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协商民主问题的案例分析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基于协商民主问题的案例分析

姓名:学院:国际法学院学号:

何为协商民主?根据有关学者的理论,协商民主是指,在一个国家内可以有多个以种族、语言或宗教分割的政治力量并存,但同时依然保持很大程度的稳定性。这种稳定性主要是通过各个政治势力之间互相协商机制来取得的民主模式。协商民主的实质是要实现和推进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根据该理论,我们可以概括出以下要点:

一、首先是在一个共同体内,共同体可以是一个国家、地区甚至是团体;

二、有多个以种族、语言或宗教等分割的并且并存的政治力量,政治力量是参与政治活动并对政治活动产生影响的各种政治派别和政治集团的总和。包括阶级、政党、政治集团和其他各种政治组织、政治联盟等;

三、各种政治力量通过互相协商这种民主模式达到共同体内部的一种稳定性。这种协商是政治地位平等地协商,不应属于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由于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因此,我国的协商民主称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在我国,最冠冕堂皇的协商民主应该数“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我们不是一党专政,

我们是多党合作,是协商,是民主。这是比较典型的一个例子。我还认为“一国两制”、政府的听证会也应属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

在此,我们来探讨一下我国最广为人知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是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协商民主。

首先,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是在一个国家内,要点一;其次,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系并存的政治力量。在政协这个机构里,有各个党派、各个阶层、各个界别、各个民族、各个宗教的政协委员,符合要点二;我们需要重点讨论第三个要点,在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能达到高度的一致,高度的稳定,因此在稳定性上没有太大的问题。但是应当注意,我国宪法明确规定,政协由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每年我们都会举行政协会议,政协委员也都会建言献策,但是这种协商不同于西方国家两党或多党制的协商。两党或多党制下的协商民主主体是政治地位平等的政党,由于协商主体的地位是平等的,所以这种协商具有很大程度的对抗性,更容易发现问题,我认为是真正意义上的协商。而在我国,由于共产党和民主党派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纵然民主党派每年都会被请去协商,但是这种协商是那种中庸的协商,委员们不可能选择激烈的对抗手段,所以提出的建议可能就无关痛痒,或者提出过于敏感的问题,这种提案根本就不能被提上去。他们的提案也

不能像人大代表的提案具有法律效力,对其他党派没有一点约束力。这种表面的稳定性就像是平静的海面一样,看似十分安静,实则暗流涌动。第三条要点不符合。

“一国两制”和政协是一样的问题。

因此,我觉得“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不算是真正的协商民主,但也不能说它不是协商民主,毕竟大部分协商民主的特点它还是具备的。那么,对于这种情况,我只能得出这种协商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结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