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示范性骨干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家示范性骨干
高职院校建设简报
2011年第1期总第1期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示范建设办公室二○一一年一月十日
本期要目
综合建设
教育部、财政部确定我院为首批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省政府提出“努力把浙旅职院建设成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王建满副省长对我院建设国家骨干院校作出重要批示
我院国家骨干院校建设方案通过省教育厅、财政厅专家组评审
专业建设
航空服务实训中心获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点立项
平台建设
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落户旅院
交流和辐射
学院领导率队赴苏湘两省高职院校考察学习
《光明日报》刊发评论肯定我院师资队伍建设“星光计划”
大事记
综合建设
教育部、财政部确定我院为首批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11月30日,教育部、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确定“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的通知》(教高函[2010]27号),正式公布浙江旅游职业学院等100所高等职业院校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

同时,我院还被列入2010年先期启动建设的40所院校之一。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意义深远,是与本科院校“211工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国家工程。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2010]8号)精神,通过新增100所骨干高职院校,推进地方政府完善政策、加大投入,创新办学体制机制,增强办学活力;深化内部管理运行机制改革,增强高职院校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实现行业企业与高职院校相互促进,区域经济社会与高等职业教育和谐发展。

据了解,教育部、财政部于2007年开始启动“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包括先期确定的100所示范高职院校和此次确定的100所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全国共有200所高职院校被列入“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

作为该计划中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旅游院校,我院的入选标志着学院综合办学实力走在了全国1215所高职高专院校和24所旅游高职院校的前列,并将对我省高素质技能型旅游人才的培养,助推浙江旅游经济强省建设具有深远的意义。

省政府提出“努力把浙旅职院建设成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进一步加快浙江省旅游业发展,推动旅游经济强省建设,近日省政府正式下发《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0〕56号)。

《意见》明确了新时期旅游业发展思路,进一步确立了旅游业在我省战略性支柱产业的定位,并提出要优化旅游业发展区域布局,推进旅游业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倡导新的旅游方式,加快旅游改革步伐,积极落实旅游业各项支持政策,提高旅游业服务水平。

《意见》第八部分“提高旅游业服务水平”第二十七条明确提出“建立与旅游经济强省相适应的旅游人才培育体系,加快旅游院校发展,加强旅游专业建设,提高旅游教育水平,
努力把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建设成国家级骨干高等职业院校。

制订中长期旅游人才培养计划,重点加强管理人才和专业人才培养,努力建立一支职业经理人队伍。

建立和完善旅游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提高导游人员专业素质。

规范旅游从业人员管理,完善旅游企业劳动用工和收入分配制度,探索旅游企业岗位培训、职业资格与薪酬相衔接机制。

加强旅游企业和导游人员行业自律和从业行为的监管,提升旅游从业人员队伍整体素质。


当前,学院正处在建设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和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的重要历史时期,省政府《意见》的出台既代表了省政府对学院的亲切关怀,也是对学院的鼓励鞭策。

因此,学院将在深入学习贯彻《意见》精神的基础上,将《意见》与学院“十二五”规划相结合,与学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方案相结合,努力在新的起点上争创新优势、实现新跨越。

王建满副省长对我院建设国家骨干院校作出重要批示近日,浙江省副省长王建满对《浙江旅游职业学院致力于打造有特色高水平的国家骨干高职院校》(省府办专报信息第2088期)一文作出重要批示: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成功入选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标志着学院综合办学实力走在了全国旅游院校的前列。

倾注着各级的关怀和学院师生的心血,来之不易。

希望学院珍惜机遇、再接再厉、重在建设、志在提升,朝着更高的办学目标迈进,全力助推浙江旅游经济强省建设。

日前,教育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确定“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的通知》(教高函[2010]27号),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成为100所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中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旅游院校,并被列入2010年先期启动建设的40所院校之一,标志着学院综合办学实力走在了全国24所高职旅游院校的前列。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是与本科院校“211工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国家工程。

此次入选,是对学院升格高职10年来坚持“围绕旅游办专业、围绕旅游育人才、围绕旅游搞科研、围绕旅游强服务”,着力打造浙江省旅游高等教育中心、旅游科研中心、旅游信息中心和旅游国际教育交流中心的全面认可。

一、办学空间日益拓展,办学环境逐渐优化。

十年来,学院从原来的校园占地仅260亩发展到现在的580亩。

校园建筑面积由原来的10万平方米增加到现在的20.5万平方米。

在校学生由原来的2000多人增加到现在的7500多人。

专业更是由原来传统的酒店、导游、外语3个专业扩展到全面覆盖旅游产业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的近30个专业门类,并延伸到航空服务、会展等外沿专业。

2010年6月,国家旅游
局、浙江省政府举行重点推进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发展、加快旅游经济强省建设专题会议,双方商定共同加大支持力度,省部共建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力争将学院建设成为中国旅游业内有特色、高水平的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二、办学质量显著提升,办学影响不断扩大。

近年来,学院先后取得了教育部高职高专教学水平评估“优秀”、世界旅游组织旅游教育质量认证和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等标志性成果。

2009年入选全省20家省级示范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0年,先后入选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和国家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等三大国家工程。

三、科研成果捷报频传,社会服务大有作为。

学院科研水平在全国同类院校中保持了多个“第一”:国家精品课程数第一、教育部“十一五”规划教材数第一、国家旅游局招标课题数第一。

2010年获得国家社科基金立项,填补了全国旅游院校和浙江省高职院校的双重空白。

学院近年来先后为杭州等34个县市提供旅游规划服务,连续三年开展“百名教师送教下乡(企)”活动,免费培训旅游企业管理人员和农家乐经营户13000余人次。

在“十二五”尤其是未来三年国家骨干院校建设期内,学院将着力推进三方面建设,力争建成中国旅游业内有特色、高水平的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一是推进办学体制改革。

进一步深化省部共建成果,重点推进办学体制、管理体制、人才培养体制的创新,结合国家级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探索建立适应旅游业未来发展的现代大学体制,培养国际化创新型旅游人才。

同步推进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和省级示范院校两大综合配套改革项目,实施“提高中外合作办学水平”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两大国家级专项改革项目。

二是建设国内领先专业群。

根据骨干院校建设方案要求,学院将以建设酒店管理、导游、景区开发与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等核心专业群为重点,实现旅游核心专业国内领先,外沿专业省内领先的目标,以人才优先发展支撑浙江旅游业转型升级。

三是建设旅游发展研究中心。

积极开展乡村旅游、海洋旅游、低碳旅游、农业休闲旅游等新兴旅游业态以及浙江省旅游经济运行分析与预测研究。

继续开展“百名教师送教下乡(企)”活动。

不断提升旅游产业研究和行业培训对区域旅游经济发展的贡献度。

力争通过几年的不懈努力,将学院建设成为浙江省高素质技能型旅游专门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旅游产学研一体化创新基地、旅游标准化的示范基地、旅游教育国际化的引领基地,全面助推浙江旅游经济强省建设。

我院国家骨干院校建设方案通过省教育厅、财政厅专家组评审12月22日,由省教育厅、财政厅召开的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方案及项目预算论证会在杭州举行。

以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委员会主任杨应崧教授为组长的七人专家组出席会议,对我院提交的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方案、任务书进行了评审。

学院领导方敬华、王昆欣、董捷、徐云松、谢征以及省旅游局人教处处长徐海,浙江省警卫局人力资源部经理薛映红等出席会议。

学院国家骨干院校建设各相关处室和项目负责人参加会。

会议由专家组成员、省教育厅高教处副处长王国银教授主持。

除杨应崧教授和王国银教授外,专家组成员还包括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罗志、浙江金融职业学院院长周建松、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苏志刚、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副校长赵丽生以及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处处长鲁明。

评审会上,专家组听取了王昆欣院长所作的关于学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方案的汇报以及四个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建设专业负责人所作的专题汇报,并仔细阅读了相关文本。

在专家评议环节,与会专家肯定了学院国家骨干院校建设方案的基本构想和整体框架,并针对文本材料和汇报,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

专家组对学院骨干院校建设方案及项目预算给出了评审意见。

意见认为,学院“国家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建设方案”及“项目建设任务书”符合《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

该方案理念先进,目标清晰,重点突出,特色鲜明,具有较强的示范意义。

专家组建议学院进一步细化各建设项目的任务,明确可监测点,加强可操作性与预算内容的详实性。

经审核,专家组同意通过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国家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建设方案、任务书和项目预算。

专业建设
航空服务实训中心获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点立项
近日,浙江省教育厅下发了《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10年省高职高专院校第二批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点名单的通知》(浙教高教〔2010〕188号),公布了第二批30个省高职高专院校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点。

我院申报的航空服务实训中心获得立项。

这是我院继现代旅行社实训基地、会展策划与管理综合技能实训基地后第三个省高职高专院校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点。

平台建设
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落户旅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0〕48号),我院与温州医学院、宁波大学、浙江科技学院共同承担的“提高中外合作办学水平”项目被列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

“提高中外合作办学水平”试点项目的主要目标是创办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培育国际化专业和特色课程。

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和学校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是为了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着力破除教育体制机制障碍,以形成有利于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机制体制和全社会共同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良好局面。

学院从今年5月份开始,按照《教育部关于组织申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关于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申报工作的要求,组织专门工作小组研究制订了学院的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方案。

学院领导方敬华、王昆欣、徐云松多次召开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进行了多轮讨论、修改和完善,最终向省教育厅报送的方案集中体现了我院多年来在国际化教育领域取得的成果,并提出了下一步提高中外合作办学水平的设想和举措。

据了解,此次浙江省共争取到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13项,包括重点领域综合改革试点1项和专项改革试点12项,其中,高等教育领域的5个项目多由省内优秀本科院校承担,高职院校中,仅有我院与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取得一席。

下一步,学院将按照国家教育部与省教育厅的相关要求,明确责任主体、细化改革目标、落实改革措施、制定配套政策、确保保障条件和做好风险防范,将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与国家骨干院校建设项目有机融合,积极稳妥推进实施改革试点项目。

交流和辐射
学院领导率队赴苏湘两省高职院校考察学习
11月中下旬,学院领导分别率学院各行政处室、各系负责人及部分示范建设项目负责人先后赴江苏、湖南两省国家示范高职院校进行考察交流。

考察院校有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南京旅游职业学院、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带着“国家示范院校建设、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创新”等学习主题,考察组对各所学校在国家示范院校建设中体现“全员建示范、全面建示范、以示范建设推进学院办学水平整体提升”的示范理念,以及在示范建设中如何加强校企深度融合、创新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实施项目制教学、公共课程改革等方面的做法深受启发。

考察组代表在12月1日全院教职工大会上汇报考察感想,全院教职工认真学习和分享了这些院校的办学经验和办学成果,开阔了眼界、提高了认识,以期推动我院省级示范院校和国家骨干院校建设,推动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的校企合作机制体制创新。

《光明日报》刊发评论肯定我院师资队伍建设“星光计划”
12月1日,《光明日报》“教育时评”专栏刊发评论员文章“让教师了解行业”。

文章对我院实施的师资队伍建设“星光计划”给予了高度评价。

文章认为,“双师型教师缺乏一直是困扰职业院校发展的一个问题……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开启‘星光计划’,打造高水准师资队伍,用自己的方式找到了破解之法。


大事记
2010年
11月30日教育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确定“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的通知》(教高函[2010]27号),正式公布包括我院在内的100所高等职业院校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

12月1日学院召开省级示范高职院校建设推进会,王昆欣院长提出“五个理念”建骨干。

12月16日学院召开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建设方案校内论证会,院领导、项目负责人、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对建设方案进行了调整修正。

12月22日由省教育厅、财政厅召开的我院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建设方案及项目预算论证会在杭州柳莺宾馆举行,建设方案顺利通过专家论证。

12月30日学院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建设方案和任务书送报教育部。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建设简报
2011年第1期总第1期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示范建设办公室编
送:院领导、各行政处室、各系(部)、各教研室本期共印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