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原油的进口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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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原油的进口分析

8月初媒体报道了国务院政策研究室社会发展司司长邓文奎、中国石油流通协会专职会长赵友山带队前往五家民营企业调研原油进口放开试点,赵友山称五家民营企业相关的试点申报材料正在整理,随后将上报国务院高层。

此后,中国石油流通协会的一则公告,再次向此次原油进口的传闻泼了冷水。8月5日,中国石油流通协会的一则声明中强调,赵友山的相关言论,与中国石油流通协会无关。赵友山已于2014年4月22日在中国石油流通协会第一届第二次常务理事会上被停止副会长职务。

在8月13日,“2014中国石油流通发展高峰论坛暨辽东湾石化产业峰会”召开前夕,中国石油流通协会对它的会员单位再次否认了此传闻。

就在业内对原油进口再一次的乌龙失望之际,广汇能源8月27日公告旗下子公司新疆广汇石油有限公司的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质获批,2014年允许进口原油20万吨。业内对此举评价不一,有狂欢原油进口体系垄断被打破的,更多的是对此突破的冷静,认为不具有改革的信号意义。

取消原油进口限制成为石油天然气行业改革最大的呼声之一,特别是现在的改革动荡期,原油进口放开的呼声越来越大、频率越来越高。

“民营企业的主要目的还是给政府施压,背后是各方利益的博弈。”

国营贸易

石油行业的从业者大多都深信不疑中国原油的进口权是由三大油把持着。实质如此,但表现形式并不如此简单。

中国的原油进口实行国营贸易和非国营贸易双重制度。国营与非国营是不以企业的性质来划分的。现行的拥有国营贸易进口资质的是国有企业,但具有非国营贸易进口的企业不全是民营企业,大部分是国有企业。并且拥有原油国营贸易进口资质不只是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这三大家。

中国的原油进口主要集中在5大国营原油进口企业中,这五家分别是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珠海振戎公司和中化集团,这5家国营原油的进口总量占整个原油进口的90%以上。

现行的5家国营贸易进口格局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它从计划经济时代一步步发展而来,具有浓厚的时代烙印。最早期的原油进口是由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中化集团的前身)一家经营,就是所谓的专营制度,所有石油产品品种都实行配额许可证管理。这种情况持续到1993年。

1993年,中国开始成为原油净进口国,国际石油市场油价出现了较大波动。为了增强抗风险能力,中石油和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合资成立了中国联合石油有限公司,中石化与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联合成立了中国国际石油化工联合有限责任公司。由此,形成了以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为主的3家原油进口格局。此后,1995年,珠海振戎取得石油进口贸易权。

1998年,石油工业重组,按照上下一体的方向,重组了中石油和中石化两大集团,中化集团被要求从联合石油、联合石化的持股比例从50%降至30%,并从管理层退出联合石油、联合石化。这样便形成了加入WTO时的4家具有原油贸易进口权的企业格局。

2004年,中国海油获得国营贸易原油进口权,承担原油进口业务员的公司是中海油中石化联合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它是中海油与中石化的合资企业。

2005年,联合石化合资到期,中化集团退出联合石化公司,中石化获得联合石化公司的完全控股权。

由此,形成了现有的5家拥有原油国营贸易的企业,而具体行使原油进口业务的企业分别为中国国际石油化工联合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石油责任有限公司、中国中化集团公司、珠海振戎公司、中海油中石化联合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原油国营贸易的特点是进口数量无上限限制,且没有关税。

非国营贸易

自2007年商务部发布“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经营备案企业名单(第九批)”,此后就暂停颁发对非国营原油贸易进口企业资质了。而这一停就是7年时间。随着中国的民营企业在海外进行油气开发和地方炼厂的发展,原油进口放开的呼声越来越大。

“商务部每年给原油非国营的进口配额,允许企业每年可以进口这么多数量的原油,但每次进口报关时,需要找有进口权的三桶油做代理。”一位山东地炼企业高管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配额和进口资质就犹如车与驾照,有配额没有

进口资质就犹如有车没驾照,是无法自行进口的。

在记者的各方求证和问询中,行业中的很多人对中国现有的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机制不能完全理解,甚至认为民营企业没有原油进口权。

中国现行的原油进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STATE TRADING),同时允许一定数量的非国营贸易(NON-STATE TRADING)进口。

非国营贸易始于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入世承诺。中国政府保留了对原油进出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权利,指由政府指定的数量有限的公司专营。同时,参照实际进口情况,允许个别商品(原油、成品油)一定比例的进口由非国营贸易公司经营。

非国营贸易进口执行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时承诺的允许量。入世第一年(2001年)中国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为720万吨,此后年增长率为15%,2014年的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为2910万吨。

从2002年11月25日公告的原油、成品油、化肥非国营贸易进口经营备案企业名单(第一批)公布的具备原油的非国营贸易进口的资质的企业包括中国石化国际事业公司等9家。此后外经贸部及后来的商务部共计发布了9批原油、成品油非国营贸易进口经营备案企业名单,其中有6批涉及原油的非国营贸易进口。

目前根据记者统计的公开信息,此前具有非国营原油贸易进口的企业一共23家(含计划单列外的1家),加上此次广汇能源的进口资质获批,共有24余家企业拥有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质。

根据发改委的相关文件显示,以上公开的24家企业中,国有企业控股13家,非国有企业9家,中外合资企业1家,计划单列单位1家。

拥有非国营贸易进口企业资质的企业在获得配额后,常说的是要委托三大油实现原油进口,事实上并非如此。获得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的企业,可以自主进口也可以委托有原油国营贸易进口资质或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质的企业代理进口。

由于相关文件的规定,民企在进口原油的过程中,必须持有中石油和中石化同意购买的炼化企业利用非国营配额的原油并安排生产的书面文件,也就是所谓的“排产计划”,海关才批准办理通关手续。并且,根据2003年铁道部发布的《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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