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发展的几个阶段及其历史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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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发展的几个阶段及其历史特点
市场经济发展的几个阶段及其历史特点
市场经济就是随着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产生而发展起来的,按照市场规律配置社会资源,自发的调节社会生产和消费比例关系的一种经济运行方式。

市场经济不是资本主义特有的经济运行方式,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只是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个特殊阶段。

事实上,从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诞生开始,就开始有了用于商品交换的市场,因而就应该有了市场经济,只不过那时的市场狭小,还不具备支配社会经济生活的地位,也还没有作为一种系统观念(或理念)提出来,真正在社会经济生活起主导作用并把市场经济作为一种系统的观(理)念提出,却是资本主义时代的事;事实上,伴随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发展起来的市场经济,在其发展过程中,大约经历了以下几个发展阶段,而每一个发展阶段,都具有其不同的历史特点:
一.前资本主义时期的市场经济及其特点:
这一时期从封建社会末期到自由资本主义开始时期。

这个时期整个社会还处在封建社会阶段,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小农经济)仍然是社会经济的主导力量。

那时的社会生产力极其落后,人们用简单的手工工具(生产工具是社会生产力的主要标志)所生产的劳动产品,主要是为满足自己及家庭生活需要而不是用来交换。

当时虽然也有商品交换发生,但只是处于从属地位,是自然经济的补充成份,在整个社会经济生活中不起主导作用。

到了封建社会末期,随着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新的生产工具的使用,手工作坊开始大量出现,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迅速发展起来,自然经济才逐渐趋于瓦解,并最终让位于商品经济,于是人类社会就从封建社会过渡到了资本主义社会。

资本主义社会前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是在生产力极其落后的情况下,作为自然经济的补充成份而存在的,同样作为商品交换的市场,还远没有达到全面调节社会生产和消费的水平,只是处于一种初级阶段。

为了叙述方便,我们暂时把它叫作“不完全的”或“处于萌芽状态的”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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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市场经济及其特点:
资本主义时期又分为两个不同的阶段,即: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和垄断资本主义时期。

按照传统的社会分段理论:两个阶段大约以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前后为分界点,这以前叫自由资本主义时期,以后就叫垄断资本主义时期。

自由资本主义时期,是资产阶级在被推翻了的封建制度的废墟上建立起来的,这一时期是资产阶级的创业阶段,整个阶级显得朝气篷勃,欣欣向荣,带有革命性
和进步性,是资本主义制度向上发展的历史阶段。

这一时期,机器大工业生产取代了手工作坊(工场手工业)生产,社会化生产方式取代了自然经济的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

蒸汽和电力的广泛运用使社会生产力得到极大提高。

自由竟争是这一历史时期占统治地位的普遍经济现象,在自由竟争的社会环境下,资本家为了增强自身的实力,在市场竟争中占据有利地位,一方面不断提高工人的劳动强度压低商品生产成本;另一方面不断改进生产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迅猛发展。

马克思说:资产阶级在它不到一百年的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所创造的生产力的总和还要多,还要大。

但是,这时资本主义企业处于发展阶段,所有制形式以独资(个人或家族所有)为主,且规模也不算大,企业不可能按整个社会的需求有计划的组织生产,而是根据商品的市场价格来组织生产,带有很大的盲目性。

当某种商品可能带来高收益时,众多资本便蜂涌而上,集中生产某种商品,造成该商品的供大于求,价格就下降,甚至卖不出去,形成生产过剩,一些企业就倒闭或破产;接下来,资本又寻找下一个新的目标,如此周而复始。

自由竟争使资本可以在各部门各行业之间不受限制的自由转移(趋利行为),必然导致整个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加剧生产与消费的矛盾,造成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引发社会经济危机:经济危机爆发时,一方面是大量的商品积压,另一方面是大多数人却无力购买自己生活必需的商品。

马克思把这种过剩叫作“相对生产过剩”。

经济危机还必然会引起社会危机,这一时期全世界轰轰烈烈的工人运动就是例证,马克思主义也在这个时期诞生了。

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市场经济,是以自由竟争为前题,社会的生产与消费完全通过市场自发调节。

价植规律,平均利润率规律,资本自由转移等商品生产和交换的基本经济规律,充分发挥作用并自发调节社会的生产与消费。

为了叙述方便,我们暂时把它叫作“完全的”或“处于发展状态的”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

未完待续:垄断资本主义时期的市场经济及其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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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垄断资本主义时期的市场经济及其特点:
自由竟争必然引起社会生产和资本的集中,集中发展到一定时候,就形成垄断,所谓垄断就是独占,经济垄断就是独占生产和市场,据有关资料记载:到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自由资本主义就进入了垄断资本主义时期,这时股份公司成为资本主义所有制的主要形式。

于此同时,.在邮政.电报.铁路等方面也出现了资本主义国家所有制。

垄断形成后必然渗透到社会经济的各个领域。

列宁在分析垄断形成后的特点时指出:少数几个大企业联合起来独占生产和市场,控制一个或几个部门和行业的生产和流通,在这些部门或行业的经济活动中取得统治地位,操纵这些部门或行业的产品销售价格和生产资料的购买价格,以
保证获得高额垄断利润(参看列宁《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最高阶段》)。

到了二十世纪初,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垄断资本已将国内市场抢占完毕。

于是,争夺世界市场成为其共识,这种为争夺原料产地和消费市场的冲突越演越烈,终于发展成为第一次世界大战。

如果说第一次世界大战是垄断资本为争夺原料产地和消费市场而发动的战争话,那么,第二次世界大战就是后起的垄断资本为重新瓜分原料产地和消费市场而发动的战争。

就世界范围来讲,发动两次世界大战中的垄断资本集团不但没有达到目的,反而把自己挤在一个更狭小的空间;第一次世界大战出了一个社会主义政权——苏维埃人民共和国;第二次世界大战出了中国和一大片社会主义政权,如果谁发动第三次世界大战,到时候可能全世界都成为社会主义政权(毛主席语)。

国际垄断资本大概也认识到这一点,所以谁也不敢轻易发动第三次世界大战,拿自己的身家性命开玩笑。

垄断资本主义时期的市场经济,已经不再象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市场经济那样,整个社会的生产和消费完全依靠市场自发调节。

在垄断资本主义时期,价植规律,平均利润率规律,资本自由转移等商品生产和交换的基本经济规律,已经被“分割或重新定义”,垄断的生产和消费市场环境(条件)把这些基本经济规律的适用范围和实现方式加以限制和改变:生产和消费市场被分割为“垄断市场”和“非垄断市场”。

参与“垄断市场”的资本,获得“垄断平均利润”参与“非垄断市场”的资本,获得的是“社会平均利润”。

这是因为:自由竟争必然导致垄断的形成;然而,在资本主义条件下,通过自由竟争形成的任何形式的垄断,都无法穷尽社会经济生活的一切领域。

无法实现垄断或不需要实现垄断的领域,仍然通行自由竟争原则。

在这些领域,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基本经济规律,仍然充分发挥作用并自发调节社会经济生活中该领域的生产与消费。

在垄断已经形成的领域,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基本经济规律,只是部份发生作用或是在改变了特性的情况下发生作用。

在现代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中,垄断已在国民经济的大部份关系国计民生的领域中实现,自由竟争原则在这些领域很难通行,这些领域中实际上更通行垄断组织之间通过相互协议和行业(企业)计划的形式来调节生产和消费市场,以保证自己能获得高额的“垄断利润”。

然而正是这一经济运行方式,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完全市场经济”带来的副作用,同时又保持了社会经济的相对活力,这大概就是为什么现代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中,不容易爆发自由资本主义时期那样的全社会范围经济危机的原因之一吧。

为了叙述方便,我们暂时把这种市场经济叫作:被“分割了的市场经济”或“资本垄断集团(计划)影响和制约下的市场经济”。

未完待续:社会主义时期的市场经济及其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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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社会主义时期的市场经济及其特点:
垄断组织通过相互之间协议和行业(企业)计划的形式来调节生产和消费的市场经济,在某种意义上讲,应该就是计划经济的孕育形态,或者说是计划经济的萌芽状态。

这是因为:资本主义企业(行业)内部生产是严格按计划进行的,一但该企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某个领域取得垄断地位,实际上就构成社会局部生产的计划性。

按此推理:如果一个垄断组织在整个社会经济生活中取得垄断地位,那么,整个社会经济就可能转化为“有计划的经济”了。

当然这也就是一个假设,在现实经济生活中,任何一个资本集团都不可能通过自由竟争来达到垄断全社会(一个国家)经济生活的目的。

事实可能正好相反:在机器大工业条件下通过自由竟争形成的垄断,正在被上世纪七十年代前后兴起的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新技术革命”打破,互联网作为新生产力的代表(暂时这么讲),掀开了笼罩在社会经济生活上的神迷面纱,把一切都变得简单明了,人们坐在自己的书房或办公室里点点鼠标,天下大事便可约知一二了,这就使得任何形式的垄断都显得比以前更为困难(有时甚至需要通过国家政权的强制力才能维持);并且,垄断所持续的时间周期也在进一步缩短。

于此同时,经济信息的公开化.大众化也使社会生产和消费的目的性增强,盲目性减少,也为社会经济有计划发展创造了必要的条件。

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工具(信息技术,互联网)的全球化,正在全面推动社会经济的全球化,经济全球化必然带来的是市场全球化,各种生产要素(包括资本)的全球自由流动,其本质就是自由竟争原则在更高层次上的体现(参看唯物辩证法否定之否定规律)。

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国内企业之间的竟争,现在日益表现为国际经济集团之间的竟争。

并且,各经济集团的利益正在进一步(寻求)同国家利益联系在一起(美国.日本尤其明显),从而形成真正意义上的“政权(国家)垄断型经济(或权力经济)”,也就是说:通过国家政权的力量整合社会资源,参与国际竟争是二十一世纪社会经济发展的一种必然趋势。

在这一点上,社会主义国家公有制经济有相当大的比较优势。

当然这只是一种社会发展趋势,我们指出这种发展趋势的目的是为探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及其特点扫请障碍。

前面我们把垄断组织通过相互之间协议和行业(企业)计划的形式来调节生产和消费的市场经济,看成是计划经济的孕育形态或萌芽状态。

一但企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某个领域取得垄断地位,实际上就构成社会局部生产的计划性,并按此推理:如果一个企业组织在整个社会经济生活中取得垄断地位,企业计划转化为社会经济计划,那么,整个社会经济就转化为“计划经济”了。

现在我们假设:a.一个资本主义(私有制)企业,通过自由竟争完全垄断了一个国家的生产和消费市场,企业计划转化为社会经济计划;b.一个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通过自由竟争完全垄断了一个国家的生产和消费市场,企业计划同样也转化为社会经济计划。

那么,我们不难看出:前者因其企业是私有制,国家计划就成了为少数人谋利的经济计划,我们暂且把它叫做“资本垄断型计划经
济”,这里的社会型态肯定是专制型而不会是民主型。

在这里,少数人同多数人的矛盾(对立)仍然存在,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的素质不断提高,最终会发生社会变革,实现人类大同,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共产主义社会。

后者因其企业是公有制,国家计划就成了为多数人谋利的经济计划,这里的计划经济就应该叫“社会(共产)主义计划经济”,这里的社会型态肯定是民主型而不会是专制型,其很自然的就实现了社会大同。

以上是一种理论上的假设,这种假设是把一个问题放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考虑的,从社会经济发展的趋势上看问题:市场经济与商品经济相联系,计划经济与产品经济相联系。

两者相比,市场经济是低级阶段,计划经济是高级阶段,市场经济最终将被计划经济所代替,这是一个慢长的历史过程。

但是,两者都只能与社会生产力的不同发展水平相适应才能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明确了这一趋势。

现在回到现实中来讨论社会主义时期的市场经济及其特点:马克思在分析了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社会基本矛盾后认为:社会主义应该首先在大多数经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同时取得胜利,并且社会主义只是资本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转换的过渡社会形态。

在他看来,只有当生产力高度发展,生产高度社会化,资本主义才可能向社会主义转变,因此,在他的著作里很难找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个词。

当然,马克思指出的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趋势。

只要我们分析一下上世纪八十年代前后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兴起的,至今方兴未艾的MBO现象及其发展趋势就会得出与其相同的结论,所以,马克思这一假设现在仍然成立。

但是,按照唯物辩证法的观点,一般不排斥个别,普遍不排斥特殊。

在现实生活中,社会主义不是在经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取得胜利,而是在经济不发达,甚至还比较落后的国家首先取得胜利。

并且,还同垄断时期的资本主义并存于世,这时生产力水平,还远远没有达到象马克思指出的那种能在全社会统一调节生产和消费的程度,这就决定了我们现阶段还不能实现马克思所说的那种完全计划经济的模式。

只能是一种“不完全的计划经济”(低级阶段的计划经济)这种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结伴而行,相互补充和调节,共同发展:有的领域需要国家垄断经营,按国家计划发展;有的领域不需要国家垄断经营,但是需要通过国家计划来控制或调节;还有的领域就不需要通过国家计划来控制或调节,而是直接通过市场自发调节。

这种多层次的经济运行方式,是与我国现阶段多层次的生产力结构相适应的,也是与国际通行的经济运行方式相近似的。

事实上,在现代社会经济生活中,完全市场经济化的国家实际上是没有的,经济完全市场化(自由主义经济)的思维是落后于现代生产力发展状态的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私人小企业)的思维;同样,完全计划经济化的国家也是很难存在下去的,完全的计划经济思维是超越了现代生产力发展水平,是未来共产共义时期的思维,两者均不符合我国现时的国情。

因此,同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市场经济相比较,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否可以表述为:
在社会主义国家垄断的基础上,以公有制为社会经济运行主体,包括多种经济成份(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的市场经济。

这种市场经济的特点是:在国家无法实
现垄断或不需要实现垄断经营的领域,通行自由竟争原则。

在这些领域,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基本经济规律,充分发挥作用并自发调节社会经济生活中该领域的生产与消费;在国家必需实现垄断经营的领域和需要通过国家计划来控制或调节的领域,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基本经济规律,只是部份发生作用或是在改变了特性的情况下发生作用。

为了叙述方便,我们暂时把这种市场经济叫作:“包含计划经济成份的市场经济”或“社会主义国家(计划)影响和制约下的市场经济”。

结束语:按照马克思的社会型态理论,任何社会型态都是与生产力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为首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为首的社会”。

按顺续:电力时代产生垄断资本家为首的社会;互联网时代才可能产生社会主义,因为只有互联网才能全球共用,也只有互联网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全球(社会)化生产工具。

只是由于二十世纪初各国垄断资本集团为争夺原料产地和消费市场发生了大规模的军事冲突,才使社会主义革命在其统治最薄弱的环节发生(列宁语)。

这才形成了社会主义与垄断资本主义并列于世的局面,才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说。

同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与垄断资本主义时期的市场经济有很多方面相近或相似,这是由同时代的生产力特征决定的。

一般来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该是市场经济最后(最高)阶段。

如果到了共产主义时代,那时的人们研究人类社会的发展史,肯定会这样认为:二十世纪初在资本主义社会内部开始出现共产主义社会的萌芽状态,当时的人们把这种萌芽状态叫社会主义,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是由列宁和他的党建立的叫——苏维埃人民共和国,等等。

那时的人们也可能会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只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偶然现象。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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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法制发展史中我们借鉴什么
吴志攀、王利明上传时间:2005-3-23 浏览次数:5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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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法制的发展历史
第一阶段,自由竞争资本主义阶段。

这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法制的奠基阶段。

其基本特征是:经济上,政府采取自由放任政策,实行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法制上,突出私法
对私有财产的确认和保护,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西方资本主义的法制萌生于封建社会中后期,商法的兴起、罗马法的复兴和保护资本原始积累的法律的出现,是其主要标志和例证。

资产阶级革命胜利以后,为了巩固其政权,先后在宪法中确定了人民主权、权利神圣、“三权分立”、司法独立等原则。

资产阶级一方面通过公法调整公民和国家之间的关系,确定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另一方面,通过私法或者说民商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其中最典型、最重要的当属1804年由拿破仑主持制定的《法国民法典》。

该法典把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商品经济的规则变成法律规范,确立了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契约自由和过错责任三项基本原则。

《法国民法典》是资本主义社会早期的第一部民法典,以法律形式巩固了资产阶级革命的成果和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基础,对其他国家的民法具有深远影响。

这部法典被马克思誉为:“世界各地编纂法典时当作基础来使用的法典”。

在自由竞争资本主义阶段,政府在经济领域实行不干预的自由主义政策,扮演着“消极政府”、“守夜人”的角色。

在这种情况下,资本主义法律的作用正如英国18世纪著名法学家布莱克斯通所说的:“法律对私有财产关怀备至,以至于法律不会授权对财产加以侵犯,即使为了全社会的一般利益也不会加以侵犯。

”资本主义法制严格区分公法与私法的界限,在维护资产阶级的政治统治和政治利益的同时,维护私法自治,保护私有财产权和契约自由的权利,确认无过错不负损害赔偿责任原则等,有效地保护和促进了自由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稳步发展。

第二阶段,垄断资本主义阶段。

这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法制的成熟阶段。

其主要特征是:经济上,政府更多地用“看得见的手”干预经济,实行社会福利政策;法制上,在传统的公法和私法之外,产生并加强了经济立法和社会立法。

19世纪末20世纪初,资本主义开始进入垄断资本主义(帝国主义)阶段。

帝国主义列强为了争夺海外殖民地,1914年爆发了第一次世界大战。

1929年资本主义世界爆发全面经济危机,社会矛盾加剧,促使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府从市场经济的后台走向前台,由“消极政府”转变为“积极政府”,从“守夜人”变为“干预者”。

政府更多地用“看得见的手”干预市场经济,并逐步建立起社会保障制度。

反映这一阶段资本主义法制变化较具代表性的是1919年德国的魏玛宪法。

这部宪法推行社会改良主义,放弃“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原则,强调“社会化”理念、维护公共福利,实行“经济民主”,规定公民享有受教育权、工作权等社会权利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为了解决诸如劳资矛盾加剧、经济危机频发、自然环境恶化、私人所有权的滥用、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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