阐述商品的二因素和生产商品的劳动二重性的相互关系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阐述商品的二因素和生产商品的劳动二重性的相互关系

所谓商品二因素是指使用价值和价值,劳动二重性是指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商品二因素又是由生产商品的劳动二重性决定的,具体劳动创造商品的使用价值,抽象劳动形成商品的价值。

商品的使用价值是在人们使用和消费它的时候实现的。一个物品可以有用,而且是劳动产品,但也可能不是商品。因为作为商品,其使用价值必须对别人有用,即具有社会的使用价值。同样,也并非为别人而生产对他人有用的物品就一定是商品。产品要成为商品,必须通过交换转到把它当作使用价值使用的人手里。在商品经济中,使用价值又是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商品既然是用来交换、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劳动产品,它就不仅具有使用价值,而且还要有交换价值。交换价值就是一种使用价值同另一种使用价值的相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因此,不同种使用价值之间必然存在着某种可以使它们相互等同并能进行比较的共同的东西。这种共同的东西显然不是使用价值本身。撇开使用价值,商品本身剩下一个属性就是,所有商品都是人类劳动的产品,商品中凝结着一般人类劳动。这种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人类劳动或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就是商品的价值。一切商品,作为使用价值,在质的方面千差万别,但作为价值它们则具有相同的质。各种商品之所以可以彼此进行交换,就是因为在商品内彼此存在着可进行相互比较、彼此等量的价值。因此,价值是交换价值的内容,而交换价值则是价值的表现形式。

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这二重属性是由生产商品的劳动二重性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所决定的。千差万别、满足某种需要的使用价值,由各种各样的具体劳动创造出来,不同的劳动创造不同的使用价值。然而,商品生产者的劳动不管其具体形态如何不同,它们都是人类劳动力的耗费,都是人在脑力和体力等方面在生产中的耗费。这种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就是抽象劳动。抽象劳动的凝结,构成了商品的价值实体,使得各种商品可以进行比较、交换。“一切劳动,从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作为相同的或抽象的人类劳动,它形成商品价值。一切劳动,从另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特殊的有一定目的的形式上的耗费;作为具体的有用劳动,它生产使用价值。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是对立统一的。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商品具有了使用价值,在商品生产过程中所耗费的劳动才能被社会所承认,才能形成价值。这是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性。但是,生产者如果自己实现了使用价值,他就不会拿去交换,而实现其价值;如果要实现商品的价值,就只能放弃其使用价值。一切商品,对于生产者来说不是使用价值,对其购买者来说,才品,对于生产者来说不是使用价值,对其购买者来说,才具有使用价值。这种彼此互相排斥的关系,就是商品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矛盾性。只有通过交换,生产者才能实现商品的价值,购买者则可得到他所需要的商品的使用价值。这样,商品二因素的矛盾才最终得以解决。因此,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二重因素的矛盾统一体。

劳动二重性理论及其意义生产商品的劳动具有两重性质——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生产商品的劳动从一方面看是具体劳动,又称有用劳动或具体的有用劳动。在任何社会制度下,人类为了生存和发展,就必须从事各种生产活动,而“这种生产活动是由它的目的、操作方式、对象、手段和结果决定的。由自己产品的使用价值或者由自己产品是使用价值来表示自己的有用性的劳动,我们简称为有用劳动。

具体劳动有质的差别,不同质的具体劳动生产出不同质的产品,用来满足人们的不同需要。具体的有用劳动创造使用价值。另一方面,一切劳动都是人类劳动力的使用和耗费,如果我们撇开人类劳动力耗费的特定性质和各种劳动的具体形式,那么,人类的劳动活动剩下的就是纯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人的大脑、肌肉、神经、手等的体力与脑力方面的生产性耗费。这就是撇开了具体形态的抽象劳动,是没有任何质的区别的一般人类劳动。在商品生产条件下,抽象劳动形成商品的价值。

生产商品的劳动二重性与商品的二因素具有密切的内在联系,马克思对此作过如下概括:“一切劳动,从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作为相同的或抽象的人类劳动,它形成商品价值。一切劳动,从另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特殊的有一定目的的形式上的耗费;作为具体的有用劳动,它生产使用价值”。显然,具体劳动是人类社会(生存的条件,它反映着人和自然的关系;抽象劳动是生产商品的劳动的社会属性,它反映着人与人之间的一定的经济

关系或社会关系,它是一个历史的范畴。生产商品的劳动二重性源于商品生产的社会条件。商品生产的出现,是因为具备了社会分工和生产资料私有制这样两个条件。由于社会分工,商品生产者之间的联系非常紧密,每个商品生产者的劳动都成为社会总劳动的一部分,这样,他的劳动就取得了社会劳动的性质。同时由于私有制的存在,劳动是商品生产者私人的事情,劳动成果也归私人所有,于是劳动就具有私人劳动的性质。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决定了生产商品的劳动具有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双重性质。私人劳动首先表现为具体劳动,它只有通过商品交换才能实现使用价值,才能得到社会承认,这时才能转化为社会劳动。但在商品的交换过程中,各种具体劳动由于不同性质而无法进行量的比较并确定交换的比例,客观上就要求必须抛开劳动的具体特点,单纯进行一般人类劳动耗费的比较,这就只能具体劳动还原为抽象劳动。

劳动二重性理论是马克思的伟大发现,它具有重要意义。在马克思以前,没有人能够分清、揭示生产商品的劳动的二重性。马克思指出:“古典政治经济学在任何地方也没有明确地和十分有意识地把体现为价值的劳动同体现为产品使用价值的劳动区分开……它从来没有意识到,劳动的纯粹量的差别是以它们的质的统一或等同为前提的,因而是以它们化为抽象人类劳动为前提的。”经济学家们毫无例外的都忽略了这样一个简单的事实:既然商品有二重性——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那么,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也必然具有二重性。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