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分户验收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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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分户验收操作指引

规章制度管理文件 发布部门

集团物业管理中心

集团运营管理中心 版本号 第二版

生效日期 2015.1.21

修订日期 201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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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保障住宅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提高房屋交付成功率和客户满意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阳光城集团各地区新建交付项目的分户验收工作,包括毛坯房和精装修房。

3.职责:

项目部:负责现场分户验收组织和落实施工单位整改,对物业分户验收工作进行督导和考核,指定人员制作合同/交房附图。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分户验收第一负责人。

营销部:依据销售承诺和购房合同内容进行交底。

运营部(含客服部):统筹地区各项目分户验收时间节点、监控分户验收工作推进情况、督促项目部整改,对项目分户验收给予协调和支持。

设计部:对设计缺陷和重大问题出具整改、优化方案并落实实施。

物业部:负责项目现场问题分户验收、整理通报和销项。

4、管理原则

4.1分户验收定义

即“一户一验”,是指住宅工程在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在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前,对每一户住宅及部分公共部位质量进行的专门验收。

4.2分户验收原则

物业分户验收遵循诚实信用、客观公正、权责分明以及保护业主财产的原则。

4.3 分户验收时间节点

交付样板房于集中交付前5个月完成验收、整改和评估工作,作为验收标准。

在集中交付前5个月召开分户验收启动会。

在集中交付前30天完成整改、销项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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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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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分户验收准备

6.1 物业公司在实施分户验收前与地产需完成签订“分户验收协议”,费用标准采取酬

金制,总费用为:物业分户验收参与人员完全成本+此基础上15%酬金,人均完全成本依据各地区物业实际成本据实核算,分户验收所需工具等另行以开办物资形式结算。(原《阳光城集团地产与物业关联业务管理规范》第4.1条之包干费用结算模式作废)。协议签署10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50%费用,集中交付完成1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50%。

6.2集中交付前6个月地产项目部和物业管理团队需各自完成组建分户验收小组。

6.2.1 分户验收小组地产成员应包括:项目负责人(小组组长)、项目部各专业工程负责

人、监理和施工单位、营销、客服、设计相关人员。

6.2.2 物业公司组成的物业分户验收小组成员应包括:项目经理、前介工程师(如

有)、各类工程验收人员、相关配合人员等;物业工程技术人员应全程参与分

户验收工作,原则上不得中途更换,且人均验收户数别墅不高于60户/人,其

他物业型态不高于200户/人。

6.3集中交付前5个月完成分户验收启动会,明确人员架构、分户验收时间计划和标准,

并将最终的启动会资料报送集团物管中心品质部和集团运营管理中心运营部备案。

7、分户验收要求:

7.1 分户验收推进步骤

第一阶段:实测实量、空鼓裂缝及工序交叉查验阶段,主要包括空间尺寸测量、阴阳角测量、天地墙空鼓/裂缝分户验收、细部工序间的质量排查,并按照合同/

交房附图进行核验。该项分户验收需在集中交付前3个月完成整改和销项工作。

精装修房不进行本阶段的验收工作。

第二阶段:观感验收(前提是各交付单元基本达到交付条件),该项分户验收需在集中交付前2个月完成整改和销项工作。

第三阶段:功能验收,主要包括强弱电、给排水、防渗漏等系统功能性测试,该项测试工作需在交付前1个月完成整改和销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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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分户验收小组负责将当天分户验收情况录入电脑,并于次日中午前分发至各责任方和项目部跟进整改,分户验收小组需在10天内完成销项(除工艺要求

或不可抗拒天气等情况)。

物业公司分户验收小组完成分户验收、销项工作或集中交付前20天编制完成“分户验收总结报告”并通过OA发布。

7.2控制要求:

1)物业公司每组分户验收小组必须有一位是专业技术人员,每阶段验收不低于两轮。 2)第一轮销项率低于90%时,物业公司不进入第二轮分户验收。特殊情况下,地区运营和项目部提交专题解决方案且经集团物管中心和运营中心同意后方可启动第二轮分户验收。

3) 第二轮销项率低于90%时,地区运营和项目部3个工作日提交专题解决方案且经集团物管中心和运营中心同意后方可继续分户验收。

4)分户验收出现重大风险(风险三星),地产项目部一周内出具整改报告,报送地区公司、集团物管中心和运营中心负责人。

7.3 物业工作质量要求及奖惩

1)交付时业主提出的新问题(指分户验收时物业应发现但未发现的问题)数量与业主发现问题总数量的比例作为物业分户验收质量的考核指标,该指标小于等于10%合格。

2)考核指标>10%,扣除物业分户验收总费用的10%作为处罚,集中交付完成15个工作日内从分户验收尾款中扣除。

3)5%≤考核指标<10%,给予物业分户验收总费用的5%作为奖励,集中交付完成15个工作日内支付。

4)考核指标<5%,给予物业分户验收总费用的10%作为奖励,集中交付完成15个工作日内支付。

8、分户验收成果输出:

从分户验收开始至集中交付日,每天将分户验收统计日报在隔天下班前通过KK 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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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项目负责人、物业分户验收负责人、地区运营负责人和地区物业品质负责人进行通报。

周报需在每周一上午12点前(遇节假日顺延)通过公司邮箱或KK 向集团物管中心

品质部、集团运营管理中心运营部和客服部及日报相关人员。

月报需在每月30日(遇节假日提前)上午12点前通过公司邮箱或KK 报送集团物

管中心总经理、运营管理中心总经理、工程及酒店管理中心总经理及周报相关人员。

“分户验收报告”由物业公司分户验收小组在完成每轮分户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

完成,并报月报相关人员及集团设计相关负责人。

9、本指引自修订日开始执行,原操作指引作废。

10、附件:

分户查验启动会模

板.ppt

分户查验总结报告

模板.ppt

阳光城住宅毛胚房质量分户验收标准.

阳光城住宅精装修质量分户验收标准.

日、周、月报表模

板.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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