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备份和恢复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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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备份和恢复管理办法》

数据备份和恢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聚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数据备份和恢复管理工作,明确数据备份和恢复的职责与流程,保障公司数据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数据备份指为防止计算机系统出现操作失误或故障导致数据丢失,将全部或部分数据从计算机挂接的硬盘或磁盘阵列复制到其它存储介质的过程。

数据恢复指当数据存储设备物理损坏或由于人员误操作、操作系统故障导致数据不可见、无法读取、丢失等情况,通过已有的数据备份将数据复原的过程。

第三条数据备份和恢复对象包括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应用软件系统及其配置参数。

第四条数据备份和恢复管理主要包括设备监控和管理、备份介质存放管理、数据恢复演练以及流程评估和维护等。

第五条公司公用服务器和部门服务器的数据备份和恢复工作由网络技术部和其他部门分工负责。

第二章数据备份

第六条数据备份可分为全备份和增量备份。全备份即对所有数据进行备份,增量备份分为全备份的增量和增量备份的增量两类。

第七条备份策略规划时应考虑全备份的容量,全备份的频率应与其备份容量成反比;同时应考虑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等变化的频率,全备份的频率应与上述系统变化频率成正比。

第八条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备份。基础地理信息在生产中产生的重要中间过程数据需进行全备份和增量备份,由数据生产部门负责操作,网络技术部提供技术支持;经过项目评审验收后的最终成果需进行全备份,数据生产部门填写《数据备份申请表》,网络技术部负责操作。

第九条服务器操作系统的备份。服务器操作系统配置发生较大更改时,应对其进行一次全备份。

第十条应用软件系统的备份。应用软件系统配置发生变化前后,应各进行一次全备份,备份介质数据记录应保留至下一次全备份。数据库管理系统的备份应采用在线备份和离线备份结合的策略,主要由网络技术部人员完成。

第十一条备份需选择不影响正常业务工作的时间进行。

第三章数据恢复

第十二条每年对数据恢复流程进行评估,进行一次恢复演练,并根据演练结果对流程进行优化。在恢复操作流程发生变动时,应该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第十三条公司公用服务器的数据恢复工作由网络技术部执行;部门服务器的数据恢复工作由各部门负责,网络技术部提供技术支持。

第十四条数据恢复完成后,数据使用部门需对系统和数据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恢复效果。

第四章备份和恢复设备管理

第十五条备份介质。主要包括磁带、光盘、硬盘等。所有的备份介质都要粘贴标签,其上应包含介质编号(或序号)、备份类别、备份内容、备份时间和备份人员等内容。

第十六条备份介质登记。数据备份操作人员需填写《数据备份登记表》,详细记录备份数据制作的全过程与责任人;备份介质在传递、转移过程中,相关人员应填写《介质移交登记表》,详细记录备份介质传递、转移的全过程与责任人。

第十七条备份介质存放。数据备份介质的存放处必须符合防水、防火、防磁的安全要求,存放温度要求20℃±3℃,湿度要求45%±5%。

第十八条备份介质检查。保存期一年以上的备份磁带需要每半年进行重写或重绕处理,硬盘和光盘需要每半年进行读取操作实验。长期保存的磁带应记录使用次数,保证介质在规定的次数内使用。

第十九条存储设备。主要包括磁盘阵列。网络技术部负责每天检查存储设备控制器产生的信息,每周至少进行一次运行状态现场检查。

第二十条备份设备。主要包括磁带库、磁带机、磁带加载机、硬盘连接器、刻录光驱等。网络技术部负责磁带库、磁带机、磁带加载机的运行维护,制定磁带库资源分配策略,定期检查备份策略执行情况,每周至少进行一次设备运行状态现场检查。各部门根据本部门数据生产和管理情况,向网络技术部申请磁带库资源,并填写《数据备份申请表》;同时,各部门负责定期使用清洗带清洗本部门磁带机、磁带加载机,定期检查硬盘连接器、刻录光驱的运行状态。

第二十一条相关设备。主要包括光纤通道交换机、光纤接口卡和计算机光纤通道卡等部件。网络技术部每周进行一次相关设备现场检查,并负责调整光纤通道交换机的配置。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由网络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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