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丽江木氏土司家规家训(已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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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中的家规】

云南丽江木氏土司:忠君爱国好礼守义

木公(1494——1553),字恕卿,号雪山,又万松,明嘉靖六年袭职。丽江,《禹贡》梁州之界,汉为越嶲郡,居六诏之一。郡北有山曰玉龙,木氏土司鼻祖世居其下,盖世守其郡也。祖叶古年以上十一代,虽有俗老口传名讳,而无谱牒,不敢据信。自汉、唐、宋、元、明,其间为诏、为公、为侯、为节度使、为宣慰使司、为茶罕章、为宣抚司、为参政、为知府,皆出自国家优典。而先代建功立业之历代木氏土司,忠君爱国,维护国家利益,四百多年坚持不懈;勩文绩学,好读史书,《明史·云南土司传》称:“云南诸土官,知诗书,好礼守义,以丽江木氏为首。”木氏十二世木泰的汉文诗《两关使节》中有“凤诏每来红日近,鹤书不到白云闲”,抒发了纳西族对中央王朝的亲近、融洽的感情,也开启了木氏家族崇尚汉文化的先河,并留下了数量较多、水平较高的诗文诗赋,编印了几千部诗文集,自立于中华文化之林。

为便于申报承袭和教育子孙,木氏十四世木公还编《宦谱》,立家庙,刻碑立石告诫子孙。木公于嘉靖七年在《建木氏勋祠自记》中将木氏土司家规家训、爱国齐家思想以清晰明了的语言警醒告诫于纳西族子孙后代。丽江木氏土司家

规的核心是“学书学礼,忠君至恳,爱民至专,孝亲至勤,祀神至诚,训子至要”,纳西族后世子孙,绳绳相继,将其精髓发扬光大,延续至今,生生不息,对促进民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促进中华民族团结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修身篇】后之子孙,念祖宗之艰,述我所为善,内不可耽于酒色,外不可荒于犬马。惟立身行己,爱身修德,克恭克敬,勿亵尔神,勿怠尔心。

【齐家篇】学书学礼,忠君至恳,爱民至专,孝亲至勤,祀神至诚,训子至要。此五者,蓄诸于内而行诸外,垂诸子孙,庶几永久勿替。

【爱国篇】凡我子孙,受朝廷世袭美官,拓守边城,不可有动挠患,以贻天子忧。遵祖宗世传之雅训,不可紊淆变乱,以败坏木氏家箴。

【治学篇】后世子孙,读万卷书,学书学礼,以德其名,因才而誉,文武兼全,“天雨流芳”(纳西语:看书去吧!)。

【警示篇】世世子孙,绳绳相继,成立如登天,覆败如燎毛,克家相贤,临深履薄,尚其念之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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