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著作书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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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著作书目
1.《博登海默法理学》。

[美] 博登海默著,潘汉典译,法律出版社,2015年1月1日出版,定价48元。

内容提要:在中国影响颇大的综合法学著作。

书的前半部分简要介绍了西方法思想的历史,后半部分论说了作者认为重要的一些法理学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以自然法为立场的综合法学观。

该书的价值之一也许是它对中国1980年代中期以来的法理学的影响。

从学术史和语言翻译史的角度,对本书倒也可以有一些有趣的研究。

2.《法官如何思考》。

[美]波斯纳著;苏力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1月1日出版,定价39元。

《法官如何思考》为美国著名法官、学者理查德.波斯纳的最新专著,也有美国学者称其为波斯纳最重要的著作。

在《法官如何思考》中,波斯纳基于多学科领域的研究,并结合他本人长达27年担任美国联邦上诉法院法官的司法经验,分析了种种司法行为和法官职任考量,这一分析迥异于以往对司法以及法官的研究,其关注的是与法官行为紧密联系的认知和情感的社会和制度塑造。

波斯纳的分析表明,尽管大多数(常规)司法决定似乎都是法条主义驱动的,但法官绝不是“自动售货机”,只是机械地适用已有规则或按既定法理推理模式决策的法条主义者,相反,其政治偏好或法律以外的其他个人性因素,例如,法官个人特点以及生平阅历和职业经验,会塑造他的司法前见,进而直接影响其对案件
的判断。

波斯纳关于法官行为的分析是具有普适性的,其提出的问题和分析建议在中国语境中也同样适用:法官是如何行为的,为什么如此行为,行为的后果可能为何,以及哪些智识工具最适合分析这些问题。

3.《政法笔记(增订版)》。

冯象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1月1日出版,定价35元。

内容提要:以文学的笔意,言说政法领域的大小故事,从孔夫子名誉权、鲁迅肖像权、婚前财产公证、取名用生僻字、性贿赂、人体写真到版权、美国大选……涉及方方面面的话题,称得上汉语法学随笔的巅峰之作。

4.《裁判的方法》。

梁慧星著,法律出版社,2012年12月1日出版,定价25元。

内容提要:该书尽量回避理论性论述,采用浅显平易的口头语着重以实际的判决为例或解释例演示各种方法的运用。

本版“除改正错字外,增添了若干注释,对过于冗赘的词句稍有删削,并说明法律背景的变迁,介绍新的司法解释”。

5.《犯罪通论》。

马克昌著,武汉大学出版社,2010年8月1日出版,定价48元。

内容提要:《犯罪通论》为国家教委博士点基金科研项目之一,是在国家教委大力资助下完成的。

刑法学以犯罪和刑罚为研究对象,而犯罪则是刑法学研究的重点。

正像无犯罪则无刑罚一样,没有完整的犯罪理论,也就没有现代意义上的刑法学。

十年来,我国刑法学园地欣欣向荣,硕果累累。

不仅发表了数千篇学术论文,而且还出版了数百部教材和专
著。

尤其是对刑法学总论中各种问题的专题研究,更是引人注目。

但是,从总体上对犯罪论进行系统、专门研究的著作,目前尚属少见。

为此,我们在总结我国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的经验教训,充分吸取我国刑法学研究最新成果的基础上,撰写了这部《犯罪通论》。

6.《刑法的私塾》。

张明楷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7月1日出版,定价49元。

内容提要:张明楷老师在指导学生时,每个周末都会精选刑法当中的疑难案例与学生讨论,通过对案例的讨论,训练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本书即为近几年张明楷老师与学生“周末刑法讨论会”的内容实录合集。

《刑法的私塾》采用对话体的形式,原汁原味地真实回放刑法讨论会的现场,阅读本书如同亲临张明楷老师与学生的讨论会,跟着张明楷老师一起学刑法,学习庖丁解牛般地剖析和处理疑难案例。

本书所选案例,多数是经常困扰刑事司法领域人士的疑难案例,对于司法实践的法律人士也有很大的参考价值。

7. 《规训与惩罚》。

[法]米歇尔·福柯著;刘北成,杨远婴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2年9月1日出版,定价38元。

内容提要:本书旨在论述关于现代灵魂与一种新的审判权力之间相互关系的历史,论述现行的科学—法律综合体的系谱。

在这种综合体中,惩罚权力获得了自身的基础、证明和规则,扩大了自己的效应,并且用这种综合体掩饰自己超常的独特性。

……如果这意味着写一部关于现在的历史,那
才是我的兴趣所在。

在我这一代对我们的时代进行诊断的哲学家圈子里,福柯是对时代精神影响最持久的。

8.《法律的训诫》。

[英]丹宁勋爵著;杨百揆等译;法律出版社2011年9月1日出版,定价28元。

内容提要:《法律的训诫》是丹宁勋爵在1979年出版的一本重要的法学著作,作者在书中以自己丰富的司法实践,通过大量案例介绍了“二战”以后英国在防止行政机关和社会集团滥用权力,保证公民个人自由方面进行的司法改革。

内容涉及如何解释法律条款、如何纠正错误的行政判决、如何进行司法审查和如何界定行政机关的过失行为及其赔偿等等。

9.《法律的正当程序》。

[英]丹宁勋爵著;杨百揆、李克强、刘庸安译;法律出版社2015年4月1日出版,定价48元。

内容提要:该书主要通过案例论述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必须采取正当的法律程序以保证法律的公正。

这些程序包括公正的审判和调查,适当的逮捕和搜查,提供法律援助以及消除不必要的延误等等;二是英国战后家庭法的发展。

该书生动深刻的阐述了法治治理方式的规律与实践,对于全面推动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宏伟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10.《刑法格言的展开》。

张明楷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10月27日出版,定价37.8元。

内容提要:本书选取二十余则西方经典法律格言,以轻
松的笔法和层层深入的分析展示了刑法学的博大思想和理论内涵。

本书将格言和刑法理论完美地结合在一起,给我们一种全新的体验,属于法学的启蒙之作。

本书自1999年初版以来,受到广大读者的好评,成为很多法学院学生的必读之书,也是很多刑法学学生的启蒙读物,2003年出版第二版。

本书第三版结合最近几年的司法实践和理论的发展进行了修订,并增加了一些新的法律格言。

本书没有时效性,讲述的是刑法领域基本理念的话题,值得所有对法律感兴趣的读者阅读。

11.《古代判词三百篇》。

陈重业著,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10月1日出版,定价58元。

内容提要:《古代判词三百篇》是本辑注类的书,所以得说说《古代判词三百篇》的“辑”和“注”。

从“辑”的角度来说,一个主要问题就是所谓实判和虚判的取舍。

众所周知,从功用和性质来分,判词一般可以分为实判和虚判(拟判)两种。

通常认为,实判是官府衙门判罪定案的判词,那当然事实要清楚,引用法律要准确,来不得半点含糊。

所以实判当然是我们了解、研究古代司法制度的珍贵资料。

而虚判则是“取备程试之用”。

特别是唐朝选拔官员时考试、考核的内容是“身、言、书、判”四个方面,而“吏部所试四者之中,则…判‟为尤切。

盖临政治民,此为第一义”。

加上“判”的考核标准为“文理优长”,这就必然导致应考拟写判词的人着力去追求文辞的典雅、用典的精当。

所以一般认为这些为应试准备的练笔或游戏之作,纯属虚构,仅具文学欣赏价值。

12.《洞穴奇案》。

[美]彼得·萨伯著;陈福勇,张世泰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2年4月1日出版, 定价23元。

内容提要:五名洞穴探险者受困山洞,水尽粮绝,无法在短期内获救。

为了维生以待救援,大家决定抽签吃掉一人,牺牲他以救活其余四人。

威特葜尔是这一方案的最初提议人,但在抽签前又收回了意见;其他四人仍执意抽签,恰好选中了威特莫尔做牺牲者。

获救后,这四人以杀人罪被起诉并被判处绞刑。

这是美国20世纪法理学大家富勒1949年在《哈佛法学评论》上发表的假想公案。

富勒还进一步虚构了五位大法官对此案的判决书,五封判决书依据相同的事实和法律,得出了完全不同的结论。

这一著名公案是西方法学院学生必读的文本,并在此基础上演绎出了更多的公案。

1998年,法学家萨伯延续了富勒的游戏,假话五十年后这个案子有机会翻案,另外九位大法官又各自发表了判决意见。

他们真的有罪吗?请看十卜四位法官的判决韦。

这些判决书,实际上反映了20世纪各个流派的法哲学思想,看如一桌法哲学盛宴,让读者得以品味精彩动人的深邃思辨,培养适应法治社会的法学素养。

13、《寻求自然秩序中的和谐: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

梁治平著,商务印书馆2013年6月1日出版,定价40元。

内容提要:《寻求自然秩序中的和谐: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是梁治平先生的成名作。

11章,分述家与国,刑法律,治乱之道,法经与十二表法,个人,阶级,义利之辩,无讼,礼法文化,礼与法:道德的法律化与法律的道德化。

14.《木腿正义(增订版)》。

冯象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1月1日出版,定价35元。

内容提要:一书共收录冯象以前的31篇文章,其中上编16篇谈法律,属于带有学术性的法律杂文;下编15篇谈文学,学术性较强,也包括一些访谈文章。

法律与文学、法律与社会之间究竟有着怎样的关系,作者凭借其深厚的法学与文学功底,结合法律和文学个案,立足社会现实,以其一贯犀利的笔锋为我们展示了法学、文学、法律与文学不一样的图景。

一如作者此前的著作,书中同样配有30多幅西洋名画的插图,增加了阅读的趣味性。

15.《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

王泽鉴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12月1日出版,定价244元。

内容提要:《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的写作期间长达二十年,旨在论述1945年以来台湾民法实务及理论的演变,并在一定程度上参与、促进台湾民法的发展。

现行台湾“民法”系于1929年制定于大陆,自1945年起适用于台湾,长达六十四年,乃传统民法的延续与发展,超过半个世纪的运作及多次的立法修正,累积了相当丰富的实务案例、学说见解及规范模式,对大陆民法的制定、解释适用,应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希望拙著的出版能有助于增进两岸法学交流,共为民法学的繁荣与进步而努力。

16、《法治及其本土资源》。

苏力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1月1日出版,定价38元。

内容提要:内容以交叉学科为背景,从浅近的社会法律
问题入手,集中讨论了中国当代法律和法学一系列重要理论问题。

例如:法律规避和法律多元、法律本土化、法律专业化、市场与法律的替代问题,以及法学研究方法论等。

其学术背景涉及经济学、人类学、社会学、阐释学、语言哲学等。

以力求从平易中展现法学与其他学科的不可分割的关系,创造性地把交叉学科的知识引入到中国的法学研究中来,并融合进中国法学。

17.《法边馀墨》。

贺卫方著,法律出版社,2015年5月1日出版,定价45元。

内容提要:该书体现了作者进入司法研究以来的重要思考。

作者的风格独特,思想敏锐,并善于把西方的制度和理论和中国司法改革的实践结合起来。

作者在收入几篇重要的长篇论文之外,还收入了许多短小机智、曾经有广泛影响的篇什。

作为知识分子和制度改革者的积极推动者的双重角色,作者的行动给我们树立了一个可供分析的样本。

后两本书同样敏锐和有趣,特别是后一本书,充满浓郁的人文修养,在我看来也许更值得一读。

18、《法学方法论》。

[德]拉伦茨,陈爱娥著,商务印书馆2003年9月1日版,定价55元。

内容简要:《法学方法论》是德国著名法学家卡尔·拉伦茨的一部重要著作,亦是法学理论方面的一部经典著作。

其主要介绍了十九世纪初至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期间,德国的法学理论及方法论。

台湾学者陈爱娥女士所译的这版为节略后的学生版,目的是使读者能够从著者宏大的叙述中辨析源
流,迅速获得德国法学理论及方法论的印象和梗概。

正如第五版的“法学方法论”,六版也是以节略的“学生版”来发行的。

节略的部分是论及历史、批判性部分的前四章,其主要处理十九世纪初到一次大战结束之间,德国的法律理论及方法论。

缩简后的陈述始于介绍本世纪初的利益法学及评价法学。

该章及继其之后的体系性部分,则未加变更的进入学生版中。

德国法学中的自明之理及其方法论上的进行方式,直到今天仍有很大的部分植基于19世纪的学术上,例如萨维尼,耶林及其后继者的理论。

因此,对于深入理解(包括今日的)方法论上的努力者而言,其仍是不可或缺的。

学生版主要是为了满足下述读者的要求:他们希望能比较迅速地获得一个梗概,因此有可能被远远“绕道”到19世纪的《法学方法论》篇幅所惊退。

全文版及学生版都各有其购买者,由此显示,对两者的需求都存在。

19、《正义论》。

约翰·罗尔斯(John Rawls)著,何怀宏、何包钢、廖申白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7月1日版,定价58元。

内容提要:功利主义在现代政治和道德哲学中占主导地位。

其他理论,如直觉主义,没有提供能与之抗衡的正义观和道德观。

《正义论》主张以一种更抽象的社会契约论来替代功利主义。

其出发点是:社会基本结构是正义的主题;人们在达成其它协议之前,首先要就社会制度的原则达成协议。

然而这种缔约不是一种实际的历史行为,而是在假定的原初状态中的选择的结果,它是互相冷淡的个人在无知之幕
背后的选择。

契约目标是选择一种指导社会基本结构设计的根本道德原则即正义原则。

对所选择的原则的直接检验是看按它们安排的社会制度是否符合人们的直觉判断;另一个检验是看它们是否符合人们的目的。

由此产生了《正义论(修订版)》的三个部分:理论、制度、目的。

20.《刑法哲学》。

陈兴良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9年9月1日出版,定价55元。

内容提要:刑法哲学,又可以称之为刑法法理学,是对刑法所蕴涵的法理提升到哲学高度进行研究的一门学科。

刑法哲学作为刑法学的基础理论,对于刑法学的深入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在我国刑法学领域,刑法哲学尚是一块有待开垦的处女地。

虽然在我国刑法学界的某些论著中不乏刑法哲学的理论探究,但刑法哲学的专著本书尚是尝试之作。

开创意味着学术上的冒险,同样也可以作为理论幼稚的搪塞。

就我而言,也许后者比前者更为重要。

对于刑法哲学,我也只是初略地窥视到了它那博大精深的学术殿堂的一丝门径而已,登堂人室远不敢说。

所以,为不至于亵渎刑法哲学这神圣(至少对于我来说是如此)的字眼,只能以开创作为遁词。

至于学术上的冒险,我想那只是真理追求过程中所应当付出的必要代价。

我时刻铭记着英国哲学家罗素的这么一段至理名言:“最终证明是正确的和重要的理论,最初是由于它们的发现者有一些不切实际的、荒谬的考虑而想出来的。

由于最初人们不可能知道一个新的学说是否正确,因此,在提出新真理的自由中必然包含着相等的犯错误的自由。


以上书价共计1046.8元。

2015年7月2日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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