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办法

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办法
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办法

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

分项工程管理办法

Standardization of sany group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安徽省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建安〔2008〕211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公司的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工业与民用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及装修和拆除工程中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工业与民用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详见附件1。

第四条工程项目部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办法。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范围

第五条公司应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行有效的管理,确保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符合安全生产、规范标准要求。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管理小组由公司总工程师、公司工程质量部、工程安全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总工程师担任组长,公司工程质量部、工程安全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

第六条总工程师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的最高领导者,负责建立和改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审核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包括专家论证结论为“修改后通过”的专项方案)并签名批准实施,对专项方案的合理性、适用性、科学性、规范性负责,定期巡查专项方案实施情况。

第七条公司工程质量部、工程安全部负责人协助总工程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全面管理,参加并领导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公司级的审核,并对专项方案中涉及主管范围的内容负责。

第八条公司工程质量部、工程安全部负责人负责组织本部门、质安及相关部门的技术人员和分公司主任工程师对上报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进行公司级的审核,保证审核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九条项目经理负责对项目部上报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的初步审核,并参与公司级的审核;落实专家论证结论为“修改后通过”的专项方案的按要求修改,监督专项方案的实施,定期巡查专项方案实施情况,做好巡查记录,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建立巡查档案。

第十条项目经理对工程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管理负全责,支持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负责人和专职质量安全员对专项方案的编写和实施工作,按要求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确保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的合规性、安全性和按经过审核批准的专项方案施工,对没有按专项方案施工而引起的安全质量事故负领导责任。

第十一条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和领导项目部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专职质量安全员编制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

案,对专家论证结论为“修改后通过”的专项方案按要求进行修改,并负责组织实施经过审核批准的专项方案,对专项方案的实施负责。

第十二条专业技术人员、专职质量安全员参与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的编制和修改,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按分管范围进行检查监督,及时纠正和反映施工过程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管理实施

第十三条对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施工项目部应在该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前,以文件形式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提供现任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签字笔迹以及任命文件复印件,并建立项目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工程项目由我公司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由项目部组织编制。如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深基坑、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建筑幕墙安装、钢结构(网架、索膜结构)安装、爆破及拆除、预应力、地下暗挖、顶管、水下作业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编制。

第十五条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技术规范、标准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五)计算书、相关施工图及节点详图。

(六)项目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包括相关人员姓名、职务、工作职责及联系电话)、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应急救援预案、监测监控措施等。

(七)方案编制、审核人员名单及学历、专业、职称、职务等情况。

(八)工程项目部相关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资格证书。

第十六条专项方案编制后,项目经理进行初步审核,将专项方案的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上报公司工程质量部、工程安全部,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相关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公司级审核,经审核通过的,由总工程师签字批准,加盖单位公章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并加盖执业资格注册章。公司级审核不通过的,在审核报审单中提出修改意见,交由项目经理落实修改后再进行公司级审核,直至通过为止。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总工程师及相关专业承包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批准并加盖单位法人公章。

第十七条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方案由施工项目部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企业项目部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下列人员应当参加专家论证会:

(一)专家组成员;

(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三)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四)公司质安部及工管部有关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有涉及勘察设计内容的,可要求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本项目参建单位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第十八条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

(一)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

(二)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技术规范标准;

(三)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

(四)相关施工图是否满足施工及验收要求。

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须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在论证报告上签字,并附上专家相关信息(单位、学历、专业、职称、职务等)。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

第十九条经专家组论证通过的专项方案,由公司总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在专项方案专家论证审查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专项方案专家论证审查表签字并加盖执业资格注册章后,方可组织实施。其中对专家论证结论为“修改后通过”的专项方案,施工项目部要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方案,并附上修改相关材料;专家论证结论为“不通过”的,施工项目部要重新编制方案,并再次组织专家论证,直至通过为止。

第二十条公司各级人员和项目部应积极配合专家组的论证工作,如有保密需要时,应与专家签订保守商业秘密协议,要求专家组履行保密职责。

第二十一条组织专家论证的施工项目部应当在论证会召开前从工程所在地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专家组。本地区专家人员无法满足专家论证需要时,可从本省其他地区专家库中抽取。施工项目部于论证会召开3天前,将需要论证的专项方案送达论证专家。

第二十二条施工项目部须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修改后的专项方案应当重新审核。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方案,还须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第二十三条施工项目部应当按有关规定认真填写《建设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附件2)上报公司,并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名称、不利因素、风险度、控制措施、负责单位、负责人及联系电话、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和专职安全员等。

第二十四条专项方案实施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项目部的相关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二十五条项目技术负责人、相关专业负责人、专职质安员负责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附件3)。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第二十六条对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按要求组织项目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

的,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第四章罚则

第二十七条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过程中,没有认真履行个人职责的,视情况扣减年度绩效考核分,并扣罚相应的绩效奖金或年终奖金。

第二十八条因个人失职,致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没按本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审核、论证、实施,因此使公司或项目部受到有关部门通报批评和处罚的,在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除执行本制度第二十七条规定外,扣除当月奖金,岗位工资下调一级;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除负相应的刑事责任和经济处罚外,予以免职或开除处理。

第二十九条对拒不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制度的专业分包单位,勒令撤换现场施工负责人,罚款3000-10000元/次,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专业分包单位除负全部的刑事责任和经济责任外,还必须赔偿公司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条工程项目在广州地区范围内还应执行穗建质[2012]95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如与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地方法规有矛盾的,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地方法规。

第三十二条公司其他管理文件规定与本制度规定如有冲突的,以最新发布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工程安全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附件2:建设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附件3: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实施情况检查记录

附件1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2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五、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吊篮脚手架工程。

(五)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六)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一)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二)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它

(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五)预应力工程。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深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2及以上。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 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五、拆除、爆破工程

(一)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二)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三)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四)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六、其它

(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 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附件2:

建设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2、危险性较大和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类型栏要填写出实际类型数据(如:本工程土方开挖深度4M,采用搭设高度25M的悬脚手架等);

3、如施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为专业分包单位的应注明。

填报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

附件3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实施情况检查记录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三、二、土方开挖工程 四、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五、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六、(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七、(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 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八、(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九、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十、(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 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十一、(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十二、(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十三、五、脚手架工程

十四、(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十五、(二)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十六、(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十七、(四)吊篮脚手架工程。 十八、(五)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十九、(六)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二十、六、拆除、爆破工程 二十一、(一)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二十二、(二)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它 八、(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九、(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十、(三)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十一、(四)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十二、(五)预应力工程。 十三、(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 根据本企业特点,以及对施工现场危害因素识别,对以下危险性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1、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①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②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 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 m2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4、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①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②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③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5、脚手架工程:①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②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③悬挑式脚手架工程。④吊篮脚手架工程。⑤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⑥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①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②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7、其它:①建筑幕墙安装工程。②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③人工挖扩孔桩工程。④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⑤预应力工程。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范围(需专家论证):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支护与降水;或工程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在坑底以上的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2)开挖深度实行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由总包单位编制。但起重机械安拆、深基坑、升降脚手架工程由分包单位编制;3)(滑模、爬模、大模板等)工程,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工程(搭设高度8m以上,搭设跨度18m以上,总荷载15KN/m2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以上;4)起重吊装工程(单件起吊重量100kn以上,起重量300KN以上的设备工程,高度200m以上。5)脚手架工程(高度超过50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提升高度150m脚手架工程,架体高度20m以上的悬挑式脚手架)。6)施工高度50m以上幕墙。7)开挖深度16m以上的人工挖孔桩。 专项方案的编制单位:实行总包的,由总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施工方案由专业承包组织编制。专项方案内容:1)工程概况2)编制依据3)施工计划4)施工工艺技术5)施工安装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6)劳动力计划7)计算书及相关图纸。审批流程: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对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后,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工)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包和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不需要专家论证的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专家论证:1、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论证会。2、专家论证会的参会人员:1)专家组成员、2)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3)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4)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专家论证的内容:1)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2)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定。3)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原则:①符合合同或招标文件的要求②开发、使用四新③实现均衡施工,达到合理的经济技术指标④推广建筑节能和绿色施工⑤与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三个管理体系有效结合。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依据:施工合同,施工图纸,主要规范、规程,主要图集,主要标准,主要法规,地质勘察报告,企业的各项管理手册、施工工艺标准、程序文件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基本内容:①编制依据②工程概况③施工部署④施工进度计划⑤施工准备与资源配置计划⑥主要施工方法⑦施工现场平面布置⑧主要施工管理计划 施工组织动态管理:①工程设计有重大修改②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实施、修订和废止③主要施工方法有重大调整④主要施工资源配置有重大调整⑤施工环境有重大改变 建筑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合理施工程序和顺序安排的原则:①先安排相应的准备工作②首先进行全场性工程的施工,然后进行单位工程的施工③三通工程应先场外后场内,由远而近,先主干后分支,排水工程要先下游后上游④先地下后地上和先深后浅的原则⑤主体在前,装饰在后⑥尽可能实现相邻工种的最大限度搭接。 进度计划的调整分为:资源优化、费用优化、工期优化的原则(①缩短持续时间对质量和安全影响不大的工作②有备有资源的工作③缩短时间所需增加的资源费用最少的工作)。 基坑支护安全控制要点:①支护方案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工)、总监签字②支护结构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③基坑支护结构(包括支撑等)的实际水平位移和竖向位移,必须控制在设计允许范围内④控制好基坑支护与降水、止水帷幕等施工质量,并确保位置正确⑤控制好基坑支护、降水与开挖的顺序⑥控制好管涌、流沙、坑外地下水位变化和地表的沉陷

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重庆市邮政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实施办法 (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工程建设管理体系 第三章工程管理流程 第四章营业网点建设改造项目审批流程 第五章工程设计变更及概算调整 第六章项目督查 第七章工程验收 第八章工程建设考核 第九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规范建设管理行为,健全管理制度,提高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中国邮政〔2014〕230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建设管理,是指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管理工作,包括可研、立项、组织工程设计及审批、工程招标、工程实施、工程审计和工程验收等。 第二章工程建设管理体系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分类 (一)市公司直管项目:指由市公司直接管理的项目,项目分类如下。 1. 全市专项投资(包括国家预算内资金、财政补贴资金)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2. 各主城区局(分公司)、片区分公司自筹资金5万元以上的建设改造和维修项目(以下简称自筹资金项目)。 3. 全市统一实施的建设项目。 4. 市公司直接管理的自有房产5万元以上的维修项目。 (二)主城区局(分公司)、片区分公司管理项目:指

主城区局(分公司)、片区分公司自筹资金5万元以内的维修项目(含安防设施维修项目)。 第四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权限划分 (一)市公司直管项目:市公司企发部为项目主管部门;各主城区局(分公司)、片区分公司,市公司工程建设实施部门或专业局(分公司)、直属单位为项目建设单位。其中:信息技术局为全市统一实施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重点工程办公室为市公司实施的全网性建设项目(信息化项目除外)的建设单位,机关服务中心为市公司直接管理的自有房产维修项目的建设单位,市公司监安部为全市统一实施的安防设施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 (二)主城区局(分公司)、片区分公司管理项目:各主城区局(分公司)、片区分公司为项目主管单位,各主城区局(分公司)相关部门和片区分公司下属各区县局(分公司)为项目建设单位。 第五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权限规定 (一)市公司直管项目:立项、初步设计、设计变更、概算调整、安防设施建审由市公司审批。 (二)主城区局(分公司)、片区分公司管理项目:立项或初步设计、一般设计变更、5%以内(含)的概算调整由各主城区局(分公司)、片区分公司审批,报市公司企发

公司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1 目的 为加强基建工程项目管理,保障基建工程项目质量,有效控制投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基建工程项目的建设及维修管理。 3 定义 项目筹建小组是指公司为特殊工程项目设立的专门管理机构。 4 职责 项目管理部负责基建工程项目建设及维修的计划审核、各类手续的办理、过程监督、预决算、产权证书办理等工作。 物资采购部负责工程项目的供方确定、招投标管理工作。 项目筹建小组负责工程项目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办理建设项目的相关手续;协调政府部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公共关系;组织工程设计、提交设计方案;提出招标计划、进行供方调查、起草招标文件、组织项目招投标、合同起草与管理;现场工程量签证、工程质量监督;协调工程进度;办理项目竣工的移交手续;提出资金申请,报项目管理部审核;跟踪工程项目合同的履行情况等。

项目使用单位负责基建工程项目建设、维修计划及方案的上报,并参与项目建设、维修及决算审核全过程。 5 内容 需求单位填写《工程报建申请审批表》,具体审核流程见附录A。基建工程项目的采购、招投标及合同的管理,依照公司《采购管理办法》、《招投标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办法》执行;基建工程土地征用及开工相关手续由项目管理部牵头办理。 基建工程项目应设立工程现场代表,负责工程量记录、审核签证和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根据分项工程专业特点,由项目管理部派出、聘请专业人员或指定建设维修项目的分子公司人员担任现场代表。 工程签证的管理 5.3.1工程签证范围 5.3.1.1 由于设计变更等建设方原因引起的工程返工或成品、半成品的报废损失。 5.3.1.2 与计算工程造价有关的隐蔽工程(如沟槽隐蔽)及无法在图纸上标注材料用量的。 5.3.1.3 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且在竣工图上无法表述的施工项目(如零星点工)。 5.3.1.4 与计算工程造价有关的施工方案中规定的施工措施项目。 5.3.1.5 建设方、监理单位认为其它需要签证的项目。 5.3.2 涉及工程签证的项目,特别是沟槽等隐蔽工程在下道工序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通知建

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土方、基坑开挖施工方案 (1)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作业、开挖方法、放坡、排水、边坡支护应根据有关规范要求进行设计,边坡支护要有设计计算书。 (2)挖土方前对周围环境要认真检查,如发现有不能辨认的物品或事先没有预见到的地下电缆等,应及时停止操作,报告上级处理,严禁敲击或玩弄; (3)机械挖土,多台阶同时开挖土方时,应验算边坡的稳定。根据规定和验算确定挖土机高边坡的安全距离。 (4)人工挖基坑时,操作人员之间要保持安全距离,一般大于2.5M;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离应大于10m,挖土要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的危险作业。 (5)基坑开挖应严格按要求放坡,操作时应随坡的稳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加固处理。 (6)在深基坑操作时,应随时注意土壁的变动情况,如发现有大面积形象裂缝现象,必须暂停施工,报告项目经理进行处理。 (7)在基坑或深井下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严防上面土块及其物体下落砸伤头部,遇有地下水渗出时,应把水引到集水井加以排除; (8)涵洞基坑周边的防护:洞口尺寸大于等于300mm均作

防护,洞口小于1.5×1.5m时预埋通长筋或加固定盖板,大于1.5×1.5m的洞口,周围设两道护身栏杆,中间支搭水平安全网。 (9)人工吊运泥土,应检查工具,绳索,钩子是否牢靠,起吊时垂线下不得有人,用车子运土,应平整走道,清除障碍; (10)修坡时,要按照要求进行,人员不能过于集中,如土质比较差时,应指定专人看管; (11)运土道路的坡度、转弯半径要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12)验收合格方可进行作业,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准进行下一道工序作业。 高处作业施工方案 在进行高处作业时,应该结合工程特点,相应地制定各种安全防护技术措施。其要求如下: (1)每个工程项目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时,要列入该项目所涉及到高处作业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并要尽量采取地面作业,减少各种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问题,范围较为广泛,既有一般要求,如设置安全标志,张挂安全网等,也有各种专项措施(3)高处作业人员,一般每年需要进行一次体格检查。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病、癫痫病等不适合从事高处作业的人

某公司工程资料管理办法

工程资料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工程资料是工程施工的记录与总结,是工程验收、使用、维护的重要依据。为确保工程资料的真实完整性,根据北京市地方标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71-2003)(以下简称规程)、北京市城建档案馆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公司在北京地区从事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资料管理应遵照本规定执行。外埠工程、业主及监理有特殊要求的工程,除应符合本规定外,还应满足相应要求。 第二章资料管理体系与职责 第三条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公司技术质量部负责工程资料编制的综合管理工作,对我公司承担施工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竣工资料实施指导、检查、监督、审核及移交工作。 第四条各项目经理部(分公司)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为工程资料的第一责任人,资料员、质量员、试验员、材料员、测量员、工程技术人员为相关责任人。 各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必须设1名专职资料员,并经培训取得上岗证。其职责是: 1、负责施工组织设计中资料目标设计的编写工作。 2、在施工过程中,随工程进度按资料目标设计内容督促相关专业人员及时提供有关技术资料,经核实后按类别妥善保管,发现问题,责成相关人员及时修正。 3、工程竣工后,汇同资料管理相关责任人负责竣工资料的整理、组卷、报公司技术质量部验收及向相关方移交工作。 第五条实行总承包(或设指挥部)的工程项目完工后,由总承包(指挥部)负责组织、汇集、组卷和移交工作。 第六条市场营销部门及有关单位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对工程资料的编制责任、编制份数、移交期限做出明确规定。 第七条为保持技术资料的完整和工作的连续性,未报经劳人部与技术质量部协商同意,各单位不得随意变更资料员的工作,确需调出时,应在项目总工的主持下办理书面移交手续。

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专项实施方案

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专项实施方案 xx项目经理部 二〇一七年三月一日

1 目 录 1 安全工作要点 2 2 引用标准 2 3安全工作程序及实施要点 3 4 安全工作程序控制 5 4.1施工组织设计审查要点 5 4. 2施工起重机械等安装、拆卸专项方案审查要点 5 4. 3重大危险源的确定 5 4.4旁站安全要点 6 5 检查标准 6 5.5基坑支护安全检查标准 6 5.6模板工程安全检查标准 7 5.10起重吊装检查标准 12 5.11施工用电检查标准 14 5.12施工机具检查标准 18 5.13“三宝”、“四口”防护检查标准 22

一、安全工作要点 (1)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2)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3)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 二、引用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93号) 4、《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99) 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 7、《建设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01) 8、《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01) 9、《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工作守则》

三、安全工作程序及实施要点 不同意 同 意 不同意 同 意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制定安全方案 (项目经理) 审批施工组织设计 (总工程师) 编制安全实施细则 (专职安全工程师)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 (安全工程师) 上报总监办 审查意见 (专职安全工程师)

分公司工程管理办法-精选版

XXXX分公司工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的适应建筑业市场,充分发挥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各自的职能,规范分公司管理水平和提升风险控制能力,提高经济效益,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XXXX分公司(以下简称为“分公司”)及所属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为“项目部”)。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主要编制依据为: (一)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行业规范、规程、条例。 (二) XX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为“集团公司”)印发的《施工项目股份化经营通知》、《施工项目内部文明工地评价管理办法》、《施工现场品牌形象实施手册》、《建筑工程依法合规施工管理办法》、《集团工程项目管理手册》、《施工项目经理诚信考核办法》等。 (三)XXXXXXXX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印发的《工程项目管理考核暂行办法》等。 第四条分公司按照本管理办法对项目部进行全过程的指导、监督、管理和控制。 第二章项目组织机构 第五条项目组织机构成立 (一)成立条件:分公司承揽的工程项目,公司已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或其他特殊情况经公司研究同意后,组建项目组织机构。 (二)成立程序: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分公司向公司

提交成立项目组织机构申请→公司选拔项目领导班子人选→下达项目组织结构成立和人员任命文件→公司派驻相关人员。 \(三)项目领导班子组成: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财务负责人、项目安全负责人、项目质量负责人。 (四)项目领班班子任命原则: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财务负责人由总公司提名,项目副经理、项目安全负责人、项目质量负责人由分公司提名报公司批准。 (五)项目其他管理人配备原则:项目一般管理人员由分公司提名报公司批准。 (六)人员任命文件:分公司在项目进场之前,向公司工程技术部提交成立组织结构申请,申请内容包含拟组建项目部的人员名录,经公司工程技术部和行政部审核并提交公司领导审批后,下发项目组织机构成立及人员任命文件。 第六条人员配备 (一)分公司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配备足够数量的管理人员开展项目部管理工作,管理人员包含但不仅限于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财务负责人、项目安全负责人、项目质量负责人、合同计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施工员、试验员、测量员。 (二)项目部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及任职资格应当符合国家、地方行业规定,满足建设单位对合同履约的人员要求。 (三)公司有权更换不能够胜任工作的任何项目管理人员。 (四)从业人员资格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附属文件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五、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吊篮脚手架工程。 (五)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六)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一)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二)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它 (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五)预应力工程。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深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住建部印发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明确自6月1日 起施行。《规定》要求: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相 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保障危大工程施工安全。 施工单位应当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未按照本规定编制并审核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单位进行处罚,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勘察单位应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 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 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2018年5月22日住建部再次下发文件,对危大工程的围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容 予以明确。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围: 1、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3m (含3m )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或 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m2及以上, 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 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

(完整版)公司建设工程管理办法.doc

管理体系指导性文件文件编号:JDMSCP-01 建设工程管理办法版次页数: 1.0 版共 8 页 体系要素:工程管理文件状态:试运行 编制:技术部审定:批准: 1.目的 规范公司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管理,确保实现工程项目主控目标。 2.适用范围 公司投资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管理。 3.引用标准 无 4.术语 建设工程:经批准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具有独立组织形式, 实行统一管理的建设工程基本单位。它由一个或若干个具有内在联系的单位工程所组成。 5.职责 5.1建设工程实施前的可研、立项、规划、土地、安评、环评、能评、职业健康评价、设计、施工 图审查、设备订货、三通一平及消防、人防、防雷、特种设备报审等前期工作按《公司投资管理办 法》的要求和职责分工落实。 5.2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包括质量监督手续、安全监督手续、档案管理手续、建筑渣土排放手续 等)的办理及工程施工发包、监理发包至竣工验收结算等施工阶段全过程的管理由技术部负责。 5.3建设工程的安全、文明、环保、保卫、消防管理按谁发包谁负责及属地管理原则实施管理。公 司安全生产部、综合部负责指导、检查和监督管理。 5.4 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由综合部负责。 5.5 建设工程的资金筹措、价差调整、审核支付及竣工结算审计由财务部负责。 5.6 建设工程的设备材料采购、售后服务及实施过程中的对外生产协调工作由安全生产部负责。 5.7 建设工程的招标管理、投资控制工作由企管部负责。 5.8 工程竣工后的负荷试车由使用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其他相关部门配合。 6.管理程序 6.1工程发包(※——廉洁风险点,下同) 6.1.1工程发包前有关部门应落实以下工作: 1)建设工程立项和依法核准或备案,建筑用地规划(含土地使用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含修建 性详规),项目安全、环保评价; 2)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第三方审核,消防、人防和防雷的设计审查; 3)供水、供电、交通、通讯和施工场地障碍物等外部建设条件; 4)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6.1.2工程发包采用招标方式,具体办法和要求按《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执行。 6.1.3工程发包前技术部应组织施工图内部会审。涉及使用功能和生产工艺的应征询使用单位的意 见和建议,使用单位应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全面审核。 6.1.4工程招标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技术部应依据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投资管理/ 设计管理部 GB50500 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必要时上报集团公司建设工程管理相关部门进 行审核。 投资管理 / 设计管理部门未提供施工图预算的,技术部应编制施工图预算。 当施工图预算或招标控制价超过投资限额时,须向投资管理 / 设计管理部门反馈意见,修改施工图设计或增补投资额。

六种危险性较大工程

六种危险性较大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必须经专家论证的工程: 1、深基坑:开挖深度达到5m及超过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含高切坡大于6 m分项工程). 2、地下暗挖工程; (含人工挖孔桩工程、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断层等地质复杂的 隧道工程). 3、高大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面荷载大于10kN/㎡,或线荷载大于15kN/m 的模板支撑系统。 4、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方大爆破工程; 5、30 m及以上无法使用操作平台的高空作业工程; 6、大江河中的深水作业; 注:①、以上6种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后。必须由施工企业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进行论证。论证后由施工企业按论证意见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修改后的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再审查签字,方可交付实施。(如5名专家其中有1名认为该“方案”不可行,则该“方案”即需另行编制,然后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②、由业主、施工、监理企业三方以《应组织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工程情况告知书》 ,加盖公章后连同一份“专项方案、专家论证意见书”书面报告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的安监站。 ③、若因施工图设计文件变更或施工方案变更而产生危险性较大工程的,由施工企业按程序补报安监站;

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审查要点 (三) 、 (建筑工程) 施工方必须单独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监理审查要点: 1、土方开挖、高切坡支护、降水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查要点: (1)“深基坑与高切坡”的施工图设计的单位是否有资质?如施工单位无此资质建议业主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或是由施工单位设计之后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签暑确认; (2)、“专项施工方案”对本项目的施工是否:有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并附有计算书与计算结论; (3)、“方案”中是否已将相关规范中的强制性条文全部涵盖编入? (3)、边坡支护结构设计时,其强度计算:立柱、面板、档墙及其基础的抗压、抗剪及局部承载力以及锚杆抗拉承载力是否满足要求?支护局部与整体的稳定性等要有计算书,有验算结论; (4)、是否说明对基坑开挖前、开挖过程中对基坑周边、相邻建筑物自行或请求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作水平位移、垂直位移的观测? (5)、是否单独或集中编制“应急救援预案”?是否明确有安全施工责任人与专职安全员? (6)、程序审查: “专项方案”编写人: (项目经理或企业技术人员); 审核人: (项目部技术主管或企业 技术人员); 审批人: (公司法人一级技术负责人)是否是括号内的人员签字? (如经监理机构审查符合,签字认可,即可同意实施) 注:

工程企业管理办法

工程企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管理,提高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质量,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实施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是指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投资、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咨询服务的企业。第四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 第五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依法进行的工程造价咨询活动。 第六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有关专业部门负责对本专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 鼓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加入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组织。 第二章资质等级与标准 第八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 第九条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如下: (一)已取得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满3年; (二)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60%; (三)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5年以上;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表格版)

附表X 建设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工程名称:XXXXXX 工程地点:XXXXXX 一、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本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目录是否存在 一、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是□否□(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 是□否□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是□否□(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 是□否□ 2 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m 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 15kN/m 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 程。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是□否□ 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 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是□否□(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是□否□(三)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是□否□ 四、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包括采光井、电梯井脚手架)。是□否□(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是□否□(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是□否□(四)高处作业吊篮。是□否□(五)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是□否□(六)异型脚手架工程。是□否□ 五、拆除工程 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是□否□ 六、暗挖工程 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是□否□ 七、其它 (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是□否□(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是□否□(三)人工挖孔桩工程。是□否□(四)水下作业工程。是□否□(五)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是□否□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 是□否□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规范投资建设程序,加强过程控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建设工程项目包括集团公司总部或集团公司二级及以下企业投资建设的*研、办公、厂房、住宅及配套用房等各类用途的开发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工类项目,按照**工局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集团公司生产运营部门是建设工程项目的主要管理部门。集团公司其他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分别负责项目各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 生产运营部门主要负责房地产类项目年度开发建设方案(包括项目的总体开发建设计划、营运销售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发

包模式等内容),以及项目在规划设计、招标、施工、验收移交等阶段的投资、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规划部门主要负责产业类建设项目(项目用于*研生产,含产业园区)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项目验收和后评价的监督管理。 法律部门主要负责项目重大风险管控和法律事务监督管理。 纪检监察部门主要负责项目在廉政建设、效能监察、信访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审计部门主要负责对项目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审计监督与评价。 第四条企业应依据土地权属、资金来源等确定项目建设单位,并承担监管责任。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主体,是建设项目管理的主体,通称业主方或甲方。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设立项目建设管理机构,实行规范化管理。项目建设管理机构应制定招投标管理、预决算管理、变更洽商管理、合同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相关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 第六条企业内部有建筑、结构、水暖、电气、造价等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建筑工程类执业资格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不少于6人的,可自行组建项目管理机构,对工程建设项目实行自主管理。 第七条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的,应委托项目管理企业进

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内容

一、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内容;必须按要求严格履行编制,审核,审批程序,内容要做到全面具体、科 学安全可行、 二、基坑方案内容;现场工况、放坡要求、支护结构、机械选择、开挖时间、开挖顺序、分层开挖深度、坡道 位置、车辆进出道路、降水措施及监测要求等。 三、模板方案;工况、绘制模板设计图、根据施工条件确定荷载、对模板结构进行强度、刚度、稳定性验算、 制定安装与拆除程序及方法、冬季施工保温措施、施工安全及防火措施等 四、塔吊安拆方案;现场工况、安全施工作业程序、按拆作业人员及工作位置、配合作业的起重机类型及工作位置、地 锚位置、索具准备、现场作业环境、安全防护等 五、塔吊布置;塔吊布置要从建筑物的形状、建筑物四周、施工场地的条件、吊装工艺、塔吊与其他物体的安 全距离等多方面考虑等 六、平面图的布置;设计步骤是;确定起重机的位置---确定仓库、堆场加工场地的位置---布置运输道路----布 置临时房屋----水电管线---计算技术经济指标 七、混凝土施工质量控制;水泥进场必须对品种、级别、出场日期进行检查、核对产品合格证和出场检验报告 八、填充墙应采取哪些抗震措施;墙长大于5米时墙顶与圈梁宜有拉结、墙长超过层高的2倍时设置钢筋混凝 土构造柱、高超过4米时墙体半高处宜设置与柱连接且全长贯通的钢筋混凝土水平系梁 九、高强螺栓的紧固;高强螺栓的紧固顺序应使螺栓群中所有螺栓都均匀受力从节点中间向边缘施拧、初拧和 终拧都应按一定顺序进行、当天安装的螺栓应在当天终拧完毕外露丝扣不少于2-3扣 十、幕墙主要材料的复验;复验材料的品种及复验指标1、铝塑复合板的玻璃强度2、石材的弯曲强度、寒冷 地区的石材的耐冻融性、室内花岗石的放射性3、硅酮结构密封胶的邵氏硬度、标准条件下的拉伸粘结强度4、 石材密封胶的污染性 十一、幕墙隐蔽过程验收及质量的关键;1预埋件和后置埋件2、构建的连接节点3、变形缝及墙面转交处的构造节点4、防雷装置5、防护构造6、四周、内表面与主体结构之间的封堵7、隐框玻璃幕墙玻璃板块的固定8、 单元式幕墙的封口节点。下面是隐蔽;保温材料的厚度及固定、幕墙周边与墙体接缝处保温材料的填充、隔汽 层、热桥部位断热节点、冷凝水的收集与排放、通风换气装置 十二、脚手架检查及验收程序; 十三、文明施工管理要点;现场必须实施封闭管理,现场出入口应设大门和保安值班室、现场出入口明显处应设置五牌一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消防保卫、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施工现场总 平面图。现场的主要机械设备脚手架安全网及围挡、模具、道路、仓库、土方及垃圾的堆放办公及生产临时设 施的布置与搭设等要符合施工平面图及相关规定要求 十四、施工现场的综合考评内容;建筑企业的施工组织管理、工程质量管理、施工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管理和建设、监理单位现场管理等、、、安全管理考评内容;安全生产体系和施工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实施情况等。 十五、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检查的资料;设计文件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和洽商。主要材料、设备构件的质量证明文件进场检验记录、进场核查记录、进场复验报告、见证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相关图像资料、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记录、 十六、项目经理应履行的职责;1、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规定的职责。2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对项目目标整体管理3对资源进行动态管理4建立各专业的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5进行授权范围内的利益分配6收集工程资 料、准备结算资料、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十七、项目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职责的内容: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根据工程的施工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措施计划消除安全事故 隐患、及时如实安全生产事故 十八、项目经理权限;参与项目的招标、投标及合同签订2参与组建项目经理部3主持项目经理部的工作4决定授权范围内的项目资金的投入和使用5制定内部计酬办法6参与选择分包单位7参与选择和使用具有相应资质 的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企业8企业法人授予的其他权利 十九、大体积混凝土裂缝控制;1优先选用低水化热的矿渣水泥适当使用缓凝减水剂2降低水灰比减少水泥用量3降低混凝土的入模温度控制混凝土的内外温差4及时对混凝土覆盖保温保湿材料5还可参入适当的微膨胀剂 或膨胀水泥6设置后浇缝7可二次抹面工艺减少表面收缩裂缝 二十、施工缝、后浇带的设置及处理;浇筑之前确定,宜留置在结构受力较小的部位、柱宜留置在基础、楼板、梁的顶面。与板连成的大截面梁(高超1米)留置在板底20-30mm处。单向板留置在平行板的短边位置。有次

公司工程管理考核办法

工程管理办法 为强化我工程规范管理,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质量、成本、工期、文明施工等关键因素的控制,使工程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特制订以下管理办法。此办法将做为和施工单位签订内部合同的主要依据。 一、总则 1、工程管理科职责 1)、代表行使工程的全过程管理。 2)、负责对外承接工程,组织招投标活动,拟定、审核施工合同,确定工程施工造价,审核材料供应计划,设备和装备的协调,组织大型工程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审订、安全交底,参加安全科组织的安全检查,为领导提供有关决策依据。 3)、负责各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的复核。并审查其所承接项目是否具备施工能力和支付劳务工工资的能力。所有进入建安的施工队必须签署保证书并按规定缴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工程结束后无任何遗留问题,退还施工队。 4)、负责开竣工报告、安全备案的办理。协助施工单位办理施工场地、临时道路等手续。协助施工单位办理人员、机具、材料进场等的相关手续。参加建设单位、项目部及监理部门组织的有关会议。 5)、负责收发图纸、资料等,组织与相关单位的图纸会审,交工资料的整理。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进度、成本、文明施工等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和考核,并对用户定期回访。 6)、协助安全科、施工单位办理风水电等能源介质的相关手续。 7)、协助安全科、施工单位制订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8)、负责办理工程结算,并及时报财务科。负责与甲方施工合同的审核。9)、负责工程费用的划分及核定,并负责办理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 10)、负责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的审核和报审工作。 11)、负责组织工程例会,并组织相关的专项工程会议。 12)、负责施工队安全、工期、质量、文明施工的管理、检查和考核工作。13)、负责与其它各个科室的联系与协调。 14)、负责通知安全科新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 15)、负责安排的其它任务。 2、施工单位职责 1)、所有施工单位必须服从工程科的管理。 2)、施工单位对工程所需人员、机具、材料、备件以及施工中的安全、质量、核算、工期、文明施工等全面负责。 3)、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并与安全科签定安全协议(安全协议见附件一)。 4)、外协施工单位必须如实向我提供年审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前期施工过工程的证明材料等。必须签署按时支付劳务工工资的承诺书(见附件二)。 5)、施工单位负责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的编制,各种工程资料的填写与整理。施工单位负责与项目部、监理单位的沟通与协调。工程科协助其完成协调工作。6)、施工单位对设计文件理解不透或发现设计文件有疑问时,应向工程科及时反映解决。 7)、按照项目部或工程科的要求,施工单位必须按时上报工程施工月、周或日进度计划,以及相应的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