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村矿电机系统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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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村矿电机系统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年1月15日,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村矿(以下简称“冀中股份章村矿”)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等要求组织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由建设单位、监测单位、报告编制单位和专业技术专家共9人组成验收组。与会专家和代表踏勘了现场,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竣工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监测单位对验收监测报告的介绍,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2012年冀中股份章村矿为节能降耗决定投资770.31万元在矿区范围内实施“电机系统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实施后年节煤1.65万t,节电188.19万kWh,节能总量折标煤8898.67t。

冀中股份章村矿于2012年2月委托邢台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承担《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村矿电机系统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该报告表于2012年2月通过邢台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文号为邢环评[2012]33号。

二、工程变动情况

该项目压缩空气系统改造更换的两台空压机原用于三井集中供风,后由于煤炭去产能压力,章村矿三井于2016年停产,2017年10月彻底封井。三井关闭后,该设备用于四井集中供风,风机位置和数量未发生变化,其余主体设施、环保设施均与环评及备案文件一致,对环境的影响不发生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项目的实施间接降低了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量,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周围环境。

四、环保设施监测结果

1、监测期间的生产工况

监测期间,该企业生产正常,改造后设备全部正常运行,满足验收监测技术规范要求。

2、噪声

该企业厂界噪声检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3、总量控制结论

本项目不涉及SO2、NOx 、COD、氨氮总量控制指标。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项目投产后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六、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根据现场检查、验收监测及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结果,项目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村矿

二○一八年一月十五日

验收组成员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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