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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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与民法基本原则一致, 增加了“鼓励交易原则”。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 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合同种类
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主合同和从合同
合同的内容(必备条款)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标的 数量 质量 价款或酬金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违约责任 解决争议的方法
要约失效
第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拒绝要约是指受
要约人没有接受要约所规定的条件 。拒绝的方式有多种, 既可以是明确表示拒绝要约的条件,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 内不作答复 而拒绝。一旦拒绝,则要约失效。
第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要约在受要约人发出承
诺通知之前,可由要约人撤销要约 ,一旦撤销,要约将失 效。
要约可以撤回或撤销
我国《合同法》第17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 撤回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 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我国《合同法》第18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 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 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下列情形要约不得撤销: ①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 ②要约人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得撤销; ③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 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合同法》第21条规定,所谓承诺,是指受要约 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换言之,承诺是指 受 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 示。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一经承诺并送达于要约 人,合同便告成立。
承诺必须具备如下条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 (2)承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达到要约人。 (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4)承诺的方式符合要约的要求。
案例题
甲公司于6月10日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订购一批红 木,要求乙公司于6月15日前答复。6月12日, 甲公司欲改向丙公司订购红木,遂向乙公司发出 撤销要约的信件,于6月14日到达乙公司。而6 月13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回复,乙公司表示 红木缺货,问甲公司能否用杉木代替。甲公司的 要约于何时失效? A.6月12日 B.6月13日 C.6月14日 D.6月15日 答案:B
承诺撤回
《合同法》第27条规定,“承诺可以撤回。 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 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因 此撤回的通知必须在承诺生效之前到达要约 人,或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撤回才 能生效。如果承诺通知已经生效,合同已经 成立,则受要约人当然不能再撤回承诺。
到达或送达即生效。但对于要约的生效时间 应注意如下三个问题:
1)送达并不一定实际送达到受要约人及其代理 人手中,只要要约送达到受要约人所能够控制 的地方(如受要约人的信箱等)即为到达。
2)在要约人发出要约但未到达受要约人之前, 要约人可以撤回或修改要约的内容。
3)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 定系统接受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 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 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 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二) 合同的订立
1、订立程序:要约和承诺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要约又称发盘、出盘、发价、报价等,发生 要约的人称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称为受要 约人或者承诺人。
要约是一种法律行为,应具备以下条件:
(l)要约是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作出的意思 表示。
(2)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要约必须表 明受要约人一旦承诺,要约人即受该要约约束。
合同法讲座
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党校 高级讲师 娄玉
(一)合同概念
十口相传是古,三口相同为合。 同,合会也。——《说文》
中国古代诸侯朝见天子的六礼之一。每隔 十二年,诸侯一齐来朝见天子叫“同”。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 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 系的协议。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基于合同而发生的财产流转社会关 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规制交易行为的基本法。1999年3月 15日,九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共23 章,428条。)
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承诺的内容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是指受要约人必 须同意要约的实质内容,而不得对要约的内容 作出实质性更改,否则,不构成承诺,应视为 对原要约的拒绝并作出一项新的要约,或称为 反要约。
所谓实质性内容,按照《合同法》第30条规定, 有关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 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 争议的方法等条款属于实质性内容。
第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凡是
在要约中明确规定了承诺期限的,则承诺必须在该期限内 作出,超过了该期限,则要约自动失效。
第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受
要约人对要约的实质内容作出限制、更改或扩张从而形成 反要约,既表明受要约人已拒绝了要约,同时也向要约人 提出了一项反要约。
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 合同订立的程序:承诺
是要约)
案例题
某房屋中介公司发布二手房出售信息如下: (1)景华里小区楼房一套2室2厅,面积102平米
精装,130万,一口价。 (2)朝晖里小区底商一套,面积245平米,毛坯,
价格面议。 (3)向阳里小区楼房一套3室2厅,面积132平米
简装,150万,价格可议。
问题:哪个是要约?哪个是要约邀请?
要约生效的时间
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 思表示,又称要约引诱。
(1)要约的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如果缺少某一主 要条款(如数量、价款),则属于要约邀请。
(2)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而要约邀请没有法律 约束力。
几种典型的要约邀请行为
寄送的价目表。 拍卖公告。 招标公告。 招股说明书。 商业广告。(符合条件的广告也可能
(3)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其缔结合同的受要约 人发出。要约原则上应向一个或数个特定人发出, 即受要约人原则上应当特定。
(4)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所谓“具体”,是 指要约的内容必须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 款,如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 限、地点和方式。合同的性质不同,它所要求的 主要条款是不同的。所谓“确定”,是指要约的 内容必须明确,而不能含糊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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