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试点工作指

导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科研院所与物资设备

【发文字号】冀科平函[2010]16号

【发布部门】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日期】2010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冀科平函〔2010〕16号)

各设区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年十月二十七日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国务院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大幅度提升我省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省科技厅决定启动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试点工作。

一、总体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统筹优化科技资源配置为主线,以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以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发及产业化为重点,努力探索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新型技术创新模式。

二、基本原则

产业技术研究院组建工作应遵循以下主要原则:

(一)面向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要面向产业发展重大和紧迫需求,以提高产业技术链整体创新能力和产业价值链整体竞争能力为目标,建立交流沟通机制,达成共识,分工合作,共同攻关,共享成果。

(二)遵循市场经济规则。要立足于企业创新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参与各方的共同利益,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和市场配置科技资源的基础作用,各尽所长,多元投入,共担风险,共享利益。

(三)积极创新体制机制。要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组建和管理模式,逐步完善科技成果转移、知识产权管理、创新激励、科技金融结合等运行机制,努力形成研发水平高、集成能力强、转化速度快、服务支撑优的技术创新系统。要特别重视优秀产业技术人才的引进与培养,发挥促进科技资源聚集与共享的作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