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企业工会的维权工作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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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常态下企业工会的维权工作思考

一、保障企业职工就业权

所谓就业权,是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劳动者,包括职业获得权、工作自由权、就业平等权、就业训练权、失业保障权等在内的权利,是一项基本人权。就业问题,关系发展稳定,关系基本人权,关系社会和谐。我国已于2007年8月30日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就业促进法》。《就业促进法》关于公平就业、就业服务于管理、职工教育与培训、就业援助等方面的规定,是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又一里程碑。新常态下,企业面临新的困境,必须依靠转型升级、科技创新、提高人力资源的质量来获取利润,走向健康发展的道路。企业工会应当注重整合资源,加强职业培训学校、高等院校的联系、促进企业内部职工服务中心建设,采取新媒体教学、流动讲堂、职工书屋、计算培训等多种方式,配合行政集中对困难职工、女职工、下岗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技能提升培训、自主创业培训,培育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知识技能型人才,并把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与提高普通职工技能水平结合起来,提高职工的就业能力,保障职工的就业权。

二、保障企业职工发展权

所谓发展权,是指公民自由、自主、积极、有意义地参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并公平地享有因发展而产生利益的权利。联合国大会1986年通过的《发展权益宣言》,对于发展权的内涵与外延作出了全面的阐释。保障职工发展权利,通过发展,促进职工权利的实现,是工会十六大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和谐中国梦的力量之源。企业工会组织应当倡导尊重劳动、提倡创新的良好风气,推动收入分配的合理化和有序化,实现劳动者的体面劳动、全面发展,促进劳动价值与创新价值的认可,保障劳动者的发展权。企业工会应当推动企业建立完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和职业发展通道。企业工会应当总结和推广行业内职工技术等级评定的经验和做法,解决劳务派遣员工的职称评定等问题,引导企业充分发挥主体作用,逐步建立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鼓励职工创新、促进职业知识水平提高的企业技能人才评价体系。让职工在公平环境中实现自我价值。

三、保障企业职工的专利权

所谓专利权,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我国于1984年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已经经过了三次修订,将专利的申请、专利权的保护等从法律上予以保证。在经济新常态下,技术进步和创新成为决定成败的“胜负手”。企业工会应鼓励职工参与技术革新、发明创造,以人的转型升级来加速企业转型升级。企业要建立职工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申报和审查制度,对符合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应提出专利申请。工会应当协助职工申报非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并促进技术转化。企业要根据《专利法》及实施细则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要求,建立企业内部合理的专利利益分配与奖励制度。对企业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作出的专利及其实施效益定期评价,兑现应分配利益与奖励。专利利益分配与奖励应与专利发明人、设计人的贡献和专利实施效益对应。企业工会应监督企业认真执行《企业专利工作管理办法》,保障职工的专利权,使专利成为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的动力。

四、保障企业职工知情权

所谓知情权,是指通过官方或者非官方渠道,对于权益、咨询、信息等内容的获取、了解、知悉、掌握的权利。保障职工知情权,是工会十六大的重要会议精神之一,是和谐中国梦不可或缺的色彩。企业工会应积极主动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政策计划的制定、修改和完善,坚持公正、公平、透明的工作原则,推动企业主动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把企业建设成为企业和职工的利益共同体。企业工会应当促进民主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促进企业与职工协商共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引导职工做企业发展的主人,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凝聚和谐中国梦的正能量。企业工会应当深化企务公开工作,促进企业职工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改革动向、重大决策、干部任免、福利分配等重要信息。引导职工支持改革、理解改革、投身改革。

五、保障职工文体活动权益

企业工会应当按照《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企业文化建设的要求,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群众性的文体活动,保障职工文体活动权益。文体活动能增强职工体质,陶冶职工情操,稳定职工思想,丰富职工的文化生活,缓解因长期枯燥工作后的疲惫,让职工在快乐的心境中工作和生活;文体活动有助于培养职工的团队

精神,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企业工会应深入开展职工文体活动,积极展示企业职工精神风貌,不断培养职工对企业的亲切感、自豪感,促进企业的发展和稳定。

六、保障职工的职业健康权

《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明确规定了职工享有接受职业卫生培训的权利;享受职业健康监护权;知晓作业过程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和防护的权利;对危害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领导防护用品的权利;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参与职业卫生管理的权利等等。企业工会应参与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依法履行工会的安全生产职责。督促企业签订《劳动安全卫生集体合同》及《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并督促企业履行在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等方面的义务。

七、保障职工共享改革成果的权利

企业工会促进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始终做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企业工会应当实现维权的主动性,主动了解和帮助解决职工在生活和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建立起帮扶的长效机制,让工会组织成为职工群众信赖的“职工之家”。企业工会应当实现维权的及时性,应当坚守协调劳动关系的第一线,第一时间化解企业内部的劳动关系矛盾,实现企业职工维权的规范化、制度化,坚持依照法律,通过协商、协调、沟通的办法化解劳动关系矛盾,避免劳动纠纷激化。工会组织要做好《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工作,并深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稳步提高职工尤其是一线职工的收入水平,让广大职工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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