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流程规范及处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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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流程规范及处罚制度

为了加强对装修运营流程的有效管控,构建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及时处理日常工作出现的相关问题,规范企业行为,促进企业发展,根据公司实际状况及行业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特制定以下相关规范及处罚制度。

一、前端规范

(一)严格按公司要求与客户签订施工合同,财控、营销等部门负责人必须根据各自工作职责认真审定合同及附件,行政或公司指定人员(如财务人员)在加盖合同及其它资料印章的同时必须加强合同发放管理。杜绝发生A、B 合同或代客户合同签字情况,一经发现将对当事人处以2000元—5000元罚款,部门负责人及关联人员可追究连带责任处以500—1000元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根据公司《员工奖惩制度》等有关规定另行处理,触犯法律的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设计师在给客户编制预算时,应严格按照公司预算模板,结合施工图纸,尽量做到预算准确和项目清楚,避免漏量漏项,完成预算交财控部门审核后必须让客户签字确认,一式俩份(确保俩份内容一致),一份交财控留档,一份交客户。

1.杜绝A、B 预算及代客户签字情况,否则将对当事人按相应损失的双倍处以罚款,部门负责人及关联人员可追究连带责任并处以500元—1000元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根据公司《员工奖惩制度》等有关规定另行处理,触犯法律的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如发生漏量漏项的,将对当事人按相应项目金额双倍罚款,部门负责人及关联人员可追究连带责任处以200元—500元罚款;属于恶意漏量漏项的,一经查实加重处罚。

(三)施工图纸规范

1. 施工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原始结构尺寸图,标注承重墙、落水管、气表、空调洞等;

(2)原始地、顶结构标高图,标注层高、梁高度,地面沉降高度;

(3)拆、建墙结构及尺寸图;

(4)平面布置图;

(5)吊顶尺寸图(必须标注清楚);

(6)地面铺贴图(如有拼花及斜拼、边带必须标注尺寸);

(7)面积统计图(必须准确无误);

(8)开关插座图(要求标注合理)

(9)水电布置图合理布局;

(10)立面造型图(要求尺寸误差小,标注清楚,如部分需客户自购的一定要进行标注);

(11)家具尺寸图(将完成设计的图纸先交部门经理预审,再交财控进行预算与图纸复审后给客户签字确认,原件留公司存档,复印件给客户)等。

2.以上要求必须严格执行,如有图纸不全要求开工的,工程部门有权拒绝;如有图纸标注不清楚,图纸与实际现场不附而造成返工费及其它费用的,损失金额由当事人全部承担并处罚金200元—500元,部门负责人及相关联人员负连带责任。

(四)选材规范:

1.确定客户所选定的产品品牌、型号、商家、规格、色号等是否与展示的产品标注一致,采用电子档、手写方式填写,做到填写正确、字迹清楚,并交由客户签字确认,相关要求:

(1)严禁设计师代签,原件交财控部及材料部审核存档,复印件交客户,确保选材表交公司与客户资料一致,如发现A、B 选材单情况,损失由当事设计师全部承担并处2000—5000元罚款,部门负责人及关联人员可追究连带责任处以500—1000元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根据公司《员工奖惩制度》等有关规定另行处理,触犯法律的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客户在签订合同后,设计师应主动要求客户在开工前完成主要选材,包括定制厨柜、磁砖、门、石材、洁具五大类,凡未按要求选材的,财控有权退回资料,工程部有权拒绝开工;特殊情况必须填写内部签报表,报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3)工地开工后7—15 天要求设计师必须完成客户所有选材,如故意拖延影响

到工地正常施工,材料管控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当事设计师全部承担并处以200—500元罚款。

(五)设计师到工地次数视工地施工具体情况而定,但举行开工仪式时必须按客户要求的开工时间提前30分钟到现场,配合管家及项目经理事先进行开工仪式前的模拟演练,让举行的开工仪式配合更默契,凡参加开工仪式的设计师,管家、项目经理等相关人员,如未按时到达现场者处以200元/人罚款。

(六)若遇工地问题需要设计师配合处理的,设计师应积极主动地进行解决,绝不允许拖、推、搪塞等,凡不配合处理者处以200—500元罚款,部门负责人可负连带责任酌情处罚(管家有违者双倍处罚)。

二、集采中心相关规范

1.凡材料展示的产品价签标识错误,导致后期出现价差及损失,由相关责任人进行赔偿,并给予责任人¥200元—¥500元现金负激励,部门负责人负连带处罚。

2.材料专员应在工地开工后根据相关规定的时间节点,下单准时、准确、跟单及时,如因下单延时或下单错误而影响工地施工正常的,给予相关材料专员¥100元—¥300元现金负激励,造成相关损失的由材料专员承担,部门负责人负连带处罚。

3.如施工工地发现材料方面包括质量、型号、色号、数量等问题,现场人员将情况反馈给材料部相关材料专员处,要求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及处理意见,最终处理的时间节点及时告知该工地相应管家,绝不允许拖延、推诿,违者给予相关材料专员¥100元—¥300 元现金负激励。

4.商家人员到现场测量、复尺、送货安装,要求所到人员必须在门背后,商家人员服务签到表上签名,并填写真实日期,如有不执行者,一经查实,将给予相关商家¥100元—¥200 元现金处罚。

三、材料管理规范

(一)送货管理

1.公司向材料商订货时,需将盖有公司公章(公司指定人员签字)的订货单以书面传真形式或指定邮箱通知材料商。订货单需注明工地地址、所需材料名称、规格、数量、送货时间、客户姓名及项目经理姓名电话等。

2.材料商须在收到公司订货单24小时内回传到公司指定的邮箱或传真确认收单(如逾期未回传视为默认接收),并对该产品进行备货(量尺),备货周期以公司通知为准(特殊加急订单例外),送货(量尺)日期以公司通知送货(量尺)日期为准,三天内必须送达(量好),如因材料商直接原因未按约定时间送到(量尺),每延迟一天公司按200元对材料商处以罚款,由此给公司和公司客户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材料商承担。

3.材料商在送货时须提前一天与公司约定送货时间和具体地点,若材料商按时将产品送达而公司无人收货,第二次送货运费应由公司相关责任人承担。公司所订产品使用前如需退货或更换(非质量问题),对此批货物材料商所产生的调货及运输费用将由公司承担。

4.材料商免费送货一次和补货一次,在材料商产品有质量问题的情况下材料商承担运费以及上楼费。如公司原因造成两次或两次以上补货所产生的补货运费由公司相关责任人承担。

5.材料商所供产品属材料商安装的,安装完毕后须将在安装过程产生的垃圾及时清理,如材料商未及时清理,公司将对材料商处以200元/次罚款。

(二)验收流程

1.由公司工地负责人或公司指定人员对材料商产品进行现场验收,根据材料商的送货单逐一核对产品品牌、规格、数量是否和公司的订货单一致,并对产品的质量进行验收,办理相关验收手续,若有质量问题,公司负责人将不予签收。

2.公司负责人经确认无误后,在材料商提供的送货单上签字,且现场留底后完成验收工作。

3.材料商必须提供所供产品(原材料)的质检、环保等相关认证资料,保证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若产品发生质量问题或者第三方侵权事件,由材料商承担相应全部责任;若第三方要求,材料商应当免费更换合格产品并负责拆除、安装;若公司因材料商该行为产生损失(包含但不限于公司因此导致工期延误而向公司客户赔偿的损失)。材料商应当按公司实际损失金额双倍赔偿。

(三)退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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