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察巡逻管理体制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香港警察巡逻管理体制

/List/Display.aspx?type=8&OpetID=1800

香港特别行政区,总面积1095平方公里,人口630万。香港警察是一支拥有28695名纪律人员及6068名文职人员的队伍,香港警队被誉为亚洲最高效、最廉洁的警队,警力与人口比为1:187(5.3‰),香港警务处是香港警方的最高的首脑机关,为方便执行日常警务,全港划分为六个总区,总区下辖分区,每个分区根据人口、地域范围等设立若干警署。

一、香港警察巡逻警务运作机制基本情况

香港巡逻警务机制实战、高效的特点非常明显,总体印象是覆盖面好,控制力强,贴近实战。香港警察巡逻呈立体状覆盖,主要是由警署巡逻队、总区冲锋队和驻总区机动部队来担负,这三支队伍统归各总区最高指挥官调遣,日常警务行动由各总区的指挥及控制中心负责协调。共划分成三个层面:

第一层面为各个警署的巡逻警察。香港警方大部分的日常行动及管理事宜均由各总区独立处理.总区又分为区和分区,而在若干情形下,警务管辖范围是以警署为单位。现时全港共分为23个警区,各警区之下共划分为54个分区或警

署。警署是香港警务工作的基础单位。警署巡逻队是香港警方开展巡逻工作,进行社会面治安防控的基础力量,每个警署都设有专职的巡逻队,为市民提供24小时的前线服务,

负责执行传统的警务工作。巡逻队警力一般占到警署总警力的60%以上。如新界南总区的青衣警署巡逻队警力占到全警署的63%。警署巡逻队下设4个小队,根据警署的大小,每个巡逻小队人数30-50人不等。巡逻队的人数一经确定不允许随意变更。

第二层面为冲锋队。总区冲锋队是负责总区内机动巡逻任务的骨干力量。冲锋队与我们的防暴警相类似,他们的主要职能是:999接处警;处理由指挥控制中心指派的紧急事故;处置重大突发紧急事件;执行大型或敏感性活动的人群管制任务等。除此之外,巡逻也是他们的主要任务之一,承担24小时的机动巡逻任务。冲锋队的巡逻与各警署的巡逻

不重复、不重叠,主要选择罪案多、警力少的地区进行巡逻,加强那一地区的治安控制能力,是对各警署巡逻的一个补充。另外,冲锋队还是总区内应付突发事件和实行跨区域增援的一支重要力量。当发生持久骚乱或暴动时,冲锋队就不再担负机动巡逻任务而转变为机动部队,成为警务处长的预备部队,使警力得到更加合理的利用。

第三层面是警察机动部队。警察机动部队作为警务处长的后备人员,警力有1190人,分6个大队,分驻五个陆上总区,每个大队170人。驻总区机动部队是香港警方针对各总区内的重点地区、重点部位进行加强性巡逻的攻坚力量。在总区驻守阶段,机动部队执行各总区指挥员下达的指令,主要承担大型节日庆典、凶暴性人群管理控制、拆迁行动和处置突发性骚动事件等工作,同时,警察机动部队也具有巡逻职责,他们根据罪案发生的时间、地点,派出若干个巡逻小组(2-3人组成),加强复杂地区和重点地区的巡逻,以支援警署巡逻队和冲锋队的巡逻工作。其巡逻布警原则与冲锋队基本相似,但不重叠。机动部队的巡逻通常以步巡为主,一般不承担全天候巡逻任务。

二、香港警方巡逻工作的主要特点

1、立体覆盖,重点布防。香港警方投入社会面巡逻的警力相当多,巡逻的覆盖面较大,街面见警率很高。警署巡逻队、总区冲锋队和驻总区机动部队这三支巡逻力量的人数占到全港总警力的65%以上,警署巡逻队负责巡块:警署辖区,总区冲锋队负责巡线:总区交通干道,驻总区机动部队负责巡点:总区内重点部位,构成了点线面相结合,立体覆盖,重点突出,全天候与全方位相结合的三级巡逻体制,形成了动态城市巡逻控制网络。此外,香港的交通警察、辅助

警察等也在工作职责内承担相应的巡逻任务。由于社会面上的巡逻警力数量多、巡逻覆盖密度大,大大提高了香港警方对社会面治安秩序的控制能力,有效地预防和控制了各类可防性案件的发生。

2、动态控制,相互策应。香港警察机构不承担户籍管理职能,因此,他们较大部分警力都投入巡逻,据了解,约有65%左右。整个社会面上的控制均由总区指挥中心指挥实施。街面上的执勤巡逻由警员徒步与车巡相结合。徒步巡逻范围一般不大,车巡虽不多见,但机动性强。每个执勤警员除常规装备外,都配有无线通讯同指挥中心联网,随时接受指挥中心的指令。香港各个警署的巡逻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四班三运转,每班8小时45分钟。上岗警员由巡车送达执勤点,徒步巡逻,夜间两个巡区合二为一。巡逻执勤规范,两人一组。有的巡区还设置必到点,并有专用设备记载巡逻执勤情况。对巡逻中被抓获需移送警署的嫌疑人员,由警署派员来接或直接交给冲锋队、交通警察,由其移交警署,充分保证了巡区24小时不脱人。

3、调动灵活、反应迅速。整个香港警察指挥系统包括四个指挥中心,即港岛、九龙(负责东、西九龙两个总区)、新界(新界南北两个总区)和水警4个指挥及控制中心,覆盖全港6个警察总区。他们是有效控制总区及警区资源调配

的中枢,同时,也是总部及其他机构间互通行动信息的枢纽,它承担着接听市民999紧急求助电话并及时作出反应的任务。三个陆上总区的指挥及控制中心可以随时通过电台调动总

区内的街面巡逻警力。由于香港街面巡逻警力众多,指挥调度渠道畅通,巡逻警察的快速反应能力很强。在市区的任何地方,警察接警后均可保证在9分钟内赶到现场(香港警方对社会承诺:接受999报警至警察赶到现场的时间,市区为9分钟,郊区为15分钟),在一些地方警察3-4分钟就能到达现场。

4、巡逻警察职责任务明确统一。香港的巡逻警察虽然

隶属不同部门、巡逻任务各有侧重,但他们的职责任务是统一的,都可以处理治安和交通问题。如警署巡警在巡逻执勤时都随身携带交通违章通知单,一旦遇有交通违章情况即可进行处罚。由于职责任务统一,巡逻警察能够在自己管辖的区域内充分行使警察的权力,避免了因为分工不同,各管一摊,而造成的警力浪费。

5、巡逻警力编制和队伍建制固定,配置合理,保证了

巡逻工作的正常开展。香港警方的警署巡逻队、冲锋队和机动部队的人员编制、基本建制都相对固定,不能轻易改变,保证了巡逻队伍的稳定。另外,香港警方根据巡逻队伍所担负任务的不同,合理配置警力,将内部人员分工细化,以适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