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补充分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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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补

充分类管理名录(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沈环保[2010]30号

【发布部门】沈阳市环境保护局

【发布日期】2010.03.15

【实施日期】2010.03.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沈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补充分类管理名录(试行)的

通知

(沈环保〔2010〕30号)

各县(市)环保局、环保分局,局机关有关处室、直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八次会议提出的“调结构、优环境、惠民生”重点任务,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全市“两个5000亿”目标,加强我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我市小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切实提高审批工作效率和水平,经过调研讨论,特制定《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补充分类管理名录》(试行)(以下简称《沈阳市补充名录》),现印发给你们,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区、县(市)在审批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沈阳市补充名录》(试行)执行,严

禁降档审批。

二、各区、县(市)针对《沈阳市补充名录》(试行)规范审批程序和文本,并在审批工作中注意总结积累经验。

附件:1.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补充分类管理名录(略)

2.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补充分类管理名录编制说明

3.建设项目环保核查意见

4.企业(单位)变更环保登记表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五日附件2

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补充分类管理名录编制说明

1、为了规范全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根据环境保护部(第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补充名录。

2、本补充名录所称环境敏感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保护地,以及对建设项目的某类污染因子或者生态影响因子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富营养化水域;(三)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

3、本补充名录和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无本质冲突,是对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细化补充,如有不一致,以国家补充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为准。补充名录对12大类42个类型项目环评类别进行细化。

(1)防洪工程:国家名录规定新建大中型做报告书,我市规定新改扩建小型的做登记表,改扩建大中型做报告表。

(2)农村养殖加工合作社:农村合作社方式养殖、粮食等农副产品加工由于规模较小,填写登记表,达到一定规模后按照国家名录执行,重新报批。

(3)防沙治沙工程:国家名录规定全部做报告表,由于我市此类工程主要是续建和年度建设工程,规模小影响小,所以,我市补充新建大中型和敏感区的做报告表,其他做登记表。

(4)煤炭储存:国家名录上规定煤炭储存均为报告表,煤炭储存项目对环境的危害主要为粉尘污染及运输机作业时产生的噪声。位于敏感区项目对生态环境及人群产生危害,限制审批。实际工作中对常年储存累计超过5000吨的、具有一定规模的露天煤炭储存项目可作报告表,而对常年储存累计5000吨以下的小规模的对环境影响较小的项目可填写登记表。

(5)送(输)变电工程:国家名录规定500 千伏以上; 330 千伏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作报告书,其他作报告表。实际工作中66千伏以下(不含66千伏),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项目可以填写登记表。

(6)有色金属行业:国家名录规定压延加工全部为报告表,对于无挤塑(护套)、压延工艺的项目,由于环境影响较小,可以降低为登记表。国家名录对有色金属铸造项目无明确规定,对于选址在工业区或三环以外的可以作登记表,对于选址在三环以内的不予审批,历史遗留的限期搬迁。

(7)金属制品加工制造:含有电镀、喷漆工艺的作报告书,对于机械设备超过10台的项目作报告表,机械设备10台及以下,且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可以填写登记表。

(8)建材行业:国家名录规定涂料全部作报告书,对于水性涂料、水泥炉渣空心砖制造、水泥外加剂、建筑保温材料无明确规定。水泥炉渣空心砖项目一般占地面积较大,扬尘污染较严重,且感观效果非常不好,应作报告表。水泥外加剂由于种类繁多,对于有化学合成的,应编制报告书,其余可以适当简化。烧制粘土砖的限制审批。

(9)玻璃制品:国家名录规定玻璃制品全部为报告表,简化后对于有磨砂、清洗、镶碳工艺且厂房建筑面积超过200 m 的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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