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股利分配外文翻译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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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股利分配外文翻译文献

(文档含中英文对照即英文原文和中文翻译)

译文:

股权激励与股利分配政策

随着现代企业规模化和专业化的分工,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成为现代企业治理结构中的重要特征。所有者委托职业经理人从事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然而企业所有者与经理人在各自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矛盾,企业追求的是股东财富的最大化,而经营者则追求的是低风险,高薪酬,闲暇时间和在职消费。股权激励作为现代企业中一种重要的激励机制,通过授予管理者部分股权,使其能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承担风险,分享利润。将企业管理者个人的利益与企业的整体利益有效的联系在一起,降低了代理成本,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提高企业的绩效水平。

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下,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由于双方信息不对称且追求各自利益最大化,导致企业内部产生代理问题,为解决这一问题,股权激励作为一种对管理层的长期激励方式应运而生。管理者股权激励最早出现在二十世纪五

十年代初期的美国,当时的PFIZER公司最先提出了经理股票期权,随后有英国、日本和法国等发达国家相继引入股权激励,从此全球

掀起股权激励的浪潮。股权激励方式中的股票期权运用最为广泛,有数据表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经理人薪酬构成中股票期权占据2%,该数据到1998年上升为53%,股权激励已被资本市场认可,而且,股票期权激励也被认为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最富有成效的激励方式之一。

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我国的股权激励起步较晚,直到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我国才开始逐步引入股权激励。2005年是股权分置改革的高峰期,也是股权激励在我国发展的分界线,年底证监会颁布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办法的颁布预示我国正式实施股权激励。2006年9月30日,《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由国务院国资委和财政部联合颁布,目的是规范我国国有上市公司对股权激励机制实施,这说明我国对股权激励的运用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已逐步发展起来。

股权激励的实施对象主要是公司内部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目的是通过授予被激励人员公司股票,将公司业绩与被激励人员的利益相联系,从而减缓公司内部的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代理问题。《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是我国股权激励计划中两种主要激励方式。从2006年开始,我国多数公司釆用的是股票期权激励方式,从2008年以来部分公司开始逐步引入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是指公司给予被激励人员一种未来的权利,这种权利可以使得其在未来获得一定数量公司股票,购买价格是事先约定的。股票期权从授予日到行权日之间要经历等待期和禁售期,行权之前,激励对象都不持有本公司股票,因此难以获得因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带来的收益,如公司分红等。并且,根据期权定价模型,公司少

发放现金股利有助于提高期权价值。基于此,本文提出激励对象是否因授予的股票期权短时间内无法带来分红利益而影响分红行为说明股权激励中股票期权的激励效用,本文从股利分配政策的角度探究股权激励有效性。

股利分配政策的制定本应该董事会提案,股东大会审批。但我国董事长和总经理兼任现象多,使得管理层因兼任而有权力干涉股利分配政策的决策权。而股权激励的对象一般也是公司管理层,那么其作为股权激励对象的同时又参与股利分配政策的制定是否有可能釆取股权激励效应最大化的股利分配政策?这是本文的研究背景。

国内外对股权激励与股利分配政策之间关系的研究,结论如下:股权激励与现金分红之间关系可正可负;相对于现金股利,股权激励的公司更愿意选择送转股和股票回购股利分配政策。同时国外有文献将激励对象的职位高低引入股权激励与股利分配政策相关关系的研究中,发现激励对象职位越高,股权激励与股利分配政策之间的负相关关系越强。

根据Black-scholes模型(期权定价模型),本文发现股票期权的价值除与股价相关外,还与公司当年发放的现金股利呈现负相关关系,即减少现金股利的发放有助于提高股票期权的价值。在此基础上,本文认为,在弱势有效的资本市场和不完善的公司内部治理的前提下,公司授予给管理层的股票期权在行权之前的一段时间内,管理层有动机将股票期权的价值维持在可行权范围内,使得在股票期权到期时顺利行权,为此,管理层会倾向于减少现金股利的发放;同时,公司内部治理缺陷导致监管不到位,而且现金股利作为对股东的利益回报,管理层权力本身会导致管理层少发放现金股利。本文认为,作为股权激励的对象管理层,有动机利用管理层权力操控股利分配政策为自身谋福利。

所以,本文的研究思路在于从股利分配政策的角度分析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效性,同时引入管理者权力,来进一步说明股权激励的效用。首先,对是否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进行股利政策的分析,通过差异性来说明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效用是激励还是福利;其次,先对管理者权力与股利分配政策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再将管理者权力引入股权激励与股利分配政策关系研究模型,探究管理者权力对股权激励与股利分配政策之间关系的影响,来说明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是否会因股权激励产生机会主义动机,利用管理者权力,通过控制股利分配政策来为自身谋福利,以此说明股权激励的效用。

考虑到我国资本市场的不完善和内部公司治理存在一定的缺陷,本文认为股权激励为管理层提供了动机,管理者权力为管理层提供能力,使得管理层通过股利分配政策这一手段进行寻租。

论文分五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是导论。主要针对论文研究背景、意义、框架、思路等方面进行简单说明。

第二章是文献综述。在股权激励与股利分配政策之间的相关关系研究文献中,主要阐述了股权激励与现金股利、送转股、股票回购之间相关关系的研究文献及结论;在管理者权力对股权激励与股利分配政策之间关系的影响研究文献中,主要阐述了管理者权力与现金分红相关关系的研究文献及结论,引入管理者权力后,两者之间关系变化的研究文献及结论。最后进行

文献评述。

第三章是理论说明与研究假设。在阐述了制度背景的前提下,本文对委托代理理论、利益趋同与盘踞效应假说两种理论进行了论述,并对股权激励与股利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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