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经济时代下的互联网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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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经济时代下的互联网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
作者:朱洁
来源:《经济研究导刊》2020年第22期
摘要: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相结合的,以互联网“开放、平等、协作、分享”为代表精神的,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其既不同于传统的商业银行间接融资,也不同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融资模式。随着互联网金融的飞速发展,其对经济的影响已不容小觑。通过对互联网金融的五种业态模式的梳理及对其发展现状的分析,了解当前互联网金融及金融监管的创新发展情况和面临的问题,最后提出几点建议。
关键词:共享经济;互联网金融;创新;金融监管
中图分类号:F830.5 ; ; ; ;文献标志码:A ; ; ;文章编号:1673-291X(2020)22-0045-02
共享经济的主要特点是,包括一个由第三方创建的、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市场平台。共享经济平台作为连接供需双方的纽带,通过移动LBS应用、动态算法与定价、双方互评体系等一系列机制的建立,使得供给与需求方通过共享经济平台进行交易。鉴于中国互联网共享经济市场规模的不断增长,央行提出要彻底化解互联网金融风险,要促进金融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改革债券发行管理体制,完善债券违约风险防范和处置机制,推动债券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特别强调要加强金融基础设施统筹监管,提高货币市场稳健。
一、互联网金融五大业态的发展创新
1.电商金融。电商金融是电子商务与金融行业结合的产物。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电子商务的发展随着信息技术的更迭换代,在传统交易的基础上,逐步实现了网络资金的流动与增值。当前共享经济时代下,随着智能手机、平板、Wi-Fi、5G等的普及,互联网支付货币、货币汇兑、移动支付等已经不能满足共享时代经济互联互通的要求,产生了跨境电商金融服务等新型电商金融形态。
2.P2P网贷。P2P是英文Peer To Peer的缩写,即“个人对个人”的网络贷款,网络信贷起源于英国,随后发展到美国、德国和其他国家,其典型的模式为:网络信贷公司提供平台,由借贷双方自由竞价,撮合成交。随着网贷市场的成熟与发展,又产生了“P2P+票据理财合作模式”“P2P+供应链金融合作模式”“P2P+股票配资模式”等等。P2P网贷最突出的特点是客户数量大,资金小额借贷,在拥有庞大基数的情况下,网贷的非系统性风险可以得到有效分散,这也是为什么网贷受客户群体欢迎的原因。
3.众筹模式。相对于传统的融资方式,众筹更为开放,能否获得资金也不再是由项目的商业价值作为唯一标准。只要是网友喜欢的项目,都可以通過众筹方式获得项目启动的第一笔资金,为更多小本经营或创作的人提供了无限的可能,当前融资模式主要有“赞助众筹”“产品众筹”“股权众筹”等。我们耳熟能详的“人人众筹”“京东众筹”“淘宝众筹”等平台的发展,不仅为中小企业、大学生创业等提供了融资机会,各家百花齐放,促进有效竞争市场的完善,同时也带动了一系列经济产业链的发展,用有限的资金创造无限的价值。
4.线上理财。余额宝的出现使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线上理财,相比存入银行,人们更愿意资金投入理财产品获得更高收益。当然,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安全性问题是线上理财产品的硬伤。近年来,各大理财机构也都致力于打造更为安全可靠的理财方式,以“创意投”为例,它提出了第三方担保资金动态实时掌握、24小时投资跟踪管理实时报告异常、专业监管保障全额赔付无后顾之忧等安全措施,提高线上理财产品的可依赖程度,促进国民资金完全流通,以期实现资金的再增值,提高居民收入。
5.垂直搜索。垂直搜索是基于大数据和云应用的产生,是一个产业商业联盟的平台,一个集成产业链的上下游公司的搜索门户,其表现方式和谷歌、百度的表现方式不同,它可以对一个行业进行结构化的数据分析,更加准确地了解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更精确的信息和专业的服务。
二、互联网金融风险和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网络安全问题。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依托于信息技术的发展,随着线上交易的广泛应用,网络安全问题也层出不穷。互联网金融模式下,客户关于人身财产安全的信息数据大多掌握在互联网金融机构手中,近些年网络诈骗犯罪案件的数量也在逐年上升,说明客户信息泄露的风险依旧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网络安全问题依旧存在。
2.金融监管“一刀切”。以P2P网贷业务为例,网贷本身虽然良莠不齐,使得这个行业充满了欺瞒与压抑,经常能在网上看到各种类似催收与负债人、债权人与平台之间激化的社会新闻,但其对经济的正外部效应也是不可忽视的。2019年1月,《关于做好网贷机构分类处置和风险防范工作的意见》下发,已有多个省市对辖内网贷机构的P2P业务进行清退,采用“一刀切”的监管方式,强制其退出市场,不仅会使得很多运营模式良好的公司被“误杀”,而且会使得金融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发生改变。最后,金融市场的存在是伴随着风险而存在的,金融监管是预防风险,而不是完全消除风险,没有风险就没有回报,也就不存在金融市场了。
3.信用风险。互联网金融的本质是金融,也就是说,金融市场的风险在互联网金融市场也存在。在我国,由于公民信用体系尚未规范,法律体系的不完善,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线上交易的快速和便捷,对客户信息的审核过于随意,一定程度上很难保护投资者利益,一旦发生逾期不还或者卷款而逃等情况,投资者将血本无归。
4.市场发展不完善。由于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快速发展,市场的准入和退出门槛低,行业内部竞争激烈,容易引起恶性竞争或企业倒闭等现象的发生,对市场监管形成巨大的挑战,互联网犯罪的专业化、智能化对传统的金融机构的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三、互联网金融及监管的发展建议
1.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严格建立和审核行业准入标准,对申报机构的各项综合能力、经营范围及其安全性进行严格的审查和跟踪研究,对已进入的金融机构进行监管和把控,防止金融犯罪的出现。中国人民银行作为金融市场的“领头羊”,应协同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对传统的分业监管格局进行改革和创新,使监管体系制度的完善紧跟互联网金融业的高速发展,同时注意监管的公平公正,减少监管漏洞,促进金融业核心竞争力的发展。
2.完善風险控制机制。互联网金融依托信息技术的发展而发展,而高科技犯罪同时也在萌芽,政府部门可以适当科学合理地抬高申入公司的网络信息安全标准准入门槛,督促企业加强自身信息安全建设,提高风险内控能力。
3.有效整合市场。政府在实行监管的时候应该整合优势资源,分散市场风险,对存在严重问题的企业实行清退政策,对某些具有正外部效应的企业,实行资源的优化配置,在国家扶持下更新升级,消除原有的“劣根性”,使其成为“行业典范”,促进互联网金融这一领域的健康发展,而不是简单地实行“一刀切”的监管策略,误伤和制约这一领域的发展,对经济发展造成损失。
参考文献:
[1] ;马沐青.互联网金融下的金融创新及金融监管[J].中国市场,2015,(51).
[2] ;林童.互联网金融的创新与风险[J].金融视线,2019,(1).
Abstract:The Internet finance is the combination of traditional financial institutions and Internet companies,with the Internet “openness,equality,cooperation,share” spirit,represented by using Internet technology and information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for financing,payment,investment,and a new financial business model of information intermediary service,is different from the traditional commercial bank indirect financing,also different with direct financing capital market financing mode.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Internet finance,its impact on the economy is no longer negligible.This paper,by sorting out the five business models of Internet finance and analyzing their development status,understands the current innovative development and problems of Internet finance and financial regulation,and finally puts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Key words:sharing economy;internet finance;innovate;financial regul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