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历史地理沿革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大足历史地理沿革

重庆市大足区是重庆市市辖区,原为大足县,地处四川盆地东南,重庆市西郊,位于北纬29°23′至29°52′,东经105°28′至106°2′之间。面积1436平方千米,户籍人口103.39万人(2011年),辖3个街道、24个镇,区镇府驻棠香街道。北毗潼南县,东北接铜梁县,东南邻永川区,西南界荣昌县,西北连四川省安岳县。

大足区的名字“大足”自使用起便无更改。它的由来,旧载不一。《太平寰宇记》中记载:大足“以界内大足川为名”。《蜀中广记》:“取丰足之意也,或云县之宝顶有巨人迹”。其中,大足川在《元丰久域志》中有记载:“大足县有牛斗山,大足川”,大足川即今濑溪河,为大足境内最大河流,以成为大足山水地貌特征之一。所谓宝顶山“巨人迹”,指圣寿寺山门前水池(称佛迹池)底的大脚印,长1.8米、宽1.1米。此外,大足自古以来还有许多别名雅称。如“棠城”,“棠山县”,“香城县”“海棠香国”,现今也有“石刻之乡”,“五金之香”的美称。

大足的存在历史悠久。

大足秦以前属于巴国,秦代实行郡县制后,大足属于巴郡,到汉代时已属于益州巴郡(巴西郡)垫江县(今合川)。东晋十六国南北朝时期,大足又先后为梁州(荆州、益州、楚州)巴郡垫江县、宕渠

县(今合川)、合州垫江郡石镜县(今合川)地。北周时期,今大足县境东北部为合州垫江郡石镜县地(今合川),西南部为普安郡永康县地(今安岳)。到了隋代大足东北部为涪州石镜县地,西南部为资阳郡隆康县地(今安岳)。

大足真正地置县定名是在唐朝。在初唐时大足东北部先后为合州石镜县、铜梁县、巴川县地,西南部为普州隆康(普康)县地。安史之乱平息后,唐王朝竭力加强地方统治,改郡为州,增置州县,分剑南道为西川、东川两道。乾元元年(758)①,左拾遗李鼎祚向朝廷提出奏请,以“山川阔远,请割泸、普、渝、合、资、荣等六州界置昌州”(见李吉甫《元和郡县志》)。唐肃宗接受奏请置昌县,隶属剑南东川道,并在其下分置昌元、静南、大足三县。(见《旧唐书》、《新唐书》中的《地理志》)。其中大足县,析合川巴川县(今铜梁县)置。唐大历六年(771),发生战乱,州治“为狂贼张朝等所焚”,州县具废,其辖地归还故属。直至大历十年(775),西川节度使以“镇押夷獠”奏请复置州县,仍然隶属东川。次年,置永川县。至此,静南、昌元、大足、永川四县并属昌州。到景福元年(892)昌州徙治大足②,同时撤静南县,其属地并入大足。

五代时期,蜀地先后属前蜀(905~925)、后唐(925~934)、后蜀(934~965),除了取消道制外,州县建置一如唐制。大足隶属如故,仍为昌州治地。

乾德三年(965),宋灭后蜀。全东川约240县并为180县,大①大足建置时间有乾元元年和二年之说。《元和郡县志·剑南道下》(卷第三十三)注165道:王象之曰,

元年奏置,二年建州,甚的事实。今从乾元元年。

②昌州徙治大足时间,有光启元年、景福元年二说。

足仍置,为上县,隶属昌州昌元郡。而昌州上隶交替变化:宋初以原剑南东川、西川为西川路,太平兴国六年(981)并西川路、峡西路为川峡路。淳化四年(993)仿唐制以蜀地为剑南道,旋分置东川西川,昌州隶属东川。至道三年(997)仍改道为路。咸平四年(1001)分巴蜀为益州、梓州、利州、夔州四路,昌州隶属梓州路。政和七年(1117),改梓州路为潼川府路。在宋代,大足一直未昌州治地。

元世祖在至元十三年(1276)统一全国。至元十六年四川安抚使王立以合州降元。至元二十二年(1285)撤昌州①,同时并昌元、永川二县入大足,随即又撤大足入合合川铜梁县。至正十七年(1357),红巾军将领明玉珍攻占重庆,二十三年(1363)称帝,建国号大夏。“分蜀地为八道,更置州县官名”,复置大足、垫江、内江,新置长寿、昌宁县。大足隶合州。

明太祖洪武四年(1371),灭夏国,占四川。洪武六年析大足地复置永川、荣昌县,隶属重庆府。次年大足改隶重庆府。②崇祯十七年(1664)张献忠在成都建立大西农民政权,占据四川广大地区。顺治二年(1645)清军进占四川,翌年大西政权灭亡。四川因“地旷人稀”实行并县管理,或合二县为一县,或令一官兼摄二县事。康熙元年(1662)始设荣昌知县兼摄大足县事,隶属重庆府。康熙十三年(1674)吴三桂称帝,国号周,“全川悉陷”。康熙十七年(1678)至十九年(1680)间大足为吴三桂占据。经康熙年

①撤昌州时间另有一说为至元二十年。据《元史·地理志》合州于至元二十年为散郡,不领县,二十二年方改为州。又道光《永川县志》载“元至元二十二年并入大足”,永川并入大足和省昌州时间应该是一致的,故从至元二十二年。

②大足改隶重庆府时间,《明史·地理志》作洪武四年,万历《合州志》作洪武七年,今从《合州志》。

间“湖广移民实训”,大足人口稍有回升。雍正八年(1730)复设县治①,仍然隶属重庆府。

清宣统三年(1911)十月,武昌起义,清政府解体,各省相继独立。十月初二(11月22日)蜀军政府在重庆成立。12月20日以张桂山为首的大足保路同志军挺进县城,大足宣告独立。民国元年(1912)重庆蜀军政府与成都大汉军政府合并为四川军政府,重庆设镇抚府,大足设县行政公署,隶属重庆镇抚府(旋改设川东观察使)。民国2年(1913)撤销府州厅,以道辖县,大足隶属川东道(次年改称东川道)。民国5年、6年四川先后组织护国军、护法军讨伐北洋军阀,继而川内军阀混战不休,民国8年川军实行防区制。民国11年川政解钮,各地军阀割据一方,相互兼并,归属无定,大足先后为川军刘湘、邓锡侯、刘文辉等部防区,政由军出。民国19年颁行地方组织法,废道府厅,以省辖县,改行政公署为县政府,大足为三等县,隶属四川省。民国饿4年(1935)川政统一,全川划为18个行政督察区,大足隶属第三行政督察区。民国29年实行新县制,县分六等,大足划为三等县。民国35年简化县等,县分甲乙丙三等,大足划为乙等县。

抗战时期重庆成为陪都,设卫戍总部,大足隶属其防区。抗战胜利,卫戍总部撤销,设立重庆警备区,大足亦为其防区。行政区划仍隶属第三行政督察区。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随即进①复设县治时间有雍正六年和八年之说。乾隆《大足县志》作雍正八年,在“复设大足县志各令”项下还有“首任知县王曰仁雍正八年任”的具体记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