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经济评价大纲范本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FCD FCD17021

水电工程初步设计阶段

经济评价大纲范本

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标准化信息网

1998年1月

1

水电站初步设计阶段

经济评价大纲

主编单位:

主编单位总工程师:

参编单位:

主要编写人员:

软件开发单位:

软件编写人员:

勘测设计研究院

年月

2

目次

1. 引言 (4)

2. 设计依据及原则 (4)

3.基本资料 (4)

4.国民经济评价 (6)

5.财务评价 (8)

6.综合评价 (14)

7.专题研究(必要时) (16)

8.应提供的设计成果 (16)

附录A (17)

附录B (20)

3

1引言

2 设计依据及原则

2.1 基本依据

2.1.1 有关文件

(1)《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审批意见,以及与本建设项目有关的函文及附件等。

(2)本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任务书和项目卷册任务书。

2.1.2 主要规程规范

(1)DL 5020—93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

(2)DL 5021—93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

(3)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二版);

(4)水电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实施细则(1990试行);

(5)水电建设项目设计阶段成本计算暂行规定;

(6)综合利用工程费用分摊暂行规定;

(7)水电建设项目财务评价暂行规定(1994试行)。

2.1.3 我国现行水电建设政策及有关财务、税收和其他方面的规定。

2.2 经济评价原则

(1)水电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要符合国家计委和建设部1993年颁发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二版)、规划设计总院1990年颁发的《水电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实施细则》(试行)以及1994年颁发的《水电建设项目财务评价暂行规定》(试行)和新近国家颁发的有关财税规定的要求。

(2)水电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包括国民经济评价和财务评价,当国民经济评价可行,财务评价可以接受时,项目才能被接受。

若国民经济评价合理,而财务评价不可行,可提出相应优惠措施的建议,使项目具有财

4

务上的生存能力。

(3)水电建设项目计算期,包括建设期和生产期,建设期为设计拟定的工期(含初期运行期),生产期采用20~30年,折现基准年为建设期第一年初。

3 基本资料

3.1 地区经济资料

水电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国民经济现状及发展规划,矿产、能源资源分布及其开发利用情况,远景工矿企业生产结构等。

3.2 电力系统的基本资料

(1)电网负荷及电源构成现状,电网发展规划,系统中各类水、火电站的运行特性等。

(2)电网技术经济指标及历年电网成本统计资料、水电站联入主网的输、变电工程资料、线损率、厂用电率、以及水、火电机组检修资料等。

(3)已建和拟建水、火电站技术经济指标资料包括:系统中各类水、火电站的装机规模、年运行费率、火电煤耗、燃料价格、电价、以及拟建水、火电站建设年限及逐年投资资料等。

3.3 有关专业应提供的资料

(1)水库专业提供水库淹(浸)没实物指标及费用;

(2)环评专业提供环境影响及环评结论;

(3)水工专业提供选定方案的枢纽布置及工程量、所需三材;

(4)机电专业提供选定方案的机组机型、电站联入系统结线方式、主要机电设备清单;

(5)施工专业提供选定方案的施工进度及机组投产计划;

(6)概算专业提供选定方案的工程总投资及分年度投资(包括机电投资及专用配套输变电工程投资额)。

3.4 重要参数和基本数据

3.4.1 经济评价重要参数

(1)社会折现率为12 %;

(2)财务基准收益率,在电力工业部颁布前暂定:

全部投资基准收益率为12 %;

资本金基准收益率为15 %。

3.4.2 财务评价的基本数据

(1)工程进度;

(2)固定资产投资构成及分年度使用计划;

(3)机组投产计划、生产流动资金;

(4)资金筹措;

(5)贷款条件;

(6)建设期利息;

5

(7)物价总水平的上涨因素等。

3.4.3 国民经济评价的基本数据

(1)工程投资的调整;

(2)经营成本的调整;

(3)替代方案影子价格的确定;

(4)替代火电站投资;

(5)煤炭价格;

(6)火电运行费等;

(7)影子电价(作为产出物)。

4 国民经济评价

4.1 国民经济评价原则

4.1.1 国民经济评价是按照资源合理配置的原则,从国家整体角度考察项目的效益和费用,用影子价格、影子工资、影子汇率和社会折现率等经济参数分析,计算项目给国民经济带来的净效益,评价水电项目的经济合理性。

4.1.2 水电项目的效益与系统负荷预测、电源规划等有密切联系,其效益从电力系统整体效果进行评价。

4.1.3 水电项目交纳的税金、国内贷款利息和补贴等,均属于国民经济内部的转移支付,不计为项目的费用或效益;国外贷款利息等支付,应计为项目的费用。国民经济评价,在计算期内各年均不考虑物价水平的上涨因素。

4.1.4 在进行国民经济评价时,原则上都应该使用影子价格。为了简化计算,在不影响评价结论的前提下,可只对其价值在效益或费用中占比重较大,或者国内价格明显不合理的产出物或投入物使用影子价格。在国家未能定期公布计算影子价格的有关参数时,其费用可暂按财务价格计算。

4.1.5 国民经济评价的主要内容有:投资费用和经营成本的调整、发电效益计算、评价指标计算等,并进行敏感性分析。

4.2 发电效益计算

4.2.1 采用以同等程度满足电力系统的电力和电量需要为原则,选择替代方案,以替代方案的费用作为本工程发电效益。并根据替代火电站所在地区分析确定其:

(1)替代火电站投资;

(2)专用配套输变电投资;

(3)发电燃耗及燃料价格;

(4)火电运行费率等火电经济指标。

4.2.2 采用电量(作为产出物)影子价格计算发电效益。

作为产出物的影子电价应按分解成本或边际成本,分各地区测出;或按网、省局根据产

6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