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佛山市委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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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佛山市委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意见

(2009年4月1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

问题的决定》、《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意见》及《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结合佛山实际,围绕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提高对深化农村改革发展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

1、正确把握当前我市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增强深化农村改革发展的紧迫感、责任感。做好“三农”工作是全面促进佛山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战略中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经过30年改革发展,佛山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农业的功能、农

产品供给能力、农业农村经济结构、农民生活水平、农村面貌、农村体制机制等都发生了历史性变化,为全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当前,我国步入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快速推进的发展新阶段,佛山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时期;同时,随着《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的实施,新一轮城镇化全面掀起,广佛同城化、珠三角经济一体化、粤港澳双边合作深化加速推进,我市“三农”工作也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农村改革发展正处于历史性变革时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市农村城镇化质量水平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存在继续扩大的趋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有待深化,农村社会保障

体系尚未健全,农村公共财政体系仍需完善,农业基础设施仍然薄弱,农业精细发展有待推进,有佛山特点的社会主义新村镇建设任重道远。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正确把握当前“三农”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充分认识深化农村改革发展,推动统筹城乡的纵深发展,解决好“三农”问题,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根本途径。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增强政治责任

感和工作紧迫感,以更高的视野、更有力的举措、更实质性的政策,从解决最紧迫、最突出、最重大的问题入手,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消除城乡差别,为“三农”注入新的动力和活力,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深化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

2、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先行先试,坚持统筹城乡发展战略,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

方针,坚持“以人为本、授惠予民”的原则,坚持在广佛同城化、

珠三角城市经济发展一体化、粤港澳合作不断扩大和深化的趋势

中研究解决“三农”问题,正确处理城市与农村发展、中心城市

与镇(街)村(居)发展、城镇对外开放与对内开放、市场调节与政府引领的关系,创新“三农”体制机制,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缩小城乡差别,加速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移,全面推进有

佛山特点的社会主义新村镇建设,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

体化新格局,确保农业农村经济不断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和农村

和谐稳定。

3、目标任务。全市农村改革发展至2020年的主要目标任务是:

一一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基本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

体化体制基本建立健全,基本实现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

施建设、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

一一农村经营体制和运行机制更加健全,农业农村经济活力

增强,实现全面协调持续发展。

一一现代农业建设取得显着进展,农业基础地位进一步巩固,农业产业化、组织化程度较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

一一农村居民素质显着提高,农村从事第一产业劳动力比重

下降到20%以下,力争到2012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比2007年明显增长,到2020年城乡居民收入比2012年翻一番,基本实现共同富裕。

一一农村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农村文体设施进一步完善,农

村文化进一步繁荣,农村教育、社会保障等制度更加健全,农村

社会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农村人居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一一构建和谐稳定农村取得新成效,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全面

加强,村民自治制度更加完善,农民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民

意诉求渠道畅通。

三、推进农村制度创新

4、深化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改革。遵循“依法依规,民主

决策;以人为本,让利于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试点试行,稳步推进”

的原则,在核实农村集体资产,界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基础上,按照培育、整合、改造、规范等形式,积极探索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持股带资(产)”、集体优质资产及新出资作为原始资本等,培育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新型合作组织;积极探索推进农村基层管理体制改革中村级“资产办”、被并村居的“经联社”,“一社多队”多级分配的经济社的整合,逐步实现由多级核算向一级核算过渡;积极探索推进条件比较成熟的“城中村”、“园中村”以及已经实施“村改居”的集体经济组织改造,实现“四改一转”:村委改居委,农民改居民,农村集体经济体制改城镇经济体制,农村公共事务、公益事业改市政管理,集体土地转国有土地。优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设置,创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体制、产权制度和运行机制,逐步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流转顺畅、管理科学”的现代产权制度。

5、创新农村集体土地管理制度。以保障农民权益为核心,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农村现代土地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以土地为中心的农村股份制合作制,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推进农业产业化和规模化发展。加快推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逐步实现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地同价,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建立区域性农村宅基地市场化试点工作,盘活农村宅基地资源,依法保障农户宅基地的用益物权。鼓励自愿放弃宅基地使用权且符合规定的农村居民进入城镇购买自住用房,并建立相应的补偿机制。依托南方产权交易中心,探索建立市、区两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综合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林权、股权等各种农村产权的流转交易,提供政策宣传、法律指导、信息发布、资产评估、市场交易和项目投融资等服务。深化征地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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