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肥站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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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土肥站工作制度
为扎实推进我单位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务员法》《事业单位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管理制度
1、工作时间: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度。农忙时间与法定假期如因工作需要服从单位安排。
2、上下班时间:上午八点至十二点。下午冬春季(十月一日至五月一日)二点半至五点半;夏秋季(五月一日至十月一日)三点至六点。
3、积极工作,创造性的干好本职工作和单位有关领导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对咨询群众态度积极,一站式服务,树立单位良好形象。
4、工作时间内不准上网聊天、网物、打游戏等,没有具体工作时可以学习业务知识,禁止从事有工作无关的活动。
二、考勤管理制度
1、参加考勤的人员。在岗的全体职工干部均属于参加考勤的范围,包括财供和非财供所有人员。
2、考勤方法。在没有采用签到机以前,实行纸质签到,每天分上下班四签到,未签到视为缺勤,代签无效。
3、按时上下班,严禁迟到、早退。上班时间延迟15至30分钟
属迟到,下班时间提前三十分钟以上为早退。累计5次迟到或早退为旷工一个工作日。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有农业局依据条例第15条解除聘用合同。
三、请销假管理制度
1、有事请假:请假一律实行请假条制度,电话、口头、捎信请假一律无效,视为旷工。
2、假期类别:包括事假、病假和法定假。事假指职工个人私事请假,病假指职工个人因病请假,法定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3、审批权限:○1请事假1-2天向单位一把手请假,三天以上要向局主要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如特殊情况来不及书面请假的,经口头请假许可,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方可有效。
○2病假1-3天向单位一把手请假。三天以上向局领导书面请假。短期病假出具一般诊所诊断证明,长期病假要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并按工作年限享受病假带薪时间。
○3法定假。节假日、星期天按国家规定执行。农忙季节或特殊情况,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服从单位安排照常上班,其他法定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4、定期考核。要建立严格的考勤制度,日考勤、周汇总、月考
核,每月汇总进行兑现奖罚。
四、工作奖惩制度
1、服从领导,积极工作。工作成绩显著的作为表先、晋级、晋升的依据。因工作不力完不成目标任务不得晋级晋升,因个人过失造成损失全部有责任人负责。
2、事假全年累计超过20天的,其超过天数的工资按基本工资的70%计发;超过30天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50%计发,年终考核我基本合格,降低聘任等级;全年事假累计超过60天的,超过天数停发本人全部工资,下年不再续聘。
4、旷工。凡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者假满未经续假而逾期不归的,按旷工论处。旷工6天及以下的,扣除本人旷工天数的基本工资;旷工7天以上的停发本人当月全部工资;连续旷工15天以上,年度累计旷工30天以上者,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五、永城市土肥站财务管理制度
1、财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原则。在站长的领导下,负责各项费用的支出核算与管理。
2、严格执行经费支出审批程序和权限,各项开支必须执行“节约开支、先批后支”的原则,需经站长同意后开支。
3、报销的各类单据,必须先由财务人员审核,对发票是否真实,经办人员是否签字等审核无误并签字后站长签字报销,凡未经批
准擅自购买者,不予签字报销。
4、因公外出须经站长同意批准,在出差结束三天内由个人填写出差报销单,由站长签字报会计核实无误后报销。
5、严格控制借支公款,确需借支的500元以上的报站长审批,借支时间不得超过30天。
6、购置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财产均按规定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固定资产出现丢失、被盗等情况,视情节轻重,由直接责任人赔偿损失的10%-50%。
六、车辆管理制度
1、车辆管理
○1车辆严格实行下班入库制。下班后车辆停放在指定停车场,因事不能停入指定车位的车辆应存放在相应有关规定的停放处。严禁车辆在洗车处及私人住宅区过夜,否则产生不良后果由驾驶员负责。
○2车辆实行专车专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单位车辆练习驾车;不准跑私车。
○3车辆进行加油需经财务人员负责登记,领导签字;每月驾驶员需准确上报车辆的耗油和公里数情况,财务人员进行审核公布。
2、车辆调度和使用
○1车辆调度实行先领导后一般,先急后缓,先远后近,先会议后
出差。
○2办公用车实行派车制度。由用车人向站站长提出申请,按照工作的轻重缓急及领导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未经批准,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
○3用车均实行出车登记制,由驾驶员登记,注明出车途径地、目的地、出车时间等。月底由驾驶员本人汇总填写当月出车报表,作为核销油料等费用的依据。
3、车辆驾驶与行车安全
○1为确保行车安全,驾驶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服从交警指挥,严禁酒后开车,不准超速行驶。
○2驾驶员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使车辆始终保持最佳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事故发生。
○3公车执行公务中发生交通事故,因违章造成事故应负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除保险公司赔偿款项外,驾驶者承担其余费用;负次要责任或一定责任的,除保险公司赔偿款项外,驾驶者承担其余费用的10%。
4、车辆维护与修理
○1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发现问题,反应敏捷,处理及时
○2车辆需维修时,驾驶员事先应征得站长同意,然后到定点厂家维修。
○3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修车、购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厂家修车,
其费用不得报销。
5、相关费用报销
○1车辆的保险费、油费、路桥费及凡因公使用的费用,由财务人员审核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
○2车辆维修费用报销需附维修申请单和维修收费清单,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报销。
○3驾驶员如有违章造成罚款的不予报销,由个人承担责任,并准时交纳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