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合同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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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合同种类
1、财产损失保险合同
2、责任保险合同
3、信用保险合同
财产保险合同的形式
一、投保单
是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保险订立保险合同的要约。
二、保险单
是保险人根据投保人的申请而签发的保险合同的正式书面凭证
三、保险凭证
是保险人出立给被保险人的一种书面凭证,是简化了的保单
四、暂保单
是保险人出立正式保单之前所签发的临时凭证。
五、预约保险合同
是一种为简化手续而签发的长期性保险合同凭证。
六、批单
是对财产保险合同内容进行修改更正时由保险人出立的一种凭证。
一、债权代位——代位求偿(第60条)
在财产保险中,保险人在按照保险
合同的规定对被保险人予以赔偿后,
要在其赔偿金额的限度内,要求被
保险人转让原所享有的对造成损失
的第三人要求赔偿的权利,即代位
求偿权。
代位求偿的限制条件
1、代位求偿权的获得应在保险人赔付之后
2、保险人的追偿所得以其赔款为限
3、在代位求偿的过程中被保险人原所享有的对责任方的其他索赔权益不受影响
4、被保险人在放弃向责任方求偿的情况下,不能要求保险赔偿
物权代位——委付
标的处于推定全损状态时,被保险人将保险标的
所有权及派生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保险人,而请
求支付全部保额的赔偿。是放弃物权的一种法律
行为。
推定全损条款:保险货物在遭受危险后已经无法
避免实际全损,或者为避免全损而支付的费用及
继续将保险货物运到目的地所花的费用将超过保
险货物运抵目的地后的价值,均为推动全损。
◇委付的条件
以推定全损为条件
具不可分性
须经保险人承诺方才有效
委付与代位求偿的异同
1、相同点
委付与代位求偿都是保险人赔偿
后取得被保险人所转让权益的行
为
2、代位追偿与保险委付的区别:
(1)代位追偿以第三者造成被保险人损失为前提,委付则不问损失原因;
(2)代位追偿适用于全损,也适用于部分损失,委付只适用于推定全损;
(3)代位追偿依法律成立,而委付依协议成立;
(4)代位追偿只是一种纯粹的追偿权,无须承担其他义务;委付却是将权利和义务全部接受。
(5)代位追偿只能获得赔偿金额内的追偿权,而委付中则可享有额外受益。
重复保险必须具备的几个条件
1、有两张或两张以上的保单;
2、承保的是同一个被保险人(或同一家庭成员);
3、同一危险造成的损失;
4、承保的是同一标的;
5、每张保单都对损失负有赔偿责任
分摊方式
1、比例责任
各保险人承担的赔款=损失金额×该保险人承保的保额/ 各保险人承保的保额总和
2、限额责任
各保险人承担的赔款=损失金额×该保险人的赔偿限额/ 各保险人赔偿限额总和
3、顺序责任
家庭财产保险赔偿处理
两种赔偿方式:
1.保险房屋、附属设备、室内装潢:比例赔偿方式
2.室内财产:第一危险赔偿方式
家庭财产两全保险
赔偿处理
在保险期限内任何一个保险年度,如果累计赔款金额达到保险金额,当年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下个保险年度开始时自动恢复原保险责任。在部分损失赔偿后,有效保险金额为原保险金额减去赔偿后的余额。保险标的遭受全部损失经保险人赔偿后,保险责任终止,保险人到下个年度全额退还保险储金。
交强险与商业三者险的区别
最大区别在于投保方式和理赔时的责任确定
1、实行强制性投保和强制性承保
2、赔偿原则发生变化
商业三者险则是“有责赔付”,只在投保人有责任时才赔付。而交强险处于赔付最前沿,但凡发生交通事故,只要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就要先行赔付,即使投保人无责。超过限额部分,再由相关人员承担;
车主如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保险公司按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的标准进行赔付。
3、保障范围宽
出于有效控制风险的考虑,商业三责险规定了较多的责任免除事项和免赔率(额)。而交强险的保险责任几乎涵盖了所有道路交通风险,且不设免赔率和免赔额,其保障范围远远大于商业三责险。
4、按不盈不亏原则制定保险费率
商业三责险是以盈利为目的,属于商业保险业务。而交强险不以盈利为目的,各公司从事交强险业务将实行与其他商业保险业务分开管理、单独核算,无论盈亏,均不参与公司的利益分配,公司实际上起了一个代办的角色。
5、实行分项责任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0.2万元。
6、实行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准费率
7、交强险有社会救助基金配套,体现了社会公益性
(一)交强险理赔理算
1、赔偿范围
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车辆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分项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2、交强险赔偿项目
(1)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其中包括死亡补偿费、丧葬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交通事故支出的合理交通费、残疾赔偿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节所承担的精神抚慰金。
(2)受害人的医疗费用,其中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3)受害人的财产损失费用和施救费用,财产损失赔款与施救费用累计不超过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3、赔偿限额
有责: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无责: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主车与挂车连接使用时发生交通事故,赔偿金额的总和不超过一份交强险合同的责任限额。
一、交强险
◎定义
又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