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财政制度变迁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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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财政制度变迁的内容
从变迁的进程看,明代财政制度的发展变迁轨迹与以往朝代相比具有相似性和差异性。

·相似性是明代财政制度的变迁与以往朝代一样,经历了“建立→改革→崩溃”的过程。

·差异性是指变迁过程中具体内容的差异性。

一、明初财政制度创建
(一)轻徭薄赋,培养税源
朱元璋创建明代财政制度的时候,主张轻傜薄赋以休养生息,另外,明朝的财政收入制度以农业税为主、商业税为辅。

由此,不仅可以“获得纳税人合作,减少逃税行为,降低征税成本”,同时还能起到“增加臣民对王朝的认可,减少反抗和造反的动机”的稳定社会治安的作用。

1.正额财政收入——整顿“两税法”
明初创建赋税制度时,使中国赋税制度回归到主流历史轨迹,既是历史的继承,又具有一定的创新。

其自身特点表现为:
·改变了元代税制乱而不均的状况
·突破了传统意义上的田赋税目,把众多附加杂项归并到两税
·田赋税率差异大,但是总体税负较低
2.赋役制度
明朝财政制度创建期内仅有里甲和杂泛两类按户征收的徭役。

·里甲正役:以里甲为单位而承担的徭役,职能多,承租地方各级官府的日常费用。

·杂泛:分经常性征派和非经常性征派
明朝的里甲正役是与黄册里甲制度紧紧结合在一起的,在黄册里甲制度确立之前;明初实行的是“均功夫”的徭役征派方法。

从徭役制度分析,明初徭役试行“均功夫”,把农民分担的徭役限制在一定的额度内,对迅速结束元末滥发差役的局面是具有积极意义的。

明初的徭役较轻,有利于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3.培养水样,充盈国库
·增加劳动力
·限制寺观僧尼人数和占有的土地,不准僧尼结婚生子,以保证纳税土地和人丁的增加
·鼓励垦荒,令民归耕
·大兴屯田
·兴修水利,保证农业生产
(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明初,在财政会出中最具特色的是官俸支出,同时增加了有利于民生的社会救济支出,经济支出和教育支出等,支出结构较前朝优化,有利于社会经济的恢复与统治秩序的稳定。

1.薄俸
朱元璋的“廉俭节约”思想对官俸的影响是必须重视的。

元初建国以后,以朱元璋为首的统治集团吸取了历史教训,十分重视官俸的确定以及实施方法,主张厉行节约。

总体看,明代薪俸制的特点表现在:与前代官俸水平相比标准偏低,与亲幡岁俸相比相差很大,但是较明初社会水平相比,标准不低;官俸折支发放制度影响了实际薪俸水平。

2.重视救济支出
明代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比较完善,还设立了机构和官员管理社会保障事务,逐步形成以社会救济支出为主导,以政府为主体的社会保障制度。

·设预备仓,保障社会救济支出的物资保障
·社会优抚等方面的支出,主要是福利、优抚、医疗保健等方面的支出
3.官修水利,不扰民
明初。

朱元璋还制定了非扰民性质的官修水利制度。

这项制度以官修为主要特征,兴修
水利时,征发民夫,以供代赈,官府出资。

(三)强化管理
为了保证财政收入、支出的效果,加上朱元璋的个人因素,明初开始实行非常严格的对基层社会的管制和对官僚体制的管制。

1.土田户籍的管制
为了巩固新王朝的统治,明太祖下令整顿农村基层组织,清查户口、田地,建立户籍制度,以便控制农村社会,强化赋役财政管理。

·收集元朝遗留下来的户口册籍,作为整顿赋役的最初依据
·洪武三年(1370年),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户帖制度
·洪武十四年(1381年),明朝在户帖制度基础上,建立黄册制度
·洪武二十年(1387年),在全国推行《鱼鳞图册》
明前期实行的《黄册》《鱼鳞图册》和里甲制度,是中国封建社会发展到后期出现的比较详备的户籍和赋役管理制度。

它总结了以往历朝的统治经验,比以往任何朝代更加周密。

2.重典治吏与财政监管
为了保证政策的执行,明政府贯彻勤俭节约、廉洁治国的思想,明前期(洪永时期)对
政府官员实行重典治吏。

洪武七年(1374年)正式颁布《大明律》,洪武十八年(1385年)到洪武二十年(1387年)颁行《明大诰》四篇,其中,对财政领域的违法行为作了惩罚规定。

同时,对吏治的考察以及官员履行财税监察内容作了具体规定。

重典治吏的一系列措施和定法对于轻傜薄赋、廉政治国、惠民政策等方面提供了保障,虽然重典治吏在成官场紧张恐怖气象,但是,明朝颇具成效的财政监督促成了明初百年的繁荣和兴盛,对人民还是有利的。

二、财政制度的退化
明初洪永建制以后,财政制度开始退化,国家也相应由盛转衰。

这一阶段主要变现为两个主线:第一条主线是轻傜薄赋逐步走向赋役加重的局面;第二条是财政支出逐步膨胀,腐败增加。

(一)赋役
1.加耗均赋
明前期的赋税制度逐渐暴露弊端,如:官民田赋税不公,严重影响了财政收入,赋税基础发生了动摇。

(1)加耗均征法
主要内容是:户无论大小,田无论官民,一律统一加征耗米;耗米并入正米一并征收;加耗方式有论粮加耗和论田加耗两种。

(2)加耗均征法的延续
加耗均征法的实施呈现了加重耕种官田的百姓负担,调整负担,进一步加重,再调整的过程。

(3)从加耗均征到官民一则
2.折银减赋
加耗均征使摊派正规化为附加税,另外,商品经济的发展,官民一则使征派逐渐由官田扩大到所有税田,上述两个因素促成了折银减赋的改革。

白银法的内容:革除税粮的粮户自运,改为粮长代运,并从宽给予粮长运费;扩大税粮征收银两范围。

3.金花银促使财政制度转化
金花银的推广过程加深了明王朝国家财政危机。

金花银出现之后,国家财政管理体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原来储坑治税的内承运库改储金花银,田赋折色的百万两金花银基本上为御用,内承运库事实上成为宫廷的内库。

4.差役征发
这一时期的役法改革体现了以下脉络:吏治的腐败,宦官专权,挂鸟机构膨胀促使行政效率下降,徭役征发不断增加,色目繁多,以均平徭役负担为目标的改革事与愿违,百姓苦不堪言。

·差役种类不断发生变化,一些差役逐步走向制度化,制度化的差役又为以后新派差役提供了条件
·差役制度改革与目标背离,明中叶开始,伴随着政治腐败,国家控制力减弱,行政效率下降,普通百姓徭役负担达到加重
(二)支出
这一时期,皇室财政和国家财政的支出经历了一个迅速膨胀的过程,表现在皇室俸禄、宗藩俸禄、文武百官俸禄等迅速增加,用于民生的支出如:社会救济、水利建设等支出被逐步侵蚀、相对缩减。

1.皇室支出膨胀
包括:藩王俸禄(禄米和赐田的变化);公主俸禄等。

2.文武百官俸禄低,并且逐渐下降
(三)
(四)财政管理
同期财政管理最明显的特点是:官宦权力膨胀,开始染指财政,造成皇室财政侵蚀国家财政。

1.宦官机构和人数膨胀
2.宦官俸禄升高,规制混乱
3.宦官受赐和奏讨庄田加剧土地制度的破坏
4.宦官插手盐政,造成明代盐法大乱
三、
四、明代财政制度的变革阶段
(一)
(二)改革赋役制度
1.“一条鞭法”总论
以赋役合并为特征的“一条鞭法”是明代中前期各种改革的最终结果。

“一条鞭法”改革经历了从创办到局部实施,在动全面实施的演变过程。

2.“一条鞭法”的全面实施
万历九年(1580年),张居正在其全面改革中,将“一条鞭法”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3.“一条鞭法”的制度框架
“一条鞭法”的主要内容和大体精神为赋役合并,量地计丁,田赋征银,正杂统筹,赋役银由地方征收。

(1)
(2)条鞭一:差役合并
(3)
(4)条鞭二:田赋合并
(5)
(6)条鞭三:赋役合并
(二)
(三)财政改革,开源节流
·开源固本,富国利民
·抑制豪强,惩罚贪冒,清理逋赋,增加国库收入
·丈量土地,清查隐占
(四)
(五)精简冗员,节省支出
·精简机构,裁剪冗员,紧缩开支
·整饬边防,削减军费
·提倡俭朴,减少内费
(六)
(七)吏治整顿——考成法
考成法是张居正吏治整顿的一个中心环节,针对当时明代考察官吏制度混乱不堪、弊端丛生的现象,万历元年(1572年)十一月,张居正呈奏疏,请行“考成法”。

考成法赏罚分明、惩恶扬善,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过去办事拖拉的官场作风,提高了工作效率。

但是,由于当时历经百年的明代官僚集团过于腐化,对考成法的实施构成了严重束缚,最终失败。

四、
五、财政制度的崩溃阶段
这一时期,皇帝的无限权力体现得淋漓尽致,财政制度对于皇室的宦官行为的约束能力失效,政府的行为变得不受约束,为了满足军费支出和宦官皇帝的需要,大肆敛财。

张居正死后,万历新政改革的成果逐步被践踏殆尽,日渐好转的财政制度破坏,最终走向了崩溃。

主要表现在赋役制度、财政支出制度、管理等方面,其主要特征是赋役制度混乱,加派严重;财政支出制度失效,无序。

(一)
(二)赋役加重
赋役加派即田赋外再加收银两。

“一条鞭法”改革失败以后,为了解决财政危机,赋役加派更加繁重,逐步破坏了财政制度的有序性。

1.三饷加派
即增加“辽饷”、“剿饷”、“练饷”等军事支出。

2.矿税滥征
监督开采的税使在奔赴各地监督的途中滥收税,由监征变自征,重复征税,任意敲诈勒索。

(三)
(四)皇室支出和军费扩张
1.皇室支出挤占国家财政
(1)皇室个人消费支出膨胀,侵占户部库藏
·生活用品需求增加
·宫廷典礼大耗资财
(2)大兴土木,滥用民力
2.军费支出膨胀
(1)军队扩增支出和漕军行粮剧增
(2)九边年例剧增
(3)军费三饷增加
(五)
(六)财政监督败坏
明中叶以后,皇帝昏庸,怠政成都日益加深,明前期的监督体制弊端完全暴露,各种监督审计活动要么流于形式,要么缺乏监督。

这种情况严重影响了财审事务的正常进行。

加上朝政腐败,财政监督制度形同虚设,监督活动没有任何效果。

在无制度保障的情况下,监督官员徇私枉法,腐败严重。

在这种败坏的制度环境下,少数正直的科道官员也不得不随波逐流,不能依法监督。

到明朝后期,财政监督制度名存实亡,加速了明王朝的崩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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