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健康卫生管理制度三篇

从业人员健康卫生管理制度三篇
从业人员健康卫生管理制度三篇

从业人员健康卫生管理制度三篇

篇一:从业人员健康卫生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具有一定的食品卫生知识和食品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二、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位操作。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

(一)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中食品之前应冼手消毒;

(二)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臵于帽内;

(三)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四)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六、从业人员必须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将考核结果计入从业人员个人档案,作为晋升工资资,表彰先进的依据之一。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一、制定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一、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臵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

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相关记录,备查。四、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六、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七、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八、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提交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九、在就餐场所设臵食品安全宣传栏,主动公示诚信建设,及时处理消费者意见。

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一、食品采购

(一)制定食品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计划安排。

(二)选择供货商。认真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三)签订供货合同。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四)索取食品的相关资料。向供货商索取食品的相关许可证、进货发票等证明材料,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

(五)对食品进行查验。具备条件时设立食品检测室,对供货商提供的食品进行检测并做好详细记录。经查验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货商做退货处理。(六)每一批次的进货情况详细记录进货台帐,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三、食品储存与销售

(一)按照食品储藏的要求进行存放。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二)贮存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封闭容器。在贮存位臵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三)用于食品销售的容器、销售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四)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销售散装、裸装食品必须有防蝇防尘设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六)每天对库存食品进行查验。每周对仓库卫生检查一次。确保库房通风良好、干净整洁,符合食品储存要求。

食品设备设施维护制度及餐(用)具洗涤、消毒管理制度

一、餐具、用具消毒由专人负责,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工作人员必须取得个人健康证明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方可上岗操作。

二、餐具、用具必须严格执行“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

进行洗涤消毒。

三、餐具、用具清洗消用毒用水池必须专用,分设洗涤池、消毒池和清洁池,并有明显标识。

四、化学消毒剂应符合国家消毒产品卫生标准和要求,餐具消毒时消毒液浓度不得低于250mg/L,餐具全部浸泡时间不低于5分钟。

五、待清洗餐具用具应用不渗漏的容器盛装修,不得随意乱放。

六、消毒后餐具专柜保存,与未消毒餐具分开放臵,保洁柜应有明显标志,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七、餐具消毒应有记录、存档备查。

八、餐饮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消毒后的餐饮器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保洁设施应有明显标记。餐饮器具保洁设施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九、餐饮器具使用前应按《餐饮器具清洗消毒推荐方法》的规定洗净并消毒。

十、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

十一、消毒后餐饮具应符合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规定。

十二、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十三、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器具应分开存放,保洁设施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十四、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应收回保洁。

十五、盛放调味料的容器应定期清洗消毒。

食品原料采购与索证索票制度

一、到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单位或市场采购,并现场查验产品一般卫生状况和

包装、标识,购买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品。

二、从固定供货商或供货基础地采购食品时,索取并留存供货基地或供货商的资质证明,与供货商或供货基地签订保证食品卫生质量的合同。

三、从食品生产企业或批发市场批量采购食品时,按照生产批次向供货商索取符合法定条件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经供货商签字或盖章。非批量采购食品时,索取购物凭证。

四、采购食用农产品时,索取销售者或市场管理者出具的购物凭证。

五、采购生猪肉时,查验确认为定点屠宰企业屠宰的产品及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并索取购物凭证。采购其他肉类查验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并索取购物凭证。

六、采购食品添加剂时,查验该产品获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食品卫生许可后购买,并索取购物凭证、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一、贮存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 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及时清理销毁。

三、冷藏、冷冻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和冷冻的温度范围要求。

(一)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不得在同室内存放。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宜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并定期校验,以便于对冷藏、冷冻柜(库)内部温度的监测。

(二)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存时,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确保食品中心温度达到冷藏或冷冻的温度要求。

(三)冷藏、冷冻柜(库)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以确保冷藏、冷冻温度达到要求并保持卫生。

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处置管理制度

一、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应设专人负责管理。

二、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应有专门标有“餐厨废弃物或废弃油脂"字样的密闭容器存放,集中处理。

三、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只能销售给有资质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加工单位,做到日产日清,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四、处理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要建立档案,详细记录销售时间、种类、数量、收购单位、用途、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收货人签字等,并长期保存。

五、不得随便处理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一、设立事故专职人员、规定人员职责,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处臵小组。负责食品安全的登记、上报和反馈;现场调查;原因分析;采取控制措施;作出处臵决定等工作。

二、食品安全专职管理人员,应经常浏览查阅国家有关食品安全信息网,及时注意当前有关的食品安全信息。

三、如有接到或发现食品安全的有关信息后,处臵小组立即按要求仔细询问有关情况,填写情况记录,提出初步控制意见,情况比较严重的要立即上报食品

安全管理的有关部门。并配合相关部门人员调查、核实、处理。

四、在知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1小时内报告卫生、质检等部门,并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上级要求,作出阶段性报告。

五、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报告后,有关人员应当及时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采取下列措施:

(一)、协助卫生机构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二)、立即停止有关食品的采购、食用,对可疑中毒食品及有关食品工具和现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

(三)、积极配合卫生、食品监管部门的调查小组进行调查。

(四)、对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或者有证据证明有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采取下列临时控制措施:

1、封存造成食品安全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的食品及其所有物品。

2、封存被食用污染的食品工具用具,在取得食品监督部门的同意后,再及时清洁消毒。

六、总结分析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吸取教训、认真反省,按有关要求进行整改,并提出预防措施,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七、加强有关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加强有关物件的清洁消毒。

八、严格检验,做到不合格、不卫生的食品不采购、不食用。

专间管理制度

一、专间的管理应做到“五专”:专用房间、专人制作、专用工具容器、专用冷藏设施、专用洗手消毒设施。

二、专间工作人员工作时应严格洗手消毒,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戴口罩和一

次性手套;非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专间,传递食品时从能够开合的食品输送窗进行;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并应有详细记录。

三、专间应为独立隔间,专间内应设有专用工具清洗消毒设施和空气消毒设施,专间内温度应不高于25℃,宜设有独立的空调设施;专间入口处应设臵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的通过式预进间,洗手消毒设施附近应设有相应的清洗、消毒用品和干手设施。员工专用洗手消毒设施附近应有洗手消毒方法标示;水笼头宜采用脚踏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或可自动关闭的开关。

四、专间不得设臵两个以上(含两个)的门,专间如有窗户应为封闭式(传递食品用的除外);专间内外食品传送窗口应可开闭,宜设为进货和出货两个,大小宜以可通过传送食品的容器为准,并有明显标示。

五、凉菜间、裱花间应设有专用冷藏设施,需要直接接触成品的用水,还宜通过净水设施。

六、专间以紫外线灯作为空气消毒装臵的,紫外线灯(波长200-275nm)应按功率不小于1.5W/m3设臵,紫外线灯宜安装反光罩,强度大于70μW/cm2;专间内紫外线灯应分布均匀,距离地面2m以内;工作前要打开紫外线灯进行紫外线消毒30分钟以上,然后对工作台进行消毒。

七、专间的面积应与就餐场所面积、供应就餐人数相适应;工作结束后,清理专间卫生,工作台无油渍、污渍、残渍,地面卫生清洁。

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一、学校食堂应对食品进行留样,以便于必要时检验。

二、留样的采集和保管必须有专人负责,配备经消毒的专用取样工用具和样品

存放的专用冷藏箱。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三、留样的食品样品应采集在操作过程中或加工终止时的样品,不得特殊制作。

四、原则上留样食品应包括所有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其它情况可根据需要由监管部门或餐饮服务提供者自行决定留样品种。

五、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防止样品之间污染;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

六、留样食品取样不得被污染,贴好食品标签,待留样食品冷却后,放入专用冷藏箱内,并做好留样记录,包括留样日期、时间、品名、留样人。

七、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不得影响或干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篇二:从业人员健康卫生管理制度

一.晨检制度

1.必须坚持晨检制度。

2.所有员工(包括临时工)必须接受健康检查,并持有效健康证方可上岗。健康证到期前半个月必须组织体检,并由经理实行健康证统一管理。

3.晨检中,员工应对本人个人卫生及健康状况进行白检描述,经理对员工按需做好体温测试记录,如发现有咳嗽、发热、腹泻、呕吐、手部外伤等五类症状,暂停上岗,去医院查明原因,痊愈后方可上岗。

4.晨检应由经理召集员工集中在切配间列队进行。

5.晨检中发现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必须予以整改,符合卫生要求后方可上岗。6.晨检后召丌晨会,时间掌握在十分钟以内,并及时作好晨检会议记录。

晨会要求:

A.回顾总结上一天的工作完成情况;

B.布置当天工作任务及要求,及时传达公司各种会议精神;

C.提醒员工在操作中要增强安全意识,警钟长鸣。

二.个人卫生要求

1.上岗时员工必须穿戴整洁工作服、工作帽,男员工不留长发和染彩发,不得留胡须;女员工不染彩发,不浓艳化妆,不涂指甲油,不留长指甲,不喷香水,不佩戴外露首饰。

2.上岗时工作衣必须罩住外衣,禁止穿背心、短裤、裙子上岗,穿鞋应不露趾跟。

3.操作时员工手部有外伤,不得直接接触食品原料,需经过包扎治疗,戴上

防护手套方可参加不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

4.操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穿专间工作服并戴口罩,手部清沈干净消毒后方可进行操作。

5.有下列情形时必须洗手:

A.开始始工作前;

B.处理食物前;

C.上厕所后;

D.处理未煮熟的食物后;

E.处理弄污的设备或工器具后;

F.处理泔脚或废物后;

G.咳嗽、打喷嚏、擤鼻子后;

H.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等身体各部位后;

I.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6.生产场所不得带入和存放私人物品及与生产无关物品(如衣服、食品、茶杯、药品等)。

7.上岗时不许饮酒,不许抽烟,吃零食及做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8.进厕所和进其他污染区必须套换蓝色工作服,不得穿工作服进入污染区。9.严禁随地吐痰、擤鼻涕、吸烟。

10.勤洗澡、洗头、理发、勤换工作服。

11.工作服清洗要求:

A.员工工作服每日一洗;

B.二次更衣每日一洗;

C.蓝色工作服每周一洗。

篇三:从业人员健康卫生管理制度

食堂工作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查体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合格证明方可上岗。

2、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卫生技术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程。

3、坚持科学的洗手习惯:操作前、便后以及从事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动水冲洗。

4、从业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厕。

5、从业人员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做其他影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直接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操作用具用后不得随处乱放。

6、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及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内。

7、从业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食堂工作人员健康晨检工作管理制度

一、统一使用铜陵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发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状况晨检表》。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作为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健康状况晨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和监督饮食从业人员健康状况晨检的工作及岗前饮食从业人员手消毒工作,杜绝饮食从业人员带菌上岗作业。对未取得健康证的员工应监督其在取得健康证后上岗,对健康证过期员工应及时提醒其办理健康证。

三、从业人员必须自觉履行岗前健康状况申报制度,发生高热、腹泻、咳嗽、

呕吐、皮肤破损化脓的职工应自觉离岗就诊休养。凡瞒报、缓报自身病情上岗作业的,一经发现予以从严处罚直至下岗或辞退处理。

四、凡发生严重高热、腹泻、咳嗽、呕吐、皮肤破损化脓职工的从业部门,当日内应做到按级报告,并做好受控工作。

五、饮食从业人员高热、腹泻、咳嗽、呕吐、皮肤破损化脓的,恢复上班前应凭病假单和医疗诊断书到食堂登记,诊疗休假日按出勤计算,工资、奖金照发。

六、“饮食从业人员健康状况晨检确认记录本”应悬挂在食堂主要位置,便于职工申报登记,任何人不得代理登记签名,一经发现将追究第一责任人和代理登记签名职工的责任,予以严格考核处理。

七、做好“饮食从业人员健康状况晨检确认记录本”的保管工作,不得缺页、破损。

食堂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2、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健康查体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3、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参加一次查体,每年到期前一个月参加健康复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4、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

5、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甲肝、戊肝)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6、定其检查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发现无有效健康证明者,应调离岗位并及时督促其办理。

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制度

1.依法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关注社会食品安全预警提示,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

2、制作凉菜、烧卤熟肉、生食水产品、西式糕点、裱花蛋糕等直接入口的较高风险食品,必须有相应许可项目,并应严格按照专间要求进行操作。禁止超许可范围经营和超出供餐能力承接大规模聚餐活动。

3.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食品原料应保证来源合法安全,禁止生产经营《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食品。

4、加工经营过程避免生熟交叉、混放。避免生食品与熟食品接触,成品、半成品、原料应分开加工、存放;员工要经常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应消毒手部,发现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及化脓性皮肤病者,应即暂停其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保持食品加工操作场所清洁,避免昆虫、鼠类等动物接触食品。

5、凡是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物品,应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一些生吃的蔬菜水果也应对其表皮进行清洗消毒,或剥去果皮后食用。蔬菜烹调程序:一洗二浸三烫四炒。使用禽蛋前应先清洗、消毒外壳。

6、熟制食物应烧熟煮透,尤其是肉、奶、蛋及其制品以及海产品,外购熟食和隔餐冷藏食品食用前均须彻底加热,中心温度应高于70℃。贮存熟食品,要及时热藏(60℃以上)或冷藏(10℃以下),如在常温下保存,应于出品后2

小时内食用。

8、禁止使用河豚鱼、毒蘑菇、发芽马铃薯等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及原料,餐饮业禁止使用亚硝酸盐。

9、豆浆、四季豆等生食有毒食物,应按要求煮熟焖透,谨慎提供贝类、海螺类以及深海鱼的内脏,有效预防豆浆、四季豆、瘦肉精、雪卡毒素等中毒。

10、外部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食品加工及售卖间,加强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

11、如有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应迅速组织患者到正规医疗机构救治,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停止生产销售可疑食品,保留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用具和现场,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食堂粗加工间管理制度

1、分设肉类、水产类、蔬菜、原料加工洗涤区或池,并要有明显标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场所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

2、加工肉类、水产类、蔬菜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要分开使用,并要有明显标志。盛装海水产品的容器要专用。

3、各种食品原料不得就地堆放。清洗加工食品原料必须先检查质量,发现腐烂变质、有毒有害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不得加工。

4、蔬菜类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无杂草、无烂叶。

5、肉类、水产品类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专用加工洗涤区或池进行。肉类清洗后无血、毛、污,鱼类清洗后无鳞、鳃、内脏,活禽宰杀放血完全,去净羽毛、内脏。

6、做到刀不锈、板不霉、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加工结束及时拖清

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用具容器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切菜机、绞肉机等机械设备用后拆开清洗干净。

7、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内外清洁卫生。

8、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布。

食堂库房管理制度

1、主食、副食分库房存放,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2、仓库内要定期清扫,保持仓库、货架清洁卫生,经常开窗或用机械通风设备通风,保持干燥。

3.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合格证明或检疫证明的检查验收工作。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掺假、质量不新鲜的食品,无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未索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

4.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5.食品按类别、品种分架、隔墙、离地整齐摆放,散装食品及原料储存容器加盖密封,同时经常检查,防止霉变。

6.肉类、水产品、禽蛋等易腐食品应分别冷藏贮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明显标识并有温度显示装置。肉类、水产类分柜存放,生食品、熟食品、半成品分柜存放,杜绝生熟混放。

7.冷冻设备定期化霜,保持霜薄(不得超过1cm)、气足。

8.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及时发现和处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9.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螂工作,安装符合要求的挡鼠板;不得在仓库内抽烟。

面食制作管理制度

1.加工前要检查各种食品原料,如米、面、黄油、果酱、果料、豆馅以及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如发现生虫、霉变、有异味、污秽不洁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情况,不能使用。

2.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原料要按照粗加工卫生制度的要求加工。蔬菜要彻底浸泡清洗,易造成农药残留的蔬菜(如韭菜)浸泡时间应在30分钟以上,然后冲洗干净。

3.各种工具、用具、容器要按食品生熟不同分开使用,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位存放,菜板、菜墩洗净后立放。

4.糕点存放在专库或专柜内,做到通风、干燥、防尘、防蝇、防鼠、防毒,含水分较多的带馅糕点存放在冰箱内,做到生熟分开保存。

5.按规定要求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

6.各种食品加工设备,如绞肉机、豆浆机、和面机、馒头机等用后要及时清洗干净,定期消毒。各种用品如盖布、笼布、抹布等要洗净、晾干备用。

7.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面点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面板清洁;各种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洗后定位存放。

食品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加工前检查食品原料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2.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加工后的直接入口熟食品要盛放在已经过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或容器。

3.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两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

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放凉后再冷藏。

4.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食用。

5.灶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清洁。不用抹布揩碗盘,滴在盘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揩擦。

6.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要求,收集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洗抽油烟机罩。

7.剩余食品及原料按照熟食、半成品、生食的卫生要求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

8.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食品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2、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食品安全操作技能培训。

3、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初次培训时间分别不得少于20、50、15课时。

4、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全套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七、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口罩。 八、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九、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1、处理食物前;2、上厕所后;3、处理生食物后;4、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5、咳嗽、打喷嚏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编号:SM-ZD-75376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人员 健康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人员健康管理 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为保证药品经营行为的规范、有序,确保药品经营质量和 服务质量,依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药店负责人对营业场所卫生和员工个人卫生负全面责任,并明确各岗位的卫生管理责任。 3应保持营业场所的环境整洁、卫生、有序,每天早晚各做一次清洁,无污染物及污染源。 4货架及陈列的药品应保持无灰尘、无污损,柜台洁净明亮, 药品陈列规范有序。 5营业场所环境整洁、地面平整,门窗严密牢固,物流畅通有序,并有防虫、防鼠设施,无粉尘、污染物。

6保持店堂和库房内外清洁卫生,严禁把生活用品和其他物品带入库房,放入货架。个人生活用品应统一集中存放于专门位置,不得放在药品货架或柜台中。 7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佩戴脚卡上岗,勤洗澡、勤理发, 头发、指甲注意修剪整齐。 8每年定期组织一次全员健康体检,凡直接接触药品的员工 必须依法进行健康体检,药品验收和养护人员应增加“视力”、“色盲“检查项目,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对患有传染病,皮肤病及精神病的人员,应及时调离工作岗位。 9健康体检应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 验的项目内容应符合任职岗位条件要求,体检结果由人力资源部存档备查。 10严格按照规定的体验项目进行检查,不得有漏检行为或替检行为。 这里填写您的企业名字

食品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食品食品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一、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一)食品从业人员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规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三)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二、食品从业人员培训:新参加工作及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酒店安排的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在职食品从业人员应进行卫生培训,培训情况应记录 三、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 (一)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专间操作人员还需戴口罩),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 (二)操作时手部应保持清洁,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1、开始工作前 2、处理食物前 3、上厕所后 4、处理生食物后 5、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6、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 7、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8、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 9、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活动(如处理货项、执行清洁任务)后

(四)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宜再次更换专间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地消毒双手。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五)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六)食品处理区内不得有抽烟、饮食及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七)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食品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 (一)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也可按其工作的场所从颜色或式样上进行区分,如粗加工、烹调、仓库、清洁等 (二)工作服应有清洗保洁制度,定期进行更换,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人员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 (三)食品从业人员上厕所前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 (四)待清洗的工作服应放在远离食品处理区 (五)每名食品从业人员应有两套或以上工作服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2、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5、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查体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6、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7、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

一保存,以备检查.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3、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4、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5、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做好对经营食品的检验工作,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1、负责食品采购、运输、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食品进行卫生监督检查,督促做好食品索证、进货查验、台帐记录工作,并做好书面记录. 2、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持证上岗的监督检查.

人员健康卫生管理制度

人员健康卫生管理制度 目的:为保证我公司的化妆品生产安全,预防传染病的传播和保证产品质量,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对从业人员实施统一的健康管理,为规范操作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适用范围:适合公司所属的各生产,以及各部门与化妆品有接触活动的相关人员的健康管理。 管理规定: 一、健康管理的范围和要求 1、健康体检的范围:化妆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参加健康检查的化妆品从业人员具体范围包括:生产化妆品的生产车间的一线生产人员、质检人员、设备维修人员、原辅材料和成品仓库保管人员、质检科从事检验的工作人员,质检科、设备科从事技术服务需要进入生产车间的工作人员等。 2、化妆品从业的健康要求: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化妆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化妆品的工作。 二、健康管理的组织办法 1、管理职责:行政人事部负责联系卫生防疫站负责各生产车间及相关部门的健康体检和健康证的办理、年检等工作。在体检过程中,如果发现弄虚作假导致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进入直接解除化妆品的岗位,将追究部门、生产车间领导的责任。

2、入厂体检:凡公司每年新招的上述范围内的化妆品从业人员,均须经过入厂体检。如果有员工调往需直接接触化妆品的岗位,也应立即办理健康证方可上岗。由行政人事部指定卫生防疫站为定点单位,进行入厂体检,并开展健康知识培训。检查范围包括痢疾、伤寒、病毒型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肺结核、皮肤病等有碍化妆品安全的疾病等等。 3、根据体检结果上岗:上述人员如果检查合格,健康知识考试合格,办理健康证,方可入厂从事化妆品方面的工作。如果检查出有碍化妆品安全的疾病,行政人事部应通知所属部门,并申报公司质量技术部,由所属部门安排其他不直接接触化妆品的岗位,或者不予安排入厂。 4、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办公室负责保管员工健康证,并建立员工健康档案,记录员工个人信息、从事的岗位、健康证办理的年限、最近一次体检时间、到期日期等信息,具体见附表《人员健康档案》。 5、健康证的年检:健康证有效期为一年,分公司办公室负责员工健康证的年检,保证健康证合格有效。通常在员工健康证到期前,统一组织健康年检。 6、年检结果的处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化妆品生产的工作。如直接解除化妆品生产的员工在任职过程中患有法律规定的传染性疾病,公司将有权将其调离岗位,安排至不直接接触化妆品生产的岗位,员工必须服从岗位安排。行政人事部将健康证年检情况及时通知所属部门。健康证年检不合格的人员,如果属于暂时性的,管理者应安排休息,待身体恢复复检合格后才能继续上岗;如果是难以治愈的有碍化妆品安全的疾病,管理者应安排其他适合的岗位,

(完整版)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食品卫生制度: 1、食品采购、索证、验收卫生制度 2、食品仓库卫生管理制度(无食品仓库可免除该项) 3、食品粗加工卫生制度 4、烹调加工卫生制度 5、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6、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7、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8、卫生检查制度(个体饮食店可免除该项) 9、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卫生制度 10、食品冷藏卫生管理制度 11、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 12、切配卫生管理制度 13、凉菜制作管理制度(无该项目可免除) 14、配餐管理制度(无该项目可免除) 15、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16、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7、食品销售卫生管理制度(无兼营预包装、散装食品免除) 食品卫生岗位职责 1、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2、厨师长岗位职责 3、采购员岗位职责 4、验收员岗位职责 5、仓库保管员岗位职责 6、粗加工岗位职责 7、切配岗位职责 8、烹调岗位职责 9、冷拼配制岗位职责 10、餐具清洗消毒岗位职责 11、餐厅服务员岗位职责 12、食品卫生管理机构和职责 13、食品采购台帐、原料采购记录表、原料验收记录表、人员健康状况登记表 食品采购、索证、验收卫生制度 1、食品必须定点采购,对定点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信誉度评价、签订合同 2、采购食品车辆专用,盛装容器清洁卫生,生熟分开,运输过程采取防蝇、防尘、

防晒、防雨措施。 3、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须色、香、味、形正常,不采购腐败、变质、有毒有 害、霉变生虫、过期、混有异物或感官性状异常及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食 品。 4、采购定型包装食品必须检查食品的包装和标签、标识完整,标签、标识上应有品 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 5、采购散装食品及其原料(指无预包装的食品、食品原料及加工半成品)进行色 泽、气味、滋味、形态等感官性状检查。 6、采购食品及其原料时,应向供货者索取同批次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 供货者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购货发票。采购小批量食品及其原料时,应向供货 者索取购货发票或购货凭证。 7、索取的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和购货发票、凭证与采购食品名称,生产企 业名称,生产日期,批号等相一致。索取供货者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核实其记载 的内容真实有效。 8、索取的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如为复印件的应由供货者在复印件上签章。 9、采购食品及其原料时,不得在无食品卫生许可证的供货者处采购食品及其原料, 不得在无法提供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和购货发票、凭证的供货者处采购 食品及其原料。 10、采购的食品必须建立食品采购台帐。台帐应含有购货日期、食品名称、规格、数 量、供货者、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的感官性状、所索取证票种类及采购员签 字等内容。 11 、采购的食品进库前仓库管理人员应对食品的色、香、味、形进行验收,合格食品 入库储存,不合格食品退回。 食品仓库卫生管理制度 1、食品仓库必须做到卫生整洁,无霉斑、无鼠迹、无苍蝇、无蟑螂,仓库内通风良 好,食品摆列整齐,库内不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2、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避免阳光直接射入,保持所需 温度和湿度。及时维护破损的食品垫离板、存放台、存放案、货架。 3、食品应分类、分架,离地离墙10CM 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 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食品成品、 半成品及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食品不得与药品、杂品等物品混放。 4、每周检查一次库房的防蝇、防尘、防鼠及防潮、防霉和通风设施,保证运转正 常。 5、每周检查一次库房的食品、食品原料、半成品,及时发现、清理变质或过期等其 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做好被清理食品登记和处理记录。 6、食品和原料出入库做到勤进勤出,对进库的各种食品、原料、半成品要掌握食品 的进出状态,做到先进先出,尽量缩短贮存时间。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 生虫。 7、食品仓库管理人员要对入库的食品及其原料逐件进行感官检查和对票证、凭证进 行核实,对无法提供有效证件的食品拒绝入库。 8、食品仓库管理人员要对入库的食品及其原料进行验收登记和建立台帐,台帐内容 包括购货日期、食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的感

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管理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管理 制度正式版

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管理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为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消费者用药安全有效,创造一个优良、清洁的工作环境,同时塑造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卫生管理责任到人,药房、库应明亮、整洁,每天早晚各做一次清洁,做到“四无”,即无积水、无垃圾、无烟头、无痰迹,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各类药品分类摆放,规范有序。 3、保持药房、库内外清洁卫生,各类药品、用品安置到位,严禁工作人员把生活用品和其他物品放入货架。

4、在岗员工应统一着装、佩戴工号牌,卫生整洁,精神饱满,头发、指甲注意修剪整齐。 5、卫生管理情况要列入制度考核之中。 6、健康体检每年组织一次。所有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上岗。 7、严格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进行检查,不得有漏检行为或找人替检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8、如发现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化脓性皮肤病或其它可能污染药品的患者,应立即调离原岗位或办理病休手续,待身体恢复健康并体检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编号:003 一、健康管理的范围和要求 1、健康体检的范围: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参加健康检查的食品从业人员具体范围包括:本店所有的在职工作人员。 2、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要求: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健康管理的组织办法 1、管理职责:对所有进入本店工作的员工将安排其到当地的防疫站进行健康体检和健康证的办理,在体检过程中,如果发现弄虚作假导致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进入本店工作,将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2、上岗体检:凡本店每年新招的人员均须上岗体检,到本店制定的市卫生防疫站进行体检,并开展健康知识培训。检查范围包括料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肺结核、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等。 3、根据体检结果上岗:如果体检合格,健康知识考试合格,办理健康证,方可进入本店开始上岗工作。如果检查出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将不予安排进入本店上岗工作。 4、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店内办公室负责保管员工的健康证,并建立员工健康档案,记录员工个人信息、从事的岗位、健康证办理的年限、最近一次体检的时间、到期日期等信息。

5、健康证的年检:健康证有效期为一年,店经理负责员工健康证的年检,保证健康证合格有效,通常在员工健康证到期前,安排员工到指定市防疫站进行统一年检。 6、年检结果的处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食品饮料生产的工作。如员工在职工作中患有法律规定的传染性疾病,如果属于暂时性的,管理组应安排休息,待身体恢复复检合格后才能继续上岗,如果是难以治愈的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管理组应安排到其它不予食品接触的岗位上。 7、监督检查:店经理对每年的健康证年审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健康管理制度的人员应立即指出责令作出正确处理,并对违规管理人员进行考核扣罚。 三、员工其它卫生管理规定个人卫生要求:衣着应外观整洁,做到常剪指甲、常理发、经常洗澡等,经常保持个人卫生。 食品生产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接触食品前以及接触污染物后必须 将手洗净,方可进行从事操作或接触食物食品进货查验制度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购进的任何食品一律进行实地查验。 第三条购进食品时,要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完毕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需要查验和索取的具体票证,由《食品索证索要制度》作出规定。从“总经销”、《总代理》供货商采购食品的,还必须检验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权文书,并将文书复印留存归档备查。

员工健康管理及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员工健康管理及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一.员工健康体检 从事餐饮加工、制作的人员必须上岗前进行身体健康检查,身体健康检查每年一次。检查合格后取得健康证明者方可上岗。 二.每天进行晨检记录 每天早晨应进行晨检并有记录,发现在岗人员出现腹泻,皮肤湿疹,耳、眼、鼻溢液、黄疸等症状必须马上调离岗位,部门负责人调配其他人员补充其岗位。 三.患病员工离职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若有临时性的疾病如:发热、手部有划伤、身体表皮有疖肿等,需暂时离岗,经医院检查病愈后,再回原岗位工作。 四.禁止无健康证明人员上岗 对无健康证明或持过期健康证明的人员上岗工作,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并对相关责任人提出警告,对造成后果的,应追究责任。 员工个人卫生要求 一.员工应按规定统一着整洁工作服。后厨人员工作时应戴发帽,不穿短裤、短裙,不光脚;男士不得留长发、胡须;女士不得染指甲,不佩戴戒指、耳环、项链等首饰,束起头发或者戴上发套。加工间不得随意摘掉帽子或口罩。 二.专间工作人员在专间内工作须穿戴专间工作服,佩戴洁净口罩和发帽。 三.工作服应定期进行清洗,保持清洁。不得将工作服穿到工作场所以外的地方。四.不得在操作间内吸烟、饮食、嚼口香糖及从事与食品加工无关的事情。 五.工作时不做有碍食品安全的动作,如:抓头发、剪指甲、掏耳朵、剔牙、揉眼睛、吐痰等;咳嗽或打喷嚏时,要用手掩住口鼻,之后立即将手洗净,不得对着食品咳嗽或打喷嚏。 六.员工在工作前,休息后和入厕后等要按照《手的清洗消毒操作规程》的规定洗手。七.手部创伤者不得直接接触食品,应使用带颜色的防水创可贴覆盖伤口,并佩戴乳胶手套等用品方可参加作业,否则应实施调岗或调休。 八.要坚持“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洗衣物、被褥,勤洗换工作服及发帽。 九.员工个人餐具、茶具要集中存放在制定位置,并保持整洁。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一.在下列情况下需要留样。 1.食堂集体用餐; 2.有重要接待任务; 3.承接大型会议、婚宴等大规模集体用餐时。 二.食品留样流程 留样时,由各档口分别负责留样,存放在食品留样专用冰箱内。 1.采样人员穿工作服,戴发帽、口罩,依以下程序洗手:洗手液洗手→清水冲→干手→消毒剂消毒。 2.点燃酒精灯。

从业人员健康和卫生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和卫生管理制度 一、为预防传染病的传播和由于食品污染引起的食源性疾病及食物中毒的发生,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制度。 二、所有餐饮从业人员在人事部报到后,开始工作前(包括临时工)必须先到指定的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在人事部报到。 三、餐饮部负责人或食品卫生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从事餐饮工作人员进行登记造册,按照人事部安排,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四、对凡发现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人员,人事部必须立即通知所在部门予以调离,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并按规定进行治疗。 五、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六、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开展晨检,并做好记录。 七、从业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坚持科学的洗手习惯:操作前,入厕后以及从事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要洗手消毒。 八、从业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加工场所抽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厕。 九、从业人员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不得有其他影响食品卫生的行为,如抠鼻、挖耳,在工作服上擦手,用手抓直接入口食品,用勺直接尝味。 十、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及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干净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内。

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制度。 二、所有餐饮从业人员在人事部报到后,在开始工作前(包括临时工)必须由人事(餐饮)部进行基本的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工作。 三、餐饮部负责人或食品卫生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从事餐饮工作人员进行登记造册,按照培训计划安排,组织从业人员分批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教育,并进行考核。卫生知识培训内容包括与从事工作有关的食品卫生法规、标准、卫生知识以及卫生操作要求。 四、建立食品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地点、培训内容、授课人、考试试卷及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五、食品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卫生操作技术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遵守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3、从业人员健康证和食品安全及卫生知识培训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及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目的 1.1、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1.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认真制订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含新参加和临时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加工操作规程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识,加强诚信守法经营和职业道德教育,使每名从业人员均能掌握岗位食品安全知识及要求。 2、范围 2.1、从业人员应按照培训计划和要求参加培训。 2.2、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记录归档,并明细每人培训记录,以备查验。 3、职责 3.1、健康要求。从业人员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和直接触顾客的工作。 3.2、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3.3、持健康证上岗。 3.4、出现腹泻、呕吐、发热、咳嗽、咽喉痛、手部受伤、耳眼鼻溢液等症状必须暂时调离接触食品、卫生用品或顾客的工作岗位。 3.5、勤洗手,开始工作前和去厕所返回后,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卫生用具之前和处理食品原料后必须用流动清水彻底洗手。 3.6、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工作期间不戴首饰(手表)。 3.7、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吸烟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3.8、勤洗澡、勤理发,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3.9、服装保持干净,在厨房工作时帽子始终罩在头发。

4、具体规定 常用消毒方法:物理消毒 1、紫外线消毒:用于空气、物品(食品)的消毒。每10—15平方米30瓦紫外线毒灯一只,每次照射30—60分钟。 2、煮沸消毒:小物品的消毒,将物品放入煮沸水中15—30分钟。 3、蒸汽消毒:将餐具等放入蒸汽柜内,温度保持100度;消毒时间不少于15分钟。 4、红外线消毒:将餐具等放入消毒柜,温度保持100度;消毒时间不少于15分钟。常用消毒方法:化学消毒 1、消毒灵、漂白粉:餐具、茶具、水质消毒。 2、戊二醛:理发工具消毒,0.3%碱性液体浸泡5分钟。 3、环氧乙烷:空气消毒,0.5—0.7公斤/平方米,15分钟蒸发,作用12—48小时,使用时防止明火及中毒。 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要求 1、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 2、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有与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包装、贮存等厂房或者场所; 3、应当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洗涤、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4、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 6、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和条件必须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 7、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 8、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经常保持个人卫生,生产、销售食品时,必须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9、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全套1.doc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全套1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

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七、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口罩。 八、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九、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1、处理食物前;2、上厕所后;3、处理生食物后;4、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5、咳嗽、打喷嚏 或擤鼻子后;6、处理动物或废物后;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如处理货项、执行清洁任务)后。 十、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再次更换专间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地消毒双手。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十一、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十二、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十三、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环境卫生管理: 1.质管员应对环境卫生工作进行持续有效的管理,以保证药房环境卫生工作达到规定的要求。 2. 营业场所应明亮、整洁、安静。 3.资料、样品陈列应整齐、合理。 4.有禁烟标志的场所严禁吸烟。 二、仓库的环境卫生管理: 1.应保证仓库所配置的消防器材、安全防护设备和设施的完备有效。 2.办公、生活区应与储存作业区保持一定距离,或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不能对储存作业区造成不良影响或污染,以确保药品的质量。 3.库区地面平整,无积水和杂草,无污染源,渠道畅通,定期进行灭鼠、灭虫活动,做好环境绿化、美化工作。 4.库房内墙壁和顶棚应光洁、平整,不积尘、不落灰,地面应光滑、无缝隙,门窗结构严密,并采取防虫、防鼠措施。 5.人员卫生管理:员工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言行大方、得体。 三、人员健康状况管理: 1.对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进行人员健康状况管理,确保各岗位人员符合规定的健康要求。 2.凡是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包括药房的全体工作人员,应每年到上级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员工健康档案》。 3.健康检查应重点检查是否患有精神病、传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 4.健康检查不合格的人员,要及时调换工作岗位。 5.对新调整岗位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合格后才能上岗。 6.上述岗位的工作人员若发现本人患病,已不符合岗位任职要求,应主动报告,及时调换工作岗位。 7.质管员负责《职工健康档案》和《职工健康状况汇总表》的建立和管理。 8.员工必须严格按照当地药品监督管理局所规定的体检项目进行检查,不得有漏

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 目的 规范人员健康状况管理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2. 依据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 职责 3.1行政部负责员工个人卫生、健康的管理,负责体检工作。 3.2各部门负责监督具体实施。 4.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人员健康管理工作 5.内容 5.1人员卫生管理 5.1.1公司员工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废弃 物,穿戴整洁、得体。 5.1.2各岗位着装影符合劳动保护和产品法防护的要求(冷库应配备 棉大衣,搬运岗位着装应能够保证安全等) 5.1.3公司员工不得在库区内吸烟、打闹、进餐及可能违反药品质量 安全的行为。 5.1.4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得进入药品存储作业区域。 5.2人员健康状况管理 5.2.1对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实行人员健康状况管理,确保 工作人员符合规定的健康要求。 5.2.2凡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包括药品质量管理、验收、养 护、保管、和出库复核岗位的人员,应每年3月到当地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个人健康档案。 5.2.3健康检查一般身体健康检查外,应重点检查是否患有精神病、 传染病(甲肝、乙肝等)、皮肤病等。质量管理人员、验收、养护岗

位人员还应增加视力成都和辨色障碍等项目的检查。 5.2.4健康检查不合格人员,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 5.2.5对新员工或调整到直接接触药品岗位的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合格后上岗。、 5.2.6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若发现本人身体健康状况已不符合岗位任职要求时,应及时申请调换工作岗位,及时治疗,争取早日康复。 5.3人事部门负责每年定期组织直接接触药品岗位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建立企业和个人的健康档案。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健康管理的范围和要求 1、健康体检的范围: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参加健康检查的食品从业人员具体范围包括:本店所有的在职工作人员。 2、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要求: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健康管理的组织办法 1、管理职责:对所有进入本店工作的员工将安排其到当地的防疫站进行健康体检和健康证的办理,在体检过程中,如果发现弄虚作假导致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进入本店工作,将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2、上岗体检:凡本店每年新招的人员均须上岗体检,到本店制定的市卫生防疫站进行体检,并开展健康知识培训。检查范围包括料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肺结核、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等。 3、根据体检结果上岗:如果体检合格,健康知识考试合格,办理健康证,方可进入本店开始上岗工作。如果检查出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将不予安排进入本店上岗工作。

4、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店内办公室负责保管员工的健康证,并建立员工健康档案,记录员工个人信息、从事的岗位、健康证办理的年限、最近一次体检的时间、到期日期等信息。 5、健康证的年检:健康证有效期为一年,店经理负责员工健康证的年检,保证健康证合格有效,通常在员工健康证到期前,安排员工到指定市防疫站进行统一年检。 6、年检结果的处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食品饮料生产的工作。如员工在职工作中患有法律规定的传染性疾病,如果属于暂时性的,管理组应安排休息,待身体恢复复检合格后才能继续上岗,如果是难以治愈的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管理组应安排到其它不予食品接触的岗位上。 7、监督检查:店经理对每年的健康证年审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健康管理制度的人员应立即指出责令作出正确处理,并对违规管理人员进行考核扣罚。 三、员工其它卫生管理规定 个人卫生要求:衣着应外观整洁,做到常剪指甲、常理发、经常洗澡等,经常保持个人卫生。食品生产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接触食品前以及接触污染物后必须将手洗净,方可进行从事操作或接触食物。

人员健康和卫生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保证公司员工的身心健康,防止职业病或传染病危害,预防职业伤害和食物中毒,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辖范围内人员健康和卫生管理。 3、职责 3.1总经理 3.1.1推动职业病防治工作,督促各部门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 3.1.2审批职业病防治计划。 3.2相关部门 3.2.1为所辖范围内的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对特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组织培训。

3.2.2督促检查承包商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3.2.3对于有危害的作业,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的作业,应组织培训教育,并要求承包商为其人员提供相应的保险。 3.2.4制定生产装置工业卫生和生活卫生管理办法,严防食品中毒。 3.2.5检查现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检查劳动防护用品在工作中是否得到正确使用。 3.3综合管理部 3.3.1根据工作的特点和环境,为公司员工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 3.3.2不定期对办公室设备、器材、饮用水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禁在办公室内使用或存放对人体有害的物品。 3.3.3定期组织员工体检,了解员工健康状况。 3.3.4组织新入厂员工体检,符合要求的人员才能录用,并将体检存档。 3.3.5通过体检反映出来的普遍性问题,会同公司工会和卫生防疫站,查实原因,提出防治措施,负责留存职工体检档案。 3.4安全主任 3.4.1监督检查各作业现场职业卫生状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3.4.2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劳动防护用品等采购是否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实施。 3.4.3监督检查现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检查劳动防护用品在工作中是否得到正确使用。 4、工作程序 4.1总则 4.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和各项管理规定,对职业病防治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4.1.2各部门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员工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4.1.3各部门应当明确职业病防治责任,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 4.2前期预防 4.2.1相关部门在设计、建造生产设施、办公设施时,除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外,其工作场所还应当符合下 列职业卫生要求: 4.2.2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4.2.3评价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要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4.2.4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4.2.5有配套的更衣间、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4.2.6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应符合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要求。 4.2.7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要求包含职业病 危害预评价内容,并经有关部门认可。

从业人员健康卫生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从业人员健康卫生管理制 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29292从业人员健康卫生管理制度 Health management system for employee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按时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有效《健康证》和《餐饮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参加工作。杜绝先上岗后体检。 2、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等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并将调离工作岗位。 3、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依法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4、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本岗位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规范操作。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

内,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制售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5、工作人员操作前,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严格按规范洗手并消毒。 6、工作人员不得留过长头发、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环等饰物。在销售食品成品时必须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随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厕及存在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 请输入您公司的名字 Foonshion Design Co., Ltd

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目的: 对药房环境卫生和人员健康进行控制,确保药品不受污染,营造良好的购物环境。 2.范围: 适用于药房营业场所、仓库及人员卫生和健康的管理。 3.职责: 质量管理员为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工作的管理人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4.内容: 4.1 环境卫生管理: 4.1.1质管员应对环境卫生工作进行持续有效的管理,以保证药房环境卫生工作达到规定的要求。 4.1.2 营业场所的环境卫生管理: ☆营业场所应明亮、整洁、安静。 ☆资料、样品陈列应整齐、合理。 ☆有禁烟标志的场所严禁吸烟。 4.1.3仓库的环境卫生管理: ☆应保证仓库所配置的消防器材、安全防护设备和设施的完备有效。 ☆办公、生活区应与储存作业区保持一定距离,或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不能对储存作业区造成不良影响或污染,以确保药品的质量。 ☆库区地面平整,无积水和杂草,无污染源,渠道畅通,定期进行灭鼠、灭虫活动,做好环境绿化、美化工作。 ☆库房内墙壁和顶棚应光洁、平整,不积尘、不落灰,地面应光滑、无缝隙,门窗结构严密,并采取防虫、防鼠措施。 ☆人员卫生管理:员工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言行大方、得体。 4.2 人员健康状况管理: 4.2.1 对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进行人员健康状况管理,确保各岗位人员符合规定的健康要求。 4.2.2 凡是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包括药房的全体工作人员,应每年到上级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员工健康档案》。 4.2.3 健康检查应重点检查是否患有精神病、传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 4.2.4 健康检查不合格的人员,要及时调换工作岗位。 4.2.5 对新调整岗位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合格后才能上岗。 4.2.6 上述岗位的工作人员若发现本人患病,已不符合岗位任职要求,应主动报告,及时调换工作岗位。 4.2.7 质管员负责《职工健康档案》和《职工健康状况汇总表》的建立和管理。 4.3 员工必须严格按照当地药品监督管理局所规定的体检项目进行检查,不得有漏检行为或找人替检行为,一经发现,药房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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