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科技局关于佛山市建设“广东省绿色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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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科技局关于佛山市建设“广东省绿色照明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节能管理

【发文字号】佛府办[2010]188号

【发布部门】佛山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11.22

【实施日期】2010.11.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科技局关于佛山市建设“广东省绿色照明示范城市”实施

方案的通知

(佛府办[2010]18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科技局《佛山市建设“广东省绿色照明示范城市”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佛山市建设“广东省绿色照明示范城市”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LED产业的若干意见》,加快推动以LED为主的绿色照明产业发展,扎实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与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共建广东省LED产品应用及产业发展综合示范区框架协议书》、《佛山市建设“广东省LED产品应用及产业发展综合示范区”实施方案》和《佛山市重点发展产业规划-新光源产业(2010-2015)》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佛山市LED产业发展的目标和任务,扩大LED照明市场规模,促进LED照明产业发展。实践创新科技与金融结合模式,应用“广东省LED路灯产品评价标杆体系”,建立以能源合同管理模式(EMC)为内核,技术创新、产业提升和金融创新融合发展的LED 照明产品应用推广体系,基本建立竞争有序、保障有力的市场环境,实施一批起点高、见效快、节能效益明显的LED照明产品应用示范工程,建成“广东省绿色照明示范城市”。通过应用示范,吸引全球LED产业向我市集聚,完善LED产业链,促进LED产业发展成为佛山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

二、实施原则

(一)突出重点,分阶段实施

以全省“千里十万”绿色照明示范工程为契机,全市五区及东平新城以抓LED照明示范工程为工作重点,全面推动我市道路(街道)、隧道、大型公共建筑等领域绿色照明产品升级换代,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适度超前”的要求制定绿色照明工程建设方案,并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地积极推进实施。

(二)政府推动,全民参与

全市各级政府要在高效节能LED照明产品推广应用中发挥表率作用,在具备应用条件的公共财政投资项目中率先使用,带动、鼓励企事业单位、居民优先选用高效节能LED

照明产品。

(三)方法创新,质量优先

结合佛山市LED产业的实际情况,推动方法创新,积极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标杆体系”,大力推广能源合同管理模式(EMC)及现代供应链管理模式,有效降低LED照明产品投资成本,建设高标准、高质量的示范工程。

(四)技术创新,培优扶强

以示范工程建设为载体,为突破LED照明产品推广应用的技术瓶颈、机制障碍和市场壁垒探索新模式,推广并形成LED照明产业发展的新优势。示范工程优先选择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优势的佛山本地自主创新产品,以示范工程为引导,培育和扶持一批佛山企业成为全国LED行业影响力和辐射带动能力较强的龙头企业。

三、实施范围及标准

(一)实施范围

1、全市道路、隧道照明。

2、全市主要公共场所和公共机关室内照明。

3、全市旅游景区、标志性建筑物、城市绿道等室外景观照明。

4、部分条件成熟的城乡居民家庭照明。

(二)实施标准

示范工程采用本省LED企业、本省品牌的产品。道路LED照明示范工程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06》的要求,而且必须获“广东省LED路灯产品评价标杆体系”评价良好;景观LED照明示范工程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2008》以及其他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同时,参照科技部《“十城万盏”半导体照明试点示范工程LED道路照明产品技术规范》、《整体式LED 路灯的测量方法》和《广东省LED路灯地方标准》执行。

四、实施目标与任务

力争到2012年,全市五区及东平新城在建设示范工程的基础上,分期分批完成镇街主干道、隧道LED照明改造工程,全市合计完成约12万盏大功率LED路灯安装、建成总长超过1400公里LED路灯应用道路;主要公共场所逐步使用LED照明产品,完成约18万盏、照明面积达80万平方米的室内LED照明应用工程;应用约10万盏LED灯对市内标志性建筑物及景观实施绿色亮化工程;每年节电超过8000万千瓦时。通过示范工程的实施,全面推动我市道路、隧道、大型公共建筑等领域照明产品的升级换代,强力带动我市LED相关产品和产业的发展(详见《佛山市建设“广东省绿色照明示范城市”任务分解表》)。

(一)禅城区

到2012年,完成5.7万盏、合计850公里长的LED道路照明示范工程,完成10万盏、40万平方米的室内照明LED示范工程和8万盏的室外LED亮化工程。严格按照“广东省绿色照明示范区”的要求,打造“广东绿色照明第一区”。

1、2010年,完成1.05万盏高压钠灯改造工程、2万盏室内LED照明灯具改造工程和3万盏室外LED亮化工程。高压钠灯改造工程,对城西片区,涉及过境325国道(佛山大道城区段)、主次干道(季华路、张槎路、汾江中路、魁奇西路、镇中路、华阳路)以及指定区域内(文昌路以南、魁奇路以北、文华路以西、佛山大道以东)的各主要次道与支线等120余条路段、街道的路灯进行LED改造,共计改造1.05万盏高压钠灯。室内照明LED改造工程,选择“一个商场、一个地下停车场、一座工厂、一个办公大楼、一个医院、一所学校、一座酒店”进行总规模为2万盏的室内LED照明改造。室外LED亮化工程,选择“一条河、一个广场、一座公园”进行总规模为3万盏的LED亮化设计与改造。

2、2011年,改造1.5万盏路灯和3万盏室内LED照明灯具,新增3万盏LED灯具亮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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