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立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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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我们这样一个农村人口占绝对主体的人口大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却只有很小的覆盖面,水平低,区域差异大,随着改革开放以来,农村人口、经济、社会条件发生了巨大变化,原有农村社会保障己不能适应农民对其新的需求和社会经济发展。存在诸多问题亟需解决,以促进其进一步发展完善。
【关键词】农村;社会保障;问题与对策
中图分类号:DF3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8283(2009)01-0086-01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和探索。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与社会进步以及我国贫富差距的不断拉大,传统模式面临着诸多困境与挑战,建立与健全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已显得十分必要。
1农村社会保障现状以及
1.1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覆盖面窄,水平低,社会化程度低,发展长期滞后
受我国情国力等因素所限,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项长期工程。还由于长期城乡二元化格局的人为性因素。农民在享受社会保障方面在改革后却倒退了。农村始终处于中国社会保障的边缘,有相当一部分社会保障的内容将整个农村人口排除在保障体制之外,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与不平衡性日益加剧。
1.2 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缺乏稳定来源且严重不足
近年来国家虽加大了投入力度,但远不及农民对社保资金的需要,社保资金增加的幅度低于物价的上涨速度。由于税费改革使乡镇经费大幅度减少,只靠县财政提供的有限资金不能为所有特困户提供救济。社保资金来源单一、有限,大多数集体无力或不愿承担,国家政策很难落实到位,单纯依靠农民自己缴纳又受农民收入水平的限制。
1.3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及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
第一,社会保障体系存在缺项,帮扶力度偏小,应保障的未保障现象普遍存在。第二。农村社会保障发展不平衡。东部相对发达完善,而西部地区集中了我国大多数贫困人口,有些人连温饱还未解决,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仍然很低,且各保障项目发展很不平衡且很不健全。第三,农村社会保障机构的组织和制度效率低下,克扣、截留等不正常现象还时有发生。
1.4 政府缺乏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制的动力
中央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的资金支持很少,明显偏向城市。社会保障由地方政府承担辖区内社会保障的责任。但地方政府也缺乏动力。我国地方政府内部高级别的把责任推卸给下一级别。最后建立农村社会保障的责任实际上落到了县、乡镇两级,但县乡基层政府也没有足够的动力来关注农村社会保障问题。
1.5 农村社会保障项目缺乏稳定性
由于农村社会保障得到不到政府的重视也没有稳定的资金来源。这样农村社会保障工作往往围绕有关政策的频繁变动而时断时续,没有持续性和连续性。
1.6 农村社会保障项目与农民的需求特点不一致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立过程中没有充分考虑农村的具体情况。把社会养老保险作为农村社会保障最主要的内容就偏离了农民对社会保障的需求。而当务之急是建立最基本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此外就农民面临的某一风险而言,发生概率和影响程度都轻于城镇职工。这样他们真正需要的是综合类保险,而非各种项目。
2完善我国保障对策及政策建议
2.1 政府应给予高度重视,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增加财政投入
社会保障的公共品属性要求政府介入并给予高度重视。农村社会保障的长期滞后,就是因为政府的先前长期将工作重点主要放在了建设上。对社会保障的关心支持不够,尤其对农村的社会保障投入的人力、物力太少。政府在当前时期,应对农村社会保障给予高度重视,通过适当的政策倾斜,以财政投入为主体,加快农村社会保障的发展。
2.2 加强农村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使农村社会保障有法可依
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的法律监督和实施机制也是推进农村社会法制建设的必然要求。我国现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中法律监督机制薄弱,主要体现在缺乏对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筹集和运营的监督,导致保障基金的管理混乱,违规投资和违规使用基金现象在一些地区大量存在。营造农村社会保障的良好法制环境,使农民的合法权益真正得到保障。
2.3 改革筹资方式,建立政府、集体和农户共同负担的多元筹资机制
为解决我国社会保障基金严重不足的问题,引入集体与农户共同参与的多元筹资机制就显得势在必行。农民作为社会保障的受益主体理应负担其中的一部分费用,但是考虑到农民大多为低收入群体,建立在多元筹资机制基础上的社会保障需采取逐步推进的方式进行。
2.4 因地制宜地发展多层次不平衡的农村社会保障当前建立全国统筹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显然是缺乏现实的经济基础的。
应该在健全机制的基础上,采取因地制宜的策略,分层分类地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工作。在富裕地区,可以仿效城市社会保障的和经验,全面展开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保险;而在贫困的地区,又要针对不同的保障群体,实施不同的有针对性和选择性的社会保障。在老年人多的地方,重点推行养老保险;在疾病多发的地方,重点推行医疗保险或农民医疗合作制度
;在贫困地区,重点推行优抚、优教与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2.5 完善与国情相适应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和相关制度安排
由于公共资源投入能力的限制,不可能在短期内建立相对完善的农社会保障制度,只能根据农民对保障的需求和经济发展水平择优选择:一是建立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主的农村社会救助制度,对那些因疾病、灾害或缺乏劳动能力而造成生活困难的贫困人口提供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二是以大病统筹为重点探索不同类型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三是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制度安排上应考虑在自我保障的基础上逐步增加社会统筹的比例,实行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的结合。四是完善包括老年福利、儿童福利、妇女福利、残疾人福利在内的农村福利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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