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文昌市电网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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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文昌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文昌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文昌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法规类别】机构编制【发布部门】文昌市人民政府【发布日期】2015.06.16【实施日期】2015.06.1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文昌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市政府直属各单位,省驻文昌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海南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琼府办〔2015〕94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成立文昌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一)组成人员。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何琼妹担任协调小组组长,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王云担任常务副组长,市政府副市长吕小蕾、潘宇、黄心奋,市政府办公室主任文传宝担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曾绍壮、陈明杨、朱恩,市编办主任符汪洋、市人社局局长何森、市法制办主任韩海涛、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陈鹏宇为成员。

协调小组下设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教科文卫体改革组6个专题组和综合组、督查组、法制组3个功能组。

综合组设在市政府办公室,从市政府办公室和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二)主要职责。

在各镇政府、各农场、各部门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基础上,统筹研究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改革措施,研究拟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指导相关工作,督促各镇政府、各农场、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

二、协调小组专题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一)行政审批改革组。

组长由市编办主任符汪洋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陈鹏宇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文昌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文昌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文昌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正文:----------------------------------------------------------------------------------------------------------------------------------------------------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文昌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各镇政府,各农场,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文件精神,为推进我市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治理欠薪工作合力。

市政府决定建立文昌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局际联席会议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召集人:郑有雷文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成员:何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林方江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主任黄良谋市公安局政委冯加说市财政局局长文传宝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林尤逵市交通运输局局长高富市水务局局长符向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邹伟国市工商局局长欧贻海人民银行文昌支行行长郑锐市司法局副局长杨健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李起明市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常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担,办公室主任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陈光艳担任。

二、联席会议组成单位工作职责(一)联席会议工作职责在市政府领导下,负责指导推进全市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组织督导检查,加强有关信息收集与交流,不定期编印联席会议简报,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加大劳动保障检查执法力度,市住规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督促企业落实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等制度规定,负责督办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文昌市实施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文昌市实施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文昌市实施标准化战略领导
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布部门】文昌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5.04.27
【实施日期】2015.04.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文昌市实施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各企事业单位,中央、省驻文昌各有关单位: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琼府〔2011〕15号)和《文昌市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文府〔2014〕147号)文件要求,为加强对我市实施标准化战略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重大问题,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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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推进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建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推进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建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推进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发文字号】文府办[2017]83号【发布部门】文昌市人民政府【发布日期】2017.03.29【实施日期】2017.03.2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推进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府办〔2017〕83号)各镇政府,各农场,市政府直属各单位,省驻文昌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文昌市推进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3月29日文昌市推进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16年,文昌市被工业和信息化部列为第二批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市县。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组织实施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工信厅联通信〔2016〕34号)文件精神和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为加快推动我市2016年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密围绕建设“网络强国”和“四化同步”发展目标,按照“中央资金引导、地方协调支持、企业为主推进”的思路,开展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推动文昌市农村宽带发展,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带动农村经济社会和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助力实现“宽带中国”战略目标。

二、目标任务自2016年11月11日海南省通信管理局、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与中国电信海南分公司签订2016年度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政府采购合同之日起,项目实施单位中国电信文昌分公司在1年内完成所有建设任务(见附件)及竣工验收申请,试点项目中的所有行政村实现光纤通达,对于原采取铜缆接入宽带的行政村,改造升级实现光纤通达,确保宽带接入能力不低于12Mbps,并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在试点区域至少保持6年以上持续稳定的运行维护。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1.14•【字号】文府办〔2017〕327号•【施行日期】2017.1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方案的通知文府办〔2017〕327号各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市政府直属各单位,省驻文昌各单位:政务信息是政府工作运转情况的直观反映,是政府决策的重要参考。

各镇(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政务信息在服务大局、服务决策中的重要作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切实抓好信息报送工作。

现将《文昌市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贯彻实施。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1月14日文昌市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更好地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领导决策服务,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市“两会”精神为指引,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加强沟通、交流经验、促进工作落实为目标,及时反映各镇(场)、各部门实时工作动态和阶段性工作成果,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努力开创全市政务信息工作新格局。

二、报送信息的内容(一)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其建议。

(二)上级领导重要讲话、批示部署和调研时指示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本单位重点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新情况、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

(四)调研文稿。

(五)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带有苗头性和社会倾向性的信息。

(六)深化改革、经济建设和民生领域等重点工作情况。

(七)上级领导关注和要求了解、掌握的其他各方面信息。

(八)紧急信息。

三、信息报送要求(一)各镇(场)、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报送、谁负责”的原则,完善信息报送审查制度,规范信息报送审核程序。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文昌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文昌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文昌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正文:----------------------------------------------------------------------------------------------------------------------------------------------------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文昌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市政府直属各单位,省驻文昌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海南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琼府办〔2015〕94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成立文昌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一)组成人员。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何琼妹担任协调小组组长,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王云担任常务副组长,市政府副市长吕小蕾、潘宇、黄心奋,市政府办公室主任文传宝担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曾绍壮、陈明杨、朱恩,市编办主任符汪洋、市人社局局长何森、市法制办主任韩海涛、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陈鹏宇为成员。

协调小组下设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教科文卫体改革组6个专题组和综合组、督查组、法制组3个功能组。

综合组设在市政府办公室,从市政府办公室和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二)主要职责。

在各镇政府、各农场、各部门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基础上,统筹研究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改革措施,研究拟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指导相关工作,督促各镇政府、各农场、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

文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杨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文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杨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文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杨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文昌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7.08.02
•【字号】文府〔2017〕126号
•【施行日期】2017.08.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正文
文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杨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文府〔2017〕126号各镇政府,各农场,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中央、省驻文昌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杨勇同志任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挂职锻炼,时间一年);
王录飞同志任文昌市公安局副局长(挂职锻炼,时间两年);
免去黄传奋同志文昌市华侨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市华侨农场场长职务;
免去陈荫同志文昌市市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办理退休。

文昌市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日。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文昌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文昌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文昌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8.30•【字号】文府办〔2017〕249号•【施行日期】2017.08.30•【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其他规定正文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文昌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府办〔2017〕249号各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市政府直属相关单位,省驻文昌相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59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琼府〔2016〕70号)、《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通知》(文府办〔2016〕265号)以及《文昌市十五届市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化解风险隐患,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市政府决定成立文昌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处非领导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领导小组成员组长:郑有雷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副组长:何欢宝市政府副市长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政府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旅文委、市法制办、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住规建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信访局、市林业局、市科工信局、市金融办、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人行文昌支行、琼海银监办、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

文昌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处非办),设在市公安局,负责处非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处非工作的市公安局副局长担任。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指定1名工作人员为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市处非办备案。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文昌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文昌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文昌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
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2016)
【法规类别】人事调配
【发文字号】文府办[2016]356号
【发布部门】文昌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6.12.22
【实施日期】2016.12.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文昌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文府办〔2016〕356号)
各镇政府,市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省驻文昌各有关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调整文昌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现将调整后其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郑有雷(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林猷朗(市政府办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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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贯彻落实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贯彻落实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贯彻落实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7.15•【字号】文府办〔2022〕33号•【施行日期】2022.07.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贯彻落实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文府办〔2022〕33号各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企事业各单位,各人民团体,中央和省驻文昌各单位:《文昌市贯彻落实〈海南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责任分工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7月15日文昌市贯彻落实《海南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责任分工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关于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大力提高我市全民科学素质,根据《海南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琼府办〔2022〕19号)要求,结合文昌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同等重要”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把科学普及和提升公民科学素质作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战略,坚持党的领导、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社会协同、开放合作的总体思路,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突出科学精神引领为主线、坚持协同推进、深化供给侧改革、扩大开放合作的指导原则、围绕文昌“四地一区”建设、着力打造社会化协同、智慧化传播、规范化建设的科学素质建设生态,积极营造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不断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为我市以超常规手段打赢科技创新翻身仗、建设文昌国际航天城筑牢公民科学素质基础。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11.30•【字号】文府办〔2022〕65号•【施行日期】2023.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府办〔2022〕65号各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企事业各单位,各人民团体,中央和省驻文昌各单位:《文昌市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十四届市常委会第39次会议和十六届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1月30日文昌市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6号)和《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中共海南省委编办、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民政厅关于全域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琼组通〔2021〕6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加快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文昌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认真落实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坚持以巩固执政基础、增强社区治理和服务能力、增进群众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建设专业化、职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

完善社区工作者“进、管、考、出”工作机制,拓宽社区人才来源,优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结构,健全科学薪酬体系,为构建“五社联动、多元共治”的城市基层治理格局提供坚强保障。

二、选配原则(一)明确选配范围。

本方案所称的城市社区是指文城镇的文岭、和平、文建东、文建西、东风、新风、南新、沿江、城东、英城、清澜墟、高隆湾等12个城区社区。

城市社区工作者包括经依法依规选任的社区“两委”干部,以及通过统一组织招聘选配到社区,与文城镇签订劳动合同,由市财政承担经费保障的工作人员。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文昌市实施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文昌市实施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文昌市实施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4.27•【字号】•【施行日期】2015.04.27•【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文昌市实施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各企事业单位,中央、省驻文昌各有关单位: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琼府〔2011〕15号)和《文昌市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文府〔2014〕147号)文件要求,为加强对我市实施标准化战略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重大问题,市政府决定成立文昌市实施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组长:何琼妹(市政府市长)副组长:潘宇(市政府副市长)陈文宇(文昌质监局局长)成员:林方江(市发改委主任)冯加说(市财政局局长)薛向文(市旅游委主任)鲍永兴(市农业局局长)何森(市人社局局长)周安健(市工科信局局长)曾利民(市卫生局党组书记、副局长)罗晓雷(市食药监局局长)陈吉夫(市畜牧兽医局局长)邹伟国(市工商局局长)陈海涛(市安监局局长)符小琴(市商务局局长)黄良谋(市公安局政委)黄良锐(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高富(市水务局局长)符向明(市文体局局长)邢彩虹(市民政局局长)符史文(市住建局局长)林尤逵(市交通运输局局长)符学(市林业局局长)王小飞(市规划局局长)潘家莳(市国土环资局监察大队队长)陈少波(清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标准化战略实施的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工作。

办公室设在文昌质监局,办公室主任由陈文宇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文昌质监局韩晶畴同志担任。

今后领导小组人员及其办公室成员工作发生变动时,由对应的新任领导自然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4月27日。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11.28•【字号】文府办〔2023〕44号•【施行日期】2023.1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正文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文府办〔2023〕44号各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企事业各单位,各人民团体,中央和省驻文昌各单位:根据市政府工作需要,现将调整后的市政府领导分工情况通知如下:刘冲市长: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兼管发改、审计工作。

分管市发展改革委、市审计局工作。

王康强副市长: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财政、自然资源、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统计、林业、森林防火、综合执法、金融、机关事务管理、政务公开、海防等方面工作。

协助市长分管发改、审计、重点项目、粮食和物资储备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统计局、市林业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重点项目办公室、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征地搬迁指挥部工作。

联系市税务局、国家统计局文昌调查队、文昌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椰子研究所、金融机构在文昌分支机构、驻军工作。

魏波副市长:负责旅游文化、退役军人事务、市场监督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体育事务服务中心、文昌市旅游文化投资有限公司工作。

联系市文联、市地方志编纂中心工作。

文传宝副市长:负责生态环境、水务、应急、三防、消防安全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应急管理局、文昌市水投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工作。

联系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三沙市文昌事务管理局工作。

袁世英副市长:负责科技、工业、信息产业、国有资产监管、约亭产业园、华侨农场经济区、迈号物流园等方面工作。

协助刘冲市长分管商务、招商、外资外贸、口岸等方面工作。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加快推动电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府办〔2017〕225号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加快推动电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府办〔2017〕225号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加快推动电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加快推动电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府办〔2017〕225号各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市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省驻文昌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文昌市加快推动电网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8月14日文昌市加快推动电网建设实施方案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电网建设的意见》(琼府〔2017〕35号)(以下简称《意见》)文件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五网”基础设施建设的部署,解决电网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推动我市电网建设提供良好外部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加强文昌市主网架,保障各类电源送出,满足负荷增长需求;强化重点乡镇网架,不断提高电网抗灾能力;加快推进文昌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有序安排特色乡镇、旅游区主干道的中压线路下地改造;建成安全可靠、结构合理、适度超前的城乡配电网,加快农村电网升级改造。

通过实现双回路改造、配电网负荷转供等,实现绝大部分负荷可以安全有效转供。

同时,结合“百镇千村”建设工作,分批实施主城区、中心镇10千伏配网电缆入地工程。

到2017年,全市20个中心村电网完成改造升级,实现村村通动力电,基本解决低电压问题。

到2020年,城镇地区用户年均停电时间不超过10小时,农村地区用户年均停电时间不超过24小时;全市电网配电自动化、配网通信系统覆盖率不低于90%,低压集抄和智能电表覆盖率达到100%;农村户均配电容量不低于2.0千伏安,达到国家配电网建设改造标准。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7.05•【字号】文府办〔2017〕186号•【施行日期】2017.07.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府办〔2017〕186号各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市政府直属各单位,省驻文昌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文昌市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7月5日文昌市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近年来,电气火灾已经成为影响我省火灾形势的重要因素,据统计,2013年至2016年,全省共发生电气火灾事故1352起,造成直接财产损失2828.1万元,死亡11人,受伤10人,分别占全省火灾事故比例的21.1%、25.6%和23.3%(其中,文昌市共发生电气火灾66 起,无人员伤亡,直接财产损失 85.9万元,火灾起数、直接财产损失分别占全省的4.9%、3%)。

为加强电气火灾事故的防范工作,有效遏制电气火灾多发势头,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建立多环节监管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深化部门联动合作机制,完善相关用电管理制度,督促社会单位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广泛普及安全用电常识,提高群众电气火灾防范意识。

力争通过3年的整治,有效遏制电气火灾事故多发势头,实现全市火灾防控能力的整体提升。

二、组织机构成立由安全监管、发改、教育、公安、科工信、民政、住规建、交通运输、商务、旅文、卫生计生、工商、质监、供电、消防等相关部门参加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协调小组,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李忠家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安监局局长陈海涛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安全监管、发改、教育、公安、科工信、民政、住规建、交通运输、商务、旅文、卫生计生、工商、质监、供电、消防等相关部门抽调专人任成员,了解掌握并定期通报各镇(场)、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督查检查工作,研究协调综合治理有关工作。

文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林晖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文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林晖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文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林晖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文昌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3.12.06
•【字号】文府〔2023〕358号
•【施行日期】2023.12.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正文
文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林晖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文府〔2023〕358号各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企事业各单位,各人民团体,中央和省驻文昌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林晖同志任文昌市供销合作联社理事会主任;
杨伟波同志任文昌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挂职一年);
韩艺同志任文昌市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何茜同志任文昌市华侨经济区工作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腊喜同志任文昌市人民医院(同济文昌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王日文同志任文昌市东郊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梁军同志任文昌市潭牛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韩孟书同志任文昌市蓬莱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邝其跃同志任文昌市翁田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庄冠辈同志任文昌市抱罗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林晖同志文昌市华侨经济区管委会副主任,市华侨农场副场长职务;
林欣洋同志结束挂职,免去其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郑馨蕾同志文昌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何茜同志文昌市项目策划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林江同志文昌市东郊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文昌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6日。

文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文昌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文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文昌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文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文昌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成员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管理
【发文字号】文府办[2017]80号
【发布部门】文昌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7.03.27
【实施日期】2017.03.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文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文昌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文府办〔2017〕80号)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为进一步做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市政府决定对文昌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王晓桥(
1 / 1。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文昌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文昌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文昌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1.28•【字号】•【施行日期】2016.0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文昌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市直机关与企事业各单位,省驻文昌各单位,各人民团体:为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对文昌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

一、调整后的人员组长:李小山(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薛向文(市旅文委主任)成员由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委宣传部、市法制办、市旅文委、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市交通运输局、市食药监局、市物价局、文昌质监局、清澜海事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地税局、市人社局、市林业局和各镇政府各一名负责人。

文昌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旅文委,电话:63222102。

办公室主任由市旅文委薛向文主任兼任,负责全市旅游市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督查督办、信息宣传、服务保障等工作。

成员由市旅文委、市法制办、市交通运输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文昌质监局、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及其内设机构成员工作变动时,由对应的新任职领导自然递补,不另行文。

二、成员单位职责(一)市委宣传部: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丰富多彩的假日旅游休闲活动,倡导旅游接待单位诚信经营、文明服务、细微服务、优质服务,引导游客文明旅游、健康旅游、绿色旅游、理性消费。

(二)市法制办:指导和支持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制定旅游市场整治的规章制度。

(三)市旅文委:督查督办旅游市场综合整治中的重点问题、重点案件等;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就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明察暗访、检查指导;组织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经常性、常态化的组织执法人员深入旅游市场第一线进行常态化的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组织、指导本系统查处旅游景区、酒店、旅行社及导游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文昌市2015年度公路建设项目推进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文昌市2015年度公路建设项目推进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文昌市2015年度公路建设项目推进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3.05•【字号】•【施行日期】2015.03.05•【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文昌市2015年度公路建设项目推进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各镇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省驻文昌有关单位:为切实做好铺前大桥、滨海旅游公路(昌洒至铺前段)、文铜公路改造、海文高速潭牛立交至宋氏祖居公路、东郊镇建华山战备公路等项目协调服务工作,确保公路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市政府决定成立文昌市2015年度公路建设项目推进协调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领导机构(一)文昌市公路建设项目推进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云(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副组长:郑有雷(市政协副主席、市国土环资局局长)朱恩(市政府办副主任)林尤逵(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成员:麦正良(文昌公路分局局长)林方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冯加说(市财政局局长)韩亮(市审计局局长)符学(市林业局局长)陈海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高富(市水务局局长)王小飞(市规划局局长)胡福(文昌供电局局长)洪忠师(文城镇镇长)王茀甫(东阁镇镇长)钟小雪(潭牛镇镇长)陈明(东郊镇武装部部长)符永高(文教镇镇长)陈东明(龙楼镇镇长)郑学(翁田镇镇长)韩松元(锦山镇镇长)邢益致(铺前镇镇长)杨思(冯坡镇镇长)黄宏飞(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陈牧(市公安交警大队大队长)林尤铭(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云泰创(市华侨农场副场长)谢金雄(中国移动文昌分公司总经理)王和策(中国电信文昌分公司总经理)陈洪剑(中国联通文昌分公司总经理)(二)办公室主任:林尤逵(兼)成员:林尤铭(兼)、梁毅、林道力、林觉神(市交通运输局)职责:负责与省交通运输厅协调做好项目对接及材料收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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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文昌市电网建设领导小组组
成人员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管理
【发文字号】文府办[2016]218号
【发布部门】文昌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6.08.29
【实施日期】2016.08.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文昌市电网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文府办〔2016〕218号)
各镇政府,各农场,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各有关企事业单位,中央、省驻文昌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调整文昌市电网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调整后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王云(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潘宇(市政府副市长)
胡福(文昌供电局局长)
成员:符展伟(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林方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文传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局长)林芳俊(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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