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与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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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中,劳动者往往不敢违抗单位的要求而冒 险作业。
3.紧急状态下停止作业或撤离权(紧急避险权)
在危急情况下停止作业并从作 业场所撤离出来,是法律为了最大限度地保 护劳动者的人身安全而赋予劳动者的一项权 利。
用人单位必须遵守法定义务 ,不得因为劳动者撤离危险劳动场所导致损 失而追究劳动者的责任。
*汶川地震中的范跑跑是否属于拥有这项权 利?
应急预案
所谓应急预案,是指政府及企事业 单位为了应对灾害、事故等紧急情况,预先做好 的领导组织、分工负责、协调配合、新闻宣传、 后勤保障等计划方案。
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即按照预定方 案进行实施, 统一指挥,各部门协调分工,进行 应对。
用人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 是应对职业健康与安全事故的重要途径。
紧急避险权的例外
紧急情况下的撤离权是法律赋予 劳动者的一项重要权利,旨在保护劳动者的生 命安全与健康。
但是该项权利不适用于特殊职业的 从业人员,比如消防队员、救生员、飞行人员 、船舶驾驶人员、车辆驾驶人员等。
根据有关法律、国际公约和职业 惯例,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他 们不能或不能先行撤离从业场所或者工作岗位 。
但是,半年后她身体出现不适,前往医 院体检,被确诊患有苯中毒的职业病。
她与厂方理论,皮鞋厂以“有合同在先” 为由拒绝赔偿。
黄小莉在律师的支持下走上了法庭,法 院判决黄小莉所受损害应由厂方承担。
第一课 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
• 一、劳动者的权利 • 二、劳动者的义务
一、 劳动者的权利
讨论天津港爆炸案存在的问题(可在下面的 课程中一一笔录)
意识到应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的职 业健康与安全,减少职业危害和工伤事故,成为 一个懂法、守法、用法的新型劳动者。
第一课 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
白纸黑字何以无效
黄小莉去一家皮鞋厂应聘。其他条件都 还让她满意,遗憾的是皮鞋厂要求她在合同中加上 “对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伤害责任自负”的条款。
她虽然不太情愿,但是找工作的压力实 在太大,所以,在犹豫之后她与皮鞋厂签订了劳动合 同。
4.批评、检举、控告的权利
针对用人单位存在的可能导 致职业健康与安全事故的隐患,劳动者有 权向单位或相关部门提出批评、检举或控 告,以此敦促用人单位整改隐患,保障劳 动者的职业健康与安全。
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而降低其 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 动合同。
来自百度文库
5.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
职业健康与安全和每一个劳动 者的切身利益紧密相关。
图1.1 大胆地对违章指挥说“不”
违章指挥与强令冒险作业
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是指用人 单位的负责人、管理人员或者工程技术人员违反 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或者明知有职业危险、 致害因素存在而又没有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在 开始或继续作业会危及操作人员生命安全或健康 的情况下,忽视操作人员的安危,不顾操作人员 的要求,强迫、命令其进行生产作业的行为。
2.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
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是 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而正确地佩戴和使用这 些劳动防护用品则是劳动者的法定义务(见图 1.2)。
现实中,一些职业伤害产生的重 要原因就是劳动者缺乏足够的职业健康与安全 意识,不按照规定的要求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如高处作业的建筑工人不使用安全带和安全网 致使高空坠落受伤,从事化工的劳动者不穿防 护服致使受到化学物品的毒害等。
*你见到过哪些警示标识?
(3)用人单位还应当将应急预 案中所列的事故发生时所采取的组织、技 术措施和报警、急救、逃生等内容准确地 告知劳动者,以便事故突发时有效地救护、 逃生,降低损失。
(4)劳动者有对变化中的工作 场所的健康与安全的动态情况知悉的权利 ,用人单位不得隐瞒与欺骗。
*此处的劳动者是否包括消防人员、公安干警 ?
1.对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知情的权利 (1)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
单位有义务将可能存在职业健康与安全隐 患的环节在合同中书面载明,口头提及的 无效,并且用人单位合同约定的免除自己 相关责任的条款无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 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第 28 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第22 条都 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的 场所、设施、设备以及工序上以醒目的位 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说明,以时刻提醒、 告诫劳动者注意健康与安全。
模块一 职业健康与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第一课 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课 劳动过程中特定问题的法律 规定
第三课 职业健康与安全的法律纠纷
本模块学习目标:
掌握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法律对 劳动过程中特定问题的规定、劳动关系纠纷解决 途径的相关知识。
能够描述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解读国家关于劳动者的加班、休息、休假、女工、 未成年工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和保护条款,描述劳 动纠纷的认定标准和解决程序。
在工伤保险不足以补偿劳动者 所受到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时候,劳 动者及其家属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给予民事 赔偿。
二、劳动者的义务
1.遵守规章、服从管理的义务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与劳动纪 律是确保职业健康与安全的有效保障,劳动 者有遵守这些规章的法律义务。
如果有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 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 由生产经营 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 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 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7 条和《 职业病防治法》第36 条都规定,工人(或 工会)有权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 康的民主管理,以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与 职业健康方面的合法权益。
6.要求民事赔偿的权利
《安全生产法》规定,劳动者 因生产安全事故而受到伤害的,除了享受 工伤保险以外,还有向用人单位提出民事 赔偿的权利。
*如地震、火灾等。
2.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
在劳动过程中,如果遇到用人单 位的违章指挥,被强令要求冒险作业,或者劳 动者遇到了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 业,法律明确赋予了劳动者拒绝权(见图1.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 简称劳动法)第56 条、《安全生产法》第46 条都规定了劳动者享有这样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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