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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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义安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

(2018-2030)》解读

[字号:大中小]

一、起草背景

为加快推进我区水产养殖业转方式调结构,进一步优化区域功能布局,促进水产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农委《关于开展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修订工作的通知》(皖农渔函〔2017〕11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于2017年10月份开始编制修订《义安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以下简称《规划》工作,经过多次征求意见和专家评审论证,现《规划》已形成送审稿以下简称《规划(送审稿)》。

二、起草过程

《规划(送审稿)》起草过程中,我局高度重视,开展专题调研,多次与市农委渔业部门和涉及规划的区水利局等多部门进行沟通,并于乡镇进行研讨,也多次与枞阳县、郊区等周边渔业部门联系,了解相关工作情况。为更加规范和科学制定我区的水域滩涂规划工作,积极与省水产所技术协作,由省水产所从技术上把关规划修订,注重规划修订工作的质量和长远发展,确保我区的水域滩涂规划更加规范化和科学性。整个编制工作遵循“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生态优先、

合理布局、总体协调”的原则,确保科学划定各类养殖功能区,合理布局水产养殖生产,保护水域生态环境,保障渔民合法权益。5月初步完成了《铜陵市义安区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征求意见稿》;6月5日向各乡镇及区法制办、发改委、财政局、环保局、水利局、国土分局、住建局、交通局和文旅委等单位书面征求意见16份,共回馈9份;6月25日在区农业局四楼会议室召开了铜陵市义安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征求意见会议;7月9日邀请安徽农业大学、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市农委水产站等专家在区农业局四楼会议室召开了《规划》专家论证会,进一步完善了我区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7月11日区农业局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讨,并同意通过;7月16日在义安区农业局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7天,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三、主要内容

《规划(送审稿)》共分为五章二十节,包括总则、养殖水域滩涂利用评价、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划、保障措施和附则等,全面涵盖了《规划(送审稿)》的编制依据、全区水域滩涂资源状况、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划定、保障措施和相关规划术语解释等。

(一)第一章总则

规划目标:合理布局义安区水产养殖生产,科学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保护水域滩涂生态环境,设定发展底线,稳定基本养殖面积,保障渔民合法权益;规划期限为2018-2030年。

基本原则:一是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的原则;二是坚持生态优先、底线约束的原则;三是坚持合理布局、转调结合的原则;四是坚持总体协调、横向衔接的原则。

规划范围:义安区辖区内已经进行水产养殖开发利用和目前尚未开发但适于水产养殖开发利用的所有(国有、集体)水域、滩涂和低洼稻田。

(二)第二章养殖水域滩涂利用评价

水域滩涂开发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主动适应我国社会经济新常态条件下水产品消费需求和生态环保需求,依据全区水域滩涂承载力,科学匹配,合理布局,以提质增效、减量增收、绿色发展、富裕渔民为目标,以健康养殖、适度捕捞、保护资源、做强产业为方向,大力推进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变渔业发展方式,提升渔业生产标准化、绿色化、产业化和可持续发展水平,提高渔业发展的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水域滩涂承载力分析:主要介绍了全区的水域滩涂资源状况、自然气候条件、水生生物资源状况、水域环境状况、水域滩涂承载力评价、水产养殖发展现状、区域经济发展方向和水产养殖前景预测等内容。

(三)第三章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划

功能区划概述: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铜陵市城市主体功能分区规划》等规划成果,将全区养殖水域滩涂划设为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3大功能区。全区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应设为禁养区;全区开放性河流和渠系为重要行洪、输水通道,包括长江义安区段、顺安河、黄浒河、青通河主河道及其支流,应设为禁养区;所辖天井湖为铜陵市区景观水体,应设为禁养区;义安区城镇空间,包括建成区、规划建设区和开发园区,其中主城区范围内水域滩涂应设为禁养区,其他区域为限养区。胥坝乡、老洲乡长江岸线至江堤范围内水域滩涂设为限养区;凤凰山景区范围内水域滩涂应设为限养区;义安区辖区内九华湖、水桥湖为通江湖泊,属沿江重要湿地,应设为限养区。全区禁养区、限养区范围以外宜渔池塘、河沟等类型水域滩涂以及宜渔稻田,可设为养殖区。

(四)第四章保障措施

(五)第五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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