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全套)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从业人员在工作中身体健康和安全,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伤害,提高从业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企业发展而制定的制度。
以下是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的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从业人员在工作中身体健康和安全,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伤害,提高从业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企业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工作。
第三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切实保障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第四条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积极参与健康管理工作,维护自身和他人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第二章健康检查第五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应当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第六条健康检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包括职业健康检查和常规健康检查。
第七条从业人员应当按时参加健康检查,如实反映自己的健康状况。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健康检查结果书面告知从业人员,并为其建立健康档案。
第九条从业人员在健康检查中发现患有职业病或者职业禁忌症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调整其工作岗位,并给予治疗和妥善安置。
第三章健康培训第十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应当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培训。
第十一条健康培训内容应当包括职业病防治、安全生产、卫生保健等方面的知识。
第十二条从业人员应当按时参加健康培训,提高自身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四章健康保障第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应当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定。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为从业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保障其身体健康。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心理健康评估,发现心理问题的,及时给予心理疏导和治疗。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精选10篇)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目的制定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保障从业人员身心健康,提高生产工作效率,降低企业的人力资本损失,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的从业人员,包括全职、兼职、临时工、实习生等不同类别的员工,旨在对从业人员的身心健康进行管理。
三、制度制定程序1.确定制度内容的范围、目的和意义;2.收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了解国家对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3.分析企业员工的身体状况、工作环境以及劳动强度,了解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及其受到的危害因素;4.制定健康管理的标准及流程;5.制定制度的具体内容,并对制度进行审核、批准和颁布。
四、各项制度的名称、范围、目的、内容、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1.健康档案管理制度指对企业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和维护个人的健康档案。
范围:全体从业人员。
目的:建立和维护从业人员的健康档案,及时发现和预防疾病。
内容:a.从业人员健康检查项目及标准;b.体检报告的保存与使用。
责任主体:企业医疗保健部门。
执行程序:a.统一安排健康检查时间;b.公布健康检查的程序和流程。
责任追究:企业医疗保健部门负责健康档案的管理,如有违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工作环境管理制度指对企业的工作环境进行管理,以保证从业人员在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中工作。
范围:全体从业人员。
目的:保证从业人员在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中工作,减少工作中的疾病或职业伤害。
内容:a.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与维护;b.工作场所的清洁与卫生;c.防止有害因素的侵害;d.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管理。
责任主体:企业安全生产部门。
执行程序:a.对工作环境进行定期检查;b.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责任追究:企业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工作环境的管理,如有违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休息管理制度指对企业的从业人员进行规范化的休息管理,以提高从业人员的工作效率和保障其身心健康。
从业人员健康规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健康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生产人员、销售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通过建立健全的健康管理制度,确保从业人员身体健康,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单位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章健康检查第四条从业人员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第五条健康检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体温、血压、心率、呼吸等生命体征检查;2. 内科、外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等常规检查;3. 肝功能、肾功能、血糖、血脂等生化检查;4. 传染病筛查;5. 职业病筛查。
第六条新入职的从业人员,应在入职前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第七条健康检查结果由单位指定医疗机构出具,并建立健康档案。
第三章健康教育与培训第八条单位应定期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高从业人员健康意识。
第九条健康教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健康生活方式的养成;2. 职业病预防知识;3. 食品安全知识;4. 应急救护知识。
第十条单位应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健康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健康素养。
第四章个人卫生与防护第十一条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如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等。
第十二条从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口罩等防护用品,确保自身和他人健康。
第十三条从业人员不得在工作场所吸烟、喝酒、进食等。
第五章病例报告与隔离第十四条从业人员发现自身或他人患有传染病时,应及时向单位报告。
第十五条单位应建立健全病例报告制度,对传染病患者进行隔离治疗,防止疫情扩散。
第十六条病例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1. 病例名称;2. 发病时间;3. 发病地点;4. 病例来源;5. 病例治疗情况。
第六章责任与奖惩第十七条单位应加强对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的监督,确保本制度有效实施。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制度的从业人员,单位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全套1.doc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全套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七、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
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口罩。
八、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应保持清洁。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九、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1、处理食物前;2、上厕所后;3、处理生食物后;4、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6、处理动物或废物后;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如处理货项、执行清洁任务)后。
十、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再次更换专间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地消毒双手。
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范文(4篇)
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范文1. 健康检查1.1 对所有新入职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包括身体状况、传染性疾病检测等。
1.2 定期进行员工健康检查,确保符合相关健康标准。
1.3 如发现有员工患有传染性疾病或其他健康问题,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其他员工的健康安全。
2. 预防传染病2.1 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如口罩、手套等,以防止传染病的传播。
2.2 加强员工的卫生宣传教育,包括正确的洗手方法、咳嗽礼仪等,以减少传染病的风险。
2.3 定期进行消毒,特别是公共区域,如办公室、洗手间等。
3. 饮食卫生3.1 维护食品安全,确保食品供应符合相关卫生标准。
3.2 提供干净、卫生的用餐环境,如食堂、餐厅等。
3.3 教育员工正确的饮食习惯,如适量、均衡饮食等。
4. 劳动保护4.1 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具和装备,如头盔、安全鞋等,以确保员工的安全。
4.2 定期进行劳动安全培训,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4.3 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和警示标识,以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5. 心理健康5.1 创建积极健康的工作环境,减少工作压力,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
5.2 提供必要的心理支持和咨询,帮助员工处理工作和生活中的问题。
5.3 定期组织员工身心健康活动,如健身、团建等,促进员工的身心健康发展。
6. 紧急事件应对6.1 制定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紧急事件进行应对准备。
6.2 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紧急事件的能力。
6.3 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以及专职急救人员,以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
7. 环境卫生7.1 加强对工作环境的卫生管理,保持环境的整洁和清洁。
7.2 定期进行室内空气质量检测,保证员工的健康和舒适。
7.3 建立垃圾分类和处理制度,确保环境的卫生和可持续发展。
8. 管理责任和监督8.1 确定专门负责健康及卫生管理的部门和人员,负责制定、执行及监督相关制度。
8.2 定期进行健康及卫生管理的检查和评估,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必备9篇)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必备9篇)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第1篇一、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具有一定的食品卫生知识和食品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二、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位操作。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中食品之前应冼手消毒;(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六、有关部门负责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工作。
七、从业人员必须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将考核结果计入从业人员个人档案,作为晋升工资资,表彰先进的依据之一。
八、负责培训的部门要建立完整的培训档案。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第2篇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包括哪些内容(6篇)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包括哪些内容(6篇)(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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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23篇)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23篇)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精选23篇)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篇1一、公司新入职员工应出具相应的健康证明,入职后公司定期安排健康检查,建立员工卫生档案。
不得安排有健康禁忌的人员从事危险、有害作业,对于直接面客接待工作的员工应检查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对公司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加强员工的安全生意识;四、正确穿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加强维护保养,做好防护用品的配备、发放工作,使酒店员工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保障员工的劳动安全及生理健康。
五、加强公司员工的安全教育,对工作场所有涉及到危害物质要醒目标识及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使员工对危险有害物质有防范意识,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的安全检查、监督工作。
六、各部门配备相应的急救物资及个人防护用具,合理控制高温下作业,确保高温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七、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制定相应的措施对女职工实行特殊保护。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篇2一、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体检,持健康证上岗:新员工必须体检、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将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按照岗位分类存档,到期前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健康证明在有效期内。
三、从业人员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主动报告,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四、实行每日岗前健康检查制度,每日上岗前由班组长逐一检查每个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健康状况,并详细记录。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三篇)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是指企业针对员工的健康状况制定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规定。
它包括以下内容:1. 健康体检:对员工进行定期身体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健康问题。
2. 康复护理:对于患有疾病或受伤的员工,提供必要的康复护理和疗养。
3. 健康宣传教育:定期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健康意识和健康素养。
4. 工作环境管理:确保工作场所的卫生和安全,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
5. 心理健康管理:关注员工的心理健康,提供必要的心理咨询和支持。
6. 疾病防控管理:加强传染病防控,做好传染病的监测、报告和隔离工作。
7. 健康管理档案:建立员工健康管理档案,记录员工的健康状况和管理情况。
培训管理制度是指对企业员工进行培训的管理措施和规定。
它包括以下内容:1. 培训需求分析:根据企业的发展需求和员工的岗位要求,确定员工的培训需求。
2. 培训计划制定:制定员工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方式、时间和地点。
3. 培训资源配置:确保培训所需的资源,如培训场地、设备、教材等的准备和调配。
4. 培训组织实施:组织培训师或外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确保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5. 培训评估反馈: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及时反馈员工的学习情况和培训效果。
6. 培训跟踪管理:对员工培训后的工作表现进行跟踪和评估,及时纠正和改进。
7. 培训记录管理:建立员工培训记录档案,记录员工的培训经历和成果。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二)引言: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关注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和培训已成为一个重要的议题。
本文将对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进行详细的探讨,包括背景和意义、制度的内容和实施过程等方面的内容,旨在强调这两个制度对于提高从业人员健康水平和工作能力的重要性。
一、背景和意义在现代社会,从业人员的健康与工作能力密切相关。
健康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从业人员的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和生产力而提出的管理制度。
培训管理制度则是为了提高从业人员的工作能力,适应市场需求和技术变革而制定的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通用4篇)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通用4篇)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篇一一、目的为保证员工身体健康,确保与食品有直接接触的人员不患有影响食品卫生的疾病,保证食品卫生与安全,特订立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三、员工健康管理1、员工卫生学问培训与体检1.1公司每年统一组织一次体检,凡有可能与食品直接接触的与食品生产、销售有关的在职人员(包含生产部、品管部、研发部、销售部等直接接触食品或生产设备的人员)都必需参与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连续上岗。
1.2.凡患有细菌性痢疾或痢疾带菌者,伤寒或伤寒带菌者,病毒性肝炎或带毒者,活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脱屑性皮肤病或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有接触食品的人员,为健康情形不合格人员,不得从事有可能与食品直接的工作,如原从事与食品直接接触工作的,必需调离工作岗位;员工如患有或发觉患这类疾病时必需适时向主管人报告。
2、工作过程中显现疾病或负伤的情况处理。
全部在工作中要接触食品或生产设备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生病或受伤应适时向主管报告,由主管批假治疗。
禁止带病带伤生产。
3、健康档案的建立与保管3.1有可能与食品直接接触的与食品生产、销售有关人员的健康证明材料按部门、班组进行分类存放,保证每一在册有接触食品的生人员有相应的健康证明材料。
健康证明材料存放两年以上的可以销毁。
3.2.按部门或班组建立有接触食品的生产、检验人员的《员工健康情形一览表》,仔细填写员的健康情形,对患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或伤患的员工,还需注意处理措施。
《员工健康情形一览表》保管期为两年,超过保管期的可以销毁。
3.3.非生产检验人员或不直接接触食品的人员亦按部门建立好相应的《员工健康情形一览表》,健康证明材料可以是《健康证》以外的相关医疗部门发放的健康材料。
4、费用报销4.1.凡在体检当月工作未满一年者,当期体检费用需从工资中扣除,工作满一年后,公司将全额无息退还。
4.2.工作满一年的员工,体检费用由公司支出。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5篇)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保存对直接接触食品人员健康管理的相关记录。
4.建立和保存对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和食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记录,教育从业人员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学习并掌握从事食品工作应具备的知识和技能。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2)是指为了保障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提高其专业能力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规定。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健康检查:要求从业人员进行定期身体健康检查,以确保其身体状况符合从业要求,并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健康问题。
2. 疫情防控措施:制定疫情防控制度,包括健康填报、体温测量、佩戴口罩等,防止传染病的传播和流行。
3. 职业病防护:设置职业病防护设施,提供相关的个人防护用品,并进行职业病防护教育和培训,以防止从业人员因工作引发职业病。
4. 心理健康管理:关注从业人员的心理健康状况,提供心理咨询和支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培训,帮助从业人员保持积极的心态。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培训计划:制定从业人员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的目标和内容,确保培训的全面性和系统性,包括基础知识、专业技能等。
2. 培训资料和资源:提供培训所需的资料和资源,包括书籍、教材、网络资源等,保障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3. 培训方式:采用多种培训方式,包括面授、在线培训、实践操作等,以满足不同从业人员的学习需求。
4. 培训评估:进行培训效果评估,收集从业人员的反馈和意见,及时调整培训方案,提高培训质量。
以上是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的一些主要内容,不同行业和组织可能会有所不同,但总体目的都是保障从业人员的健康和提高其能力水平。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从业人员在工作中身体健康和安全,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伤害,提高从业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企业发展而制定的制度。
以下是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的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从业人员在工作中身体健康和安全,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伤害,提高从业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企业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的从业人员。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尊重和保障从业人员的健康权利,关心和关注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为从业人员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第四条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积极参与健康管理工作,维护自身和他人的健康权益。
第二章健康检查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检查周期不得超过一年。
第六条健康检查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一)一般检查:身高、体重、血压、脉搏、视力、听力等;(二)专项检查:根据工作性质和环境,对从业人员进行相应的专项检查,如职业病检查、心理健康测试等;(三)健康评估: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评估,提出健康建议和改进措施。
第七条从业人员应当按时参加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告知用人单位。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妥善保管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资料,不得泄露从业人员个人健康信息。
第三章健康培训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健康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第十条健康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职业病防治知识;(二)事故应急预案及急救知识;(三)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四)心理健康知识。
第十一条从业人员应当积极参加健康培训,提高自身健康素养。
第四章健康管理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记录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健康检查结果、健康培训情况等。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从业人员的工作性质和环境,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职业病和职业伤害的发生,保障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4篇)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是企业为保障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制度。
以下是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的一些关键内容:1.健康体检:企业应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以及时发现和预防职业病和其他与工作环境有关的健康问题。
2.职业病防护:企业应对工作场所进行评估和监测,采取相应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如提供个人防护设备、改进工艺、减少有害物质的使用等。
3.工作环境监测:企业应对工作环境进行定期监测,确保环境中的各项指标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保障从业人员的健康。
4.职业健康教育:企业应定期开展职业健康教育活动,加强从业人员对职业病防护和健康促进的知识的了解和掌握,提高他们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5.心理健康支持:企业应关注从业人员的心理健康状况,并提供相应的心理健康支持,如心理咨询、心理辅导等。
6.工作时间和休息制度:企业应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避免从业人员过度劳累,同时为他们提供足够的休息和休假时间。
7.职业病报告和管理: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职业病报告和管理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理职业病病例,有效控制职业病的发生和传播。
8.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企业应制定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方案,提供培训和装备,确保从业人员在工作中的安全。
9.职业健康监测:企业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监测和评估,以及时发现和处理与工作环境相关的健康问题。
10.权益保护:企业应保护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权益,提供法律保障和赔偿机制,确保从业人员在工作中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综上所述,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是企业为保护从业人员的健康和安全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制度,旨在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健康保障,减少职业病和工伤的发生,同时增强从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生产效率。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2)(一)职业健康体检制度1、建立上岗前的职业健康体检制度。
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体检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业人员,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临时员工等。
第三条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健康检查标准第四条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应包括如下内容:(一)常规体格检查:包括血压、体重、身高、视力、听力等检查项目。
(二)疾病筛查:包括乙肝、丙肝、艾滋病等传染病的检查项目。
(三)疫苗接种:根据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疫苗的接种。
第五条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标准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
第三章健康检查程序第六条从业人员入职前应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从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定期健康检查。
第八条从业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应重新进行健康检查:(一)有任何传染病的症状或疑似病症;(二)参与高风险职业或从事特殊工作的;(三)工作环境或工作任务发生重大变化的。
第九条从业人员如发现健康状态异常,应主动报告并接受及时的治疗。
第四章健康检查记录第十条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结果应由健康机构出具健康证明。
第十一条健康机构应将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结果及时通知所在单位。
第十二条从业人员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健康检查记录。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建立从业人员的健康档案,并妥善保管。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定期对从业人员的健康档案进行归档和整理。
第五章监督和处罚第十五条监督部门应对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发现未按照规定进行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监督部门应责令其立即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七条从业人员违反健康检查管理制度的,用人单位应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对于本制度所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完善。
第二十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用人单位所有。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的修订,应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并及时通知所有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范文(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保障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及其他与工作环境相关的疾病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制定本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从业人员身心健康,防止疾病传播,确保食品安全和职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食品生产、餐饮服务、公共场所等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单位负责、个人自律的制度。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工作的落实。
第二章健康检查第五条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第六条从业人员在岗期间,如出现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症状,应及时就医,并暂停从事相关工作。
第七条从业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和职业安全的疾病,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第八条健康检查应在具备体检资格的医疗机构进行,严格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进行检查,不得有漏检或找人替检行为。
第三章健康档案管理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为从业人员建立健康档案,记录从业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岗位、健康检查日期、检查结果等信息。
第十条健康档案应当保持完整、真实、准确,便于查阅和管理。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妥善保管从业人员健康档案,不得泄露个人信息。
第四章健康教育培训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第十三条健康教育培训内容应当包括食品安全、职业病防治、公共场所卫生等方面的知识。
第十四条从业人员参加健康教育培训,应视为正常出勤,计入工作时间和工资。
第五章卫生防护措施第十五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遵守卫生操作规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疾病传播。
第十六条从业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澡、换衣、修剪指甲、洗发,做到个人仪表整洁。
第十七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不得在工作岗位上嚼食、吸烟、饮酒,不得携带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5篇)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5篇)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1、员工须参加基础卫生培训、持有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健康证时效为一年。
2、员工(待聘人员)办理健康证须统一组织在指定地点进行体检。
3、员工(待聘人员)健康证办理须本人进行,严禁代检、代查;严格遵守体检注意事项。
4、健康证到期再行体检的员工,检查未合格的应立即停职,禁入加工间、禁止与原材料接触,并进行复查,复查仍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复查合格者则恢复原岗位工作;待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5、员工在岗期间,健康证原件交个人保管,其复印件交食堂、餐厅统一存档管理,以备查阅。
6、健康证到期而未办理的员工,应立即组织办理,直至领取新的健康证后方能上岗工作。
7、学校食堂主管人员须经常对员工个人健康、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从业人员应及时调离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岗位。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2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本食品经营企业现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以加强企业员工健康情况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第二条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是为了防止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因其所患疾病污染食品而建立的制度。
第三条本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相关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本企业凡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员工应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第五条本企业员工健康检查应每年进行一次,对新录用员工或转岗员工应先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六条对患有某些特定疾病的人,禁止其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这些疾病包括: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员。
第七条如发现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中患有第六条规定的不能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法定疾病的,本企业将立即调换其工作,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工作的岗位。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5篇)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为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消费者消费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就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第一条本单位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业人员每年必须参加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生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
第二条在每年的健康检查中、凡发现本单位从业人员中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和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不得再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第三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第四条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五条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做到:(1)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前应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消毒;(2)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销售食品。
(4)不得在食品经营场所内吸烟。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2)是一种企业或组织为了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并确保工作环境安全的管理制度。
1. 目的和范围:明确健康检查的目的是为了控制和预防职业病和其他健康问题的发生,适用于所有从业人员,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和合同工。
2. 健康检查内容:制定具体的健康检查项目和内容,包括体格检查、生物学指标检查、职业病筛查、心理健康评估等。
3. 健康检查周期:规定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周期,根据不同岗位的风险等级和个体健康状况,确定不同人员的健康检查频率,如每年、每两年等。
4. 检查机构和方法:明确健康检查的机构和方法,一般可以由企业委托专业的医疗机构进行检查,也可以由企业自己的医疗部门进行。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范本(通用10篇)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范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篇1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七、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
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口罩。
八、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应保持清洁。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九、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1、处理食物前;2、上厕所后;3、处理生食物后;4、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6、处理动物或废物后;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如处理货项、执行清洁任务)后。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促进员工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从业人员,包括公司内部员工和外包服务人员。
第三条公司将建立专门的健康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管理和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确保其顺利实施。
第四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健康档案管理、健康体检、职业病防护、心理健康管理、职业危害防护等。
第二章健康档案管理第五条公司将为每位从业人员建立健康档案,对员工的健康情况进行记录和管理。
第六条健康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记录、职业暴露史、职业病史、体检报告等内容。
第七条从业人员有义务如实提供个人健康情况,确保健康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八条健康档案信息仅供公司内部使用,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第九条健康档案由专门的健康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和保密,确保信息的安全性。
第十条从业人员有权查阅自己的健康档案,如有异议可以向健康管理部门提出申诉。
第三章健康体检第十一条公司将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包括一般体检和职业体检。
第十二条一般体检内容包括身高体重、血压、血糖、体脂率等基本健康指标的测量。
第十三条职业体检内容根据不同岗位的职业危害程度确定,包括职业病的检测和评估。
第十四条健康体检结果将作为制定健康管理方案的依据,帮助从业人员及早发现和预防疾病。
第十五条健康体检由合格的医疗机构完成,结果由专业医生解读和评估。
第十六条体检费用由公司承担,从业人员无需自费。
第十七条从业人员有义务配合公司的健康体检工作,如实提供个人健康信息。
第四章职业病防护第十八条公司将建立健全的职业病防护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估和防护。
第十九条职业病危害评估包括对工作环境、岗位操作过程等因素进行评估,确定职业病风险等级。
第二十条根据职业病危害评估结果,公司将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包括工作场所环境改善、个人防护用具配备等。
第二十一条公司将定期组织职业病防护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对职业危害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3篇)
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和范围为了保障从业人员的健康和工作环境的卫生,促进工作效率的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的从业人员,包括工人、职员、管理人员等。
二、健康管理1.入职健康检查新员工入职前需进行健康检查,包括身体检查和基本体格检查,确认无传染病和慢性疾病后方可正式上岗。
2.定期体检所有从业人员每年需要进行一次定期体检,并将结果报备给单位。
3.疫苗接种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规,对于需要接种疫苗的疾病,必须按时完成接种。
4.健康宣教单位将定期组织健康宣教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的健康意识和健康知识水平。
三、卫生管理1.工作环境卫生单位将定期清洁办公室、工作场所和公共区域,保持工作环境整洁卫生。
2.个人卫生从业人员必须保持个人卫生,包括勤洗手、保持整洁、穿戴合适的工作服装等。
3.工作场所卫生设施单位将提供洗手间、洗浴设施、卫生用品等,保障从业人员的卫生需求。
4.食品卫生单位提供食堂或餐厅时,必须按照相关法规提供卫生合格的食品,保障从业人员的饮食健康。
5.废弃物处理单位将制定废弃物分类处理制度,确保废弃物得到合理处理,防止污染环境。
四、健康管理责任1.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要负责组织健康和卫生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源,确保制度的落实和执行。
2.健康管理人员单位将指定专门的健康管理人员,负责健康宣教、健康检查和定期体检等工作。
3.从业人员所有从业人员有义务遵守本制度,按照规定参加健康检查和定期体检。
五、违纪惩罚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六、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制度的解释权归单位负责人所有。
3.制度的修订需要经过单位负责人的批准。
以上为《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能为单位提供一个健康、卫生和安全的工作环境,促进员工的健康和工作效率的提高。
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2)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按时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有效《健康证》和《餐饮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参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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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得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得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她有碍食品安全疾病得,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得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得,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得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与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得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七、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得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
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口罩。
八、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应保持清洁。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九、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得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1、处理食物前;2、上厕所后;3、处理生食物后;4、处理弄污得设备或饮食用具后;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6、处理动物或废物后;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她部位后;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得活动(如处理货项、执行清洁任务)后。
十、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再次更换专间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地消毒双手。
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得工作。
十一、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十二、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它可能污染食品得行为。
十三、进入食品处理区得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从业人员管理制度(一)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与法律、法规得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
(二)新参加工作得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四)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
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与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生产、加工、经营无关得事情。
(五)对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
对德、能、勤、纪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一)新参加工作与临时参加工作得食品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取得有效得健康证明与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参加工作。
未取得前述有效证件得人员不得上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得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
(三)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得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得疾病得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得工作。
(四)食品生产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餐饮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为规范餐饮服务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工作,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设置专用得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区域(或专间)及设备,清洗消毒设备设施得大小与数量应能满足需要。
二、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得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
采用化学消毒得,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
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得餐饮具使用前应洗净并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得餐饮具。
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四、餐饮具做到当餐回收,当餐清洗消毒,不得隔顿、隔夜。
五、餐饮具应首选热力方法进行消毒,严格按照“除残渣、碱水(或洗涤剂)刷、清水冲、热力消、保洁”得顺序操作。
使用化学药物消毒得严格按照除残渣、碱水(或洗涤剂)刷、清水冲、药物泡、清水冲、保洁得顺序操作,并注意要彻底清洗干净,防止药物残留。
六、消毒后得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符合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七、消毒后得餐饮具及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
盛放消毒餐饮具得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已消毒与未消毒得餐饮具要分开存放,保洁柜内不得存放其她物品。
八、采购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得餐饮具,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营业执照复印件、消毒合格凭证;清洗消毒餐饮具用得洗涤剂、消毒剂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与要求。
九、洗刷消毒结束,及时清理地面、水池卫生,及时处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无积水,池内无残渣、泔水桶内外清洁。
十、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就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得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
十一、专人做好餐饮具清洗消毒及检查记录。
餐饮服务业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与台帐记录制度1、建立并落实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与台帐记录制度,保障食品安全,并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
采购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规定,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与合帐记录得要求。
2、采购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与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与设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货方索取生产经营资质(许可证)与产品得检验合格证明,同时按照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查验。
长期定点采购得,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得采购供应合同。
3、所索取得检验合格证明由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4、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害有毒、质量不新鲜得食品及原料以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与保质期或标志不清、超过保质期限得食品不得采购。
5、无《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得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得食品不得采购。
6、采购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食用油、调味品、酒类饮料、冷食制品、食品添加剂以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应当索证得其她食品等,均应严格索证索票。
生肉、禽类应索取兽医部门得检疫合格证,进口食品及其原料应索取口岸监督部门出具得建议合格证书。
7、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得餐饮具得,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得营业执照、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8、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得感官、外包装、包装标识就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就是否相符。
并分门别类建立台帐。
鼓励建立电子台帐。
台帐应当如实记录产品得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单位、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9、采购乳品及含乳食品得,应当建立单独得乳品及含乳食品进货台帐。
10、应当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台帐,如实记录食品添加剂得使用时间、名称、数量、用途、称量方式,使用人应当签字确认,食品添加剂得购进、使用、库存、应当帐实相符。
11、餐饮服务提供者应按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顺序有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得相关证照、产品检验合格证明与台帐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进货验收制度第一条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食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得合法权益,保障全院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与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与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得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索证索票制度就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第三条与初次交易得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与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得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得其它证明文件,每年核对一次。
第四条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索取以下证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得票证:1.食品质量合格证明;2.检验(检疫)证明;3.销售票据;4.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与专利等证明;5.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得食品);6.进口食品代理商得营业执照、代理资料、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报关单、注册证。
第五条下列食品进货时必须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1.活禽类:检疫合格证明、合法来源证明;2.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3.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第六条对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或者省级以上安全食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牌产品称号得优质食品,可凭以上称号相应标识与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她票证。
第七条对实行购销挂钩得食品,可凭购销挂钩协议与供货方得销售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她票证。
第八条对索取得票证要建立档案,并接受市场服务中心与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得监督检查。
库房管理制度为了更好地发挥仓库对商品得调配功能,规范公司仓库得商品管理程序,促进本公司仓库得各项工作科学、安全、高效、有序、合理地运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建帐所有商品应按每一品种规格设置商品明细账,所有商品得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批号、有效期及存放区域均应在明细分类账上作详细得记录。
财务部门与仓库所建账簿及顺序编号必须互相统一,相互一致。
合格品、逾期失效品、报废品、试用品等应分别建账反映。
库房管理制度。
二、入库商品进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凭订货单、送货单办理入库手续,根据实物填写入库单,入库单应详细登记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批号、有效期、经手人,并根据入库单登记材料明细账与存货卡。
入库单一式三份,仓库一份、供应部门二份(一份存根、一份在财务结算时与发票一同交财务)。
三、出库根据开具得各卖场送货单发放商品,出库单应登记编码、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批号、有效期、单位盖章及送货人、收货单位及经手人、库管,根据送货单逐日逐笔登记商品明细账。
送货人应在当日内把卖场签收得回单交给财务,若有特殊情况可在第2天交回,若未按时交回,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出库单一式四份,仓库一份,卖场二份(一份卖场存根、一份结账时与财务核对),一份交财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