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师工作量化考核管理办法(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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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工作量化考核管理办法

一、评价处室:校长办公室(总分8分)

(一)会议考勤(5分)

考评内容:要求教师积极参加由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会议和其他集体活动,并完成规定的任务。

评分办法:由校办按月考评,考核期内每迟到、早退或请假一次扣 0.5 分,无故缺席一次扣 1 分。公假不扣分,有县级医疗单位证明病假不扣。

(二)教书育人典型先进(3分)

考评内容:反映教师在师德方面热爱本职工作,专心校内教育工作,创优争先,树立典型,发挥榜样作用方面的情况。

评分办法:由学校领导根据教师的实际情况进行民主评定。评定结果分三档,A 3分、

B 2分、

C 1分。

二、评价处室:教务处、教科室(总分62分,不计加分项目)

(一)教学常规检查(10分)

1、教学计划(1分)

考评内容:任课教师在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必须写出所任课程的学期教学计划;授课计划,由教研组长审定后,上交教研组、教务处各一份备案。

评分办法:本项目满分值1分。由教务处核定,凡按规定时间及时交报学期教学计划者,得 1 分;迟交得0.5分,没交者,此项不得分。

2、助学案(3分)

考评内容:熟悉并认真执行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对学生学情有具体分析,并根据学生学习的具体情况设计出学生的最佳学习方法,真正体现“学为中心”的学生本位思想。

评分办法:本项目满分值3分。

由教务处组织定期助学案质量检查,从内容和形式上进行评定,结果分三档,分值为3、2、0分。多次检查取平均值。

3、作业和辅导(6分)

作业和辅导是课堂学习的延续,是理论联系实际、加强基本技能训练、巩固和扩大课堂学习效果的重要手段。任课教师必须依照教学大纲要求,对课外作业和辅导作出全面安排,统一作业要求,做好教学辅导工作。

评分办法:由教务处采取教师检查和学生检查方式,进行测评。本项目分值依次为6分、4分、2分。档次为A∶B∶C=3∶5∶2

4、教学反思(备课笔记):

评分办法:本项目为加分,按质按量完成教学反思工作加0.5分,每多一篇加0.2分,最高加分不超过2分。

注:1、教学常规检查必须建立在完成学期教学进度的基础上,若未能完成学期教学进度,,视差距情况可在检查结果分值基础上加扣1-3分,情节严重者教学常规不给分。

2、在规定时间内未上交助学案或学生作业者,或学生作业空白甚至遗失,教学

常规不给分。

3、高三教师不检查助学案,但必须完成学校配置所有练习册的练习(学生同上)。

助学案分数化到作业和辅导分值内检查。

4、全校所设科目除体育、心理健康外,均需设置作业,作业量为2课时一次作

业。技能实训课可申请免作业,但免作业的技能实训课教师必须撰写详细的学生成长手册,以学生成长手册的检查代替作业与辅导检查分值。体育和心理健康科目也可申请撰写学生身体素质成长手册或学生心理辅导记录,不撰写者教学常规分值最高分不得超过8分。

(二)教学工作态度及质量(10分)

1、工作态度(5分)

考评内容:教师乐于接受学校工作安排和分配,在接受班主任工作、教务处的排课及学校值日工作等,敢挑重担,吃苦在先。

评分办法:由学校相关处室汇总对教师进行评定。

有以下情况者,此项内容不给分:

①拒绝接受班主任工作

②拒绝教务处开学初安排的功课,并导致上课不正常者

③拒绝学校值日工作

④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4节(含4节)以上(考试缺勤等同于旷课2节,迟到早退三次作一次旷课计算)。

⑤一学期事假累计一个月以上

评分办法:本项目满分值5分。实行扣分制,学期全勤得5分,有以下情况者按规定扣分,最多扣5分。

①旷课每节扣1分,迟到早退每一次扣0.2分,事假学期内超过10节以上每1节扣

0.1分。

②上课中途离开课堂,每一次扣0.5分。

③在可代课范围内无故拒绝代课3次以上,每次扣0.5分。

④其他违反教学工作规定的行为视性质扣分。

2、教学工作质量:(5分)

考评内容:按教师任教班级当学期参加温州市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的成绩排名计分,班级名次排列按工科类与服务类、高职类分类排名,当学期没有相应温州市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的科目以学校期中期末考试的成绩排名计分,学校考查科目、技能实训科目(非考证学期)取平均值。体育与心理健康科目按温州市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的成绩反馈计分。

高三教学工作质量第一学期以流水改卷形式的月考平均名次计分,第二学期以高考的名次计分。班级名次按工科类与服务类分类排名。

(三)考试工作(5分)

考试是检验教学效果的主要手段,是教学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教师应按照教学规律做好考试工作,完成教学部门安排的有关考试工作任务。考试工作包括命题、监考、改卷、平时测验等。

1、监考(2分)

考评内容:服从教务处的监考安排,按时到岗,监考认真、负责。

评分办法:本项目满分值2分。由教务处根据教师完成任务情况评定,每迟到一次扣 1 分;监考不认真巡视、严格履行监考职责,如对违规作弊视而不见、擅自离岗、在考场里看书看报以及其他失职行为,违反一次扣 1 分;无故不到岗,扣 2 分。

2、出卷(2分)

考评内容:本项目考核全校性期中考和期末考的出卷。

试卷命题应符合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以及学校教学实际;教师在学期期中、期末考试之前,必须按教务处通知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将试卷上交,严禁泄漏考题。

评分办法:本项目满分值2分,由教务处下达出卷任务,有出卷任务并出色完成得2分,没有出卷任务不得分。未按规定时间出题交卷,扣 1 分;出题马虎应付、试卷质量低劣,因此影响学校正常考试工作的,扣 2 分。

3、改卷(1分)

未按规定时间改卷上报成绩,每次扣 1 分;流水改卷不到岗,不严格按标准改卷,评卷马虎应付,本项目不得分。

(四)教研活动(17分)

教师必须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教研活动,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经常分析教学情况,认真总结教学经验,研究改进方法,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1、考勤

考评内容:教师参加教学部门、教研组组织的各项教研活动,每次教研活动均要签到,不得迟到、早退和缺席。

评分办法:本项目满分值2 分。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 0.2分;每缺席一次扣 0.5 分。本项目由教科室按月根据考勤统计情况评定。公假不扣分。

2、听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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