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胃轻瘫中医药治疗现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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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第1期
兼顾血尿酸水平,正常者使用一段时间应该监测肾功,异常者应尽量避免使用,特别是塞嗪类利尿剂完全可以避免使用由其它类型利尿剂替代。
高尿酸血症的治疗包括生活方式的改变和药物治疗,健康生活方式包括健康饮食、
戒烟、坚持运动和控制体重,使BMI<24,健康饮食包括,禁啤酒和白酒,红酒适量(<150ml/日),心衰未纠正者不建议饮用红酒,饮食应以低嘌呤食物为主,严格控制肉类、海鲜和动物内脏类食物的摄入,深海鱼、虾、海参、豆类含有一定量嘌呤,可适量食用,各种谷物、高纤维蔬菜、低糖富含维生C 的水果、低脂牛奶、低脂酸奶、鸡蛋等含嘌呤最少,应多进食;多饮水可以促进尿酸排出,但心衰为控制之前不宜大量饮水;对
伴有高尿酸血症的慢性心力衰竭患者给予别嘌醇治疗,研究发现别嘌醇可改善患者血管内皮依赖性舒张功能,其机制与别嘌醇减少尿酸生成、抑制氧化应激有关,大剂量(300mg/日以上)别嘌醇治疗4年以上,可以将高尿酸心衰患者的住院率和病死率降至正常尿酸浓度患者的水平,安全性良好,而小剂量(300mg/日以下)别嘌醇使用4年却使死亡风险增加104%。
提示别嘌醇治疗可能使心力衰竭患者获益,并强调降尿酸治疗达标值:血尿酸<357umol/L 。
总之,尿酸作为人体代谢产物之一,只要产生和排泄基本保持动态平衡将不会造成机体损害,任何原因导致的高尿酸血症
均可对人体造成一系列复杂的病理损害,需要我们重视和探索。
中图分类号:R587.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6-0979(2012)01-0091-02
糖尿病胃轻瘫的中医药治疗现况
王
华*
关键词:糖尿病;胃轻瘫;中医药治疗
*江苏江阴市中医院(214400)
2011年10月29日收稿
糖尿病性胃轻瘫(DGP)是糖尿病常见并发症之一。
临床
上50%~76%的糖尿病患者存在胃轻瘫,以胃排空延缓或障碍为主要病理特征,主要表现为上腹饱胀、厌食、嗳气、恶心、呕吐或伴胃痛、上腹烧灼感等一系列证候群,严重影响患者食物、药物的吸收以及血糖的控制,导致病情恶化。
中医药治疗DGP 疗效显著,现就相关内容进行综合总结。
1
发病机制
糖尿病性胃轻瘫属中医学“痞满”、“胃缓”、“呕吐”、“积滞”范畴。
《丹溪心法》曰:“有中气虚弱,不能运化精微为痞者;有饮食痰饮不能施化为痞者。
”何海波[1]
认为该病主要由于消渴日久耗
伤脾胃,运化无力,食积于中焦,气机不利所致;或病久入络,瘀血阻络,气滞血瘀所致。
周金香等[2]认为该病辩证属本虚标实,其本为脾气虚弱;标为气滞、湿浊、食积、痰阻、血瘀。
综上所述,糖尿病胃轻瘫的基本病机是脾虚失运,病机特点是本虚标实,本虚是脾虚,标实为气滞、痰凝、血瘀。
2
治
疗
2.1辨证论治:DGP 患者由于个体差异、病程长短及并发症的不同,表现出不同的证型。
学者对DGP 的证型分类也存在着不同的观点。
赵焕香[3]将DGP 分4型论治:①脾虚食滞型,②脾虚气滞型,③脾虚湿困型,④脾虚气弱型。
以醒脾运脾为治疗原则,自拟方(佩兰、苍术、木瓜、党参、白术、茯苓、甘草、陈皮、砂仁、焦山楂、焦麦芽、焦神曲)为基本方。
刘香红[4]将其分为:①肝胃气滞型,治宜疏肝理气,和胃降逆;②痰湿内阻型,治宜祛湿化痰,宣通气机;③脾胃虚弱型,治宜补气健脾,升清降浊。
综观众多文献,目前DGP 的辨证分型以脾胃气虚型、胃阴亏虚型、肝气犯胃型及痰湿中阻型出现的最多。
总之,只有找出辨证要点,才能揭示DGP 的本质和相关病机,更好的指导临床。
2.2专方专药
2.2.1经方研究:范恒等[5]用柴胡疏肝散加减方治疗DGP 肝气郁结证24例,药用:柴胡、香附、枳实、赤芍药、川芎、陈皮、黄芪;并
与西沙比利治疗20例对照;治疗组有效率为83.3%,且两组治疗后餐后2h 血糖比较差异有显著性意义(P <0.05)。
柴胡舒肝散出自
《医学统旨》,以大队辛散入肝理气之药为主,佐以养血柔肝、活血通脉、和胃降逆之品,为疏肝理气解郁之良方。
周旭生[6]用半夏泻心汤加味以益气补中,泄热散结,治疗DGP 肝胃不和证48例,并与吗丁啉治疗24例对照,治疗组有效率为89.6%,且两组治疗后餐后2h 血糖比较差异有显著意义(P <0.05)。
半夏泻心汤出自《伤寒论》,方中半夏降逆止呕;黄芩、黄连苦寒泄热;干姜配和半夏辛温散寒,共同组成辛开苦降、寒温互用之剂,从而达到恢复中焦升降、消除痞满之目的。
2.2.2单验方研究:衡先培等[7]用胜红丸加减方(法半夏、陈皮、枳壳、莱菔子、三棱、竹茹、鸡内金)以降浊破瘀,治疗DGP37例,并与西沙比利治疗36例对照,两组有效率比较有显著性差异(P <0.001)。
沈玉明[8]用胃舒康口服液(党参、炒白术、姜半夏、广木香、
炒枳壳、甘松、莪术、蒲公英、麦冬、山楂)以健脾和胃,化湿祛瘀,理气消食化痰,治疗DGP41例,并与西沙比利治疗30例对照,治疗总有效率为97.56%。
2.3针灸治疗:成秀梅等[9]用取穴针灸治疗DGP36例,辨证为脾胃虚弱、脾肾虚寒型、肝气犯胃、胃阴不足型。
脾胃虚弱、脾肾虚寒型:取足三里、中脘、脾俞、章门、肾俞,施以针补艾灸,若虚寒之象明显,配合灸命门、关元。
肝气犯胃、胃阴不足型:取足三里、中脘、胃俞、肝俞、三阴交、阳陵泉、期门,施以平补平泻法,治疗总有效率97.2%。
徐爱萍[10]用西药吗丁啉片或西沙必利配合脐疗及针灸治疗,脐疗用半夏、厚朴、白芥子、肉桂、吴茱萸、白胡椒、莱菔子共研细末,以姜汁调糊敷于脐部,敷纱布固定。
针灸主穴:中脘、天枢、内关、足三里。
配穴:肝胃不和配太冲;痰湿中阻配丰隆;胃火炽盛配内庭;胃阴不足配三阴交;脾胃气虚配公孙,治疗总有效率96.66%。
针灸治疗糖尿病胃轻瘫具有一定的临床疗效,结合中医药治疗,能够起到相辅相成的作用,临床可以作为综合治疗中的辅助治疗,能够一定程度上缓解临床症状,获得疗效。
3
小
结
糖尿病胃轻瘫主要表现为无机械梗阻存在的胃动力障碍和91
内蒙古中医药
胃排空延迟。
目前西医治疗只是在控制血糖的基础上,应用促胃动力药,虽然疗效确切,但存在一定的副作用。
近年来中医药治疗DGP 已取得了可喜的进展,从疗效评价上来看,多数评价以临床症状的改善和胃排空的情况为主,治疗后对症状的改善有较好效果,符合中医辨证论治的特点,
另外对血糖也有较好的控制,能体现出中医整体观治疗特色。
但目前中医辨证分型和疗效评价标准不够统一,若能规范统一,必将有助于提高临床研究水平和进一步开展深入研究。
参考文献
[1]何海波.糖尿病胃轻瘫的中西医治疗进展[J].医学理论与实践,2007,20(7):769-771.
[2]周金香,李思宁.糖尿病胃轻瘫的中医学研究现状及分析[J].湖北中医学院学报,2006,8(3):66-67.[3]赵焕香.醒脾运脾法治疗糖尿病胃轻瘫79例[J].北京中医,2000,19(4):18-19.
[4]刘香红.辨证分型治疗糖尿病胃轻瘫55例[J].河北中医,2004,26(4):265.
[5]范恒,徐文华,杨胜兰,等.柴胡疏肝散加减方治疗糖尿病胃轻瘫24例[J].中国中西医结合消化杂志,
2002,10.(5):300.[6]周旭生.半夏泻心汤加味治疗糖尿病性胃轻瘫48例[J].河南中医,2003,23(2):10.
[7]衡先培,赵学军,杨鸿.胜红丸加减方治疗糖尿病性胃轻瘫37例研究[J].山东中医杂志,2003,22(11):650-652.
[8]沈玉明.胃舒康治疗糖尿病性胃轻瘫41例临床观察[J].中国中西医结合杂志,2002,22(2):125.
[9]成秀梅,姬承武,孙灵娇.辨证针刺治疗糖尿病胃轻瘫36例.中国针灸,2003,23(9):525-526.
[10]徐爱萍,盛骥锋.中西医结合治疗糖尿病胃轻瘫60例[J].河
北中医,2004,26(4):285-286.
中图分类号:R512.6+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6-0979(2012)01-0092-03
从《侵权责任法》的视角对2010年版《慢性乙型
肝炎防治指南》
的解读张专才*
郑文艳*
白石山*
摘
要:目的: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以下简称侵权责任法)的正式实施,我国的依法行医进程又迈入了一个崭新的阶
段。
现正值2010年版《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以下简称防治指南)正式公布,有必要充分考虑《侵权责任法》对医疗工作的影响,从《侵权责任法》的视角对2010版《防治指南》进行全面的解读,以保证《防治指南》在依法行医的过程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方法:以《侵权责任法》等多部法律中关于病情告知、知情同意、患者隐私、药品质量、病案记录等与医疗侵权有关规定为依据,对2010版《防治指南》的基本原则、法律地位、注意要点等进行认真解读。
结果:《防治指南》不仅是一个纯业务的技术规范,它在处理医患争议案件过程中,还是一个具有法律作用的重要法律文书,《防治指南》的法律定位不容置疑。
在对慢乙肝患者进行抗病毒治疗的过程中,和患者保持良好沟通,签署书面知情同意等工作不能忽视;还要注意保护患者隐私,检查项目不可过度;不能违背防治指南的基本原则而片面追求个体化;要认真做好抗病毒治疗的各种记录等。
否则,将承担医疗侵权责任。
结论:如何在依法行医的过程中灵活运用《防治指南》的基本原则为患者服务,这是摆在广大医务人员面前的新课题。
我们在对慢乙肝进行长期抗病毒治疗过程中,不仅要关注病毒变异和药物毒副作用给患者带来的治疗安全问题,更应该重视由于病情告知、患者隐私、药品质量等药物治疗以外因素所引发的医疗安全问题。
关键词:侵权责任;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知情同意;患者隐私
*内蒙古呼和浩特解放军253医院(010050)
2011年11月20日收稿
对于慢乙肝的抗病毒治疗,我们已经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
2010年版《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以下简称防治指南)的正式公布[1],
标志着我国对于慢性乙型肝炎的防治工作又有了最新的指导意见。
但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2]
(以下
简称侵权责任法)的正式实施,我国的依法行医进程又迈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法定医疗损害责任的内容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3]。
这就要求我们在对慢乙肝进行长期抗病毒治疗过程中,不仅要关注病毒变异和药物毒副作用给患者带来的治疗安全问题,更应该重视由于病情告知、患者隐私、药品质量、病案记录等药物治疗以外因素所引发的医疗安全问题。
在这种新的形势下,临床工作者应如何正确理解《防治指南》在日常依法行医过程中的地位、意义和《防治指南》在日常慢性乙型肝炎防治工
作中的指导作用,如何在依法行医的过程中灵活运用《防治指南》的基本原则为患者服务,这是摆在广大医务人员面前的新课题。
笔者认为:
有必要充分考虑《侵权责任法》对医疗工作的影响,从《侵权责任法》的视角对2010版《防治指南》进行进行全面的解读,以保证《防治指南》在依法行医的过程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在减少医患纠纷、创建和谐医患关系上作出积极的贡献。
1
《防治指南》的法律定位不容置疑
单从字面上理解,“指南”和“规范”不同,“指南”有指导之意,而“规范”却指行为标准。
两者相比较,“规范”的强制性较强,而
“指南”的强制性较弱。
《防治指南》将其定位为“指南”而非“规范”,这在《防治指南》的一开始就表述的很清楚:“本指南旨在帮助医生在乙型肝炎诊疗和预防工作中做出合理决策,但不是强制性标准,也不可能包括或解决慢性乙型肝炎诊治中的所有问题。
因此,临床医生在面对某一患者时,应在充分了解有关本病
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