的与手段。

总之,在人与物的关系上,康德认为,物是手段,人是目的;而在人与人的关系上,康德则认为,人在实际生活中常把自己或他人视为工具,而从理想状态上看,人应该把自己或他人,即每一个理性的存在者视为目的。

三、如何看待康德的这一观念

我们认为,康德关于“人是目的”的观念乃是启蒙精神的集中体现。康德不但肯定了人作为理性存在者的“绝对价值”,也肯定了人作为自在的目的所拥有的尊严,即人不应该像物一样被用作工具或手段,而应该被视为目的。显然,在当时的历史情景下,康德关于“人是目的”的论述高扬了人的地位和价值,提升了人的境界和操守,因而具有不可磨灭的理论意义。然而,我们也必须清醒地意识到,康德的这一论述具有强烈的理想主义的倾向,而在实际生活中,人常常被人视为工具。尽管康德在一定程度上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但他并未深入地反省这一点,从而全面地论述目的与工具之间的辩证关系。由此可见,他在关于目的的问题上对人与物、人与人的关系的理解和阐释是有片面性的。

在人与人的关系中,虽然康德注意到人在实际生活中常常被视为手段这种普遍的现象,但他只满足于从理性的“绝对命令”和“善良意志”出发,侈谈人“不仅仅是手段”,同时也应当被视为目的,并没有借此机会而对实际生活进行深入的探索。

由此看来,康德关于“人是目的”的观念在实际生活中永远是一个缺乏可操作性的幻念。按照康德的论述,假如每个人都应该同时把自己和他人都视为目的,这类拯救行为根本就不可能发生。而关于目的和手段的一切言说只有在具体的、确定的语境中才是有效的。康德的理论失误在于他撇开具体的语境,抽象地谈论“人是目

的”的观念,而他所主张的每个人同时要把自己和他人都视为目的的理想在实际生活中是完全缺乏可操作性的。另一方面,退一万步说,即使康德能够抽象地谈论“人是目的”的观念,它在理论上也是偏颇的,所以,决不能简单地像康德那样,把人尊崇为目的,而应该把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人与环境之间的和谐相处尊崇为目的。

综上所述,在后启蒙时代,特别是在当今的全球化时代,人们再也不能以单纯赞扬的口吻来谈论康德的“人是目的”的观念了,而到了对这一观念进行全面的、批判性反思的时候了。我们回顾康德,目的并不是停留在康德那里,而是超越他,站到思想的新的制高点上。

参考文献:

[1] 《康德著作全集》第4卷,李秋零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436页。

[2] 《康德著作全集》第4卷,李秋零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4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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