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浦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知识分享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浙江浦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1重要提示
1.1 浙江浦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浙江浦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经浙江至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根据中国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审计并出具了无其他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基本情况简介
2.1法定名称:浙江浦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浦江农商银行,下称“本行”)
2.2法定代表人:李九良
2.3注册地址:浦江县人民东路90号
办公地址:浦江县人民东路90号
邮政编码:322200
2.4其他有关资料
注册资本:本行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亿贰仟伍佰肆拾叁万捌仟捌佰肆拾捌元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2005年3月30日
第一次变更注册登记日期:2008年12月31日
第二次变更注册登记日期:2012年11月13日
第三次变更注册登记日期:2013年7月26日
第四次变更注册登记日期:2014年4月24日
第五次变更注册登记日期:2015年3月28日
第六次变更注册登记日期:2016年5月21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913307261476928819
2.5分支机构及经营范围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行下辖1个营业部,营业机构除总行营业部外,在浦江县辖范围内还设有城关支行、平安支行、黄宅支行、郑宅支行、浦东支行、城东支行、城中支行、浦阳支行、七里支行、岩头支行、檀溪支行、园区支行、水晶支行等13家支行及城北分理处、潘宅分理处、大许分理处、前陈分理处、治平分理处、郑家坞分理处、大溪分理处、前吴分理处、花桥分理处、杭坪分理处、石宅分理处、宫口分理处、江滨分理处、中余分理处、大畈分理处、虞宅分理处、大元分理处等17家分理处。
本行的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业务,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2.6员工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本行在岗员工为319人,比年初减少5
人,新招聘员工17人,系统内调入1人,系统内调出1人,解除劳动合同10人,退休退养12人。在岗员工中,大专以上学历人员305人,占比为95.61%,中级以上专业职称70人,占比为21.94%。
§3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3.3截止报告期末前三年补充财务数据
注: 1.存款总额包括单位活期存款、单位定期存款、个人活期存款、个人定期存款、保证金存款、应解汇款、汇出汇款、开出本票。
2.定期存款包括单位定期存款、个人定期存款、银行承兑汇票定期保证金。
3.贷款总额包括短期贷款、贴现、中长期贷款。
3.4截止报告期末前三年补充财务指标
注:1、以上指标均按年末余额计算。
2、不良贷款比例=(次级贷款+可疑贷款+损失贷款)/贷款余额×100%。
3、客户授信包括贷款、承兑汇票等。
3.5贷款五级分类情况单位:万元、%
3.6非信贷资产五级分类情况
呆账准备和专项准备测算标准如下:关注类2%,次级类25%,可疑类50%,损失类100%,以上各项准备均在资产
减值准备科目核算,合计应计提4677.64万元,已计提48871.75万元。
3.8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注:股东权益变动系报告期内利润分配、净利润增加所致。
§4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4.2最大十名法人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元、%
报告期间,前十大法人股东无变化。
4.3最大十名自然人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间,前十大自然人股东无变化。
4.4股东所持本行股份抵押、托管、冻结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行23户股东质押股份3160.91万元,法院冻结本行股东7户金额142.86万元,未发现股东以所持本行股份进行托管的情况。
§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5.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一览表
备注:因省联社未核定2017年度高管薪酬,故暂不对外披露。
5.2在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因人事调整,董事长王才有变更为李九良,高级管理人员中风险合规部总经理张烽光变更为贾明东。
§6 重大关联交易
重大关联交易是指本行与一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1%(不含)以上,或本行与一个关联方发生交易后本行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本行资本净额5%(不含)以上的交易。
6.1前十大法人股东年末资金占用余额情况(单位:万元)
6.2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无重大关联方交易。
§7 法人治理结构
7.1法人治理情况
本行严格按照《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和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根据一级法人运作要求,切实按照章程和各级议事规则,结合本行实际,建立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为主体的“三会一层”基本治理架构,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和议事规则,形成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和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6个专门委员会及董事会办公室。
报告期内,本行法人治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股东和股东代表大会
本行具有较为合理的股权结构和运行规范制度,确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