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000基础地理信息地形要素数据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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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0基础地理信息地形要素数据规范》
编制说明
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2014年9月3日
目录
1 工作概况 (1)
1.1 项目背景 (1)
1.2 任务来源 (1)
1.3 主要工作内容 (2)
2 编制原则和依据 (2)
2.1 编制原则 (2)
2.2 相关标准规范 (3)
3 国外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的说明 (3)
4 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关系 (4)
5 标准主要内容特别说明 (4)
5.1数据分幅说明 (4)
5.2数据分层说明 (5)
5.3 数据格式说明 (5)
5.4要素选取表示说明 (5)
5.5现势性说明 (5)
5.6元数据说明 (6)
6 预期社会经济效果 (6)
7 贯彻国家标准的要求及措施建议 (6)
7.1 贯彻要求 (6)
7.2 实施日期建议 (7)
1 工作概况
1.1 项目背景
1:50000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作为覆盖全国范围的、比例尺最大的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广泛应用于国家社会发展、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等各领域。
2006年,我国初始建成1:50000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
2011年,完成一轮数据库的全面更新。
2012年开始,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部署实施1:50000数据库动态更新工程,每年更新一次,发布一版。
1:50000地形要素数据是1:50000基础地理信息的重要数据产品之一。
目前,与1:50000地形要素数据相关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方面,主要包括《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字典》等,但缺乏具体描述1:50000地形要素数据产品规格和具体指标的标准规范,不利于1:50000基础地理信息的生产、建库、更新与和分发服务。
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组织实施的1:50000基础地理信息初始建库、全面更新和动态更新过程中,工程设计单位充分参考了相关的国家标准规范,结合现有的生产现状,研究制定了《1:50000地形要素数据规定》,具体规定了数学基础、精度与现势性要求、数据分层及组织、选取指标和原则、要素和属性内容、元数据等内容,规范统一了1:50000地形要素数据产品的产品规格和具体指标。
为了进一步确立国家1:50000基础地理信息地形要素数据产品的权威性、合法性和规范化,促进全国各行业、各部门对国家1:50000地形要素数据的广泛使用和便捷共享,迫切需要将《1:50000地形要素数据规定》升级为国家推荐标准。
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作为《1:50000地形要素数据规定》的牵头编制单位,联合陕西测绘地理地理信息局、黑龙江测绘地理地理信息局、四川测绘地理地理信息局、海南测绘地理地理信息局、重庆测绘院,向全国地理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了关于制定《1:50000基础地理信息地形要素数据规范》的标准提案。
1.2 任务来源
全国地理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下达了《2013 年地理信息国家标准制修订
项目计划》,将《1:50000基础地理信息地形要素数据规范》标准的制定工作下达至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等单位,要求2014年完成标准编制。
1.3 主要工作内容
1、广泛调研
在收集、整理1:50000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生产、建库、更新及运行维护等基础上,对参与1:50000数据库建设和应用开发的各单位展开调查,通过实地走访、电话、邮件等方式,征求各单位对当前数据内容、结构、组织方式、采集指标等方面存在的意见和建议。
2、形成初稿
在上述调研分析的基础上,结合《1:50000地形要素数据规定》,对1:5000地形要素数据中要素和属性内容、选取原则和指标、分类编码、精度与现势性要求、数据分层及组织、元数据要求等进行了完善和提炼,形成标准初稿。
3、生产验证
根据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的统一安排,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牵头实施了国家1:50000数据库动态更新工程,充分采用了《1:50000基础地理信息地形要素数据规范》的设计内容,对其进行了进一步的验证和完善。
4、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
编写组经充分、认真的分析讨论,对该标准初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并编写了编制说明,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
2 编制原则和依据
2.1 编制原则
1、兼容性原则
充分考虑国家已有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及目前1:50000数据库建设现状,在其之上进行引用、细化和扩展,保证与现有标准规范和工程技术文件的兼容。
2、实用性原则
在标准编制前详细调查了相关各行业、各部门、各级用户的需求,充分参考
目前已广泛使用的《1:50000地形要素数据规定》,确保在本标准指导下形成的数据成果具备较强的实用性。
3、衔接性原则
充分考虑现有1:10000、1:25万、1:100万等比例尺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现状,进行了统筹设计,实现了各级比例尺下基础地理信息地形要素数据的衔接,有利于后续的跨尺度联动更新。
2.2 相关标准规范
在本规范的研制过程中,编写组调研收集了与之相关的已经颁布的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
主要包括:
GB/T 13989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
GB/T 13923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
GB/T 17798 地球空间数据交换格式
GB/T 20257.3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3部分:1:25000 1:50000 1:100000地形图图式
GB/T 20258.3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字典第3部分:1:25000 1:50000 1:100000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字典
GB/T 17278 数字地形图产品基本要求
GB/T 1007 地理信息元数据
3 国外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的说明
国外有很多关于地理空间数据的产品标准和规范说明,对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建设与使用作了明确规定。
由于国情不同,中国现有的地形要素数据状况较为复杂,与国外差别很大,国外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并不适合中国国情。
本标准在深入分析我国现有基础地理信息地形要素数据的生产、更新、建库、应用等方面的基础上,为适应我国基础地理信息地形要素数据库的建设和应用而制定,通过多种方式查询,未发现其他国家的类似或相关的标准。
4 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关系
本标准的制定主要依据了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和相关部门有关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使用的指导政策,是对这些政策文件内容的具体化,以确保所构建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实用化。
本标准在编制时,为了避免雷同与重复,能引用的直接引用了相关已经发布的标准,经在国家标准网上查询,未见与之内容雷同的国家标准。
各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的生产和更新已开展多年,例如全国1:50000数据库已经建设完成并完成多轮更新工作。
但是数据的生产建设多采用项目技术规范,未有统一的标准进行约束,数据库的内容、组织形式、管理功能都难以保证一致。
在信息化初期这种分头建设尚未暴露问题,一旦需要进行城市间、省区间、国家级的共享时,就难以实现,即延误工作又浪费资金。
行标的颁布一定程度上可解决上述问题,但囿于其使用范围,现需要升为国标,以便在更大范围统一认识,发挥作用。
随着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地理国情监测、数字城市等工程进入广泛的建设和应用阶段,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尤其是地形要素数据将成为基础数据源的重中之重,这就非常需要有国标对其进行约束。
基础地理信息地形要素数据的国标发布,会保证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生产、数据库建设和各项应用接口的统一,有利于其它应用部门理解与使用基于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的各项服务,推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全面共享与高效服务,迫切需要将该标准升为国标。
5 标准主要内容特别说明
5.1数据分幅说明
本标准中1:50000基础地理信息地形要素数据的分幅范围,按照《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的要求执行。
同时考虑目前对1:50000基础地理信息地形要素数据的大范围应用需求,本标准增加了数据区域组织方式。
5.2数据分层说明
本标准中,要素分类引用了《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并进行了适当的扩展和调整,增加了地名大类,共9大类要素。
数据分层参考了《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并根据要素几何形态(点/线/面)进行了细分,在9大类要素的基础上划分为34个数据图层。
5.3 数据格式说明
本标准中,数据格式引用了《地球空间数据交换格式》。
但鉴于该标准的实际应用范围尚不广泛,通用地理信息平台系统对其支持力度不足,本标准增加采用主流通用的GIS空间数据格式。
5.4要素选取表示说明
本规定中要素的选取,主要依据《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1:25000、1:50000、1:100000地形图图式》等国家标准,并充分研究顾及了数据更好地满足当前用户的需求。
与原来的地形图比较,对少数应用意义不大的要素进行了舍弃,同时新增加了部分重要要素。
在确定选取指标时,主要依据1:50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内业、外业规范,以及1:50000地形图图式和编绘规范等,并对新增要素的选取指标进行了补充确定,对少部分要素的指标,根据需要和便于作业进行了适当的调整。
5.5现势性说明
按照《基础测绘条例》条例要求,国家基础测绘成果应至少5年更新一次。
另外,结合当前国家1:50000数据库动态更新工程实施情况,并充分考虑国民经济发展对部分重要地理信息的更高的现势性要求,本标准中将地理信息要素划分为重点要素和一般要素。
重点要素(如铁路、高速公路等)应保持1-3年现势性,一般要素现势性不超过5年。
5.6元数据说明
在《地理信息元数据》的基础上,适当删减和调整部分元数据项,形成了本标准的元数据结构。
本标准的元数据内容为成果元数据,不涉及生产、质检等过程信息,是对地形要素数据的最基本描述。
6 预期社会经济效果
本标准作为我国各级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规范的系列标准之一,其颁布实施将对推动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共建共享,促进我国的国家级、省区级地理信息资源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在社会效益方面,有助于促进基础地理信息的共享和广泛应用。
随着社会信息化工程的逐步展开,各行各业对地理信息的需求越来越大,对基础地理信息社会化共享的要求日趋迫切。
通过应用本标准建立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能够实现数据库与各种专题信息的集成,促进基础地理信息的共享和广泛应用,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满足不同部门、不同层次、不同应用的地理信息需求。
在经济效益方面,有助于节约国家资金。
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中,各部门的数据资源来源各不相同,没有现成的成果标准,造成省份之间甚至行业内部的资料交换困难,各部门只能自行完成数据的采集工作,产生大量的重复建设,造成国家资金的浪费。
在有了本标准后,可规范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生产建设,可以实现数据的共享,方便相关部门的工作,并节约重复建设的投入资金。
7 贯彻国家标准的要求及措施建议
7.1 贯彻要求
在贯彻本标准时,要求由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范围召开标准宣传贯彻会,首先继续在国家基础测绘项目和专项项目范围内有效实施,要求各作业单位在生产和更新中采用该标准。
通过标准的实施获取成功经验,并在基础测绘领域进行广泛的宣传,积极引导各级各方用户了解1:50000基础地理信息地形要素数据的主体内容与建设情况,进一步推进1:50000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在国家级信
息化建设中发挥支撑作用。
7.2 实施日期建议
建议本标准于2016年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