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城市现行的城市规划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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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城市现行的城市规划管理体制

摘要:近年来,我国的城市规划发展迅速,相关机构不断健全,职责分配逐步明晰,规划管理体制处于发展的状态。但是同时,管理体制上的各种问题也日益凸显。科学合理的城市规划管理体制,才是城市的规划能否充分发挥用途的首要条件。本文通过对我国10个城市的规划管理体制进行梳理,总结出我国现行规划管理体制的4种模式,比较其优缺点,并就我国城市规划管理体制的改革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字:城市规划管理体制垂直管理集中分权改革

城市规划管理体制是一种由城市规划管理机构的设置、管理权限的划分、管理方式的确定和管理机制的运用等综合起来的一种比较稳定的体系。城市规划法赋予了各级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相应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工作,并赋予了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具有城市规划编制权、审批权和总体规划的调整权、行政处罚权、复议裁决权等十种权,这就从法律上对城市规划管理体制提出了要求,即从国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建制市、县人民政府都要层层建立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行政区内的城市规划工作。

为了使我国城市的各种功能得以充分发挥,使它在我国现代化建设中起到更大的作用,有必要对现行的城市规划管理体制进行改革。这种改革,要在充分调查我国城市规划的历史和现状的基础上进行。改革的目标就是使我国城市规划管理体制能符合城市和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更好地发挥它在城市建设中的引导与控制作用。

一、我国城市现行规划管理体制模式

从规划管理权限的角度来划分,我国城市的规划管理体制中具有代表意义的可分为以下四种模式:

1、集中管理的城市规划管理体制模式

采用这种模式的城市主要以北京、贵阳、常州为代表。

北京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是北京市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各区设有规划分局。市规委其主要职能是负责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重要地段的控制性规划,道路、交通、市政设施规划的编制和审批也集中在市规委管理;规划区内的较小面积的详细规划由区规划分局负责组织编制,但区规划局无规划审批权,需报市规委审批;区规划局负责檐口在4米以下或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的审批;建设项目的批后管理是市规委在审批建设工程后,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及建设工程总平面图转至区规划局,由区规划局进行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区规划分局由所在区人民政府和市规划局双重领导,即区实施行政领导,市局实施业务领导。

贵阳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并负责负责市辖各区以及市人民政府规定区域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在贵阳市辖云岩、南明、花溪、乌当、白云五区设立规划分局,性质为市规划管理局派出机构。成立后各分局将负责组织辖区内建制镇、乡的规划编制工作和参与组织本地区的控制性详细编制工作。还将负责辖区内的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受理建设项目用地规划的申请,并提出初审意见按程序报批,审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延期使用等。

常州市规划局是常州市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市规划局在各区设立规划分局,各分局人、财、物由市局统管。市规划局的主要职能是进行市域的规划研究和规划编制管理,各区规划分局的主要职能是规划实施管理。同时常州市还在各区设立规划执法检查分队,加大各区的规划执法监察力度。在新一轮的改革中常州市还正式将村镇规划及其管理职能由原市建委划入市规划局,以加强对规划区以外所辖各县市的规划指导。

2、规划管理权分散的规划管理体制模式

采用这种模式的城市主要以上海为代表。

1980年代末期,配合中央向地方“放权让利”式的改革,上海市政府向区、县政府下放计划、财政自主权,包括城市规划管理权也随之下放。权限下放后,除少数重要地段的建设项目许可申请须由市规划局批准外,大多数土地开发、房屋建设项目的许可申请(即“一书二证”)由区、县部门批准。同时,一般地区的详细规划也由区、县政府组织编制,报市规划局批准。但总体规划、分区规划、重要地段的详细规划、全市性的道路、交通、市政设施规划的编制和审批仍集中在市规划局管理。区县规划分局人事任免由区县政府决定,市规划局对其无人事干预权;对区县政府批准的“一书二证”也不具体干预,只在特殊情况下经行政复议程序行使否决。

3、垂直管理的规划管理体制模式

目前大部分的城市都是采用这种模式,下面仅列举深圳、南京、南宁、重庆等城市。

深圳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分为市局、分局、国土所,共有5个规划国土分局和38个国土所。市局的派出机构受市规划局和区政府的双重领导。业务上受市局直接领导,区政府予以配合。干部实行垂直管理,即分局的主要领导由市局提名,征求区里意见后,由市任命。三级垂直管理体系的设立对深圳市城市规划管理起到了很大推动作用。下一级是上一级的派出机构,这样既保证了规划管理落实的快捷和规划成果层层落实不走样,又利于规划管理与城市具体各地段的实际情况相协调,不发生太大的冲突,保证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协调,还有利于将规划思想、内容等迅速宣传到城市各个角落。

南京市规划局是全市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为市政府的组成部门,内设七个直属管理分局,各分局行政和规划业务管理工作完全由市规划局领导。市规划局主要负责城乡规划的战略研究以及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段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等编制、修订和调整的组织工作,负责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审批,并总体负责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实施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协调和处理跨分局间的区域性工作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管理,机关各处室分别负责对相应进行扎口管理;而各分局则是在市规划局领导下具体负责各辖区内的规划编制组织工作,办理辖区范围内除跨区外的各类建设项目规划管理业务,包括核发“两证一书”等具体业务工作。

南宁市规划局主要负责市城市规划编制、规划审批、规划管理等方面工作。各区分局是市局的派出机构,根据市规划管理局的授权负责所在辖区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包括:①协助组织辖区内村、镇、场规划编制,参与辖区内城乡规划的审查;②负责管辖区内乡村建设规划管理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③负责个人住房翻建及农民安置小区单体建筑工程等的建设项目的审批,代市规划局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各县的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受县委、县政府和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规划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园林管理局等部门的多重领导。

重庆市规划局的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测绘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城乡规划和测绘地方性法规、规章;承担由市政府组织编制的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具体工作;承担实施城乡规划的责任。重庆市各区分局为市规划局的派出机构,受市规划局垂直管理,其主要职能是按权限负责所在地区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受理建设用地规划方案报建,提出审理初步意见;负责受理建设工程规划方案报建,参与规划方案审查;负责“一书三证”的核发。边远郊区设规划局,由市规划局对其规划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规划管理体制模式

该模式虽然类似于分散的模式,但其管理权的分散程度较低。采用这种模式的城市主要以广州和成都为代表。

广州市规划局主要负责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心发展区分区规划、市发展地区控制性规划的编制。各区规划分局由所在区人民政府和市规划局双重领导,即区实施行政领导,市局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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