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预控措施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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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预控

措施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坚持安全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过程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电网公司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基本规范》、《生产作业风险管控工作规范》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是指在输变电工程施工作业中,对某种可预见的风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后果严重程度和事故发生频度三个指标的综合描述。

第三条本办法按照初步识别、复测评估、分级控制的原则,对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进行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对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采用半定量LEC安全风险评价法,根据评价后风险值的大小及所对应的风险危害程度,将风险从小到大分为五级,一到五级分别对应:稍有风险、一般风险、显著风险、高度风险、极高风险。

第五条施工单位是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的责任主体,建设、监理单位履行安全风险管理监管责任,工程建设应全面执行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流程,保证风

险始终处于可控、在控状态。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投资建设的35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施工过程的安全风险管理,其它输变电工程参照执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七条国网基建部管理职责

(一)制订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预控措施管理办法,根据实施情况适时组织修订。

(二)指导省公司级单位(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和公司直属建设公司,下同)基建管理部门开展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工作,检查、评价、考核省公司级单位风险管理工作。

(三)掌握公司系统输变电工程四级风险信息,适时开展督导检查。

第八条省公司级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及直属建设公司)基建管理部门管理职责

(一)贯彻落实本办法,按要求开展施工安全风险管理工作。

(二)检查、评价、考核建设管理单位和所属施工、监理单位风险管理工作。

(三)掌握管辖范围内的三级及以上风险信息,建立风险值班机制,监督三级及以上风险许可备案,按要求到岗到

位(最低要求见附件1:输变电工程三级及以上施工安全风险管理人员到岗到位最低要求,下同)。

(四)通过信息化管理渠道,按要求及时、准确上报四级风险作业管理信息。

第九条建设管理单位管理职责

(一)建设管理的输变电工程,负责指导、检查、评价、考核施工、监理单位风险管理工作,按要求开展施工安全风险管理工作。

(二)掌握建设管理的三级及以上作业风险,建立风险值班机制,监督三级及以上风险许可备案,按要求到岗到位。

(三)通过信息化管理渠道,按时、准确上报三级及以上风险作业管理信息。

第十条业主项目部管理职责

(一)落实风险管理要求,组织监理、施工项目部严格按照“风险识别、评估清册”(见附件3,下同)开展风险过程管理工作。

(二)工程开工前,组织项目设计单位对施工、监理项目部进行作业风险交底。

(三)组织施工、监理项目部专题会审“风险识别、评估清册”的三级及以上风险作业。

(四)监督检查风险识别、复测评估和预控措施编制及落实工作,按要求到岗到位。

(五)通过信息化管理渠道,按时、准确上报三级及以上风险作业信息和风险许可备案材料。

第十一条设计单位管理职责

(一)负责将项目环境(海拔、地质、边坡、交通等)、工程主要特点(高支模、深基坑、线路工程重要跨越、临近电情况等)等纳入设计文件,向监理、施工项目部交底施工安全作业风险。

(二)配合施工过程安全风险管理工作,优化设计方案和论证重要交叉跨越等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提出降低施工安全风险的措施建议。

(三)按要求到岗到位。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职责

(一)贯彻落实本办法,按要求开展施工安全风险管理工作。

(二)负责组织本单位员工开展施工安全风险管理技能培训,确保监理人员熟悉施工安全风险管理流程。

(三)检查、评价、考核监理项目部施工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及时掌握监理项目部安全风险管理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监督整改闭环。

(四)掌握承揽项目的三级及以上作业风险,按要求到岗到位。

第十三条监理项目部职责

(一)工程开工前,参与项目安全风险交底及风险初勘,审核“风险识别、评估清册”。

(二)监督检查输变电工程施工作业票(见附件4)开具和执行,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监督整改闭环。

(三)检查核实安全施工作业必备条件(见附件5,下同)、安全施工作业风险控制关键因素(见附件6,下同)满足要求,监督检查风险作业措施落实。

(四)按要求到岗到位。

(五)通过信息化管理渠道,按时上报“风险识别、评估清册”、复测评估情况复核结果,监督施工项目部按时、准确填报风险作业信息。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职责

(一)贯彻落实本办法,按要求开展施工安全风险管理工作。

(二)履行施工安全风险管理主体责任,指导、检查、评价、考核所承揽项目各施工项目部施工安全风险管理工作。

(三)建立健全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控制体系,组织本单位员工开展风险管理技能培训,确保施工人员熟悉施工安全风险管理流程。

(四)建立所有承揽项目三级及以上施工安全风险总台帐,制定检查计划,对所承揽工程,建设过程中开展不少于一次的风险评估和现场落实情况检查。

(五)掌握所有承揽项目三级及以上作业风险,按要求到岗到位。

第十五条施工项目部职责

(一)组织所有参建人员学习掌握本办法,熟悉施工安全风险管理流程及相关工作,按要求开展施工安全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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