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平安农机示范乡镇示范合作社考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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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平安农机示范乡镇示范合作社

考评方案

河南省“平安农机”示范乡(镇)、示范合作社考评方案一、考评标准及组织要求

各地创立“平安农机”示范乡、示范合作社的考评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统一标准、鼓励先进的原则。各省辖市、直管县、扩权县农机、安全监管部门要成立“平安农机”创立活动考评小组,按照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和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平安农机”示范乡(镇)考评标准》、《“平安农机”示范合作社考评标准》,结合实际,组织考评、推荐辖区“平安农机”示范乡、“平安农机”示范合作社。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和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组成全省“平安农机”创立活动考评领导小组,对各省辖市、直管县、扩权县推荐的“平安农机”示范乡、“平安农机”示范合作社进行审定。

二、考评方式和内容

考评工作按照县级推荐、省辖市复评(直管县、扩权县直接向省推荐)、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和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定的程序进行。各地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调查走访等方式,严格对照《“平安农机”示范乡考评标准》、《“平安农机”示范合作社考评标准》,重点考评农机安全工作组织领导、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农业机械安全管理、农机安全生产成效等方面情况,真实反

映各地“平安农机”创立工作水平。考评实行百分制,由各省辖市、直管县、扩权县按照考核分数进行排名,择优进行推荐。三、考评时间安排

本次表彰的“平安农机”示范乡(镇)、“平安农机”示范合作社,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4月至5月,县级考评。各县(区、市)农机、安全监管部门按照“平安农机”示范乡(镇)、“平安农机”示范合作社考评标准进行考评。达到90分以上可向省辖市推荐。省辖市农机、安全监管部门可组织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向省级推荐。

(二)6月至7月,省两局审定。省“平安农机”创立活动考评领导小组对各地推荐的示范单位进行抽查、评审、公示,最终确定河南省“平安农机”示范乡(镇)、“平安农机”示范合作社。

四、平安农机示范乡(镇)考评标准

(一)农机安全管理组织领导

1、加强农机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1)乡(镇)政府重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成立由乡(镇)分管领导牵头的农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乡、村农机安全生产领导组织健全;(2)定期分析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每年不少于2次。

2、制定农机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并抓好落实

(1)“平安农机”创立工作计划,内容全面,创立活动目标明确;(2)农机安全工作现状清楚;(3)开展平安农机示范村、户创立活动成效显著,辖区内达到“平安农机”示范村标准的占行政村总数的30%以上。

3、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1)将农机安全生产纳入乡政府安全生产考核内容;(2)乡、村两级农机安全监管网络健全,实行目标责任层次管理;(3)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健全。(4)层层签订有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

4、建立农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制定农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进行应急演练。

5、及时掌握道路农机安全信息

及时了解农机道路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情况。

(二)农机安全宣传教育

6、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情况

(1)农机安全宣传工作有计划;(2)开展“六个一”的宣传活动经常;(3)结合农时特点、节假日和“安全生产月”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机安全宣传;(4)直接向机手发放农机安全宣传资料。

7、普及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

(1)全年组织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学习活动不少于2次;(2)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法律、法规、安全常识普及率达到80%以上。

(三)农机安全管理

8、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

(1)严格按照《拖拉机登记规定》(农业部令第43号)、《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农业部令第72号)的规定,督促机手进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2)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率达到85%以上;(3)建立农业机械台帐。

9、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

(1)严格按照《拖拉机登记规定》(农业部令第43号)、《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农业部令第72号)的规定,

组织、督促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参加安全技术检验;(2)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年检率达到85%以上。

10、农机维修行业管理与维修质量监督检查

(1)严格按照《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农业部、国家工商管理总局令第57号)规定,做好本辖区的农业机械维修和配件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2)农机维修网点必须取得资格证书;农业机械维修人员必须具有从业资格,持证上岗;(3)无因维修质量或配件质量引发的农机事故。

11、农机手驾驶证管理

(1)驾驶人持证率达到85%以上;(2)建立驾驶人台账。12、驾驶证的审验及换证

严格按照农业部规定组织机手及时参加驾驶证的审验和换证。13、农机安全检查。(1)开展经常性农机安全检查,全年检查不少于100天;(2)在三夏、三秋等农时季节,开展农机安全检查。

14、农机安全专项整治

配合县(区、市)农机监理机构定期:(1)排查拖拉机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联合收割机号牌、行驶证的领取情况,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申领情况,农业机械牌证管理工作扎实有

效;(2)排查驾驶员超速、超载、非法载客、无证驾驶、违章操作和无牌行驶等违法行为的措施和落实情况;防范人身机械伤害措施落实情况;(3)排查农机事故报告制度建立情况和农机事故统计、上报等工作情况;对已发生的农机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情况;对有关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和整改落实情况。

15、便民服务。利用媒体或简报等形式发布农机作业信息。

16、农机事故情况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事故万台死亡率控制在3.0以下。

17、农机安全生产成效

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重点违法、违规现象呈下降趋势。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参评资格

1、近3年内,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农机事故。

2、存在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现象。

3、存在私自拼装农业机械的。

4、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率、检验率及驾驶人持证率有一项达不到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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