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保险的分出与分入PPT课件( 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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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再保险的分出与分入
四、分入业务的承保
(一)承保额的确定和运用
(2)事故超赔 事故超赔一般是分层次安排分保,接受公司为了承保
的目的,可将事故超赔分为三个层次,即低层、中层和高 层,分别考虑和确定关于所要接受的承保额度。
层次划分的一般界限为:低层,指预计有损失发生, 且可能每年有一次赔付的层次;中层,仅在有较大的巨灾 事故时才会有对损失的赔付,预计10年至39年的时间可能 发生一次;高层,当在有严重的巨灾事故时才会有对损失 的赔付,预计在40年或40年以上的时间可能发生一次。
分入业务经营管理涉及面较广,其内容既包括承保前 对分入业务的质量审核、对分保建议的审查、对分保分出 人和分保经纪人资信情况的调查和研究,也包括分入业务 承保后的核算与考核、对已接受业务的管理、对已注销业 务的未了责任及应收未收款项的管理。
第三节 再保险的分出与分入
三、分入业务经营管理的概念与原则
主要原则有:(1)要确定是在业务当地还是在其它地 方接受业务;(2)要充分了解市场和分出公司的各项情况, 加强人员之间的往来和接触;(3)对分入业务的接受应采 取谨慎的态度;(4)要对经纪人进行详细的审查;(5)要 认真审核每一笔赔款是否属于承保范围,是否符合承保年度 等,不应盲从首席接受人的决定;(6)要有清楚的统计和 分析;(7)要提存充足的准备金;(8)对分入业务应有超 额赔款的分保安排;(9)对代理人承办的分入业务应予以 拒绝接受;(10)对转分性质的分入业务应尽可能少接受或 不接受;(11)拒绝将承保权交由经纪公司、分出公司或代 理人等承办;(12)严格审核合同文件的规定、严格控制批 改和附约要求扩展的各项内容;(13)制定全面的年度业务 计划,建立在业务年度结束时进行核算的制度;(14)制定 和建立较为完备的业务统计制度。
1. 比例合同 第一种情况:分保费过分小于合同分保额。 这种合同是不平衡的。因为,如果有一个危险单位的
全损就造成严重的亏损。但正因为保费较小,故如不发生 全损而赔付率较高以致有亏损,或者赔付率较低有收益, 其金额均较小,所以对整个业务的影响不大。因此,对于 这种情况,应着重从每个危险单位的分保额这方面考虑。
8.3.6分入业务管理
1.概念 再保险分入业务管理是指为了平衡危险,
增加保费收入,获得盈利,对分入的保险 业务的质量、分出人的资信情况进行的调 查审核,以及对分入业务过程的计划、调 节和控制。
分入业务经营管理可以分为承保前和承保 后两个阶段
2.原则
与直接承保业务和分出业务相比,分入业务的经 营管理有其特殊性,其所应遵循的原则有:对业 务作充分的了解,决定是在业务当地还是其他地 方接受业务;对分出公司和市场做充分的了解, 了解分出公司的营风格特、技术水平,了解市场 行情,对经纪人进行审查,如审查其信誉状况; 对分入业务要有详细的统计分析,对不同地区、 不同种类、不同分出人的业务进行比较,随时掌 握业务的经营状况;对分入业务应有超额赔款的 分保安排等。
第三节 再保险的分出与分入
临时分保所接受的承保额度的确定,可分两种情况, 第一是按最大可能损失,为10万元;第二是按某个地点, 为30万元。由于临时分保业务的安排经常是在合同分保限 额之外的部分责任,因此,应考虑到与合同业务发生Leabharlann Baidu任 积累的可能性。
第三节 再保险的分出与分入
四、分入业务的承保
(二)对具体分保建议的考虑
对于具体的分保建议,主要考虑如下几个问题:业 务种类、分保的方式方法及承保范围和地区等;分出公司 的自留额与分保额之间的关系;分保额与分保费之间的关 系;分保条件;对分入业务收益的估算。
第三节 再保险的分出与分入
四、分入业务的承保
(一)承保额的确定和运用
(3)赔付率超赔
从接受公司的承保目的出发,对损失中止超赔或赔 付率超赔可分为两层,即低层和高层。对于低层,所接受 的承保额度可确定为10万元,低层和高层同时接受,则最 高不能超过30万元。由于赔付率超赔合同一般适用于农作 物冰雹险和医疗事故险等,其赔付率的波动很大。所以, 在实际工作中,对这种业务的接受应采取谨慎的态度。
第三节 再保险的分出与分入
四、分入业务的承保
(一)承保额的确定和运用
2.非比例合同 根据不同的超赔方式,非比例合同的承保额的确定
方式略有差别。 (1)险位超赔
关于财产险、水险、航空险和各种意外险的险位超赔, 虽然合同的分保责任额是按每个危险单位或每次损失规定, 但所接受的承保额度的确定也应从两个方面考虑:第一是 按分保责任额;第二是以所估计的年度最高损失额减去分 保费后的可能亏损额。
因此再保险人需要将其承担的一部分责任再次转 让给其他保险人,以确保经营稳定。再保险业务 的分保称为转分保,实际上就是再保险的保险, 分出的一方为转分保分出分司,分入的一方为转 分保分入公司。
第三节 再保险的分出与分入
三、分入业务经营管理的概念与原则
分入业务经营管理是指为平衡风险、增加保费收入、 争取盈利,对分入业务过程的计划、调节和控制,以及对 分入的保险业务的质量、分出人的资信情况进行调查审核。
3.流程 1)审查分保建议 2)处理承保文件 3)收审登记业务账单 4)处理现金赔款 5)合同到期续转和注销 6)整理归档
4.转分保
再保险人在接受分入业务时,要注意防止风险累 积。因为有些业务虽然来自不同的原保险人,但 却同属于一个地区或一个市场,这样也会造成责 任累积,特别是发生巨灾时,可能造成责任过分 集中。
第三节 再保险的分出与分入
四、分入业务的承保
(一)承保额的确定和运用
关于确定承保额所要考虑的基本因素大致上与确定自 留额相同。 1.比例合同
对于比例合同如财产险的承保额的确定,应从两个方 面考虑:一是合同的分保限额;二是业务量,即保费和所 估计的赔款额。
如果合同对于每个危险单位的分保限额较大,而业务 量即保费较小,则可按分保限额来考虑接受的实际承保额; 如果合同的分保限额较小而业务量较大,则应当按业务量 和所估计的赔款额来考虑所接受的实际承保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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