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经济史之明末财政危机与农民军的经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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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经济史之明末财政危机与农民军的经济政策
发布时间:2009-6-6 阅读次数:1019 字体大小: 【小】【中】【大】
明末财政危机与农民军的经济政策
(一)封建土地所有制的高度发展
与明代中期相比,由于商品经济日趋发展,社会生活日趋奢靡,地主阶级越来越贪婪,胃口越来越大,明代后期的土地兼并之风更加猛烈,封建土地所有制达到高度发展的程度。
这股疯狂的兼并之风,首先是由皇室和贵族掀起的,正如《明史?食货志》所说,为民厉者,莫如皇庄及诸王、勋戚、中官庄田为甚.以庄田最为集中的北直隶为例,到嘉靖初期,庄田占地达2000余万亩,比弘治时期扩大了6倍,占当时北直隶全部耕地的74%。①嘉靖时,景王朱载圳封国湖北安陆,占土田湖陂达数万顷;②赐永淳长公主田1520顷;德、鲁、衡三王土地不下万顷。③隆庆时,肃王庄田达4480顷;④陕西牧马草场12万顷,多被韩、秦、庆、肃四王府侵占。⑤万历时,更是赉予过侈,求无不获.如潞王就国时,除将景府遗下土地4万顷全部赐给他外,仍额外再给①;福王就藩河南,援景府赐田事例,要求赐田4万顷,后经大臣力谏,仍赐山东、河南、湖广田地2万顷②,但他还不满足,利用勘丈之机,恣行包占田边之田,业外之业,甚至动辄诬以隐漏抗违,侵占平民土地③。神宗还曾赐寿阳长公主庄田2595顷④,赐永宁公主庄田2595顷⑤。晋王庄田,仅在太原等地就有7200余顷⑥。其他宗室也竞相占田,如武冈州岷宗每每强占人田房子女⑦,地方官吏无法禁止。天启时,赐给桂、惠、瑞三王土地各3万顷,瑞王还越界强占民田⑧;赐给宁德、遂平二公主田地5191顷⑨。崇祯时,湖南长(沙)、善(化)两邑,旧额百万亩,今入藩封(吉王府)者,且七八十万亩⑩,他们的掠夺行为曾激起当地农民聚众反抗。
皇室之外,勋戚、太监也大肆占夺田地。嘉靖时,赐庆阳伯夏臣土地13800余顷(11);建昌侯张延龄、寿宁侯张鹤龄兄弟奏讨钦赐的顺天等府庄田共33处,计5280余顷(12);翊国公郭勋田园甲第,吞并遍于京师(13)。
万历时,黔国公沐睿大量增加庄田,其中不少是用勒契券的手段强行侵占的(14)。司礼监太监张诚也有庄田数百所,市店遍于都市(15)。天启时,太监魏忠贤一家赐田总额不下百万亩①。
①林俊:《传奉敕谕查勘畿内田地疏》,《明经世文编》卷八八。
②《明史》卷一二○《景王载圳传》;《明史》卷七七《食货志》。
③《明世宗实录》卷一三四、一三○。
④《明穆宗实录》卷六二。
⑤《明穆宗实录》卷四九。
①《明神宗实录》卷二○二。
②《明神宗实录》卷五一五。
③《明神宗实录》卷五二七。
④《明神宗实录》卷一一○。
⑤《明神宗实录》卷一二六。
⑥《明神宗实录》卷一二六。
⑦包汝楫:《南中见闻》。
⑧《明熹宗实录》卷七六、七七;《崇祯长编》卷二五。
⑨《明熹宗实录》卷七○、七三。
⑩堵允锡:《堵文忠文集》卷二《奏议?地方利病疏》。
缙绅地主在兼并狂潮中自然也不甘落后。他们多倚势恃强,视细民为鱼肉②,手段极其残酷。据明代人记载,宪、孝两朝以前,士大夫尚未积聚,至正德,诸公竞营产谋利③。可见缙绅地主兼并土地之风自武宗统治时期转烈,其后迅速蔓延,一发而不可收,求田问舍而无底止④。如嘉靖时大学士严嵩在北京附近有庄田150余所,并广置良田美宅于南京、扬州,无虑数十所⑤,还广布良田,遍于江西数
郡⑥,总计田产在20万亩以上,特别在其故乡袁州府,一府四县之田,七在严而三在民,在严者皆膏腴,在民者悉瘠薄,在严则概户优免,在民则独累不胜⑦。都督陆炳亦积资数百万,营别业十余所,庄田遍四方⑧。万历年间,湖州有富者占田万顷⑨,松江董其昌的田产也过万顷⑩。明末无锡东亭的华氏每年租税收入48万石,苏州齐门外的钱槃每年租税收入达97万石(11),浙江奉化县乡官戴澳一家所纳钱粮竟占全县之半(12)。
在明代后期,剧烈的土地兼并不是限于局部地区,而是遍及全国。如在福建,仕宦富室,相竞蓄田,贪官势族,有畛隰遍于邻境者。至于连疆之产,罗而取之;无主之业,嘱而丐之;寺观香火之奉,强而寇之。黄云遍野,正粒盈艘,十九皆大姓之物①。在河南,是时中州鼎盛,缙绅之家,率以田庐仆从相雄长,田之多者千余顷,即小亦不下五七百顷②。崇祯时杨嗣昌对全国土地占有情况概括说:近来田地,多归有力之家,非乡绅则富民。③地主阶级疯狂兼并土地的结果,自然是使地权不断集中,出现了许多田连阡陌的大地主,正如王邦直所说:官豪势要之家,其宇连云,楼阁冲霄,多夺民之居以为居也;其田连阡陌,地尽膏腴,多夺民之田以为田也。至于子弟恃气凌人,受好人之投献,山林湖泊,夺民利而不敢言。当此之时,天下财货,皆聚于势豪之家。④当时占地千亩、万亩的地主,数不胜数。江南缙绅豪右之家占有百亩田者,居十分之六七,占有千亩田者,居十分之三四,占有万亩者,居千分之一二或百分之一二⑤。
①谈迁:《国榷》卷八八。
②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三四《明乡官虐民之害》。
③何良俊:《四友斋丛说》卷三四。
④《古今图书集成》卷六一《食货典》载刘同升《限田均民议》。
⑤《明史》卷二一○《邹应龙传》。
⑥《明史》卷二一○《王宗茂传》。
⑦林润:《申逆罪正典刑以彰天讨疏》,《明经世文编》卷三二九。
⑧《明史》卷三○七《陆炳传》。
⑨谢肇淛:《西吴枝乘》。
⑩《民抄董宦事实》。
①谢肇淛:《五杂俎》卷四《地部》。
②郑廉:《豫变纪略》卷二。
③杨嗣昌:《杨文弱先生全集》卷三二《钦奉上传疏》。
④王邦直:《陈愚衷以恤民穷以隆圣治事》,《明经世文编》卷二五一。
⑤《明史》卷二五一《钱士升传》。
有的学者将嘉靖以后各类王公勋戚文武大臣的占地情况进行了初步统计,并将占地10万亩以上者制成表⑥(见表9),从中可以充分体会明代后期封建大土地所有制恶性发展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